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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同居万岁-第136章

小说: 同居万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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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肯做‘受’,把自己的菊花献出去……因为男子骨子里有傲气,总是渴望征服别人,不希望别人来征服自己。

古时有句话,宁可站着死,不愿跪着生,就是这个大男子思想的最佳印证。

如果说,只要把菊花献出来,就可以苟且偷生,那么相信很多男的宁愿选择死亡……

陆明是一个新时代青年,他的思想达不到那种坐怀不乱的正人君子状态,有美女坐在怀中,不乱才怪,但他对于同性恋地态度,跟网络的主流相近,对女女的百合不太反感,对男男的背背山则呕吐不止,他无法想像一个男人搂着另一个男人亲嘴,再交叉交叉到天光那种情形。如果男女交叉交叉到天光,那是好事,证明生活很性福,换成男男,他绝对受不了这个变态的举动。

如果暗黑殿走出来的杀手是个男的同性恋,陆明会禁止他靠近自己三米之内,否则杀无赦。

不过是个女的,他仅是皱了一皱眉头。

好吧,女的百合还有救!

“你的脸、眉宇、皮肤散发一种特殊的春情,衣服上,也隐隐带有别的女人的体味,还有,你帽子沿藏有一根金色的头发,而你的发色,是微呈褐色的,这一切,说明你刚刚与另外一个女人欢好不久。”陆明微笑,道:“我不管你是什么人,与我没有关系。至于交换条件嘛?陪我睡一晚,这是条件,你能答应,珠子就属于你的了!”

“……”众人一阵无语。

这样,还不如让老虎狮子改吃素。

女女的百合,本身就不是喜欢男人,才搞在一起的,现在要她陪男人睡觉,岂不是要了她的命?

谷玲玲有些着急,她生怕这混血妞真的答应陆明,陪他睡一晚,就拿走珠子。本来她与陆明只是刚认识,什么关系都没有,可是她心中却有种女人天性的嫉妒,觉得好男人好东西不应该让别人抢走了。

可是如果翻脸,一口咬定死活说不能给,她又怕混血妞会用手枪在陆明头上开个天窗。

比起珠子,还是生命更加重要。

所以,她的心中最矛盾,最着急,最难过……怎么选,都是她最不愿意看见的。

“不行,不可能,我不会跟男人同睡一张床,我最讨厌的,就是男人!把珠子给我,否则,我,开枪!”暗黑殿的女杀手举枪,指着陆明的后脑,冷冰冰地哼道。

因为心中愤怒,她说话倒流利了许多。

众人愕然,谈不成,可以坐下来再慢慢商量嘛,什么条件都没有,白给谁愿意啊?

只有半秃男,他心中得意了。

心中嚷嚷着开枪开枪,越快越好,最好一枪打不死这土包子,然后多打几枪,让他死无全尸最好!

“我最不喜欢别人用枪指着我的头,小妞,只有男人用枪征服女人,没有女人用枪征服男人的,你这样做很危险……”陆明淡淡一笑,表情满不在乎的样子,让众人感到惊讶,这小子的胆真是铁打的,就算那混血妞不想开枪,万一走火,他这条小命也凉过水。

“一千万港币,换,珠子。”女杀手忽然收了枪,哼一声,又开出条件。

“什么宝贝这么值钱?”背后,不知何时,来了个身材魁梧的黑人,他戴着墨镜,超过两米的蛮强身躯就像大山一般耸立,巨大的阴影足足可以遮住好几个人。

他用英语问了一句,看见红酒杯的异常,又说了句粗口,巨手想探下来,抓向谷玲玲小心翼翼捧着的红酒杯。

混血女杀手马上用手枪指着他,用法语冷哼:“臭狗嘉伯,马上把你的臭手收回去,马上!否则,我送你下地狱,你知道,我从不开玩笑。”

那魁梧的黑人又骂了声狗屎,站直身子,大吼道:“该死的,米拉,我可是你的队友,别用该死的枪指着我!”

“我看上东西,谁跟我抢,我都会干掉他,包括黑杰克和路德兄弟,都不要惹我!”混血女杀手说完,又用别扭的汉语对陆明说:“如果你不给我,今天,你保不住,你的珠子,这里每一个人,都想要,你没有实力保住,你的珠子,所以,你马上把它给我,马上……我明天,或者后天,给你,补偿一千万……”

“哈哈,是吗?”陆明呵呵地笑。

他站起来,仰视那个巨人般的黑汉嘉伯,微笑道:“你们的祖先,在我们这里,叫做昆仑奴,明白吗?是一种连衣服都不配穿的奴隶,下贱得跟烂泥一样,你竟敢觊觎我的宝珠?低下头,你唯一要做的,就是保持恭敬!”

