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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仙遐-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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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听村子里的奶奶说过,灵芝可是好东西,越大的灵芝越值钱,有了灵芝娘就不会想着把妹妹卖到红坊子里换钱了吧;村子里的几个大婶子都说,红坊子是不三不四女人去的地方。有了灵芝她也可以不去嫁给隔壁村的张老爷子做小妾了啊,人家都说张家村的张老爷是个老头子,四十多岁了,只有一个闺女,没儿子。他家里有三房妾,还想娶个小妾养
  在家给他生儿子。有了灵芝,卖了钱就可以治弟弟的病,还可以给妹妹买新衣服和肉吃,几天前,那个鸡粥味真香啊!
  露珠又坐回那矮岩石上,无聊的抓起脚边的一株草,“嗤——”为了不惊扰露水,她将嘴里的呼痛声硬生生的吞进喉咙,忙不迭的扔掉那一根草,什么破草,叶边沿是细小的齿轮形状,害的她食指和拇指各被划了一道约有一厘米长的小口子,血珠子一滴一滴,争先恐后的冒。
  她连忙掏出青色布帕捂住两根冒血的手指,眼睛又朝露水望去。露水已经爬到一半了,正要转过身子倒着往崖壁下下,然后人一点一点的沉下翘着的山崖上。
  露珠想了想,还是觉得不放心露水,趁着只看见露水的半个黑脑勺,她脚步无声的靠近歪脖子树。
  歪脖子树朝南的哪一方向树皮有的地方已经剥落,树身上有的地方长着一两株绿色的小草,仔细看树身上有许多小蚂蚁在爬来爬去,倏地,露珠眼睛一凝。
  那是什么,卡在半翘起要落不落的树皮里发出暗银光色的是什么。。。。。。虽然只露出小小的一端,但是那上面雕刻着浮云一般的古老图纹,她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
  露珠的心脏蹦蹦蹦跳着,又惊又喜,屏住呼吸,伸出犹自还冒着血丝的手指,小心无比的从那树皮里把小东西挑出来。
  没错,这是她的东西啊!
  是她结婚出嫁的一天前,姥姥亲手给她戴在左手尾指上的银戒指。
  姥姥告诉她,这是李家的传家宝,传女不传男,传到她手里是第七代。姥姥语焉不详的说这戒指是从清朝乾隆皇那一朝代开始传的。李家的先先先祖是一位宫妃,这戒指就是那宫妃娘娘带过。
  这戒指圈太小了,李家的女性一直是带在尾指上的。戒指看起来平淡无奇,但是认真细看的话,就会觉得戒指表面一圈做工细致精美,可谓是无与伦比的栩栩如生。上面雕浮着连绵的山脉青郁的山林弯弯的溪流朵朵的浮云,再认真贴近看的话还可以隐约看见一两处古代式样的楼亭房舍。
  这真的是她的戒指啊,绝对绝对不会错!
  露珠激动的差点落下泪。眼看着戒指很快被她两手指间的血水浸染,急急地在衣襟上擦了擦,想想还是带在左手上的好,左手上的五指没有任何的伤口。可是她将戒指带上小尾指上,戒指显的松荡荡的,大了!不对,应该是她如今的手指小了,把
  戒指戴到无名指上,还是有点松,戴到大拇指上,戒指小了,直到戴在中指上才觉得正正好好,不大不小。
  激动兴奋中的露珠根本没注意到,她把戒指在五根手指尖中换来换去戴的时候,右手上的拇指和食指夹着戒指的时候,两道血口子里流出的血珠子径自一滴不漏的流到戒指上然后消失的无影无踪,不留一丝血迹,等她把戒指安踏好戴在中指上后,两道细小的血口子已不再流血,细小的血口子也一点一点的消失痕迹,像是两根手指从未受过伤一样。
  失而复得的露珠一直处于亢奋中,那里会注意到手指上被一根破草划伤微不足道的小伤口。
  她现在纳闷的是,这戒指怎么也出现在这时空,难道是和她一起穿来的,随着她的灵魂穿来的???
  


☆、小土墩

    望着篮子里两小一大的灵芝,露水眉开眼笑的道“大的灵芝给弟弟补身体,弟弟就不会再生病了,小的灵芝让娘去卖钱,有了钱娘就会烧肉给我们吃了”
  露珠看着她两手掌内红红的擦破皮了,还天真的想着把自己辛辛苦苦采来的灵芝交给那个重男轻女的花娘子,给弟弟补身体和换肉吃?!
  这个傻姐,完全忘了她不久前对她说过,采了灵芝带她去西镇卖钱的话,一心只想到对她不好的娘。
  话说那个七八个月大的弟弟,长的那么的壮实,其实没什么大病。记得电视里播出过,说一般的婴儿过了六个月,自母体里带来的免疫能力就下降了,只要注意保暖与吃食卫生,自会减少发病的概率。
  她敢保证,灵芝交到花娘子的手里那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再说了,灵芝是大补之物,七八个月的孩子吃了没病也会搞出病来。好比那鸡粥,这么小的孩子喝什么鸡粥啊,不是刮肠子么
  !
  大的灵芝有点肉红色,像是猪八戒的一只耳朵,两个小的灵芝有她手掌心那般大。她看不出这灵芝属于那一种灵芝的品种 ,但是可以卖到大价钱那是肯定的。
  露珠拉她手,示意她在她旁边空出的石面上坐下“姐姐,我们先别急着回家,你先休息一下,正好我们说会话。回到家里,又是干不完的活,我和你说话的时间都没有”
  “可是回家晚了,我们又得挨骂”露水迟迟疑疑的坐下,“想和姐说话,晚上我们有的是时间说话”
  露珠叹了一口气,道“姐姐你放心吧,娘一看到篮子里的灵芝,今天我们玩到大阳下山都不会被她骂,她还会夸你懂事”
  觉得妹妹说的话很有道理,露水安安心心的坐着休息了,是要休息会,她的脚隐隐作痛,而且越来越痛,现在大概也走多久的山路。
  “咦——”刚想放下妹妹的手,感觉妹妹的手指上多了硬硬凉凉的一物,“你手指上是什么?”
