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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巫师里德勒-第1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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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面手鼓是火炬手索密特主导修复,充满兽人萨满的风格,原本是打扫纳斯卡最终战场的战利品。它的鼓面发出的震动频率很有趣,因此吸引了一些倾向研究的巫师的注意,他们修复改进萨满手鼓,复制出足够多的备用品。我们牡鹿也收到同样的样品,一开始认为它是个普通的玩具,让我们错失了很多。直到一个和巫师们有复杂隐秘联系的名叫思诺森的预备骑士,通过它的成品‘勇气战鼓’晋升为骑士,我们才重新认识到它的作用。”曼图尼·塔斯克侃侃而谈,“战鼓在比‘蒙’传统里有前进、发动攻击的指令‘性’功能。最古老的一面‘战争之鼓’是血腥的熔炼师杀死沼泽雷龙,用它柔软韧‘性’的腹皮作为鼓面,发出的仿佛雷霆的震动驱动着比‘蒙’的祖先,各种智慧启‘蒙’的野兽向黑血后裔发出誓死冲锋。战鼓的制作曾经一度断裂传承,后来才在智慧之火的手中重新接续。当战争巨兽驮着不停敲击龙皮战鼓的萨满祭祀走上战场的时候,比‘蒙’就会狂热地咆哮开始最后的冲锋。‘波’澜壮阔的血与火的战争史铸造的战鼓,贯穿时光长河再次敲响,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不值得我们投入心血研究出其中的奥秘吗?”

炽焰使者塔斯克大师不再沉默:“据我所知,守夜人的第二审判厅负责人奥墨斯正在着手筹备,试图以苍白炼金术熔铸‘钢铁战鼓’。很明显,那位思诺森骑士的晋升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我们牡鹿也不能被拉在起跑线上。”

“各位,以一当百的大骑士确实吸引人,可是决定战场胜负走向的依然是骑士。能够让巅峰的战士突破界限晋升为骑士,这是一个重大的决定‘性’改变。”曼图尼·塔斯克握紧拳头,“深水城秘韵骑士团的二线、三线兵团有很多具备一定资格的年轻人,里面就有我们认识的、熟悉的人,即使不是为了我们牡鹿的声誉,而是为了让他们拥有更灿烂的明天,一定要争取时间拿出成品。”

由塔斯克家族子弟为骨干的牡鹿成员们目光‘交’汇后立即回应。

第七十二章 梅迪斯勋爵领

思诺森勋爵的采邑位于塞冷河的上流,‘波’瑞厄摩山脉分支的南侧原梅迪斯要塞遗址附近一大片山林,因为某个胆大妄为的冒险团队在这里成功地杀死了一头恶魔领主,把这片土地焚烧地只剩下毫无生机的焦土。尽管自然本身的生命循环促使这块大地伤疤在短短几年内愈合修复,重新披上翠绿的衣裳、银白‘色’的冠冕,可是恶魔领主临死前留下的恶毒诅咒使地势平缓的山坡背‘阴’面常年笼罩着致命的毒雾。

“我记得来过这里,几年时间匆匆过去,差点忘记了。”思诺森勋爵拄着杖刀站在山脚下,“当时还是孩子的我和几个伙伴随奥列弗他们三个来这里冒险,正面的和恶魔的战斗没有参与,只是负责打扫战场之类的轻松活。太奇怪了,这段记忆后来渐渐模糊遗忘在脑海深处,要不是现在旧地重游让我回想起当日的情景,好像没有发生过。”

“以一个职业医生的角度去看,可能是过于惊险的经历让你下意识地淡忘它,某种暂时失忆症。还有一种可能是有施法者对你的记忆动了手脚,目的和前面的相同,同样是为了保护你们。毕竟过早接触这些来自深渊的‘混’‘乱’种族,对还是孩子的你们的身心的成长,肯定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兰切洛斯看着已经受封为贵族的好友,“说不定,你已经受到影响了。”

“我?没有加入‘激’流骑士团,也没有待在政法署,这只是我厌倦日复一日的平淡生活后的必然选择。要说影响最大的应该是奥利弗,至今还在孜孜不倦地杀死出现在他面前的每一头恶魔,或者是视牠们为信仰源泉的人类堕落者。”

“奥列弗把守夜人从白橡学院带进‘激’流城,组建‘火炬’的索密特也被他说动,加上背后有教会的支持,用自己的肩膀和双手撑起和平来临后疯狂涌入北地的难民‘潮’,守护‘激’流城夜晚的秩序。”

关于‘兄弟’的话题,思诺森勋爵不想多谈,他巧妙地转移话题:“我对领地建设毫无头绪,毕竟我只是小市民家庭出身的幼子,没有接受这方面的教育。医生,你有什么建议吗?”

