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玄幻电子书 > 游侠秀秀 >

第1章

游侠秀秀-第1章

小说: 游侠秀秀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游侠秀秀:楔子
古代人规定小女孩足不出户,秀秀却例外,因为她是个孤儿,孤儿一般是不会被管束得太严。
  小时候的秀秀和别的小姑娘没什么两样,扎着两小辫,喜欢穿花衣裳收集小布偶,玩些绣花儿、跳皮筋之类的小家子游戏。收养她的是个专门帮人送货的小镖局,镖头捡到她的时候还不是干这行的,本来也没打算收养这么个女娃(国人历来重男轻女),后来在她身上发现了本练武的书,学了几页,会了点武艺,于是开了镖局,这女孩也就顺道养着了。
  和那个时代的大多数人一样,镖头懒懒散散没什么野心,只要能赚点小钱维持生计就知足了,所以那本书也没再深入琢磨。见秀秀差不多懂事了就把书还给她叫她自个儿收着,并一再强调这本书“本来就是你的”。
  镖头觉得自己的这点本事完全是趁着人家还小,没经同意偷偷学来的,心里有愧,没好意思自称是秀秀的爹,害得这丫头心里没个着落,老是以为自己跟孙猴子一样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
  懂事了的秀秀有时也挺想了解自己的身世,她觉得答案一定就在这本书里边,常常翻看。那时候她还不识字,看不懂,只好暂且收着。
  有一次秀秀跑去私塾找小伙伴玩,上课铃摇响的时候,教书先生老眼昏花,把她也轰进了教室,小丫头听完一堂课觉得老先生摇头晃脑的样子怪有意思,就时常化装成假小子跑去私塾,一两年下来,倒也识了几筐子字。后来想起那本书,又拿出来翻看,看懂了些东西,于是她的这一生从这里开始,大致有了个方向。
  “镖头镖头,我怎么会有一本武林密笈呀?”秀秀也管镖头叫镖头。
  “收起来收起来,别让人知道,招贼呀!”这本书一直都是镖头的心病,老觉得象欠了别人的钱。
  “为什么呀?”秀秀不懂。
  “别问了,你女孩子家也用不上这书,你,你就当是你爹娘留下的信物收好就成了。”镖头唠唠叨叨——孩子我也养大了,书也给她了,但愿将来它的主人别有什么误会。
  “我爹娘?”秀秀瞪着大眼睛。
  “玩去吧玩去吧,我烦着呢。”镖头撵她。
  “哦。”秀秀悻悻地离开,胡思乱想了一会儿,就躲回房间研究起这本书来。
  实际上,在那个时代,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靠一本什么好书就练成绝顶神功,就象现在读书的孩子们,同样的课本,有的可以念成一个会走的书柜,有的只能局限于识字。所以,暂且别指望我写出一个通过武林密笈练成飞天侠女的成人童话。我要交代的只是,小女孩秀秀看着书好奇,就瞎练着玩,过了几年就成了一个会武功的女人。
  会武功的人除了开镖局,有的投靠大户人家做保镖,有的进官府做侍卫捕快,只是僧多粥少,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找到好工作,于是绝大多数武人只得浪荡江湖——或落草为寇,做没本钱生意;或行侠仗义赚点名声以期出头之日——后面这部分人就是人们常说的游侠了,为数不少。
  游侠和强盗一样,干的都是在刀口上舔血的勾当,看似浪漫,其实既辛苦又不安全。所以,除非万不得已,习武的女孩子是不会轻易选择这个职业。古代女孩们的人生使命就是把自己保养好,长大方便别人帮说个媒嫁掉了事。
  秀秀成为游侠就是万不得已,镖头生病死了,镖局也就散了。由于事出突然,镖头又没老婆,临死前光忙着分钱给员工,忘了找人给秀秀说媒,年方二八的秀秀没人指点,拿着分的十几两银子不知道该干什么,想想自己除了武功没别的什么本事,就懵懵懂懂地背起一个包包和一把刀到处闯荡去了。
  

