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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不死战神-第18章

小说: 不死战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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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不该在这时候发出声音的,她的声音湮没了第八声——“泽”韵。幻剑插在左尊的心口却因为力道不够向他处游移,这他处不是他方,正是战争真神的石像。这一剑,在左尊的心上留下了第八个印记,也摧毁了绝尘的真身。   

  万魂刀滑出左尊的掌心掉在了地上,扫过周遭看热闹的人群,冥王施展法力在左尊、绝尘的附近布局,让之后发生的事不存在于凡界的知觉中。   

  不死妖精的命格被改变了,决定它的不是天,而是爱。他扭过头去命令小鬼头:“快点把垃圾捡回去。”   

  他都知道错了,爹干吗老是戳他的脊梁骨啊?幽灵小鬼万般委屈地捡起地上的垃圾……哦!不是垃圾是万魂刀。刀在手,小鬼头好奇地看向它的主人。   

  左尊和绝尘相继倒在地上,他们的手却相互交叠在一起,仿佛从未分开,也不会再分开。   

  有点感知,小鬼头决定帮他们一把,“爹,他们现在这种情况该怎么办?不能把这样子的他们放在凡界啊!如今的凡界是强者生存,他们现在都成了弱者,会被人踩死在脚下的。”   

  “你又想捡垃圾回去?”冥王瞪了他一眼,“垃圾就不用捡回冥界了,有用的灵魂倒是可以收两个回去。”   

  老爹发话,万事好办。可是还剩下一只雪白的大鸟怎么办?看它长得这么好看,就捡回去当宠物吧!只要它能讨得老妈的欢心,在冥界的日子就好过喽!   

  瞬间之后布局撤去,乐土的百姓遥望四方,嗜血妖怪和战争真神都已消失不见,祠堂倒塌,从此以后没有神会来庇佑他们,想要找到自己的乐土,他们只能靠自己。                                             

尾声    床榻上的他睁开青色的双眼,额头上微微冒出冷汗。挣扎着起身,他向书案走去,有一些他自创的兵法尚未记录下来,他如何睡得安妥?   

  用清水洗了脸,他看向水中的自己,他的左脸上有道浅浅的疤痕,很淡,有点丑,他却没有任何感觉,好像它从不存在似的。   

  在书案前坐下,几步之间他咳了数声,捂住心口,那里泛起些微疼痛,是因为刚刚做的那个梦吗?他不确定。取来纸笔,他这就要将兵法给记录了下来:“凡有战术兵法以攻心为上,不动刀剑,不起血腥而夺万众人心是谓夺天下之上上策……”   

  不期然地,一只白色的大鸟飞到了他的书案上。他见过它,它是冥后的宠物,能唱出很动听的歌。因为身体的关系,他不常出门,只是偶尔听到它的歌声。那歌声让他觉得很熟悉,好像很早以前他听过,唱歌的却不是它。是谁?他记不起来了。   

  “你快点回去吧!或许冥后正在找你呢!”他轻柔地抚着它的羽毛,眼神中透着几分淡雅。   

  白色大鸟扑腾了几下翅膀,终于还是停在了他的肩膀上,用翅膀轻触着他的脸,它像是在跟他套近乎。   

  “我们从前认识吗?”他不确定。   

  他醒来时已在冥界,脑中一片空白,过往的记忆都不存在。他不觉得害怕,反而有种超脱的自在。或许因为身边有她,或许本性中他早已期盼着遗忘从前。因为他身体孱弱,冥王将他安排进了军衙门当文官,特别批准他不用去衙门报道,只要在家中撰写兵法即可。虽然如此他还是常去军衙门转转,他喜欢和其他魂魄、小鬼或是幽灵打交道,因为他们都对他很好,很亲切。   

  只是这些日子,他出不了门了,因为他的身体再度走向下坡路。他是一缕魂魄,他知道自己死不了,可是时常的重病让他多少有点沮丧。   

  偏过头来,他看向白色的大鸟,“你是特意飞来陪我的吗?要是觉得闷就自己飞出去玩,知道吗?”   

