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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游侠秀秀-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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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秀秀吃饱后,招呼小伙计带她去客房,大堂里开始哗哗然——大家刚才不敢说话,憋了一肚子,秀秀一上楼就纷纷聊了起来。
  “依老夫之见,这红衣女子绝非等闲之辈。”
  “可那钱老光也不是好惹的。”
  “今夜归燕客栈只怕不太平喽……”
  “……”
  正说着,秀秀又咚咚咚跑下楼来:“我的包包忘拿了。”
  秀秀拿起包包,见大家又不说话了,觉得有趣,笑了笑跑上楼。
  古代人懒洋洋的,吃饱了就喜欢围在一起聊天。习武的人就不懒,爱到处走,让人家看见他带着刀是个侠。江湖上总流窜着很多游侠,有事没事常常会打起来。官府只负责抓强盗淫贼,没怎么去管他们,所以世道很乱,杀来杀去的,时间长了,游侠们也吃不消,就自然而然生出了些规矩来。比如,打架不能打眼睛,放暗器得先叫一声“看镖”,刀剑上不能抹毒药等等等等。在江湖上闯荡的游侠们都尽可能守规矩。
  这种默契实际上也是一种保障,除非他们觉得自己完全有能力保护自己。不守规矩的有两种人,一种是非常非常能打的人,一种是非常非常有势力的人。
  秀秀在人们眼里就是个不守规矩的江湖人:作为女的游侠,理应低调一点,理应穿灰色衣服戴有纱的斗笠躲在角落里偷偷喝酒——可她不但穿得红灿灿的引人注目,还不给地头蛇的面子,瞧她端酒走来走去的样子,简直把江湖当成自个家了。
  不守规矩难免叫人肃然起敬,客栈里的人一致认为秀秀是个厉害人物,议论纷纷。客栈的老板也特别吩咐伙计们要留意服侍,把客房打理得忒整洁。
  女客房里有个屏风,后边放着个很大的木桶,热腾腾的水一漾一漾,飘着些碎花儿,这就是古代的浴室了,墙壁上原本都留有些猫眼小孔,以供好色的男人们偷看,这会儿客栈老板却叫人用腊封了起来——这红衣女不简单,还是不要得罪的好。
  秀秀舒舒服服地泡在木桶里,觉得闯荡江湖好象太悠闲了。
  住完店以后该去哪呢?总不能每天都是游荡,住店,游荡,住店……似乎得有个目的才行。从没见过面的爹娘实在不知道该上哪找去,也不知道那么多的游侠都在做些什么?
  秀秀琢磨了半天没个头绪,就不想了,等以后找个有经验的游侠问问不就知道了。
  这时,窗户传来声响。秀秀哗啦啦站了起来,找了条毛巾围在身上,从屏风后探头瞧了瞧,窗外有个人影,秀秀皱了皱眉,是不是地头蛇要来找我麻烦了,就说:“先别进来,我穿衣服。”
  “我操,竟然被发现了。”是个男人,听声音就是钱老光那伙的。
  秀秀抱紧毛巾,想穿衣服又怕他突然闯进来,很着急,一着急就灵机一动了。秀秀用试探的口气说:“看镖?”
  只听“哎呀”一声大叫,那人掉下去了。
  管用。
  ※  ※  ※  ※  ※ 
  归燕客栈就在城门边上,后面和城墙就隔着个两三尺宽的窄巷,秀秀的客房正好靠着城墙。为了使客人的视野开阔些,城墙边的客栈都把二楼建得很高,能看到城墙外的景色,如果有人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去,会摔坏的。
  秀秀穿好衣服,打开窗,看见楼下的地上趴着两个男人,象青蛙一样叠在一起,一动不动,很不雅观,就把窗户关上。
  洗澡都不能安稳——闯荡江湖是要碰上很多不便的,秀秀对已经开始的游侠生涯又有了新的认识。喝过酒后本该好好睡一觉的,被爬楼的人打扰了一下,已经没了睡意,秀秀想:那就出去走走吧,看看这个陌生的城镇和原来住的那个有什么不同。
  

三、第一次住店,有个讨厌的地头蛇(3)
平原镇不大,从前门走到后门用不了半个时辰,不过据说这里处在几个大城市之间,是个交通枢纽,喜欢到处乱跑的古代人常常要经过这里,所以客栈特别多,秀秀走在大街上,满目客栈,门口都站着一些拉客的伙计,每经过一家,伙计们就拥上来问要不要住店,挺讨厌。不讨厌的是那些门面上挂有红绸的阁楼,虽然也有伙计,但只拉男客人。
  秀秀知道这是妓院,老家也有,但从来没进去过。
