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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我带你回家-第54章

小说: 我带你回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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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淡定也没什么不好,大叔如此安慰自己。
  
  时间飞呀飞,宝宝长呀长,终于五岁了。
  大叔又开始焦虑了——为毛别人家的小孩这么大时,一个个活蹦乱跳,不是满世界撒野,就是在学校揪小女生的辫子。
  但是他们家的宝宝不这样,他们家的宝宝对什么足球,篮球,玻璃球啊都没兴趣。变形金刚,赛车模型,你早上给他买了,他晚上就能给你拆干净咯。
  是的,许家宝宝喜 欢'炫。书。网'拆东西,尤其喜 欢'炫。书。网'拆他爸那一屋子的手枪、步枪、狙击枪。
  这时候,莫寂大叔已经造人成功,抱着他家乖巧的女儿在许大叔面前走过来走过去。边走还不忘边刺激大叔一句:“你们家宝宝长大后不会有暴力倾向吧……像你可糟了。”
  我是黑道头子,难道我儿子的身体里也会流着黑道的血么?
  大叔这么一想,更忧虑了。
  自从有了宝宝后,冷酷决断的帮主大人就变成了爱操心的奶爸了。
  许夫人是这么安慰他的:“生命在于创造,不先分解,怎么再创造呢……你多绿了。”
  
  等到宝宝十岁的时候,他终于不折腾他老爸的枪了,他开始有了新的爱好——电脑。
  当然,还是拆。
  为了满足宝宝对电脑的需求,许家二十四孝奶爸不得不把他的生意扩展至电子信息类。
  
  当然,这些都不是最让大叔头疼的。最让大叔头疼的就是——这死孩子,从小到大,一点都不粘自己,光粘他妈去了。
  本来以为好不容易等到他的小鱼儿长大了,可以当他的新娘子了,他就能天天看着她,抱着她,想亲就亲,想扑就扑。
  可是,没过多久,小鱼儿怀孕了。
  骆子归那家伙说,怀孕期间进行爱的扑到对妈妈和宝宝都不好,所以他忍了十个月。
  好吧,宝宝终于生下来了。
  当他想扑向很久没碰的爱妻时,一出生就显示了自己的淡定天性的许宝宝“哇”一声哭了……
  爱妻在这边温柔的哄着宝宝,大叔在那边哀怨的看着宝宝他妈。
  
  都说儿子是父亲上辈子的情敌,许家父子尤其是。
  从来不哭的许家宝宝只会在他老爸要跟他抢妈妈的时候,才会意思意思的张开嘴巴“哇哇”叫。
  然后妈妈就会推开爸爸过来抱他,给他唱好听的歌。
  许家宝宝表示很满意,许家爸爸表示很不满意。
  
  莫寂说:独生子没人陪着玩,肯定粘着妈妈啊。要不,你再生一个。
  许爸爸觉得这个主意可行,于是他把握住许家宝宝睡觉的那些时间,努力的给他造了个妹妹出来。
  妹妹的到来,成功的吸引了许家宝宝的注意,他开始没有那么粘着妈妈了。
  
  但是。
  是的,但是。
  
  但是很可惜的是,许家宝宝粘妹妹,妹妹却爱粘着爸爸。
  
  都说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许家父女尤其是。
  小天意(许家妹妹的名字)的婴儿床比其他宝宝的要大好几倍,为什么?因为方便二十四孝奶爸躺进来哄自己睡觉。
  
  小天意出生后,许家大宅最常见的场景就是:
  大叔打算和爱妻亲热,一旁熟睡的小天意哇哇的哭着醒来找爸爸。
  许爸爸很无奈的亲了亲爱妻的唇,然后爬进硕大的婴儿床哄宝宝。
  小天意喜 欢'炫。书。网'横趴在爸爸的腰上睡觉。
  虽然小天意的婴儿床比普通的婴儿床要大的多,但是一百九十多公分的许爸爸躺进去,还是觉得手脚不舒服。
  保持着同一个姿势久了,难免手脚就发麻。许爸爸轻轻的动了下手脚,尝试着把小天意放到身侧。但是小天意即使在睡梦中,也死死的攀住了爸爸的腰不撒手。
  许爸爸又这么躺了几个小时,腰酸背痛。见小天意睡的熟,轻轻把她翻了个身搂着。结果小天意立马醒了过来,迷迷糊糊的看了爸爸一会儿,继续趴回爸爸的腰上睡大觉,屁股还拱的高高的,像小猪。
  许爸爸觉得这睡相不太好,得纠正。于是,他把小天意提起来,轻轻的把她的小身子摆正了,搂着。小天意再次醒了过来,委屈的看了爸爸一眼,哇一声大哭了起来。
  一边陪儿子玩拼图的爱妻嗔怪的瞪了他一眼,许爸爸无奈的将小天意放回了自己的腰上,小天意满意的扒住爸爸的腰,甜甜的继续睡大觉。
  许爸爸歪着脖子,扭着腿,欲哭无泪。
  
