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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村姑桃花-第70章

小说: 村姑桃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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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忙你的吧,我自己先看看。”这么丁点的孩子,在桃花的认知里那还应该是个小学生,现在这个孩子觉都睡不够的干活,也没了笑话他的心思。
    那伙计正了正脸色,一本正经的介绍,“这边是上好的丝绸布匹,这边是上京流行的新货色,那边那排全都是翰元那边今年新出的皮毛。至于那一堆,全是南边来的货。”
    丝绸皮毛、精品古玩桃花这会儿肯定是不感兴趣,至于那堆在那里的一堆,貌似有宝可寻的样子,南边来的货?貌似挺新奇的,一筐筐的果干、海货,散发出咸腥的味道。
    宝贝啊!不翻不知道,一翻吓一跳!
    晒干的海虾足有成人手掌长,大得像蒲扇的干鱿鱼,黄花鱼干、成捆的海带……还有荔枝干、桂圆干。看得口水都要流了,才填饱肚子的人哪里受得了这样的诱、惑啊!
    等等!底下是什么?一块块泥疙瘩,不规则的块茎,有些熟悉啊,是什么呢?桃花小心的剥开裹着的泥灰,用手指甲掐了一块皮,里面白色的果肉稍微带点淡黄。
    在抹柜台的伙计手里捧了把水,在果皮上蹭了蹭,粉粉的,红红的果皮露出了真面目。哈……红薯!
    装红薯的筐子散了,土疙瘩到处都是,这里一个,那边,那边还有一个,桃花扯着丁义帮她在里面翻找。
    在这里生活了近一年,桃花已经对大唐国的气候位置有了一定的了解。与古中国的地形气候有些相似,南边临海,北边塞外游牧,只是天知道什么翰元国占了老大的一块地去,恒河府所处的边城实际上就是中原鱼米乡啊,沃野千里,积蓄丰饶的好地方,现在却哀鸿遍野、民不聊生。
    真是天助我也!有了这个东西,还会饿死那么多人?别的农作物桃花可能不了解,但这个红薯她早年在乡下住的时候,那里的村民家家种植,可是做红薯粉为主要营生的,没吃过猪肉,猪走路看得多了。
    “客官对南货有兴趣?”可能是桃花很没形象的在那里扒拉,终于引起了别人的注意。
    说话的人四十出头年纪,面皮白净,八字胡须打理得很整齐,一身长衫干净利落,看上去是个管事儿的。
    “看看,先看看。”丁义不知道怎么回答,站在那里看上去就像一个宠着孩子由着他乱来的父亲。
    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别人闻到这股海腥味都躲得远远的,自家主子这是怎么了,平常那么讲究干净的一个人,这会儿整个人趴在那里翻得起劲。
    “这个、这个、还有这个,都怎么卖啊?”桃花按捺住激动的心情,随手干虾海带鱿鱼干一通乱指。
    “呵……这些在南边很畅销,咱们府城里头不太爱这味道,腥味太重。先少买点尝尝味,喜欢再来好吧。”那人只当是小孩子闹着玩,但还是一本正经的回答。
    哪有上门的生意还不做的?这也太实诚了吧。看多了想方设法把东西卖出去的奸商,再看看这个,也蛮顺眼的。
    “这个是什么,全要了多少钱?”这样的人应该不会漫天要价吧,桃花就不是一个会讨价还价的,干脆直接进入正题。
    “这个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从海外带回来的,生吃味道甘甜,也就这么一筐,令郎如有兴趣,一百个铜板全拿走吧。”那人直接忽视了桃花,对着丁义说得热闹。
    好吧,我就是个女扮男装出来打酱油的,桃花内心窃喜,干脆装傻耍赖,“一百个铜板?好贵哦,要不再添点干虾干鱼回去尝尝?”
