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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浅颜微笑-第10章

小说: 浅颜微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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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言,我感动得几乎涕泗横流,这话听在耳里不谛为天籁之音啊。“呜,祯儿,你真好,不愧姐姐平时那么疼你!”我全身紧紧的粘在他温温暖暖的身上,满足的闭上眼睡觉。呼呼,失眠了那么久,终于可以安心睡个好觉了!果然还是小孩子的体温高啊!
  哇哇哇,真是太幸福了,这样冬天就不用怕冷到失眠了!嘿嘿!
  听见怀里巴住自己不放的人儿小小声的咕嘟,十四阿哥有些恼怒复又无可奈何,透过昏暗的光线瞥见她眼窝下浓厚的黑影,心坎微微的泛疼。似乎对这个特别的女子,自己改变得太多了,连心房也变得柔软了许多,连八哥他们也若有所悟,偏偏只有她仍是毫无所觉,每天每天仍是对自己暖暖的笑着,软软的唤着“祯儿”,只把自己当作最初相遇时生病的孩子呢!他真的不喜欢她将他当成一个长不大的孩子来对待……
  祯儿……
  已经很久没有人用这样亲昵的语气叫唤过他了,自从五岁以后,就再也没也了,连额娘也不再如此唤他了呢。可是那时她却是如此自然的笑着唤了声“祯儿……”那样的笑容,不美丽,不华藻,不惊艳,却很温暖呢,似乎可以将冷硬的心肠一寸一寸的软化了,只要她一个笑容一个眼神都可以让人觉得很幸福。
  “姐姐。”
  “嗯……”
  “以后,都由祯儿陪着你,为你焐暖,好不好?”
  “好……”
  ——————————————————我是冬天的分割线————————————————
  “北风呼呼地刮
  雪花飘飘洒洒
  突然传来了一声枪响
  这匹狼它受了重伤
  但它侥幸逃脱了
  救它的是一只羊
  从此它们约定三生
  互诉着衷肠
  狼说亲爱的
  谢谢你为我疗伤
  不管未来有多少的风雨
  我都为你扛
  羊说不要客气
  谁让我爱上了你
  在你身边有多么的危险
  我都会陪着你
  就这样,它们快乐地流浪
  就这样,它们为爱歌唱
  狼爱上羊啊,爱得疯狂
  谁让它们真爱了一场
  狼爱上羊啊,并不荒唐
  它们说有爱就有方向
  狼爱上羊啊,爱得疯狂
  它们穿破世俗的城墙
  狼爱上羊啊,爱得疯狂
  它们相互搀扶去远方
  ……”
  甫唱完,我喜乐乐的问从我开唱不久就用帕子捂着嘴“咯咯”笑个不停的真夜真日,“怎么样,很符合意境吧?和这雪景很相衬哩!”
  “格格,曲调是很好听,但狼哪能爱上羊呢?”真夜放下手中的针线活笑道。
  “就是、就是!”真日附和,“看到羊,狼大半只会扑上去填入肚子了事的多。”
  “怎么不可能,就是可能,绝对可能!”我言之凿凿,顺便教育她们一翻,“你们要知道,世间有一种爱,不会因身份、年龄、身高、种族、时间、空间而限制。它来时,可以平淡温馨,也可以浓烈炙情,更可以生死相随。有时候呢,它会让人一眼万年,有时也可以一见倾心,有时一个淡淡的微笑一个眼神便可以让你幸福一整天。有个作家说:你讲一个笑话,我要笑上好几天,但看见你哭了一次,我就一直难过了好几年!我想,爱情应是如此吧。”
  真日搔搔头,一脸困惑,“格格,我们不太懂你说的呢。”
  见连平素沉稳淡定的真夜也连连点头称是,让我一阵无力。是我太天真了吧?在现代,凡是同我讨论过这个话题的人不是受不了的摇头叹息,一脸“你已经病入膏肓,没救了!”的表情,就是好笑的摸摸我的头,告诉我做人要实际点……虽然有时我也怀疑世间是否真有如此美好的爱情能令人疯狂追寻,但我还是很喜欢歌者口中唱吟的缠缠绕绕的绵绵爱情。
  我记得台湾有个作家也这样说过:爱一个常是一串奇怪的矛盾,你会依他如父,却又怜他如子,尊他如兄,又复宠他如弟,想师事他,跟他学,却又想教导他把他俘虏成自己的徒弟,亲他如友,又复气他如仇,希望成为他的女皇,他唯一的女主人,却又甘心做他的小丫环小女奴……
  嗯,虽然我不曾体会过那种心情,但这也算是一种不错的爱情观呢,各人的际遇与性格决定他们不同的爱情观。我还是相信世间仍有所谓的爱情存在的,不然也不会连恋爱也没有谈过一次就被空降到这大清朝来了。
  “浅颜,说得很好呢!”