  提起笔他接着写些兵法,刚写下几段就听到熟悉的惊呼声——   

  “你怎么起来了?”   

  他知道今天是写不成了,牵起温和的笑容,他青色的眼望向正朝自己走来的那方白色身影,“我今天感觉好多了,所以就想给自己找点事做。我不能老这么躺着,冥王不说,其他的官员也会议论的。”   

  “不会有谁议论你的,因为他们知道对兵法,你是最大的行家。”她的眼中透着一股坚持,恍然间她看到了他肩膀上停驻的白色大鸟,“天音?”   

  大鸟在她的头顶盘旋一圈,最终停在了她伸出的手臂上,那是它熟悉的停靠站,好像上千年都是这样过来的。   

  她却不能让它多做停留,怕它的出现唤醒了他沉睡的记忆。“回冥后那里吧!她在找你呢!”   

  大鸟留恋地看看她,再瞅瞅他。他微笑着抚上它的羽毛,“下次再来陪我吧!要不然我夫人该吃醋了。”大鸟听话地飞出了他们的视线,她犹不忘瞪他一眼,丢下一句:“没个正经。”他笑,青色的眼出神地看着她。   

  扶着他躺在床榻上,她坐在他的身边说起了闲话:“药喝了吗?”   

  “嗯。”他心口疼的毛病好不了,这点他最清楚,但是他还是按照她的吩咐每天喝药,为了给她一点安慰,他知道她需要这个。“今天不忙吗?”她在乐府担任冥界乐官,偶尔还是挺忙的。   

  再忙他仍是她的重心,她放不下因为心口疼而跌倒在地上的他。“你……”你恨我吗?这个问题她问不出口。上苍没收了他全部的记忆,这是给他的恩赐,也是对她的惩罚,惩罚她的自私与盲目。   

  她像所有愿意陪在他身边的人一样,她也是自私的。为了她看似神圣的心愿弃他而去,伤他至此,是她让他找不到归属的地方,让他处于最后的征战之中,他打败了他自己,选择了这条毁灭之路。他想成全她,只因他全身心地用生命爱着她。   

  她的沉默让他想说点什么,手指抚开她脸颊上的发丝,他温柔地凝望着她,“我做了一个梦,梦里出现了一个女子,她跟你长得很像……”   

  她眼神一怔,手不自觉地握紧了他的,指甲掐进他的掌心中,他却浑然不觉疼,只是轻声说下去:“女子的手臂上停着一只白色的大鸟,梦中也有一个跟我长得很像的男子,只是他的手中多了一把我从未见过的大刀。白色的大鸟每唱一声,就有一把无形的幻剑插进男子的心上,第八剑——也是最后一剑却划过男子的心击中了一尊战争真神的石像,因为女子脱口而出的‘不要’。”   

  “她不要伤害那个男人,因为她爱他,她想拯救他,她惟一想救赎的就只有他。”她的脸上尽是泪水,这泪她忍了许久,从不敢在他面前流下来,“直到最后一刻她才明白,不是她在救赎自己所爱,而是她所爱的人正在用毁灭之路成全她。她不要他的成全啊!她要的就只有他一个,即使不做神,即使放下天下苍生,即使只能以一缕魂魄的形式与他相随,她也甘愿啊!”   

  “知道!知道!相信那个男人全都知道。”他伸出手拂去她脸上的泪水,她总是压着抑着什么也不说,他本想顺着她的意思来,可是她常常从噩梦中惊醒,然后全身冷汗地抱紧他,他知道该说些什么将她从噩梦中解脱出来。   

  “其实那个男人知道女子的心,只是因为他太爱她,所以才想用自我毁灭的方式成全她。不管她对他做了什么,他都不会怪她,因为他知道,那个女子也用同样的心情在陪着他。”   

  虽然眼中有泪,但她终于笑了。没想到他的几句话就能让她一直围困的心得到全然的释放,她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了。只是,他的梦境怎会如此清晰?猛地抬起头,她吟着泪水望向他青色的眼睛,“你……你是不是想起了什么?”   