    其实一百文价钱还是地道的,老大一筐,怕是有百十来斤,大老远的运到这里来,路费都不够。明显这个管事的还不知道红薯的价值。
    “那些干鱼干虾真要?模样怪怪的,能吃不?”丁义已经跟那管事讲开价了,不过回过头来,还是要确认一下,那些味道腥臭的东西是不是真的要买。
    “能,全买都值得。”桃花小声的给丁义交了底。
    真不是她馋海鲜的味儿,这里地处内陆,食盐价贵,长期缺碘,她都看过好几回大着脖子的病人了。家里收留的那帮孤儿长期营养不良,也需要补一补,这些既味美又营养的海货正好,如果价格便宜她真不介意全部拿下。
    有了丁义出面,两人畅谈之后,结果很令人满意,三两银子不到,这堆南货可以拿走一半!没办法,虽然她很想全都打包带走,口袋里的银子也够,但现在年景不好,又没了进项银子越花越少,居家过日子,还是省着点吧,忍痛割爱般把所有的果干全部留下,海带全部带走。口腹之欲这东西还不是享受的时候。
    临走的时候,蒋老板拿出个布袋狠抓了几把桂圆干包起来送给桃花,“这些海货偶尔会有,喜欢吃欢迎随时过来,这包桂圆干就送你当零嘴吧。”
    我内心的不舍有……有那么明显吗?桃花很不服气的心里嘀咕一声,这样被人当小孩送零嘴她很不好意思啊,不过这个被她当成小管事的‘大货栈’蒋老板为人挺不错啊。L
    ps:*****
    哎!这两天情绪很低落很低落!~~(╯﹏╰)

☆、第一百一十八章 不难过

“蒋老板客气了,往后再买海货自然是上这儿来。”
    丁义跟他客气了一番,然后在店里伙计的帮忙下,把成堆的东西运出来,才雇了一辆马车把东西全送到梅园。
    梅园里萧大儒正襟危坐,目光落在桃花的身上,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打量着。
    “人没事就好,房子毁了可以慢慢建。”深邃的目光里夹杂着温和的暖流,仿佛冬日里的阳光,和煦又温暖。
    “嗯。”桃花只觉得喉头有些堵。
    油炸大虾、火爆鱿鱼、香辣海带丝、三鲜鱿鱼汤……摆了满满一桌子。
    “盖聚物之夭美,以养吾之老饕”,萧老头摇头晃脑的拽文,兰芝丁义等人已经在另一桌上大快朵颐,丁义怕花了冤枉钱的那点小担心全散到爪哇国去了,果然主子是靠谱的,那么那个叫什么红薯的种子应该是真的很了不起了。
    “要是有梅醉酒就好了!你真不打算再酿?”萧老头满满的遗憾。
    “嗯。”低调,要低调,桃花只是想慢慢的长大,然后才能有命好好的享受生活带来的快乐。
    夜深人静,月色独好。淡淡的,柔柔的,如流水一般,穿过窗户静静地泻在房间里,将地板点缀得斑驳陆离。
    一辈子很长,也很短,可以活得很清醒,也可以活得很糊涂,一幕幕的往事在脑海里来回翻腾,快乐的不多,难过的不少。其实想明白了,过去的就是过去了,活在当下才是正经。前尘似梦。往事如烟,根本还抵不上萧老头和他捎来的两封信。
    徐怀仁赴上京已经大半年了,除了第一封报平安的信,剩下的全在这儿了。这时候通个音讯不容易,一封信件翻山越岭,如无意外都得月余。交通不便,音讯难通。这时代的人有好多时候的分别就意味着永诀。
    不过相较于天堑变通途。环球旅行跟个村里窜门子似的前世,这样的生活也很有意境。
    至少那一笔一画的存根,带着书写人当里的心情不会随着电话收线而消散在风里。
    他第二封信写的是还是好奇梅园冷饮的事。看来他跟他夫子联系还蛮密切的。
    第三封信是加急信件,看日期是在梅园冷饮如日中天的时候,他告诫桃花不要把动静闹得太大,看来他会是一个合格的商人。做为商人的直觉很准,可不就是动静太大差点完全失控了嘛。信件里朋友发自真心的问候和深深的担忧让桃花淘到宝的兴奋心情得到了延续。只觉得上天待她还是不簿的。
    “主子,请别难过,无论什么时候,都有我们在你的身边。”
    桃花转回身。惊诧的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兰芝、承志、丁义齐齐的跪在身后。
    “你们这是干什么?”着实吓了一跳。
    “主子,既然云福老爷不认你。咱也不怕,主子那么聪明。有他后悔的时候!”兰芝说得义愤填膺。
    兰芝垂着头,硬着头皮把想说的话一股脑儿都说完了,可对面的人半点反应也没有。太伤心难过了吗,任谁发生这样的事,心里都不会好过。突然暗自恼恨自己是个猪脑子,这主意出得真不怎么样,明知道主子心里不好受,还上赶着说出来,这不是揭伤疤吗,还不如像丁叔说的不动声色呢。小心的抬起头,偷偷打量主子。
    “兰芝你打哪里得来的消息?”