  门口传来了八阿哥如沐春风的声音,我循声望过去,就见八阿哥撩袍跨过门槛儿走进来,身后不变的仍是跟着九、十、十四三位阿哥。从敞开的门口拂入室内的冷风让我当场畏冷的缩着脑袋蜷缩在暖暖的炕榻上,捆紧了身上的被子。见状,几个阿哥忍俊不禁地笑了,尤以十阿哥笑得最为放肆夸张。
  “听三哥五哥他们说我还不信,今儿个倒信了个十足。没想到我们的浅颜格格也有如此狼狈的一天哩!真是叫哥们几个开了眼界。”十阿哥一阵取笑。
  我怨怼的瞪了他一眼,知道自己又惹了一次笑话,面子里子再度瘫在这紫禁城里丢尽了,被人取笑到至今。可是外面冰天雪地的,我实在连下榻也不敢,更逞论去各个娘娘宫里串门子了。
  “你们请自便,恕浅颜心有余力而不足了!”我鼓着腮帮子说。
  待真夜真日为来客沏上热茶退下去后,十四阿哥很自然的挤到我身畔,手探进被窝里握住我凉凉的双手,我眉开眼笑,倚靠在他身上,安心汲取他身体传送过来的热量。其他几位阿哥面色微微的古怪僵硬,半晌,温雅的八阿哥打破沉默。
  “浅颜方才的爱情观很有趣呢。古人云: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不知是否是这个道理?”
  我有些意外八阿哥会如此说,但想到历史上众多皇家子弟莫不是妻妾成群、红颜知已一堆,唯有康熙朝的这个温文儒雅的八阿哥坚持只娶一个福晋,这点是值得欣赏的,也没什么好奇怪了。
  十阿哥“咕噜咕噜”灌下一杯热茶后,笑嘻嘻的打趣道:“姐姐理解得如此透彻,莫不是姐姐你已找到一眼万年的那个人了?”
  我呆了呆,还没来得及回答,只觉手上的力道徒然紧了紧,疑惑的望向十四,却见他仍是面色平静,只拿那双晶晶亮的眼眸瞅着我,再看看八阿哥他们,脸上的笑容皆僵硬了几分,和外面的冰雪有得比了。嗯,怎么觉得气氛很诡异哩?
  虽然有些莫名其妙,我还是笑道:“我还没谈过恋爱呢。”说来还是挺尴尬的,我皱皱鼻子,不好意思的说:“在我们那里,未满十八岁谈及情爱之事都叫早恋,早恋是不被允许的。等我上了大学,每天忙着课业、打工,时间基本上消磨得差不多了,哪还有空去风花雪月?”
  更重要的是在心态上多少有些宁缺勿滥的意味儿,不是打从心底恋上的几乎不会看一眼,所以更是泛人问津了。相信我这番话他们听得似懂非懂,但他们只是笑笑不再纠缠在这个话题上。我想起几天前听泰安泰宁他们说皇帝又要去木兰狩猎,遂问道:“你们什么时候出发去冬猎?”
  “过两天。”九阿哥眨眨美丽的丹凤眼,“姐姐你要去吗?很好玩哦!”
  让我去狩猎??我嘴角微抽搐,就听到八阿哥难得语带不愉的斥责声:“九弟,别胡说,那里是狩猎场而且太冷了,浅颜可不适合去。”
  “八哥,你也不能这么说。姐姐去也很好玩呀,只要小心点就好了嘛!”十阿哥插嘴道。
  “就是、就是!”九阿哥附和。
  “浅颜一个女孩子又那么畏冷,去了反而受害……”
  阿哥们你一言我一语的开始讨论起两天后的冬猎,气氛和乐融融,原本还能打起精神来听,可到最后听着听,却在十四焐暖的被窝囊里倚靠在十四身上睡着了。说来十四阿哥已成为我专属的人体抱枕,只要他在身畔,我就可以轻易睡着,此等睡功连自己看来都深觉丢脸。
  醒来时,屋子里只剩下我和十四,他们已不知在何时走了,角落的暖炉里,红彤彤的炭火释放着融融的暖意,偶尔爆出轻微的噼啪声,身畔自人体散发的暖暖气息薰得全身酥酥懒懒的,我安静的半躺在十四怀里眯着眼不愿起身,见十四一手搂着我一手捧着书认真翻阅,我好奇的探头一看,不一会儿功夫,头晕目眩的缩回脑袋。
  天啊,都是繁体字,字迹工整,而且还都是些兵法策略的东西,我更是看不懂了。见我如此,十四阿哥抿唇一笑,摸摸我乱翘翘的头发。
  “姐姐。”
  “嗯?”我懒洋洋的应着。
  “我打几张狐皮回来给你做大衣好不好?”