  记得以前镖师们最喜欢去妓院,可是她每次说想进去看看都被镖头骂,说那是正经男人去的地方,不是正经女人去的地方,镖师们也不带她去,问他们那里边是干什么的他们又说不好意思说。这让秀秀很好奇。
  走进春满楼的时候,门口伙计们都不吭声,既不拉也不拦,摸着下巴歪着头,一脸怪相。进门后秀秀发现,这地方比客栈热闹多了,每张桌子都很大,围坐着好多人很大声地说笑。和客栈最大的不同的是,这里有很多的女人,每张桌子都有,或坐或靠在男人的身上。
  秀秀皱了皱眉头,觉得这有点不象话。一个胖女人一扭一扭地走到她面前。
  “呦——哪来的这么俊俏的小姑娘?”胖女人脸上似乎涂着厚厚的一层面粉。
  “我路过看看。”秀秀回答。
  “只是看看吗?”胖女人挑起一根眉毛,眼梢有意无意地瞟秀秀手里提着的刀,“看不出还是个女侠……”
  “这里是妓院吗?”秀秀想确认一下然后走掉。
  胖女人哦呵呵尖笑,凑近,压低声音:“你知道是妓院还闯进来,一定不是没由来的吧?是不是缺钱花了?来,咱到后面谈去。”
  “谈什么?”秀秀不懂她的意思,只是隐约觉得不是好事。
  “小姑娘中,有你这么好的本钱还真不多见。”胖女人啧啧啧,对秀秀上下打量,笑得眼弯弯,“别担心,一切包在妈咪身上。”说着,伸手要拉她。
  秀秀赶紧躲闪,说“我还有事”,转头就走,有人挡住了路,是个嘴上满是酒气的男人,踉踉跄跄和秀秀打了照面,眼睛一亮:“这……这姑娘不错,就……就要她了!”
  秀秀瞄了一眼周围的情景,脸色一红,匆匆忙忙绕开那男人跑了出去。胖女人追到门口嚷嚷:“哎呀害什么羞嘛,都进来了怎么又跑了?白花花的银子放着不要,你不心疼我还替你心疼呢……”
  妓院在每个朝代都有,虽然好人们都觉得不应该认同这样的娱乐场所,可毕竟存在了就是合理的——如果古代没妓院,男人吃饱了没事做,就会想着造反当皇帝,于是,天下常大乱、民常不聊生,很麻烦。
  游侠中男人占绝大多数,敢公然上妓院的不多,他们认为“侠”是个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名号,不能太随便——相貌好的不怕没有女人,武功高的偶尔趁着夜蒙上脸客串淫贼——也就是说,如果游侠上妓院,那一定表明此君既没好相貌又没好武功,是件挺丢脸的事。
  有些独行的女游侠也会偷偷跑进妓院——在江湖上闲逛得有钱才行,虽然抓坏人、做保镖、偷偷抢劫什么的都可以弄到钱,但很累也很危险,所以有些偷懒的女游侠偶尔也客串妓女——江湖有时并不如人们想象中的那么浪漫。
  春满楼肯定是遇见过这样的客串,所以胖女人会误解秀秀。
  目前来说,秀秀还是菜鸟游侠,很多事情弄不明白,从妓院跑出来后一头雾水,但对这样的事很反感,这是秀秀第一次对江湖有了不好的感觉。
  在镇上逛来逛去,没撞见什么新鲜事,正觉得无聊,人群中忽然窜出几个拿着棍子刀子的人,领头的人用刀指着她:“暗箭伤人的就是她,别让跑了!”
  人群慌慌张张地散开,秀秀左看看右看看,问:“你们是跟我说话吗?”
  地痞在那个时代比游侠还要普遍,几乎每个城镇里都有,这类人一般是些不学无术的散仙,没文化也不会武功,既当不了秀才也做不了强盗,于是就聚在一起,仗着人多势众在城镇里横行霸道,除了敲诈本地的老实人,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就是路过的外地人,或暗算或明抢,只要不杀死人,官府也懒得管,因而格外猖狂。
  虽说乌合之众,却也群蛇有首,地痞的头儿就叫做“地头蛇”。秀秀在归燕客栈里遇见的那个钱老光就是这么个角色,得罪了这个人就等于得罪了这个镇的地痞团伙,所以当时在座的客人们才会一个个噤若寒蝉,认为秀秀是个厉害人物。
  

三、第一次住店,有个讨厌的地头蛇(4)
大街上,地痞们围住了秀秀,领头的拿着把短刀嚷嚷:“装什么傻,当然是跟你说话!不给你点厉害看看,当我们平原地痞是好惹的。”
  原本喧闹的大街一下子安静了下来,气氛紧张。旁观者们紧张地痞们也紧张。只有置身包围中的秀秀看上去一点都不紧张,大眼睛骨碌骨碌。
  微微风吹着,垂在秀秀胸前的长发轻轻飘动,她的手指在发稍上卷呀卷,心想着该打架了——照武林秘笈上写的,把这些人都打跑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吧?其实秀秀并没这方面的经验。
  “一个,两个……五个,六个……”秀秀环顾四周,掰着指头数着敌人。
  地痞们面面相觑,竟不约而同地后退了一步,领头的地痞离秀秀比较近,退了两步,捏紧手中的刀:“你你你你别虚张声势,咱咱都是吓大的!”
