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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路人甲的春天-第38章

小说: 路人甲的春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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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镇并不大,哪怕是走马观花的旅游团也只需用一两天的时间就能逛完。可真正在里面住了一段时间后,却会真心喜欢上那里的安宁静谧。喜欢避开人群,挑一些偏僻的小路小巷走。总有窄窄细细的一条巷子,或一眼望到顶,或是曲曲折折的一通路。碰到巷子小到仅能容一人通过时,林戬总是习惯走在前面 ,手紧紧地牵着我的。有时迎面来了人,就都必须背贴着布满苔痕的墙壁侧身通过。习惯性地仰起头来,会发现头顶上的湛蓝被逼仄的墙线挤压成了细长的一条缝,上方墙砖间隙处长出的一丛丛青黄色的不明植物交错出的凌乱线条,把天空分割成了大小不一的方块。
    时间的充裕让我们可以悠闲自在地慢慢踱步,有时甚至会在一个挺不起眼的手工铺子里消磨上半天的时间。安定悠然闲适与放松的生活是很养人的。同样的,人的心境静定了下来,总有些事会想得通透。但,有的时候,烦恼亦会随之而来。
    我不知道林戬打算在这里呆到什么时候,我很想问他,归期在何时,回程如何安排。可有时话快问出口了,又卡在喉咙里。我想我是舍不得的,舍不得现在的生活状态,舍不得这样的宁静悠然,也舍不得放开那双越来越让我依赖的手。
    起初,我认为这样的依赖是出于女性可悲的性归属意识——大约是有了亲密的关系才会下意识地依偎过去。可想得再仔细一些,便会发现这样的依赖里还夹杂了更多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那时的我还不太明白,性与爱不可能像黑与白一般泾渭分明,不管是因性而爱或是因爱而性,跟在性后面的总有个爱字。哪怕它开始仅仅是个幼小而脆弱的萌芽,可总会在不经意间开始悄然滋长,无声无息。
    
    “郝炯,看过来。”林戬举了举手,“这个像你吗?”
    他手里捧着个彩瓷青蛙,圆头圆身,嘴巴咧得老大,很是喜庆的模样。
    我眼皮都没多抬,随手就往边柜上摆的一只贝壳做的肥嘟嘟滴大螃蟹指去,反讥道,“这个像你吗?”
    他抿了抿嘴,“那是螃蟹吗?怎么长得那么肿?”
    “这是面包蟹么,当然长得肿了。”我戳戳蟹壳,“看这眼睛,嗳,仔细看真是一模一样。”
    “简直是胡说八道。”他走过来,对着螃蟹左看右看,“哪里像了?”
    “喏,就你现在生气鼓眼睛的时候,自己照个镜子,是不是一模一样?”我戳着蟹壳的手挪到螃蟹眼睛上,叉出个剪刀手,“就这凶巴巴的样子,啧啧啧。”
    “小心眼,上面写了眼观手不动的。当然弄坏了让你买回去。”
    我不以为意,“写都这么写嘛,贝壳又不是多脆弱的东西。我不就这轻轻摸一摸么。”说着又往螃蟹眼睛上点了点,“瞧这小眼睛,鼓鼓的真喜感。”一边点还一边看着他得意地笑——显然是得意过头,螃蟹眼睛真的被我点得掉下来,啪哒一声落在地上,还骨碌碌地滚了一圈。
    