  “好啊!不过祯儿可要小心点儿,别受伤了哦。”
  “我不在的时候姐姐也要小心点儿,照顾好自己。”
  “嘿,说反了吧?要出远门的可是你又不是我……”

  紫禁城之冬

  皇子阿哥们大多都随康熙去木兰冬猎了,剩下的阿哥们也因天寒地冻的极少来景仁宫串门子,日子倒落了个清净。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整天困在床上孵蛋一样的生活真是个酷刑,所以一有空,我大多是拿些书籍学习小学生识别繁体字,或是学着吹箫抚琴一番风雅,再拿十四的平时的书写的字当字贴来练字。
  清朝皇帝对子女的教育是极为严苛的,这从十四阿哥的字里行间可瞧出丝丝端倪,无怪乎史学家会这样评论:清朝皇家历届没有脑袋空空的草包败家子,只有性格软弱无能的子孙。一个虚岁十五的孩子就能写出如此大气严谨的字体,可见下过一番苦功夫,更不用说涉及到的琴棋书画和出色的骑射功夫,简直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了。
  日子过得很无聊,正当我努力临摹十四的字迹间的霸气和风骨时,泰安领着几个扛着木箱子的侍卫进来,满脸喜悦。
  “格格,这是十四爷猎的狐皮,是给格格做冬衣用的。”
  我高兴的问,“十四阿哥可是回来了?”
  “回格格,万岁爷和几位阿哥要过几天才能抵京,奴才们是奉命先一步启程的。”侍卫恭敬的回道。
  “哦……”我有些失望,但还是感激的对他们笑笑,“辛苦你们了。”
  待他们离开,我沉敛心情,继续练字。老实说,写毛笔字于大多数现代人而言是一种折磨,但每每想起康熙和那群阿哥们第一次拜读我的大作时五颜六色的脸色,就下决心要写出手好字给他们瞧瞧,免得总被他们瞧扁了。
  “格格,四爷命人送来两件白色狐皮,说是格格添件御寒的衣裳。”
  “啊?”我愣愣的盯着那群侍卫离去的身影,丈二金钢摸不着头脑。四阿哥哥怎么也给我这边送东西来了?他人看起来挺冷的,心肠倒是挺软呢。
  “格格,其实四爷也挺有心的呢。”真夜真日笑得眉目弯弯,对那色泽洁白如絮的毛皮摸了又摸,爱不释手。
  “是呀,四哥人很好的。”我点头同意。
  可是在一天之内陆续收到五、八、九、十、十二、十三等阿哥送来的各色毛皮却令我苦了脸。天啊,这么多珍贵的锦貂狐皮,他们到底猎杀了多少珍禽异兽啊?就不怕珍稀动物灭种吗?
  我对着一堆东西愁眉苦脸,思索着要怎么处理。一旁清点的真夜真日倒没想太多,只是单纯的为自己的主子很得众阿哥的喜爱而高兴。看了看室外在北风中晃荡的枯瘦枝桠,打了个响指,对一脸疑惑的真夜真日问道:“你们说,这些东西可以做多少件披风?”
  真夜略一思索,“二十来件吧。”
  “好!”我站起身,豪情万千的挥舞拳头,“把它们送到尚衣局,让人按各宫阿哥的身形裁做成披风送给他们。当然也要挑件最好的貂皮给阿玛做一件,让你们的头头也感动一下他那群儿子们的孝心。”
  闻言周遭伺候的宫女太监莫不掩唇轻笑,也只有浅颜格格敢这样打趣他们的皇帝了。
  “格格,这法子好。”真夜捧着十四阿哥让人送回来的狐皮笑道:“不过十四爷的还是由格格亲自给他做吧。若全送人了,十四爷少不得又要生气了哦。”
  想起那孩子明明一副霸王龙一样的脾气,偏偏在我面前闹性子时却摆着一张臭脸,满脸“我生气了,不想理你”的别扭样,令人好气又好笑。相处了半年多,那个孩子的脾性也摸了个八分透,若真让他生气了,景仁宫又有得闹了……想到这,我点头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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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后,皇帝终于摆架回宫。
  “姐姐,我回来了!”
  随着十四阿哥爽飒开朗的叫唤,下一刻,我被拥进一具坚实的胸膛里。我欣喜的仰起头看他,细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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