兰切洛斯摊开海德恩斯城主赐予的封地的图纸,“你的领地面积大约有十平方公里,因为包括这座海拔不低的山岭,实用面积还要更多。依照我的观点,能建立最多四个庄园。”他用短手杖在图纸上虚画几个圈,“这里没有平民、佃户定居,我们可以申请开垦领的许可证,再努力争取若干优惠条件,短时间内凑出一批物资,当然还有招募耕种的农民。呼!要做的事情有很多,首先我们得回‘激’流城找一些领地建设方面的专家和能手,总之要先制定计划,再筹备相关的领地建设资源。外城改造影响很多人的工作,不少平民都失业了,里面就有不少干农活的能手,为什么要让他们荒废自己的技艺,可以用土地吸引他们参与进来。你觉得这个意见怎么样?”

“就按照你说的办。”思诺森勋爵没有多考虑,就同意了兰切洛斯的提议。

三天过后,十辆大蓬马车组成的开垦队伍沿着简陋修好的通路来到梅迪斯勋爵领,车上装满武器、粮食和日用品,还有二十个平民,以及他们的家眷。

在靠近河边的长着稀疏杂草的滩涂上放了一把火,因为天气干燥炎热,火势很大,很快烧成一片黑灰地。这是事先规划好的未来的领地核心思诺森勋爵的城堡所在,塞冷河的支流将成为天然的护城河。

平民们各自手持工具进去平整土地,顺便把余火拍熄,在规划图指示的位置设定道路的导标,在道路的中心处建立一个圆拱顶的大棚,里面有驯鹿之王的临时祭坛。虔诚地祭祀和祈祷后,祭坛发出淡淡的灵光,原本在周围飞舞的蚊蝇很快消失不见,这让平民们很高兴。

家眷们分工准备午餐,没有受过熔炼钢铁的高炉的污染,这里的水质很好,水底不时有鱼群游过,在岸边搭建简陋的三角渔网,很快就捉到四条大鱼。

熟练的家庭主‘妇’们把大块的鱼排剔除出来,抹上香辛的辣油草籽粉末腌制去腥味,剩下的鱼骨头和其它鱼鳍、鱼鳔、鱼肠等零碎杂什熬煮成北地传统的浓白‘色’鱼杂碎汤。

平民们把大蓬马车聚集在一块,周围用木栅栏扎成保护圈。

思诺森勋爵和兰切洛斯医生在领地周围巡游,清除游‘荡’的野兽和其他威胁。在远离开垦队伍的地方,动用戒指全副武装的思诺森发挥出的实力让没有燃烧体内狂暴魔‘药’的兰切洛斯咂舌。

“这就是骑士的战斗力?和普通战士相比,确实是一次跨越‘性’的成长。”

“一般水准线的战士全力战斗能持续多久?很快就会手软脚酸。骑士的耐力能让我一整天都保持战斗力。凭借这个优势,如果不是受影响身体活动的重伤,我可以轻易地打到十个普通战士。”

“这个还是次要的,我突然想起城主府封爵庆典时那几个眼神闪烁的落选者,他们正是背后煽风点火的人。以为自己做的很隐秘,其实无论是市政厅上层还城主都知道地很清楚。当他们听到你是因为晋升为‘骑士’而受封爵,脸‘色’瞬间晕红,好像被你打了几个耳光,让我‘胸’口的压抑多日的闷气得到彻底的发泄。”

思诺森很高兴地笑了,“领地周围已经没有野兽出没,午餐的时间也快到了,我们先回去。”

兰切洛斯立即跟上去,边走边说:“你不是把耐欧玛港口巡视厅合作两年的搭档温迪找来帮忙?看得出来,他很能干。还有,那位提前退休的总探长汉姆雷诺真的要来你的领地?据我所知,他是有来头的,以前是鲁格·海德恩斯掌管城主府时建立的灰袍骑士中的首领之一,掌握很多秘密,手上也有很多血腥。接纳这样的人,真的没问题?”

“梅迪斯山林,这块蕴含机遇和深厚潜力的领地,正是总探长汉姆雷诺用了自己的人情帮我争取到的,我这样做也只是回报。驯鹿之王的基本教义之一,要懂得感恩!宽容原谅他人的错误!医生,我没有理由拒绝。”

不算丰盛可是足以填饱肚子的午餐让所有人都感到满意,休憩一段时间后,下午的工作再次开始。

以自己的勋爵身份在号角银行贷了一笔款子,思诺森用丰厚的薪水招募的工人互相熟悉一段时间后开始在居民区修建简单可以供人居住的木屋。这是‘激’流城市政厅直属的工程与建筑院几次改版后设计的标准木屋,它有三个房间,主卧室、孩子的房间、具备厨房功能的客厅。附属木屋的种植蔬菜的田地也同样在规划里,并用木栅栏隔离。

