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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望夫成虫-第149章

小说: 望夫成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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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我怎么能带你走,我带你走算什么名堂,我又不想和你发生什么,况且带着你也没有好日子过,你的父皇肯定会派许多许多人来找你,你还是老老实实待在宫里吧,免得我陪你一起遭罪。”米脂说出了自己的心声,可是她不知道她的话伤害了玉千城。

看来她对我一点感觉都没有,玉千城的心在颤抖。

“呵呵,呵呵呵呵,哼哼,哼哼哼哼,嘿嘿,嘿嘿嘿……”玉千城不断变化笑声,米脂以为他疯了,只是他看米脂的眼神还是那么柔情似水。

“对不起玉千城。”伤害了人家总不见得拍拍屁股算了吧,一声对不起还是要说的。

“你又没对我做过什么,干嘛要说对不起,算了,我认命好了,当太子就太子吧。”

“你能想通就好,你知不知道你有心魔的,你的心魔就是太想自由了,其实你是不配拥有自由的,自由对你来说太奢侈,难道不是吗?”

“我承认是,但是我不甘心,人都是向往自由的,我也是人,难道我没有这个权利吗?”

“你有这个权利,但是你不能用这个权利,我说的是大实话,你别生气。”

“我永远都不会生你的气。”玉千城再一次用深情的目光注视米脂,米脂只能避开他的眼神,看门口,看地上,看窗外那棵树的叶片被风吹的簌簌发抖。

☆、第三百零二章 非礼勿视

米脂觉得和玉千城待在一起有点无聊,有点没劲,玉千城则一秒钟都离不开米脂。偌大的皇宫只有米脂一个人才能给寂寞痛苦的玉千城精神上的安慰。

其实今天风和日丽,出去游玩到是不错,要是换做樊世麟在边上,米脂肯定和他玩疯了,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跟玉千城在一起,怎么老有一种跟严肃的老师在一起的感觉。

吃过午饭终于有时间出去透口气,因为玉千城说他要去劝父皇收回成命,他真的不想做太子。米脂很想对玉千城说你的做法是徒劳的,不过他能离开一会儿也并不是一件坏事,至少可以出去溜达一圈是不是,最主要的是可以去找樊世麟那个小王八蛋解解闷。

在皇家御宴上忙着废掉太子,居然忘了问小王八蛋住在什么地方,不过他肯定还在皇宫,听说太后正在慢慢好转,他医治有功,不会在这个时候离宫。

出去溜达之后才发现原来皇宫这么大,真的好大,大的像个游乐场,米脂居然发现自己迷路了。不过米脂并不担心等一下回不去,只要问一下宫女和太监就可以。

继续溜达,希望运气好点能碰到樊世麟,走累了在假山石上坐下休息,举目看布局精巧的皇家园林,觉得远不如苏州园林美,人人向往皇宫,皇宫不过如此,除了大之外并无特别之处。妃子住的房间又小又局促,睡的床更是又窄又长,跟乡下的平房到是有的一拼。米脂一直在拿皇宫和曾经去过的故宫做对比,觉得两者很像。

正是深秋时节,金黄色的树叶落了一地,米脂最喜欢在落叶上踩,因为她爱听树叶被脚踩踏时发出的轻微的声响。听那种声音真是一种享受。于是米脂就一直在那里踩落叶,正踩的高兴忘了烦忧之时,忽然听到几个太监宫女的对话,还闻到烧东西的气味。

以树做掩护朝说话的地方看去,几个人在河边烧纸钱,难道有人投河自尽了?这里是皇宫,世上最阴暗的地方,估计又是哪一个想不开的妃子用自杀结束了生命。

米脂所在的地方离四个人不远。他们之间的对话像轻风飘入米脂耳中。

“小美、小艾是今年春天刚进宫的秀女。没想到这么快就去了,她们的爹娘不知道会伤心成什么样?”

原来死的不是妃子是宫女。

“她们被太子奸污,觉得没脸见自己的爹娘才跳河自尽的,这怨得了谁。”

“哼,你懂什么?”站在边上一直沉默不语的小太监尖着嗓子眼说。

这个小太监是在玉千池宫里做杂役的,他了解的情况要比其余几个人清楚。

“什么我懂什么。难道小美和小艾的死还另有隐情?”

小太监嘴角扯出一抹冷笑,哼道:

“老实跟你们说吧,她们是被人扔到河里去活活淹死的。你们也不用脑子想想,若是自杀为什么身上一件衣服都不穿,难道自杀以前还有心情把衣服全都脱光。小绿,你是女的,年纪和小美小艾差不多,如果换作你要自杀,你会光溜溜的吗?”