一、走夜路,遇见丑丑的强盗 (1)
秀秀长得和她的名字一样,娇小秀气,却一点也不显得不起眼,因为这丫头很喜欢大红色的装扮,见风吹着,一团火似的,分外的引人注目。
  没了安家的地儿,小丫头就想去找找自己的亲爹娘,她琢磨着爹娘一定不在附近活动,只有到很远的地方才能找到他们。这是秀秀选择成为游侠的理由——当然,也因为她长大了,实在没什么事可做。
  镖头的丧事办完后,秀秀换回红妆,走出了晃荡了十六年的小山镇,站在城门口,看着远处昏黄空旷的天和地,咬了咬嘴唇,就迈开了踏入江湖的第一步。走了半个时辰觉得挺累,又跑回城,花五钱银子买了头毛驴。
  古代的交通不太发达,城镇和村庄大多座落在有河的地方,便于人们取水,所以,道路都是沿着河走。那会儿的人口也比较少,都集中在城镇里,广阔的平原上就这一条长长的道,每隔百来里地会有个村或镇的,夜里如果从很高的天上往下看,沿河的路象一条长线,串着零零落落的闪光的珠子——住人的地方总有灯火。
  在城与城之间,只有傍河的泥路,基本上不会有人烟。没人烟的地方,常有狼或老虎出没,看见独自行走的人就跑上去把他吃掉,很不安全。而真正的危险,则是一些做没本钱生意的武人,也就是强盗。
  拦路的强盗有两类:样子长得比较厉害的,就自个儿守着路边的树,见有行人来了就喊:“这树是我种的,给钱!”你要敢回他:“你种树就种树呗,关我屁事?”他立马就拿起刀砍掉你的头;另一种是三五成群,这些家伙见了独自赶路的人就不问青红皂白了,上来就杀掉。强盗们杀完人,就拿光尸体上的钱,跑去附近的城里象寻常人一样吃喝嫖赌,等钱花完了再回来做强盗,很遭人恨。送人送货的镖局,就是这么个背景下的衍生之物。
  说了这么多,主要是想交代这样一件事:秀秀这次上路很凶险,不是闹着玩的,而不是说秀秀的勇气可嘉。之前没人跟她说过独自走城外的路是很危险的事,就算有人说过她也不当回事,小姑娘还是初生牛犊。
  路上,秀秀骑着毛驴,哼着歌儿,东张西望。四处静悄悄,和城市里很不一样,于是很开心,觉得当游侠是件快乐的事情。
  几个时辰过去了,天快黑了,路还是路,没看见前方有什么目的地,肚子饿了人也累了,秀秀想起忘了买点吃的东西带身上,掉转驴头想回去,可是回头望了望,家乡小镇早就在视野中消失了,犹豫了半天,只好暂时忘了饿继续朝前走。再走一会儿,秀秀忽然发现:呀!城外没有茅厕……
  幸好还不想尿尿。秀秀拔起背上的钢刀,挥舞着驱赶头顶上乱飞的蚊子,一边拍着毛驴的屁股催它快走。
  走到一片小树林边,事儿总算是来了,树林里传来男人的哼哼的声音,听起来相当的痛苦。秀秀勒住毛驴,咬着手指,构思着林中的情形:树林里一定躺着个人,是被坏人杀的,后来他没死又醒过来,觉得被杀的地方很疼,所以叫唤。
  秀秀从驴背上跳下来,拿着刀小心翼翼地朝小树林走去,远远听那人又哼了一声,呼哧呼哧直喘粗气。秀秀的心砰砰乱跳,寻思着里面的人会不会全身都是血——那多可怕!踌躇了一下,没敢再走进,就喊了声:“里面有人吗?”
  暗处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一个粗声粗气慌慌张张的回答:“没人,别过来!”
  秀秀说:“哦”
  想了想又说:“那我走了。”
  “等等!先别走。”粗声又叫,“我问你,你……就你一个人吗?”
  “是呀。”秀秀左顾右盼,确定只有自己一个。
  “你多大了?”
  “十六。”
  “带钱了吗?”
  “带了。”
  “那好,你等我一下,我就出来。”男人边说着又哼哼着,然后嘿嘿笑了两声。
  秀秀觉得奇怪,问:“怎么笑起来了,你没受伤吗?”
  “没有啊!”
  “那你哼哼什么呢?”
  “我这不拉屎嘛。”
  “啊!”秀秀花容失色,掩着鼻子撒腿就跑,一边跑一边唧唧喳喳,“你这人怎么搞的,也不早说,我说什么味道……好臭呀好臭……臭死我了!真不象话真是太不象话了!”
  “喂喂小姑娘你别跑,你等我一下,我马上就好啦!”
  ※  ※  ※  ※  ※  
  古代人认为修路搭桥盖大庙是积德之事,时常有大富人家拿出些闲钱搞这类工程,希望来世还能做有钱人。但就是没有人愿意盖茅厕,可能是认为茅厕里积的是臭烘烘的东西,与德无关。因此,古人出门在外通常是随地解决,将那时的花草树木灌溉得郁郁葱葱。
  

