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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路人甲的春天-第44章

小说: 路人甲的春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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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起了秃头老板的感叹:你们是光看着老板赚钱,没看到老板工作时累得和狗似的模样。公司倒了,你们顶多失业,再找份工就行。可老板就直接是破产,一无所有咧。所以说,不卖命怎么行?
    于是,我格外体谅他。
    
    这次大概是我们认识以来分开最久的一次,连仅有的电话交流时间都少得可怜。直到圣诞节过后,他才有了些私人时间。不过该死的是他有时间了,我却开始忙碌了。年尾赶货冲关啊,加班到十一二点是家常便饭。虽然很累,可加班补贴很高。我算计着这么赶货,年终奖甚是可观,过年的时候可以先还一笔账给父母。
    林戬对我的小算盘不以为然,“你给他们钱,他们未必会收。倒不如保重自己,身体垮了他们更操心。”
    “我给归给,他们收不收又是另一回事了。”我把手机耳线接上,终于解放双手开始吃饭,“而且,我现在吃饱睡好,壮得和牛似的,哪会生病。”
    “连着两周加班到晚上十点多,你调整得过来?不是吹嘘着说每天九点半雷打不动要上床睡觉的吗?”他像是在翻什么东西,沙拉沙拉的声音传了过来,“还有,晚饭吃食堂的,能吃得好吗?”
    “我习惯了,你还是多操心自己吧。”我叹了口气,“你哥还是没消息吗?”
    “没有。”
    听得出来他口气的郁闷,我安慰他说人总有想不开的时候,等他想开了自然就会回来。不过,虽然我嘴巴上是这么说心里却是希望林湛从此海角天涯逍遥自在。别说我不厚道,像咱这种死老百姓最喜欢的就是听明星绯闻看豪门八卦,而豪门八卦里最经久不衰的该便是灰姑娘。而林湛这次恰恰就是整了这么一出,不过呢结局稍稍改了一下。人家是王子娶了灰姑娘皆大欢喜,他是一声不吭地撂了挑子和灰姑娘一起手拖着手跑了。
    我承认,自己被感动得一塌糊涂,甚至是肃然起敬。
    虽然与林湛接触不多,可我却是清楚像他这样的人在这般年纪有如此的身份地位,靠的绝不仅仅是运气。他是林氏的主心骨,往再大点说,那便是林氏家族的核心人物。更何况他已经不是二十几岁的热血愣头青,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经过深思熟虑,并不是冲动为之。
    而这一次,他似乎不打算给自己留后路。
    
    元旦过后工厂的订单终于开始慢慢减少,工人也陆陆续续地回老家。我一下子便清闲了下来,发工资的时候加班补贴一起下来了。我把钱理了理,数出一笔钱整存成存单给老郝。
    “你自己攒着吧,花钱有个就行了。”老郝仅是从报纸边缘看了我一边,接着继续看报纸,“老爸养你这么大,还看你这一点钱?”
    我脸上烧得慌,只得转向老郝媳妇,“这又不是什么孝敬钱,是我还之前借的。”
    老郝媳妇噼哩啪啦地摆着碗筷,“你爸让你存起来你就存起来,别啰啰嗦嗦的。把竹垫拿出来,我去端汤。”
    薄薄的存单拿在手里翻来覆去被汗浸得有些湿软,我犹豫磨蹭了许久,还是把它收了起来。既然他们明确表示不要了,我也不用那么固执。换个变通的办法,也是可以达到目的的。于是我偷着帮这对老夫老妻报了个四天三夜的风情休闲游,他们虽然嘴上嚷嚷着我糟蹋钱,可最后还是挺高兴地去了。
    
    周末的天气很好,我把柜子里的被子大衣什么的翻出来晒太阳。又打扫了储藏间和厨房,一直忙到了下午。刚坐下来缓口气喝口水,那边林戬的电话就追了过来了。电话里他的声音听起来很疲累,我不免关心了他几句。或许是咱的口吻太亲切关怀了,惹得被关爱对象开始得寸进尺,指名要喝爱心汤水,还要限时速递。
    我现在做个简单的晚餐是可以的,但熬汤水这种技术活儿还是没啥经验。上次买了汤骗他说是自己炖的,后来有次玩真心话大冒险的时候坦白了。那时候他就说了,下次得要喝到正牌的爱心汤。现在时候到了,只能硬着头皮上。好在现在网络很强大,靠着网上查的资料,我折腾了近六个小时也整出一锅子萝卜排骨汤。
    