“当然不会。”小绿害羞的红了脸。马上反驳小太监。

在小太监的提醒下,几个人方才想起小美和小艾的尸体被捞上来的时候确是光着的。

“为什么奸污了她们还要弄死她们?”

“这难道不是太子一贯的作风吗?现在好像应该叫废太子。”

“废了他真是大快人心,换做大王子做太子,往后我们可有好日子过了。”

“想的美吧你,你一个小宫女难道还想飞上枝头做凤凰?”

烧纸钱的宫女气的去打奚落她的太监,太监差点掉到水里,不过从他们的对话中看出,玉千城做太子是众望所归。

唉,城城啊城城,你看看人家,多想你做太子,你竟百般脱却,真是太不给人家面子了。

无意中听到这么残忍的事情,米脂对玉千池的为人真的很感冒。她继续往前走,发现了一座百花园。世上有的没有的花在这里争奇斗艳,真是一片花的海洋,花的世界,花的宇宙。这么多花不知道是谁种的,可能是皇帝的某一个得宠的妃子鼓捣出来的带点艺术气息的玩意吧。

“啊气。”这个喷嚏打的真是惊天地泣鬼神,最主要的是大煞风景,在这么美的地方打喷嚏,让人觉得粗俗。

“这个舞的名字叫探戈,跳的时候一定要猛甩头,你看就像我这样。”头朝左边一甩,正好被米脂看到樊世麟那张脸,他在教周凯璇跳探戈。

差点忘了他探戈跳的很好,周凯璇痴痴的笑,笑的好轻舞飞扬,连嘴角的两个梨涡都盛满了欢乐。

曾经樊世麟也这样贴着米脂教她跳探戈,米脂的腰被他搂的好痛。

“好痛,樊大哥,你的手能不能轻点,我的腰都快被你掐断了。”

“跳探戈就是这样的,不抱紧点怎么跳,来继续,把头甩起来。”

这样的场景好熟悉,仿佛就在眼前,没错,是在眼前,不过女主角换了。米脂到地上去找石头,她想找块大点的,好狠砸那个小王八蛋,我只不过离开他几天他就又犯老毛病了。但是地实在扫的太干净,那些勤快的太监宫女是不会允许地上有石头的,就算是一粒石子让它躺在地上的时间也绝对不会超过三分钟,若是检查卫生的老太监老宫女发现地表有不该出现的赃物,那么负责洒扫的人就惨了。

米脂要找石头砸樊世麟,但是樊世麟手上搂的人是周凯璇,心里装的人是米脂,聊胜于无吧,以前经常贴着米脂跳探戈,全当解解闷吧,否则待在这种地方能活活把人闷死。

“樊大哥,这个舞你是从什么地方学来的?”

“是一个女人教我的,我从前一直和她跳,老实说她跳的比公主殿下的卓别林似要好多了。”

“一个女人教你跳的,本公主要见这个女人。”世上居然还有我周凯璇都学不会的舞,如果让我知道是谁教樊世麟的,我一定打断她的双腿。女人的嫉妒心是可怕的,何况还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女人的嫉妒心,可怕程度等同于一匹恶狼。

“教我跳这个舞的女人已经死了。”樊世麟猛一甩头,正好看到米脂站在花荫深处。动人的小脸蓄满怒意,高举的右手拿着一只绣花鞋,她对付自己的时候从来不忘拿兵器。钥匙包、枕头、鼠标垫,一切随手随身之物都是米大哥对付自己的武器。

☆、第三百零三章 跳河自尽

米脂手上的绣花鞋终究没有砸到樊世麟身上,那一刻樊世麟到是做好了挨打的准备,他设想了种种不好的结果,比如鞋子正好扔在他脸上,又正好鞋底板着陆,在面颊上弄个鞋底印出来,再比如发生狗血事件,鞋没有砸到他,砸了边上了公主玉千岭,然后公主大喊大叫,引来一群大内高手,把米脂抓走,以袭击公主千金玉体之罪关起来,等秋后处决。

想的实在太远,樊世麟抖抖病似的甩了甩头,玉千岭奇怪的看他,说:

“樊大哥,探戈好像不是这样跳的,你对我说头只要甩一次就行了,你干嘛甩这么多次?”

“我乐意怎么了?”

玉千岭一头雾水:

“如果乐意的话头是不是可以随便甩几次?”

