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玄幻电子书 > 百炼成仙 >

第1564章

百炼成仙-第1564章

小说: 百炼成仙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换句话说,洞玄,不……哪怕是普通的分神期级别仙者,恐怕也大有可能,会将此物错认为真正的真灵的。

    既然从气势,林轩就己然断定出此物的实力,确然是非同小可,达到了预期的程度,那接下来,也就没有必要做什么尝试了。

    毕竟此傀儡是需要仙石作为能源的,就动力来说,实在太宝贵了,如无必要,又何必浪费呢?

    毕竟这九块仙石,究竟能支撑它运动多久,进行何种程度的战斗,玉瞳中没有提,林轩心中也就没有底,故而每一丝一毫的仙灵力,都宝贵无比。

    能不浪费是最好地。

    “疾!”

    林轩又是一指像前点去,随着他的动作,那巨大的龙首慢慢消失头顶那浓密的乌云也逐渐散去。fQxsw。

    惊雷、闪电、飓风,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守得云开见月明,温暖的阳光,重新出现在天际。

    林轩脸上的表情满意无比,此傀儡能够运转如意,实力也达到了自己的预期。

    既然已经实现了此行的目的林轩当然没有必要,继续在这荒无人烟的沙漠待下去。

    浑身青芒一起,破空消失在天际。

    很快,就消失了踪迹。

    原地又变得平静以极。

    而林轩不知道的是;当他的身影消失,原本空无一人的荒漠,地上那土黄色的沙粒突然无风自动起来了。

    呜……

    仿佛被什么神秘的力量驱使,那沙粒不停的游移,很快,一张人脸的图案出现在了视线里。

    “居然是仙灵之力仙石,区区一分神期修仙者,拥有这样的宝物,嘿嘿,天不亡我,待本尊将这最后一重封印冲狱……”

    那人脸的话音越来越低,取而代之的是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传入耳朵里。

    随后一阵风吹过,将那由沙粒组成的人面抹去四周又变得平静以极,仿佛什么*启航文字*也不曾发生过。

    林轩的实力不用提,但也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于这一切;自然是并不清楚,经过小半天的跋涉即回到了洞府。

    稍事休息,马上又赶往练功房里。

    当真说得上是马不停蹄。

    但这也是没有办法;他的手中还有许多宝物需要炼化,特别是将域外天金与幻阴魔花的精华,添入自己的本命宝物,更可以说是当务之急。

    随后还要参悟修炼剑灵化虚的秘术。

    九宫须臾剑可是林轩费尽辛苦,好不容易才炼化而成的,如今有机会再让它增添上两种不可思议的秘术,林轩的心情,那自然是颇为急切的。

    当然,急归急,林轩却不敢有分毫的大意。

    域外天金与幻阴魔花这两种材料,即便散仙妖王,也会眼热,足以看出,其宝贵到何种程度,自己也算是有逆天的运气,才能有所得,然而这一次融合,若是出现了差错,可不会有第二次机会的。

    如此一来,林轩自然不敢马虎,甚至可以说,是小心翼翼到极处。

    接下来的事情不用多说,林轩就是炼宝打坐。

    同时处理各种各样的杂务,与闭生死关略有不同,并不是枯坐在某处,整个人显得是非常的忙碌,但也几乎没有时间离开洞府。

    春夏秋冬,岁月寒暑,一年又一年就这样过去了。

    没有人*清逸尔雅*来打扰林轩,而在这段时间,云隐宗也获得了极为高速的发展,三派归服,不管是不是出于自愿,云隐宗的势力,都是获得了极大的扩展。

    而修仙界原本就是弱肉强食,云隐宗强大以后,自然会谋求更多的好处与资源。

    面对这突然冒出来的庞然大物,不少临近的宗门家族望风归服,不过也有一些强大的门派,不愿意白白交出坐拥的灵脉与资源。

    那还有什么好说,谈不妥,修仙界向来都是以实力说话的,一时间,腥风血雨,在整个天霜郡的修仙界刮了起来。

    然而云隐宗本就是该郡五大宗门之一,数百年前,打败天绝老怪,更是让云隐宗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如今又有三派作为辅助,再加上林轩名声在外,让人闻风丧胆,哪是那些门派可以比肩。