  他摇头,嘴角上扬否定了她的猜测,“我的头脑还是空空的,不过我不介意,我还能记得很多兵法,好歹能混上军衙门的文官做做,否则我这个病鬼拿什么养活你?”   

  “我不要你养,我只要你好好地陪着我。”她很认真。   

  将她抱在怀中,他向她保证:“陪着你,我会一直陪着你,即使灰飞烟灭我也会拉着你一起消失在天地之间。”就像你用毁灭的真身陪着我一般。   

  “好!即使魂飞魄散我们也要一起消失在天地之间。”   

  他拉着她的手放在他的心上立下誓言,在那里有七道剑伤,还有一道浅浅的剑痕组成八卦图形——从他第一次看到这个八剑八卦伤痕,他就知道他是左尊,她是他所爱的绝尘。只因她爱他,她愿意陪他一起魂归冥界,他甘愿做个遗忘过往的病夫。   

  除此以外,还有什么需要计较的吗?     

    ……全书完……                                               

闲 侃    闲  侃   

  后记找不到内容可写,所以我把我和好友蝈蝈的一段闲侃附了上来,大家就当嗑嗑瓜子听废话吧!   

  蝈蝈:我终于找到在言情小说中我所喜欢的男主角特质了。   

  于于:你不是说你喜欢斯文、温柔型的嘛!我还特地为你创造了寒沙这个人物(他将出现在“命中有爱”系列的第三个故事《安魂曲)),难道现在你又换目标了?   

  蝈蝈:我觉得我还是喜欢那种冷冷酷酷,骨子里很温柔,又有点坏……   

  于于:简单来说就是能把你耍得团团转的那种,对吧?   

  蝈蝈:小说嘛!我又没说现实生活中要找这种人嫁了。比如你写的卫千暮、索狂客、苍不语我就很喜欢,在网上这几个人也是你所有作品男主人公中最受欢迎的。   

  于于:你觉不觉得我什么样的男主人公都写?除了变态,喜欢虐待女人的那种我不写。   

  蝈蝈:你也什么样的女主人公都写,就是不写那种“纯纯蠢蠢”的笨蛋女生,而且你笔下的男主人公都有个共同特点!   

  于于:什么?   

  蝈蝈:身高全在一百八十厘米以上。   

  于于:现在流行嘛!你有没有发现前几年明星选秀男性的身高普遍在175厘米左右,两年前提升到178厘米,如今靠选秀上来的明星全在180厘米以上。   

  蝈蝈:找那么高的人做明星有什么用?真要站在这些人的面前就像对着一堵墙,而且太高大高的人——除了模特,基本都有点驼背。   

  于于:这你就不懂了,姚明高不高?姚明帅不帅?还有我喜欢的布莱恩特,那多高!那多厉害!   

  蝈蝈:那是打篮球的,又不是一般人。你怎么不写群打篮球的主人公,就像《灌篮高手》里的那样,你不是最喜欢三井寿嘛!   

  于于:是啊!我们家电脑就叫“小三”,酷吧?   

  蝈蝈:对哦!你们家宠物狗还叫“笨蛋”呢!   

  于于:“笨蛋”可是你家“靓宝”的女儿,你这个奶奶有什么意见吗?   

  沉默片刻后,我们俩同时问出这样一句话:“不是谈喜欢的男主人公类型嘛!怎么谈到狗的身上来了?”   

  这就是我们闲侃的本事,常常是谈到一半找不着北了。之所以将它当成后记写下来,是觉得这段对白记录了很多生活中的我,挺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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