  关于许家宝宝的名字。
  
  许家俩个宝宝,一个叫无端,一个叫天意。
  小小姑娘曾经跟自己的二货丈夫很是抱怨过:“看人家许大哥,给孩子取的名字多诗意,多玄妙。”
  莫寂委屈道:“我们家宝宝的名字也很好啊。”
  小小姑娘一个锅盖飞过去:“猴土豆哪里好了!!”
  
  其实小小姑娘真的高看许帮主了,丫当初想出来的名字只会比“猴土豆”更喜人。
  什么,你不相信?
  好吧,如果你硬要觉得“二饼子”、“葱油饼”比“猴土豆”好听,我也没办法。
  什么,为什么大叔想的名字都跟饼有关?
  哦,没啥,他媳妇最近老做家乡的饼子给他吃,他吃上瘾了。
  
  那么,这俩名字哪来的呢?
  翻字典?
  不,不,不,这次还真不是翻字典翻的。
  只是鱼麦麦童鞋在怀孕时间恰好在翻李义山的诗集。
  生天意她哥时,翻到了《无题》。于是,不负责任的妈妈顺手一指:“就叫无端好了。”
  许爸爸欣然同意。
  后来无端少爷知道这名字的由来后,不仅一点没怪母亲大人不负责,不用心,反而很是感激她的果断。因为他知道,如果让他爸来取的话,自己很可能会拥有一个像“许五十”、“许一柱”这么惊悚的名字。
  
  而小天意出生的时候呢,许大叔在一边给爱妻读李商隐的《晚晴》。待他读到“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时,爱妻一锤定音:“就叫天意吧……许天意,挺好听的。”
  许帮主是妻奴,当然没意见。
  
  但是名字的主人很有意见。
  天意小朋友长大后,性格不像她爸,也不像她妈,到是像足了她干妈许菟,十足十的女王架势。
  但是。
  是的,但是!
  但是,你见过有叫“小甜甜”的女王么?
  
  所以说,谐音遭人戏,取名当慎重啊!



70、终守约(番外) 。。。
  
  那是很久很久的以后了。
  
  久到青年大叔已经变成了糟老头子……唔,保养得宜,依旧好看的糟老头子。久到即使是逆生长的鱼麦麦小姐也成了眼角爬着鱼尾纹的鱼老太太了。久到淡定的无端小宝宝长成了翩翩美少年又长成了翩翩美中年,最后还取了位古灵精怪的小媳妇,生了个活蹦乱跳的小伙子。久到爱撒娇的小天意变成了娇娇小甜甜又长成了霸气天意女王,最后还征服了一只冷面帅保镖做上门女婿。
  
  人啊,儿孙承欢膝下,又无事一身轻时,总爱遥想当年。
  
  这不,某年的圣诞节,儿子女儿带着孙子孙女出去过洋节。许爷爷揽着鱼奶奶看夕阳,思绪飞到了多年前。
  
  很多很多年前的夏夜,许爷爷第一次遇见鱼奶奶。
  
  那时他正当壮年,凌云帮的铁血帮主,声势如日中天。却每天为了俩白眼狼母子流血拼命,不知幸福为何物,更未把生命挂心上。直到他在那个怀旧的酒吧里遇见了才十六岁的鱼奶奶。
  不,那时候还是条小鱼儿。是一条不知从哪里来,不知回哪里去,前尘尽忘,连姓名都失去的被搁浅的鱼。
  
  然后,这条渴水的鱼就被大海带回了家。
  
  是的,在遇到彼此之前,他们谁都没有家——即使房子在那,家电不缺,米粮齐全。但是,少了他,或是少了她,那都不能称之为家。
  
  她到来后,日子平淡温馨,却百般美好。
  
  你知道某个地方,有个人在等你回家,长桌上给你留了菜,客厅里给你留着灯。
  那个地方叫做家。
  那个人叫做家人。
  然后,你突然有了每天回家的理由。
  然后,你突然能明白那些一到五点就行色匆匆的往车站赶的上班族们的迫切心情。
  