    “……真掉了耶。”
    “让你手贱,早说了眼观手不动的。”林戬的脸上有股子幸灾乐祸,“这下弄坏了吧 。”
    我破天荒地没争辩,也没回嘴,只是立刻把自己和螃蟹隐在林戬高大的身子后面,手忙脚乱地想把螃蟹眼睛装回去。可凭我怎么努力,那掉出的小鼓眼愣是安不回去。我急得大汗淋漓,小声地央求他,“哎,帮帮忙么。”
    林戬撇了我一眼,旋即半侧过身子,“眼睛刚被戳坏了,看不到。”
    我气结,“你个小心眼儿!”没办法,安不上了只得买下来。幸好老板比较好说话,最后给了个合适的价格。我找了一个小纸盒,往里塞了些泡沫后才把螃蟹放了进去。打算封盒的时候,林戬捏着瓷青蛙往边上一塞,“这也放一起。”青蛙翻着大白眼,咧着盆一样大嘴冲我傻咧咧地呵呵。索性把泡沫塞了一些在它的嘴里头,满嘴泡沫的青蛙看起来有点傻有些憨,可更多的是喜感,看着就忍不住想笑。
    出店门时林戬走在前面,我抱着纸盒子跟在后面。可没走两步便看到他停了下来,脸上有了片刻的迟滞。
    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我看到了一个挺眼熟的人影,是那个医生的朋友,眼镜男。在他身边的是一个身形瘦小打扮朴素的女人。这两个人虽然是并排走着的,但一眼便能从外表上看出他们的不同。眼镜男的装束虽然简单,但是依然能从细节看出精致。那女人的衣服却是真正地朴素,领口与袖口已经能看到明显的水洗磨过头痕迹——这样的两个人走在一起自然会引起我的注意与观察,虽然不带着恶意,却有十足地探究与好奇。
    眼镜男一直是半低着头,我可分明看到他的面色有些憔悴,嘴角甚至有些凄苦的味道,这与他在火车上给我留下的印象大相迳庭。他的手紧紧地攥着那个女人的,固执而强硬。连我这眼神不怎么好的,都能看出他指尖因用力而泛起的青白痕迹。
    那样的十指交握,分明就是恋人。
    那个女人的眉眼间带着丝怯懦与无奈,颊边隐约有些湿意。我分明能感觉到她的犹豫与迟疑,可她嘴角边的那抹笑容,却有种奇异的违和感。似是安慰,又似是解脱。
    
    他们走近时,我差点要出声打招呼了,可林戬却突然伸出手来揽紧我的腰,将我往边上带了带,轻轻地做出一个噤声的动作。
    也许是这迎面而来的两个人各有心事,压根就没注意到我们。不过几秒的时间而已,他们便与我探身而过。隐约听得见身边人发出一声叹息——我得承认男女间发生了亲密关系后,两个人相处时总会弥散出一股奇异的气场来,语言地交流变得少了,目光的交汇多了。有时仅仅是视线一对上,可能心里就猜到个八九不离十。用文雅装13的词来形容这样的眉来眼去,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说得通俗点,那就是‘对上暗号’了。而现在,听到他那一声极轻的叹息,我就觉得他定是知道些什么。
    也不知怎么着,我突然就想起了那天晚上医生的突兀出现,还有林戬那欲言又止的神情。咱的心别别直跳之际,瞬间推理帝上身,
    “眼镜受这要是跟人跑了哎,医生攻怎么办?”
    
    作者有话要说:他和他和她,她正在腐。
    
    久等了。
    这周真是很多事,也幸好都过了。
    检查组神马的,月末对账神马的,真是讨厌死鸟
    这章修了老久,也改了很多次。我一直想写这个在许多年前遇见的眼镜男,到现在我还记得他的模样。我也记得那个头发微卷的医生,一晃十年了,时间真是很快很快……
    云镇之旅即将结束,下一章,小白兔要来了。
    
    推理帝上身的炯:
    一定是小受想掰直了,小攻虽然舍不得可为了心爱的人的幸福还是痛苦地放手了,你们说是这样吗???
    
    
    被炯修理的三眼:(这图得多看几秒才看得到重点。)
    林老二:炯炯,我给你拿衣服来了~~~~~~~~~~擦!不要光着膀子在窗前站着,会走光的!
    炯:滚!
    
    
    