    林戬看到我抱着保温袋出现时表示得非常软弱无力,仅仅是抬手指了指边上的座钟。
    “你该不是没吃饭一直等我来吧。”
    “你说会带汤过来的。”
    “……你也太死心眼了吧,先叫份饭垫肚子不会啊。”我从保温袋里取出保温瓶和汤碗,“我可有言在先,炖汤什么的很技术,第一次搞这东西,我不保证好喝。”他像是没听见,以一种如狼似虎地姿态抢过汤碗,端着饥渴到极点的表情喝了一大口!
    一大口!
    好 大的一口!
    一直含在嘴里,没咽下去。
    我坐在他面前,双手水平铺叠着,下巴支在上面,眼睛眨巴眨巴地,“好喝吗?”
    他表情复杂地看着我,我想他大概是后悔打电话让我送汤来,更后悔的是他还喝了那么大一口。
    那么大一口!
    到现在还含在嘴里!
    他鼓着嘴巴的样子就好似胀气的河豚,惹得我也鼓起了腮帮子。隔了几秒,我缓缓地吐气,“想吐就吐吧,我尝过,这这汤是不太好喝。”我停顿了一下,又说道,“不过也不是不能喝。”
    林戬死死地盯着我看了足有半分钟,嘴巴慢慢地瘪了下去。到完全咽下去的时候,他的肩膀没忍住颤抖了一下。
    我眼观鼻,鼻观心,很诚恳地说道,“料,我是放足的。调味,也是试过的。不过呢,熬的时候没看好火,半路上烧干了一次。”笑容诚恳地继续说下去,“然后,我加了水,又加了点调味料,继续熬。网上说要用大火熬沸后再转小火煲,不过那楼主没说煲多久,我想带骨头的话总是要多些时间,所以就一直煲着。看到收汁了我就继续加水,然后就煲成这样了。”
    林戬用手背贴在唇上摩挲了一会儿,问道,“这是什么汤?”
    “萝卜排骨。”
    “……萝卜呢?”
    “大概是熬太久,化掉了。”
    “……”
    “其实我已经把焦掉的排骨剔出来扔掉了,还放了大蒜瓣去味。”端起瓶子闻了几下,“这闻着么,也没什么怪味了。”
    林戬的腮帮子明显收缩了一下,尔后慢慢地说道,“作为新手,不错了。”
    虽然知道这话安慰的成分比较多,但新手的优点就是能虚心接受,而且他到最后也没把汤吐出来,我已经顶满足了。不过要把这罐汤全喝完还是很挑战的,所以后来林戬又打电话叫了几份外卖。
    “有这么好的外卖还要我弄吃的,你这不是找罪受么。”我把塑料袋拆开来,里面的打包饭盒上赫然印着某某饭店的LOGO,“这饭店还有做外卖?”
    “最近才开始的。”他捋起袖子,开始摆弄碗筷,“一起吃吧。”
    叫来蛮多的菜,其中有一碗麻辣大虾特别美味,半个巴掌大的虾子烧得通红油亮,点缀着炸得焦香的蒜末,还有大把的辣椒花椒。我一边嗷嗷叫着辣死了辣死了,可一边嘴巴却是没停。
    林戬一边笑骂我没个好吃相,一边帮剥着虾蟹。到后面,冰箱里的饮料全喝光了,菜也所剩无几。我吮着手指头看时钟,“这么晚了。”说着就站起来,可大概是吃饱喝足反射神经有些慢,脚下一个趔趄,人就往前扑去。饭盒被踩的扁扁地,鞋子也污了一片。林戬只得加快速度收拾残局,又顺手往墙边一指,“里面有洗手间,去洗一下。”我脱了鞋子,晕头晕脑地进去那间小套房。说是小套房,可里面的蛮大的。有我喜欢的大片的落地窗,往外看去时只见一片灯火,华丽眩目,却是可以被踩在脚下。或许上位者们多喜欢住高处,要的就是这样一种能把浮华踏于脚下的感觉。
    人类的工业与文明衍生出的钢筋水泥的怪物,年复一年的在地平线上拔地而起,冀望靠近天空。可再如何努力,到了一定的高度便只能停止。这些永远也无法再长高的怪物肚子里,则住着充满野心与狂妄的人类。
    