  他们重新装饰了原先冰冷的房子,桃红的衣柜,草绿的窗帘,海蓝的墙纸。他们每日同桌而食,给对方夹也许不好吃却有营养的菜。她挑食,不吃肉,他张口接住。每天睡觉前,跟对方说晚安。早上除了太阳,对方将会是你第一个见到的人。用心去记对方的每一个喜好,再细微都好。不经意的把惊喜送到她面前,只为看那浅浅的梨涡浮现在她嘴角。
  
  原本,他以为就这样下去就好了。能和她相依为命,一起老去,已经足够奢侈。
  
  但是,上天大概也觉得他前半生太惨,特意送来惊喜。
  
  有一天,她对他说:我喜 欢'炫。书。网'你。
  
  这世间,再没有比这更美好的话语了。
  
  明知道自己这种身份,不配拥有爱情,也怕把她扯入腥风血雨里,最后却还是自私的将她抱入怀里。
  悄悄发誓,如果有一天她遇见更好的更喜 欢'炫。书。网'的人,就要放手。即使断了双臂,也要给她自由。
  
  后来果然害她入险境。
  
  她第一次消失时,他三十年来第一次如此心慌,引以为傲的冷静从容全部崩盘。
  
  好在终于还是找到了她。
  
  她很勇敢,即使敌人的枪指在她头上,即使生命受到威胁,她也没有离开他。
  
  她双脚扎满碎玻璃,鲜红的血流到地上,像暗夜开出的花朵。
  淡淡晨曦中,她对他微笑。
  她说,我知道你会找到我的,所以我不怕。
  
  但是,他没想到,上一辈留下的仇恨,会报应在她身上。
  
  他同父异母的弟弟拿了一些照片给他看,让他们分手。
  
  他答应了,开车回去的路上却因为注意力不集中而出了车祸。
  
  他在病床*上躺了几天才醒,睁开眼,看到她憔悴的脸,还有泛着血丝的眼。
  
  终于狠下心,对她说出绝情的话语。
  
  她如意料中的哭了,眼角的泪却滴到了自己心里,火一般燃烧,撕裂般的疼。
  
  看着她绝望的转身,他恨不得毁掉全世界,包括害她这般绝望的自己。
  
  爱她,却要用伤害的方式保护她。
  
  还有什么比这更可笑更残忍?
  
  有人说,分手有什么好难过的,你生来就是一个人,现在不过是回到了最初的状态。
  
  哦,那人一定没有真爱过。
  
  所以不会明白得到后再失去远比从未得到过要痛苦万分。
  
  许菟说,那段日子他变得特别嗜血,比以前还要拼命。不,是越来越不要命。
  
  但是,他只能用鲜血和伤口来平复自己对她的愧疚了。即使他受再多伤,也重不过他给她的那一击。
  
  他永远都记得,那条他亲手给她带上的名为“相携白首”的坠子带着她的血从她脖子上飞出来的那个画面。永生难忘。
  
  他还记得当初他给她带上这条坠子时,向她保证过,会永远陪伴,不离不弃,一起老去。
  
  现在,却由他自己亲手打破了这誓言。
  
  她大概永远都不会知道,她冲出去的时候,自己一直在后面悄悄跟着。那天,下很大的雨,她穿的单薄,却没有打伞。他怕他感冒,最终还是给那个白眼狼弟弟打了电话。
  所以,那辆车才会出现的那么及时。
  
  她大概也永远都不会知道,从她离开的那一刻起,他其实都有派人偷偷保护她。只是自己,从来都不敢现身。
  
  本来打算就这样远远的看着她,护着她,终老一生就好。
  
  可是,眼看着她出事,还是做不到袖手旁观。终于还是又出现在她面前。
  
  然后,干脆就厚着脸皮,成日在她眼皮子底下晃荡,贴身保护。
  
  既然谁保护她都不放心,那么就自己来好了。
  
  好在,她好像也不怎么反感见到他。
  
  她又受伤了,还是在他眼皮子底下。
  
  但是,她住院的那三天却是她离开他以后,他为数不多的快乐日子。
  
  多希望时光停住,却怕再这样相处下去,自己会做出不理智的事情。
  
  但是她却亲吻他,告诉他,愿意再给他一次机会。
  
  他要感谢那个不知死活的家伙,给她下了药。
  
  虽然没有那个意外,他们也一定会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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