    喝~
    “眼镜受这要是跟人跑了哎,医生攻怎么办?”
    林戬握着我的手用力捏了捏,眼刀飙了过来,“你说什么?”
    正常男人都不会喜欢有关攻与受的话题,我立刻反应过来,掩饰道,“我说,这眼镜不是和医生一起来旅游的么?怎么自己一个人就行动了,把医生单撇下,太不厚道了。”
    他把我的手往前拖拖,直接夹在胳膊下,带着就往前走,“你约会会带着朋友吗?”
    “约会?”
    “郝炯,你装的吧。”他眉毛微微扬起,“看不出来?”
    嗳,果然这世上直男比较多,腐女平常还真只能YY一下,“看是看得出来,不过,你不觉得他们之间的气氛挺诡异的么?”不仅没有喜悦与兴奋,感动与甜蜜也看不出半点,就刚才那样子,我甚至感觉到了一股的哀伤。
    林戬这次没说话,他回头朝眼镜男那对离去的方向看了几秒。我从未见过他会对一个几乎可以说得上是陌生的人这么注意,而且他的脸上竟然还浮现出了感慨,这种情况太反常太反常了。我很想掐着他的脖子让他乖乖地把知道的一切都说出来,可端看他那张正儿八经的脸,我怎么也下不去手。
    早上花了些时间逛了几个民俗馆,到了晌午的时候太阳大,人也没什么精神,胃口也差。我找了个临河的小茶馆,拖着林戬坐了进去。这个时候茶馆人不多,生意很清淡。
    “你不吃午饭?”
    “这热的天,没胃口,喝点茶吧。”我把满满的茶碗给他推过去,“这里还有茯苓饼,要不?”不管他有没回答,直接掰了一块塞过去。
    他躲避不过,只得张嘴接住。
    “这东西不但填肚子,对身体也有好处,”我把剩下的饼三口两口啃干净,又从袋子里摸出一张来,“还要不?”
    他喝着茶,不置可否。
    几张饼几碗茶下肚,其实是已经饱了,我眼珠子骨碌碌地转着,想着要怎样才能把林戬的嘴撬开,听一点八卦。或许是我表现得太明显了,人家慢悠悠地喝完了茶,把茶碗往边上一推,开口了,“郝炯,你想打听什么?”
    “听小眼镜和医生的故事。”迂回战术我从来不擅长,还是直来直去比较爽快。
    他看看我,手指抬起在茶碗的边沿轻轻地绕划着,“这事和医生没什么关系。”
    “那我要听眼镜兄的事。”
    “眼镜兄?”
    “你还挺八卦的嘛。”他弹了弹手指,细小的水珠四下飞溅,“其实这是个挺俗套的故事,你也要听?”
    我双手握着拳砸在桌子上,坚定地,“要!”
    “当年的穷小子现在衣锦归乡,想找回初恋女友,”他慢慢伸过手,把我的拳头捏在手里,再轻轻地一指一指掰开,“挺庸俗的一个事儿,不是吗?”
    果然是俗气 狗血无比,但,事情绝不仅止于此,“如果只是这么庸俗的事,你不会有这种表情。”
    他手上的动作顿了顿,“我有什么表情?”
    我耸耸肩,实话实说,“挺感慨,又很感动的样子。”
    他像是吃惊似地抬头,旋即微笑,“你一直在看我。”
    “不是看,是观察。”
    他哧一声笑出来,“看就看了,还观察。”
    我懒得和他耍贫,“接着说嘛,那眼镜兄这次回来是和他初恋情人旧情复燃的吗?”
    “不可能。”
    “为什么?”
    “她已经结婚,也有了孩子。”
    “啊,太无情了!”与小说里的完全不一样啊,难道不该是痴痴地等待着情人衣锦还乡,再有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吗?“她怎么不等等呢?”
    “他走时候让她等他,她等了足有五年。不过,你知道的,一个从乡下来的大学生,在大城市已经是跌跌撞撞了,到了外面情况就更糟。”林戬眼眸低垂,“你我就算是想象也想象不到到他当时的境遇。”
    我隐约记起来,眼镜曾经提过他现在在澳门当医生,有一间自己的诊所。这算是个不小的成就了吧,只是在这样的成就后面他到底付出了多少,真的只有他自己知道。
    “那五年他们联系廖廖,后来几乎是完全断了。熬不过,有很多事熬不过。留在家乡的必须面对家庭与社会的压力,她没扛住。”林戬的声音变得有些淡漠,“郝炯,以你的眼光看来,她做得对不对?”
    我没想到这个狗血的故事中间还有这些个曲折,放在小言里这完全就是我最恨的BE坑爹结局,遇见这种坚持不了有事先跑的男女主,我就算合上了书还得记恨上几个月,提起来就得骂几声。可真的在现实里遇到了这样的事,我反而没办法那么快意恩仇,“我,我……我觉得我没资格说她是对或是错。但从你说的这些来看,我是能理解她的选择。毕竟不是每一个女人都有足够的信心与耐性,何况还有一些意外的状况,我想当年她受到的压力也很大。但是做出选择时固然是因为无可奈何,但决定一旦做下了,就得有承担后果的勇气。我想眼镜兄会原谅她,接受她的解释。而且……而且我看他们,好像还挺和谐的。”说和谐是好听,瞎子都能觉察出他们余情未了,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借此契机再次熊熊燃烧起来。
    “你不是想知道那晚他的朋友来找我是为了什么?”林戬另一只手的手指点着桌面,迳自说道,“他问了我一个问题。”
    我眼睛刷地亮了,“什么问题?”
    “如果他的朋友想带那女人走,他该不该成全,要不要帮忙?”
    “……这,这是明抢吧。”
    “如果有爱情,那便不算是抢。”林戬逼视着我,“郝炯,这个问 题换我来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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