领地现在处于草创时期,这些标准木屋是临时过渡作用的暂时居所,并没有大量使用原木和金属铆接固定。承重柱采用便宜的石柱,墙壁、隔板、屋顶用锯末‘混’合树脂和鱼胶以水动碾石压制的‘木板’。据说还有更好的表面贴着纹路美观的刨‘花’片、‘色’泽柔和的木板,全部出自海德恩斯家族的产业,借助外城平民区的改造工程,这种价廉物美的‘木板’很受平民的欢迎。

由于靠近塞冷河的支流,梅迪斯领常年‘潮’湿多雾,为了防止木屋受‘潮’加剧朽烂,分到房子的平民们用一种煤石里提炼出来的焦油‘混’合沥青涂抹在容易受‘潮’的部位。这种防腐油的味道有些微的臭味,被风吹干后就好多了,平民们能领到房子、菜地已经喜出望外,对这种小事毫不在乎。

所有的领民一起动手,堆积在大篷车里的建筑材料迅速减少,而在规划好的居民区里,一座座标准木屋拔地而起,上午还是荒地的居民区现在已经具备雏形。领民们在晚餐开始前已经把自己的家当从大篷车里卸下来,逐一搬进属于自己的房子里。大人们都在忙着建设自己的家园,孩子们也没有悠闲地嬉笑玩闹,互相打招呼帮助伙伴的房子刷油漆,生疏的手艺开始变得熟稔,进度渐渐地提升,这个小型街区才有了人气。

身披钢铁盔甲的思诺森轻松地扛着一头颅骨碎裂而死的凶暴野猪回到梅迪斯领,双手一甩扔在地上。几个膀大腰圆的家庭主‘妇’上前恭敬地向领主问候致意,有些艰难地把野猪拖到桌案上准备宰杀。

这些北地传统的‘妇’‘女’能毫不费力地扛动原木,却对这头大野猪的重量感到头疼,眼尖的领民们看到思诺森一路走来在坚硬的地面上留下深深的脚印,都对这个年轻的贵族彻底服气。

稍晚一些,抓着冰白‘色’的鬃‘毛’、颠簸起伏地坐在一头野‘性’驯服的冰原巨马上回到领地的兰切洛斯看到好友脸上意味不明的微笑,立即解释:“为了亲自驯服这头野马费了一点力气,而且它刚才带我去了一个好地方。”

第七十三章 艰难创业

思诺森没有在意:“祝贺你,像一个凯旋骑士乘着自己的战马回家。”

兰切洛斯谢绝准备为野马装上嚼子和缰绳的领民,“它喜欢在山林里自由自在的奔驰,我不想过于约束它。”

“这种相处方式真是新奇。”领民迪尔并不是没有眼力的人,他立即回到自己的岗位。

家庭主‘妇’们点燃煤石开始烧水,很快水就煮开了。她们合力把大野猪丢进木盆里,浇上开水,坚韧的棘刺似的猪‘毛’开始变得松软。主‘妇’们伸手上去开始拔‘毛’,灰黑‘色’的猪‘毛’纷纷扬扬掉落在水里,‘露’出下面白皙的猪身。

有一个会屠宰的领民马特吆喝几声带上几个帮手把野猪抬上桌案,没有割喉的尖刀,用普通的短剑代替。他瞧准位置直接把短剑捅进野猪脖腔里,早就有人在下面准备好木盆,他握紧剑柄左右拖动,随后‘抽’出短剑。暗红‘色’的猪血喷涌而出,还有余温的血水不时‘激’起淡红‘色’的泡沫漂浮在表面。

等到猪血流尽,换上一把短柄单手斧的马特示意帮手们把野猪翻身,用力砍在脖子上,从中间划开。主‘妇’们把里面的猪下水全部取出,猪肠灌水几次后清洗干净,然后灌入加了细盐和辣油草籽粉末的猪血,准备制作猪血肠。

马特取走猪头,正在准备切割猪‘肉’时,兰切洛斯上前示意,“这头野猪的皮‘毛’很值钱,最好还是把它完整剥出来。”

幸好大篷车上准备的物资里有几把质地不错的剥皮小刀,马特‘花’费一点时间把整张猪皮都剥下来,他的手艺有些生疏,有些地方宁愿割厚一些,因此这张皮‘毛’上带着不少米黄‘色’的脂粒。

兰切洛斯却很满意,他接过这张野猪皮,细心剔除多余的脂肪,用草木灰简单鞣制后放在‘阴’凉的地方晾干。

马特在帮手的协助下切割两千多斤重的大野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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