“甩多少次都无所谓,只要你头不晕。”

等米脂从花荫深处消失之后,樊世麟和玉千岭继续跳探戈,每次轮到甩头的时候玉千岭就甩两到三下,甚至更多,最多的一次玉千岭吐纳之间连甩五下头,样子就像人在极度严寒的状态下猛烈的颤抖。

以这种奇特的方式把米脂从身边气跑,樊世麟觉得实在不是英雄好汉所为,可他能对人家明说吗,他能说米大哥我们分手吧,理由是你和玉千城在一起会比和我在一起幸福。他是太子,将来的王者,你看这一朝穿越你赚了吧,弄了个皇后当当。如果这么说的话,米大哥不把自己打死,也把自己踢爆。

樊世麟在心里无数遍告诫自己,他的决定是英明的、伟大的、智慧的,玉千城是个好男人,米大哥跟他不会吃亏。相反若是跟自己,就要受那封建礼教的摧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长痛不如短痛,只要玉千城爱她就可以了,去想那么多干什么,想太多只有给自己找罪受。

这天樊世麟和玉千岭疯了整个下午,跳完探戈玩烧烤。临时设计的烧烤架子居然是围在公主院里的几根铁栅栏,皇帝住的地方就是这点好。想吃啥就吃啥。玉千岭问樊世麟:

“什么东西可以用来烧烤?”

“猪肉羊肉鸡肉牛肉马肉狗肉都能烧了烤。”

玉千岭让太监一一记下。于是太监记的很认真,于是很认真的太监对御膳房的太监说公主要用记在纸上的肉来烧烤,于是御膳房的太监很认真的跟御膳房的厨子传话说,公主要用纸上记的这些动物的肉来烧了烤,御膳房的厨子也是很认真的厨子,想既然是公主要求的那就尽量往好、大、多的方面去弄。于是那个晴空万里的下午公主秀气的小院出现了很壮观的一幕。整只猪,整只羊,整只鸡。不,应该说一排串在一起的五六只鸡,整只牛。整只马,整只狗在那里烧了烤。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食物的醇香,这股香味从东到西,从南到北纵横整个皇宫,以至于连看后门的几个人都闻到了食物的香味。那几个人的口水流的那是一个飞流直下。

这一顿吃着实厉害,玉千岭最后饱的连路都走不动,只能让几个宫女抬到床上。

“樊大哥,你是怎么想到烧了烤的?或者你在什么地方吃烧了烤?”玉千岭想不通,居然有人比她还会吃,她身为公主连这么好吃好玩的烧了烤都没有吃过,樊世麟居然会。

“烧烤是古人常吃的一种食物。”樊世麟打了个饱嗝从外面走了进来,没想到狗肉这么好吃,如果在现代烤个狗肉吃的话,可能会被人在背后说三道四,什么不爱护小动物啊,虐待动物啊,现代就是一个烦,做古人多爽,想吃麻就吃麻,美味的烤狗肉啊,下次找机会再怂恿玉千岭吃你。

“这么说,烧了烤还是古人发明的?”

“是啊,原始人就发明了。”

“等太后完全康复了之后,我会让她和我们一起吃烧了烤。”玉千岭就是这点好,懂得孝顺。

樊世麟坐在门槛上,躺在床上的玉千岭正好看到他的侧面,他是一个长得很白的男人,皮肤细瓷似的,玉千岭在那里嗤笑,一个少女痴痴的看着一个半成熟的男人,那景致是世间最美的。

“樊世麟,你救活了太后,立下大功,你想父皇如何赏赐你?”

“赏我座城池,让我当个侯吧?”

“当侯有什么好,侯爷们的封地都在边疆,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谁要去,你再好好考虑一下,要父皇赏赐你什么?”玉千岭想,你个笨蛋,你怎么不说我要做驸马。

樊世麟就是想当侯,远远的离开这里,想见米脂一眼都难,他就不会一直想着要见人家,忍不住跑来皇宫偷偷看几眼什么的。

“如果皇上真的问我要什么赏赐的话,我就说我要当侯,我知道没有人肯去塞外当侯,只要我提出这个要求,皇上肯定会答应。”

樊世麟太不懂少女的心事了,人家玉千岭已经死乞白赖,哦不,应该说义无返顾的爱上了他。

“你确定你要当侯?”玉千岭吃的太饱,撑的慌,不过还是以最快的速度冲到樊世麟跟前,指着他的鼻尖问他。

“我确定我要当侯?”樊世麟搞不懂玉千岭脸上的表情怎么如此狰狞,他只不过说他想当侯而已,没有夺她爹江山的意思,况且皇帝是会把边疆的一些封地给有功有劳的人才。

“如果你确定你要当侯的话,那么我就死给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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