    “啊!?”主子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打听她的事生气了?可样子并不像很生气啊,脸上笑眯眯的,好整以暇的望着她。
    “那……那个……”
    “是我说的,这几天我有回云老爷那里打听消息。”丁义心里一惊,也不知道主子伤心了还是生气了,胡乱打听主子的*,这事确实有些过了,还是先把事儿揽过来再说吧。
    “不,不,都是我跟丁叔说主子这几天反常,看上去伤心难过,才叫丁叔去打听的。是我的错,主子罚我吧。”兰芝见丁叔把事儿往自己身上揽,才惊觉自己做错了。到底自己是半路为奴的,规矩还是没学好啊。
    看来真是自己疏忽了,平日里主子把自己当姐妹亲人一样,自己怎么就忘了尊卑有别呢。
    其实兰芝的心里,与主子的关系从来没有认真的梳理过。当初桃花挺身而出,帮了她们两姐弟时,她在心里就觉得三人的关系已经变得密不可分了,对于她的大恩大德,终身不忘,刚开始她准备把她当亲生妹妹一样的照顾。
    只是不经意间,她发现这个妹妹来历神秘,完全不需要自己为她遮风挡雨,貌似可以做个靠山。果然日子越过越好了,对她来说天大的难事,这个比她小很多的主子却能轻易的解决,她总是自信而从容,有旁人无法企及的聪慧。
    从生绿如意菜起家,卖糖炒栗子的方子、画精美的绣图、哪一桩、哪一件都是她兰芝不敢想像的。而且她心地善良,这些独特的生意哪一件拿出去都能养家活命,她却一点不藏私,回龙街现在俨然已经成了东门的‘银子街’,绿如意、糖炒栗子两大生意已经形成规模,街坊们的日子一天比一天过得红火。
    但她又锱铢必较,闻香斋那么大的店铺,只是试图抢走买方子的银子,她就弄得沸沸扬扬,让别人无利可图。
    更不要说住进梅园后,做取暖炉子、酿梅醉酒、还弄出整个府城都哄动的梅园冷饮。不论是谈笑的萧大儒、往来的商贾富家徐公子,还是威猛兵丁,无不信服。即使山林逃难,全村的村民都对她言听计从。
    慢慢的,兰芝心里最初的妹妹,越来越高大起来,以致于到后来觉得她无所不能。
    但在水口村云福老爷出现之后,主子整个人都不同了,经常独自黯然神伤,孤寂的身影游离于家人之外,那种明明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做却流露出来的伤痛,仿若她最初失去父母时的彷徨无助,深深的刺痛了她。
    却原来,她这么优秀的主子,亲生的爹竟不认她!
    得到这个消息的兰芝只觉得脑子发热,全身的力气都叫嚣着,迫切的想要保护她,告诉她,自己永远都在,她并不是孤单一人。
    “我不难过啊。”轻轻的声音如风过树梢,听不出喜怒。
    “而且老乔家,我还欠着恩情呢。”
    谈论老乔家的时候能这样的轻描淡写,兰芝才松了一口气,确信主子真的没有生气。
    接下来的日子,主子果真想开了,一门心思扑在那些贫瘠的田地上,兰芝才放下心来。
    桃花盘算着,自己那些田地清一色的优质沙壤,种红薯再好不过了,明年将要派上大用场呢。虽然红薯耐旱耐瘠薄,但要高产必须施足肥料,这时候还没有农业复合肥的影子,总要想点办法才行。
    ‘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老天,你再把我捎回去看点书再来成不?农业科学这门学科不善长啊!
    桃花绞尽脑汁,遍寻书店,总算是有了一点点头绪,所有的头绪都指向一点——绿肥。便宜又容易得到的,非它莫属了。
    至于绿肥的品种,这个桃花还有点常识,那是童年难忘的一景,而且她还有些怀念那些甜而不腻、带着清新草香味的紫云英蜂蜜了。
    每到春天,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紫云英的花就盛开了,它们从开始的万绿丛中一点红,再逐渐漫延到花团锦簇一片红,红红火火妆点着乡村田野的风景。调皮的男孩们像内蒙古草原的那达慕会上的摔跤手一样,脱下了衣服,选出甲乙两队,一对一地在绿地上比赛,即使摔在地上也无所谓,因为有紫云英这条天然的地毯作保护,摔得再重也不觉有多痛。
    女孩们也会在大片鲜花盛开的田里打滚。有时候会三五成群地嬉笑着扑在花的海洋里看紫云英的花朵。一边欣赏,一边小心翼翼地挑选最美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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