黑汉嘉伯听不懂中文,他问身边的白人同伴:“乔治,这黄皮猴子在说什么?”

那个同样壮实的白人同伴摇头,表示太深奥了,他也听不明白,但估计不是什么好说话。这时半秃男子跳了出来,给黑汉嘉伯做翻译,流利的英语滔滔不绝,又添油加醋,说陆明轻蔑地称呼嘉伯祖祖辈辈都是奴隶,是最最下贱的奴隶,烂泥一般的黑鬼……

嘉伯听了,气得哗哗大叫。

他大骂着粗言烂语,巨大的拳头挟着狂风向陆明的脸狂揍过来。

谷玲玲其实也擅长英语,她刚才听半秃男子添油加醋的说,就知不妙,还没有想出办法来解释,就看见嘉伯挥拳轰过来,吓得尖叫起来。

“砰,嘭,嘭嘭嘭。”

拳头揍在皮肉的声音不停地响起来,众人都吓得闭上眼睛,不忍看这一幕惨剧。

作为在上流社会圈子行走的人们,通晓英语那是小意思,刚才听未老先秃的李公子恶毒地翻译,大家就知道这架打定了,现在谁不愿出来多管闲事,因为大家早看出来了,这个黑人嘉伯不是什么良善之辈。只有赖胖子和谷玲玲,还准备提醒陆明小心,谁不知话还没有出口,乱揍就开始了……

等雨点般的揍肉声音稍弱,谷玲玲睁开眼睛,想扑出去抢救陆明,映入眼前的一幕,却让她傻了眼!

因为打人不是黑人嘉伯,而是陆明。

高大魁梧像肉山般的黑人嘉伯趴在地上,卷曲着身体,痛苦地挣扎,而陆明用拳头打了还不够爽,又用脚狂踹,最后打得有点累了,吩咐金毛拿棍子来,等不及,再抄起椅子,没头没脑地狂砸一气,直打得黑人嘉伯哀叫连连。出奇的是,嘉伯只能痛苦地躺在地上滚动,连爬也爬不起来。黑人嘉伯有一个同伴,那个白人乔治,本来可以帮忙的,可是这个家伙此时吓得脸色铁青,一动也不敢动。

他看见蛮牛般强壮的嘉伯让对方一拳就揍倒软跪在地上,吓得亡魂俱冒。

嘉伯在自己这个小队中,近战实力能挤排在前五,抗打能力强悍,他甚至可以和非洲大草原的野牛角力,现在却被对方打得毫无还手之力,连开口求饶的机会都没有,自己要是上去帮他,那岂不是找死?

本来可以掏枪帮忙,但场边还有一个人,混血女杀手,绰号叫做‘妖蜂’的米拉。

她的手,正按在腰间。

乔治相信,在自己拔出手枪的一刹那,她就会在自己的眉心会开一个天窗,估计连痛也感觉不到,自己就挂了。除了做旁观者,做什么都不适合!

“如果比皮肤黑,本公子比不上你,如果比智商低,本公子也比不过你,如果比别的,你这满身臭气的家伙还有强过我的地方吗?想打人不是不行,你得看地方啊!这是什么地方?这是香港,我们的地头,你以为这是非洲大草原或者迈阿热天体沙滩啊?”陆明打了一通,又接过赖胖子递来的水喝了两口,忽然叹气道:“何必呢?大家都是文明人,何苦动手动脚,你这不是强迫我打你吗?我这样做很为难你知道吗……”

“轰!”众人一听,全体倒地。

打人就算了,都打得对方都快挂了,你还很为难?还让人活不活啊?

“大家想要珠子,我知道,不过相信大家也知道了,强抢,肯定是行不通的,如果大家真的想要珠子,跟我赌一手吧!赢了,你们把珠子拿去……”陆明在金毛屁颠屁颠的伺候下,重新坐下来,看着混血女杀手微笑道:“你很聪明,如果刚才不收枪,我想,有人会躺下的……”

“我不那样,认为,你的确让我走眼,很强,但是我,并不怕你,我可以杀了你!”混血女杀手傲气冷哼一声。

“是吗?”陆明呵呵一笑,眼角余光扫了下自远处震惊地看着自己的张芸,心想这下够震憾了吧!什么黑杰克和路德兄弟,应该很快会露面了,这个欲求不满春心荡漾的小寡妇,也应该被自己的魅力迷得差不多了。

不过,还差一些火候。

再火上加油,来点更香艳的!