    “在想什么?”他不知何时站在我身后,“这么入神。”
    我弓起手指敲着玻璃,“我在看你平时看的风景,居高临下的感觉真不错。”顿了顿又说道,“真漂亮。”
    他把我往后带,双手很自然地环上我的腰,下巴支在我的肩膀上,胸膛随着呼吸有节奏地起伏着,“喜欢?”
    “喜欢。”我毫不犹豫,“不过不能看久,头会晕,心也会晕。”
    他低低地笑起来, “话里有话,嗯?”
    他的脸离得很近,隐约闻得到一股烟草与皮革混合起来的味道,双手下意识地收起,声音也带上上了些许拘谨,“没别的意思,只是小小地感慨一下。”我有些着迷地看向窗外,漆黑的夜空中只一轮弯且细的月亮孤零零地挂着。而与那不甚明亮的月光比起来,脚底下的那片灿烂灯光却更为醒目,“天天看这样的景色,你会腻吗?”
    他的鼻子凑到我颈边,轻轻地嗅着,“我没留意,平常多是在工作,没什么时间欣赏风景。”停顿了一下又像是补充似地说道,“不过,我倒是敢说晚上的景色比白天好。”
    我笑了笑,“这么确定。”
    他把我转了个半圈,面对面,再认真不过的表情,“当然。”
    
    那晚我们并没有喝酒,所以压根不存在上次那样酒后乱X的情况。但一切还是发生了,而且还那般顺理成章。(我原来是打算用这句话过渡一下,然后直接天亮的。=_=|||)
    
    他的手指缠上我的脚踝,慢条斯理地剥着袜子。那上面沾着油腥,还有些粘粘的。我下意识地缩了缩脚,可踝关节被他的虎口卡住,收不回来。很快脚丫子就光溜溜地握在他手里,脚趾头挺不好意思地蜷了蜷。羞涩的脚丫子在他手掌中缩得紧紧地,我声如蚊呐一般,“还没洗……”他没有说话,只是伏下头轻轻地吻上我的圆乎乎的小腿肚。我的声音如同落入冰水中的小火星一般,瞬间便没有了踪影。
    正经说起来,虽然我经手过的辣书辣漫成百上千,但一切都止于技术分析层面。唯有的那次实战经验是在喝多了晕乎乎的情况下开始进行的,到现在也把过程忘了个七七八八,所以紧张在所难免。
    但他是个挺有耐心的人,在这时候的循循善诱上就更加细心周道,连节奏都掌握得恰到好处。
    起初不过是蜻蜓点水似地吻,唇与呼吸扫过时是麻麻痒痒的,由那一点瞬间扩散开来,蔓延至全身。这样的吻一个接着一个,几乎没有给予喘息的机会。我呼吸不稳,勉强支起身体往后退撤,可手肘还没划动两下就被他拽往腿踝下拖。
    他的唇依然固执地贴在我的腿弯,内侧的皮肤很柔软,所以经不住任何的挑逗。可他的牙齿却露了出来,略带恶意地咬啮起那处的皮肤。薄薄的皮肤下是柔软的肌肉与敏锐的反射神经,所以在他咬下第一口的时候,腿不自觉地弹动了一下。
    他的身体慢慢地攀了上来,手指没入衬衣的边缘,轻轻地撩动着。少顷,他低低地开口说了句,“你瘦了。”这话可不是为了巴结让我开心而说的,事实确是咱因为加班赶工而瘦了好大一圈。虽然不至于变得骨感,可还是区别明显。
    衣物褪下的时候,他的唇也如期而至。似乎不急于攻城掠地,而是继续用惯有的慢节奏令感官臣服。这不是个顶漫长的过程,因为做为他的对手,我的抵抗几乎是不堪一击的。
    他的手从我的腰间慢慢往上滑动,经过柔软的胸侧再往上爬行至颈上,手指尖轻轻地压着那跳动的脉络。喉咙开始发紧,血液也一点一点地汇聚到耳根,逐渐地发热。待到颈动脉明显地鼓动起来时,他的手指又继续往上移动,终于是到了颊侧固定住,带着烟草味道的吻随即而至。
    
    他的手臂撑起在我身侧,尔后缓缓地伏低身体,唇贴着我的轻轻地摩挲,像是呢喃一般,“记不记得上次在云镇,我们睡的那张床真是糟透了。”我想起来在云镇的那个晚上,其实虽然民宿打的是返璞归真的招牌,但我们睡的并不是那种快散架的木板床。真正糟糕的应该是地板,因为是建在河边上,半空支出去的,所以全是木结构。结实归结实,但走路动作大一点,木头的间隙便会摩擦发出吱吱的声音。那晚运动初始两个人都没留意,等到了后面那声音就越发明显。我那时过得迷糊,现在也是他提醒了才想起来。他是记得牢的,可见当时给他留下多深刻的印象。
    我想着就噗一声笑出来,只是这样的轻松仅仅是个转折,很快他的身体便往下一沉,深深地嵌了进来。汗湿的手掌绕过腑下,反勾住我的肩膀,紧紧地挟住。脸却是埋在我的肩窝,鬓侧的硬发蹭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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