    虽谈不上势如破竹,但云隐宗的扩张速度却也极快。

    而占有了更好的灵脉,拥有了更多的资源,该派的壮大发展,也将是指日可待。

    本体这边的情况暂且不提,并没有出现什么意料之外的变故差异,且说林轩的化身,为了追查映象珠的消息,一路也是马不停蹄,像青木城赶去。

    青木城,若不是林轩闲暇之余,喜欢遍阅各种各样的典籍,而修仙者,又有着过目不忘的能力,林轩恐怕还真不晓得,青木城位于何处。

    虽然它距离此地,遥遥不过数十万里,但仅仅是低阶修士的聚居之所,不论面积,还是规模,都并不出众,对于林轩这样的存在来说,不过是浮云罢了。

    就算不知道,也毫不稀奇。

    而林轩碰巧晓得,而数十万里,对于他这种等阶的存在,却实在是不值一提。

    尽管化身要比本体逊色一些,但那遁速,依旧当得起瞬息千里。

    而林轩虽然想要工解其他映象珠的下落,但此事既然已经过去了这么久,快上一日与慢上一日倒也没有什么关系。

    所以他没有全力赶路,但即便如此,仅仅两天后,眼前还是出现了一座巍峨的城池。

第两千七百二十二章 青木城中百宝斋

    说巍峨其实那也是相对来说。Fqxsw。

    一低阶修士的聚居之所,城池又能壮观到何等地步?

    尤其对于经验阅历极为丰富的林轩来说,这样规模的城池,根本就是不值一哂之物。

    当然,若就凡人的标准考量,眼前的城池,又大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

    仅仅高就有百丈余,全部是用厚重异常的青岗岩修建而成地,坚硬无比。

    在夕阳的映衬下,仿佛一蛮荒巨兽,静静的匍匐于那一望无垠的荒原里。

    天空中不时有一道道流星划过,虽然天色已经有些晚了,但此城依旧不乏修仙者进进出出,倒也显得是颇为忙碌。

    不过修为都不如何,林轩稍稍施展隐匿之术,就无一人能发现,他在一旁窥探着。

    林轩略微观察了片刻,浑身灵芒一起,找了一无人之地降落,随后双手一握,噼里啪啦的爆响声传入耳朵,他变成了一面容枯瘦的老者,修为也大降到元婴左右。

    之所以如此做,自然是有一番考量的。

    来往于青木城的,大多是一些低阶修仙者,自己若是以分神的修为潜入,未免太过惊世骇俗,林轩来这里,是打探消息,可不是想要引起别人的围观与注意,故而隐藏修为与身份肯定是必须。

    随后林轩也不耽搁,大摇大摆的进入了城里。

    城中的格局也没有什么值得描述。

    各种各样的建筑鳞次栉比,错落有致的堆砌在那里。

    林轩招手拦下一辆兽车,随后手一抬,将一块中阶晶石丢在那驾车人的面前,说了句:“百宝斋!”

    话音未落,身形一闪,人已来到了兽车里面。fqXSW。com

    动作之快,形如鬼魅一般。

    驾车之人大骇,但看见那块毫光大放的中品晶石立刻又喜笑颜开。

    “是,多谢仙师赏赐。”

    一块中品晶石。他一个月的辛苦,也未必能够赚足,这位主顾真是太大方了。

    忙一拉缰绳,那似马非马的怪物立刻放开四蹄,奔跑倒也是颇为迅速。

    大约过了小半盏茶的功夫,那兽车就停了下来。

    林轩抬起头颅,果然看见一座木制的建筑。

    挂着一幅大大的牌匾。

    上书几个金字,百宝斋!

    那建筑也无甚出奇。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只是一家极为寻常的当铺而已。

    映象珠真出于此地?