  秀秀还没想好该怎么开始,视线却被不远处的一件小东西给吸引住了——是个红色的蝴蝶簪子,挂在一个杂货摊的架子上,很显眼。秀秀又惊又喜,也不管地痞们了,飞奔了过去:“让让,你们先让让。”
  包围圈开了个口,秀秀跑到那杂货摊,拿起那个簪子左瞧瞧右瞧瞧:“真的和我小时候看到那个一模一样呀!”抬起头问货郎:“这个卖给我好吗大叔?我好喜欢!”
  货郎神情忐忑:“喜欢什么您尽管拿。”
  秀秀拿起簪子爱不释手,喜气洋洋:“太好了,多少钱?”
  货郎:“十文……”
  秀秀掏出一两银子:“给你,不用找了。”
  货郎挺尴尬:“啊,那哪成?这么多我……我也找不开。要不……您就拿去吧,我我不要钱了。”
  秀秀把簪子别在头上,翻包包找小铜镜:“没事。你不知道,我小时候就一直想要一个这样的红色蝴蝶簪子,可是大人不给我买,那时我可难过了。”
  地痞们伸着脖子张大着嘴,大街上的人也伸着脖子张大着嘴,都用一种很古怪地表情地看忙着买东西的秀秀。
  秀秀照了照镜子,问货郎:“好看吗?”
  货郎连忙应:“好看好看……”——不止货郎,这句话从大街上好多人的嘴里同时说出来,连好几个地痞都傻傻地连声说“好看好看”。
  秀秀愣了一下,环顾四周,忍不住咯咯笑了。于是把镜子收起来,跑回大街中央,挽起袖子对地痞们说:“好了,我们开始打架吧。”
  地痞们都没动,其中一个挪了挪步,跟领头的人咬耳朵,因为很安静,所以这个耳朵咬得特别响亮:“三哥,我看咱还是回去跟钱老大再商量商量吧。”
  “商量个屁!”人群中走出了个青衣中年人,正是钱老光,凶着脸,指着地痞们,直吹胡子,“你们这群酒囊饭袋!可把我钱某人的脸都丢光了。”
  地痞老三脸一红,扬起短刀“老大来了,兄弟们给我杀……杀……哎呀!”屁股被钱老光踢了一脚,“大……大哥?”
  钱老光恶狠狠:“还不快滚!”
  地痞老三哦哦,收起刀,大手一挥:“兄弟们,咱滚!”
  秀秀看着地痞们狼狈逃走,觉得挺不过瘾,自己的武功从来就没机会派上用场,这个姓钱的地头蛇真是一点都不讨人喜欢。
  “女侠冒犯了,都怪钱某管教不严,让这些狗崽子们胡作非为。若不嫌弃,可容老夫……咦?”钱老光作揖完抬起头,却见秀秀竟已走了老远,根本没听他说话。
  左转头,右转头,好多人在看他,钱老光面色铁青:好丫头,你等着瞧吧!
  前面说了,地痞都是些乌合之众,基本上不会武功,欺负人只能靠人多,碰上厉害一点的一般是不敢去招惹。秀秀虽然没显示身手,地头蛇却拿不定主意:一个小姑娘能有多大本事?可看那架子,只怕真的很厉害,万一栽了,叫这么多人看着,脸就丢大了,以后还怎么在平原镇耀武扬威?衡量再三,决定还是用点诡计,比如到夜里,用迷香之类的手段进行暗算。
  不知道白天那两个笨蛋的失手会不会让这丫头有防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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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秀秀不会飞,害江洋大盗着凉了(1)
小姑娘天生就没方向感,在大街转了好长时间,直到天快黑秀秀才找到归燕客栈。奔波了两天,累得够呛,晚饭也不吃,一进门就奔楼上客房里去了。
  陌生的床还是挺舒服的,可秀秀觉得有些不习惯:被子的颜色、空气里弥漫的古怪气味,还有墙壁上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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