一、走夜路,遇见丑丑的强盗 (2)
秀秀没出过门,不知道外边的人习惯这么干,所以听说有人随地大便,就慌慌张张地逃跑,觉得很不象话。
  跑出小树林,秀秀跳上驴背,却没催驴跑,她见太阳已经下山,心想应该找人问问附近有没地方落脚才行。而附近很可能只有一个人可问,就树林里的那位,只不过……
  秀秀权衡利弊的时候,男人已经提着裤子跑了出来,那模样长得和他的声音一样粗糙,满脸的大胡子,两眼凶巴巴的,穿着粗麻褂子,袒出毛茸茸的胸腹,手里还提着挺大的一面板斧。
  见那男人朝自己跑来,秀秀赶紧扯着驴嘴的缰绳退开几步,男人嘿嘿直笑,秀秀叫道:“别过来,臭死了!”
  大胡子男人抬起手嗅了嗅:“哪有?”
  秀秀又退了几步:“就有!“
  大胡子男人嘿嘿嘿嘿,打量着秀秀,一副喜出望外的模样:“你还真是个小姑娘呀!长得挺好,挺好。”
  秀秀听他夸自己的,有点得意,就跟他说话:“你告诉我,还要多远才有住店的地方?”
  大胡子男人扭着脖子朝路的远处看了半天:“唏——还远着呢!就你这毛驴的脚程,三个时辰内到不了。”
  秀秀掐着手指算了算,午未申酉戌亥子:“三个时辰……啊!那不是要到半夜?”
  大胡子男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到秀秀跟前,左右端详:“小姑娘,你的银子放在哪呢?”
  秀秀吃了一惊,赶紧扯缰绳退开:“包里呀,你要干嘛?”
  大胡子仰天狂笑:“哈哈哈,原来你还没看出来?大爷我是强盗啊!”
  “强盗就强盗呗,笑这么大声干嘛?我得走了,天好黑。”秀秀不理他,拍了拍驴子继续赶路。
  大胡子强盗站原地呆了呆,赶紧追上去:“喂喂,小姑娘,你知道强盗是干什么的吗?”
  毛驴上的秀秀撅着嘴,看着天边的余辉,依然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知道呀,镖头跟我说过,强盗都是些杀人越货无恶不作的大坏蛋。”
  “那你……”大胡子强盗迷惑地抓了抓大头,“那你怎么不怕我?”
  “人家会武功,为什么要怕你?”秀秀揉了揉眼睛,心想要是有个地方睡一觉就好了,走了大半天路,好累。
  大胡子强盗愣了愣,好半天才回过神来,不死心,又追了上去:“你好好的一姑娘家,学人家练什么武功呀?学了能管用吗?”
  “当然管用,我的武功可好了。”秀秀拿起刀挥赶头上的飞来飞去的蚊子。
  “你,你练的是刀?”大胡子强盗找话。
  “不是,我学的武功不用兵器,拿把刀是做做样子。”秀秀自个儿走了大半天,早闷得慌,就跟强盗聊了起来。
  “哦。”强盗忍不住伸手抓了一下秀秀的胳膊,秀秀尖叫:“喂喂你干什么!?”抬脚踢强盗的手。
  “我觉得不象呀!”强盗把手缩回来,觉得小姑娘的弱不禁风不象是个练拳脚的。
  “真讨厌!”秀秀打开包包找手绢,“我很厉害的,要不是你太脏了我非教训你一顿不可。哼!”
  “这样啊……”强盗长得凶,其实挺憨厚的,见秀秀拿手绢擦着衣袖,却也有些不好意思。
  西边的天最后一丝白渐渐隐没,月是圆的,远远挂在另一边的天上。空荡荡的旷野中只有一条长长的路,一个提着板斧的大块头和一个骑着毛驴的小姑娘走在夜色里,拉着长长的影子。
  走了很长时间,秀秀直打呵欠,也不想和强盗聊天了,就撵他:“都跟你说我会武功了,你快走吧,别跟着我打坏主意?”
  强盗说其实他不是担心秀秀会武功,女孩子家能厉害到哪去:“我只是不太好意思对你这么可爱的小姑娘下手。”
  原来我是“可爱的小姑娘”,秀秀窃窃私喜:“那你跟着我干什么?”
  “我放过你,别的强盗可不一定放过你,要是回头你被别的强盗招呼了,那我不是太亏了?是以,我得看着你安全到家才放心,我这是保护你来着。”强盗说的是实话,这段路上的强盗还是不少的。
  “才不用你保护呢,我才不怕强盗呢,你还是快走吧!”秀秀其实是觉得这强盗长得丑丑的,脏脏的,路上叫人看见以为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