他用手指把红酒杯的‘夜明珠’夹起来,再放到谷玲玲的樱唇边上,调戏道:“美女,帮我吸一吸,你别害羞啊,来,吸吸……啊,好爽,小舌头也伸出来舔舔吧!”

谷玲玲当着那么多人面,本来落不下面子,可是不知怎的,听他的话,帮他吸走了夜明珠上的红酒。

谁不想这家伙坏死了,说话暧昧得要死,让她羞涩难忍,禁不住用小手打了他好几下,最后脸红如绯,羞不自胜地低下头,再也不敢看人……人们却惊讶地看见,谷玲玲的嘴唇,微微染了一种淡淡的紫意,让她看起更添一种说不出的奇异魅力。

这个珠子,似乎不是普通夜明珠那般简单……所有人的心都升起了这个疑团。

“这个珠子,全名叫做‘彩虹丹心绛璃珠’,就是说传说中能够让女人青春永驻的璃珠,什么?你们这是什么表情?你们都没有听过啊?”陆明脸上的表情,简直当全场的人都是乡巴佬,那种惊讶,就像责疑大家怎么不会‘床前明月光’这首诗一般,直让众人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青春永驻?”所有女人听了,第一个反应是心跳加速,全身发热,有种类似高潮来临地激动。

“咳咳,看来不给你们上上课是不行了……”陆明很牛逼地站在椅子上,背负着手,像大学讲师那般,神气兮兮的仰首看天,准备开口继续忽悠人。

第204章 还要脱吗?

“关于‘彩虹丹心绛璃珠’,这个,据说有很多,具体数量我也不知道是多少,但可以肯定的,它最少拥有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我这颗,就是蓝珠,它散发幽幽蓝光,内部贮含有神秘的能量。以前宫里的妃嫔,常会用这种东西保持青春,吸引皇帝的注意,每天,她们都会把璃珠放在清水、奶又或者茶中,浸泡之后,然后长期服用……”陆明说出了一个让女人们激动难禁的消息,这家伙站在椅子上,很牛逼地背着手,也不看人,仿佛绝世高手站在紫禁之巅那般。

“好!”赖胖子忍不住赞了一声好,陆明摆手示意他别开口,免得让人误会是托。

大家其实也想赞扬很久了,可是没机会。

终于有个身份高贵的靓丽少妇,急不可待地站出来,问:“璃珠的能量真的能够让人青春永驻吗?”

她的问题,可以说,代表了在场所有人的心声,一件宝贝再珍贵,如果对自己没有作用,那么不值得为它付出大代价,可是它若能使人青春不老的话,这样不论何种代价都要拿下的。

刀疤男、梳大背头的大富豪、以及几个有雄厚财力的男子都暗中揣测,自己怎样才能在众人觊觎中,夺得这个宝贝呢?强抢不容易,而且还有个混血女杀手,非常的凶悍,动刀动枪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只会让局面更加混乱,更加糟糕。

这个年轻人不可能带颗宝贝来送死,他肯定有后着。

宝贝有了,如果没有如何让青春永驻的秘法,那也等于没有,所以说,真正最珍贵的,应该是这个年轻人才对。

“回你的问题,不能。”陆明微微一笑,当他说出这句话时,没有一个人相信。

“刚才你不是说……我们每一个人都听你亲口说过。”刀疤男责问。

“是这样的,我说过,但是,经我们研究发现,璃珠贮含的能量,只是青春永驻的一种元素,就像氧气是人体的必需,人没有它不行,可是也不能天天光呼吸不吃饭。如果有人得了一颗璃珠,就寄望能利用它长生不老,那不太现实……青春永驻必须具备很多很多的条件,人的心态、人的身体这些都是摆在首位的。没有好的心态,老是悲观愁苦,又或者心如死灰,那这种人就算给他吃龙肉,也体会不到滋味。相由心生,心态是保持青春不老的最首位,再举个最显浅的例子,自信可以产生更多的魅力,一个完全没有自信的人,你们想,他能潇洒得起来吗?没有自信的女人,她能散发出动人魅力吗?”

“还有身体,也是最重要的,比如你有一瓶最好的红酒,82年的拉菲,可是你没有东西装,用个乞丐讨饭的崩口碗来装,味道肯定大打折扣,人的身体,就像是一个容器,容器越好,那么反映出来的效果越好。”

“最后,就是青春永驻组成的元素……我只能告诉大家一点,璃珠的能量是其中一种。”

陆明忽然话头一收,他卖了个大关子,直接把大家的心悬挂在半空,就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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