    林轩心中不不由得有点怀疑。

    不过于情于理,那葛姓女子都没有欺骗自己的道理。

    心中如此想着,林轩脸上不动声色,如闲庭散步,走进了百宝斋中。

    一进其内,林轩微微一怔。

    里面的格局,与自己所想象的当铺,截然不同。

    大厅明亮宽敞。即使容纳数十人也不会有分毫拥挤之处,而在大厅的尽头,则是一排十余丈长的柜台。皆是用极为名贵的檀香木所铸。

    这种木料,不仅坚硬异常,而且散发出来的香气,能够提神醒脑,常被低阶修士做成小挂件配在身上。

    价格自然也是不菲。

    能够用檀香木打制成这么大的一个柜台,可以看出,这百宝斋倒也不是普通的当铺,颇有那么几分实力的。

    而就在此刻,一青衣小帽的伙计已满脸嬉笑的迎上来了:“欢迎客人光顾。请问您想要看点什么,本店虽是当铺,但宝物也是一应俱全,绝对能让您满意而归。”

    这伙计的口气大得离谱,好在表情还是颇为恭敬的。通常,光顾当铺顾客的有两种。

    一是穷困潦倒的修仙者。

    身无长物,用一句价简单的话语描述,就是根本混不下去了,否则。也不会将一些祖传的宝物,或者破烂垃圾拿到当铺。

    第二种则是身家富足,来当铺自然也不是为了典当什么事物,而是碰运气,看能否淘换到什么宝贝的。

    要晓得,像当铺这种生意,那是海纳百川,灵器、丹药、法宝,灵huā灵木,妖兽材料,那是无所不包。

    你别看一些宝贝不起眼,那是因为没有遇见伯乐,如果真遇见识货的修仙者,一些貌似垃圾的无用之物,立刻就可能变成价值连城的稀世奇珍。

    当然,这种情况并不多。

    但也时常会有一些身家丰厚的修士来当铺碰一碰运气如何。

    林轩显然是属于后者,而碰见他这种有钱的主儿,当铺显然是会好好接待的。

    林轩看了伙计一眼,自然没有兴趣在他这种小喽啰的身上浪费时间:“林某是要寻访一些事物,直接将你们老板叫出来好了。”

    嘶……

    伙计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位还真是好大的口气,一开口就要见掌柜的,他本能想要拒绝,然而话还没有来得及出口,仅仅是目光与林轩接触,不知为何,那拒绝的话,竟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

    反而毕恭毕敬的将林轩引领到楼上的雅座,然后出去叫老板了。

    林轩就在雅间中清坐,好在并没有等多久,不到一盏茶的功夫,一四十岁左右,胖乎乎,满脸含笑的中年人就进来了。

    林轩抬起头颅,只见这位不论穿着打扮,还是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气质,都与世俗的掌柜分毫区别也无,唯一的不同,就是眼睛中隐含着极为精明的神色,修为倒也不弱,居然也是一位元婴中期的修仙者,以青木城的情况来说,已足以称得上高阶修士了。

    此人原本一脸和善之色,然而看见林轩,表情却骤然大变,又惊又疑,同时还有几分畏惧,但最后,却被恭敬的表情取代了,走前几步,冲着林轩深深一礼:“晚辈给前辈见礼,不知道您大驾光临此处,有何吩咐,只要晚辈做得到的,一定尽力去做。”

    “你能将林某的修为看出?”

    如此结果,让林轩有些诧异了,虽然因为修炼功法的缘故,这具化身的隐匿之术,与本体相比,多多少少是要差上那么一些。

    但也绝不是普通修士可以看穿地,眼前不过区区一元婴修士而已,居然能看穿自己的敛气术,在这不是太不可思议了?

    惊疑之下,林轩脸色也不由得阴霾了下去。

    “前辈息怒,晚辈岂敢对您不利,只是我是天生的玄清之体,所以才能将前辈的隐匿看破地。”那掌柜大急,忙出声解释。

第两千七百二十三章 一问三不知

    “玄清之体?”

    林轩先是一愕,随后就露出了然的神情来了。fQXsw。CoM

    以他见闻广博,这玄清之体什么的,自然是曾经听过,然而却根本没有什么了得。

    修仙修仙,靠的就是天资与机缘。

    这机缘一说,乃是虚无缥缈之物,根本就不可捉摸。

    然而天份如何,却是一眼就可以探查清楚。

    拿林轩来说,天份就差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连灵根也无,若不是机缘不错,巧得蓝色星海,本身又肯努力,心智也坚韧无比,无论如何,也不会有今日之成就,反而多半早就化为了墓中枯骨。

    从天资来说,他自然是极差的。

    然而随着修为的增长,林轩的见闻,也在不断增强。

    修士的天资如何,灵根固然是决定因素,然而一些拥有特殊体质的修仙者,修炼起来,同样是事倍而功半的。

    比如说火灵之体,九灵剑体,锐金圣体,修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