  “没什么啊!”露珠闪电般缩回手。
  她的动作太突兀,回答的太快,反而引起了露水的怀疑。
  为了转移露水的注意力,露珠问道“姐,你想嫁到张家村做妾么?”
  露水的脸色马上变了,“谁告诉你这不三不四的话?”
  露珠当然不会说是自己第一天来到这里,昏迷的时候听到的话。
  “没人告诉我啊,昨天早上,姐姐去溪边洗衣服,我在院子里喂小鸡时听到的,娘亲和阿晨他爹在屋子里说的”
  “你还听到什么?”露水握着篮子的手不由自主的攥的死紧。
  露珠其实什么都没听到,那是土造的屋子,隔音效果好的很。她当时知道王一刀子在主屋里,那里还敢待在院子里喂鸡,一直躲在灶房里装着洗碗忙。
  露珠故作天真的眨了眨眼,想了会才道:“娘说弟弟的病需要很多钱,张家村的张老爷很快会来下聘接姐姐去做妾。还说我身体也好了要把我卖到红坊子里去。阿晨他爹说,张老爷下聘的钱给弟弟治病,我的卖身钱可以买上几亩良田,要是有多出的钱将来给弟弟读书”
  露珠每多说一句话,露水的呼吸就急促的喘一下,小脸也越来越红。气怒之中的露水没有思考到她的妹妹露珠说的话语不光语气清晰,条理分明流畅,不该是个半傻的八岁女童说的出来的话。
  “娘还说。。。。。。”
  “还说了什么?”露水紧张的问道。
  露珠神色尽是委屈,“说我和姐都是赔钱货,不关心弟弟的身体。一定是听到要把你嫁到张家村做妾,所以姐姐你带着我逃跑,,娘说她只要弟弟健健康康的,我们姐妹俩她就当没生过我们。姐。。。。。。娘是不是不要我们了?”说到后,她低下了头,语气已有些哽咽。
  “我不是要带着你逃,我是想带着你去花家村找姑姑,也许我们一起求求姑姑,姑姑就会借很多钱给弟弟治病。那晚上,你说这山崖上长着灵芝,说是采了灵芝送给姑姑,姑姑一定会帮助我们,给我们很多很多的钱,你一定要采。。。。。。结果从树上滚了下来,头撞到地上。。。。。。娘以为我要带着你离家逃走,才带着一村子里的人找我们。我真的是去找姑姑借钱给弟弟看病的啊,为什么娘到现在还不相信我说的话,还要把我们都卖了,我们和弟弟一样,都是从她肚子了出来。。。。。。”说到后露水已经是啼不成声。
  最后不知什么搞得姐妹俩抱在一起痛苦。露珠一开始是假哭,但是哭着哭着反而变成了真哭。她哭自己想吃肉吃不到,哭自己上辈子是李佳一的时候命就歹命,好不容易穿了,怎么那么苦逼穿到这个倒霉的身子里。记得以前看过什么的穿越连续剧,女主都是穿到公主啊郡主再不济也是个千金小姐的身子里面去,那想她还要一来就装失忆装白痴装八岁的小女孩。
  r》  在露珠有意识的洗脑下,最后姐妹两商量了一番。
  当然是做妹妹的出主意,出的都是利己的主意,露水只有一有迟疑的表情,露珠就会问一句“难道你想给张家村的老头做妾?”
  或者是委屈的来一句,“姐,你想要娘他们送我进红坊子里么?”最后做姐姐的只有同意的份。
  她们只上交一株最小的灵芝,剩下的一大一小,大的找个时间大家一起去次西镇卖钱,小的留下两人偷偷的吃,自己给自己补身体。
  至于大的卖了的钱后干嘛,露水是没想过,但是露珠可是想的深远,她穿越到这副身体里,继父亲娘都不是好人,唯一的个对她好的亲姐,偏偏是个性纯的比大白兔奶糖还要纯的个娃子,一心只为他人考虑的傻妞。
  李佳一的经历告诉她,做人,千万得对自己好一点。对她好的人,她加倍的对她好。对她恶的人,她报以十倍之奉还。
  在露珠软磨之下,两人在断水崖足足多待了一个多小时才下山,要不是为了肚子着想,露珠真不想那么早的回那个家。
  她们走的是另一条山路。露水说那条山路虽然难走点,但是离家近的多,走那条山路会路过一个小土墩,土墩周边一代地方有很多的野菜采。
  对于露水的话,露珠只有朝天暗自翻了个白眼。
  难走点?!根本就是很难走,不是露水带路,露珠几乎分不清东南西北。幢幢大树参天,遮天蔽日。明明是五六月的近午时刻,露珠偏觉得自己像是进入了萧瑟阴冷深秋季节,
  露水的话只有一点没说错,野菜真的很多。一些她们平时吃的几种野菜这里都有,其中有一种野菜长的像是菠菜,是露珠最喜欢吃的一种野菜,露珠给这一野菜起了个名字,叫“野菠菜”。既然有的选择,她专门挑着野菠菜摘。
  露珠一边采着野菠菜,一边跟在露水身后。问道“姐,这里是哪?怎么阴森森的?”
  “我也不清楚这里是那,我刚来王家村的时候有一次迷路了,一不小心来到这里,一个多月前我还带你来这摘过野菜,你真的是什么都不记得了。。。。。。”说到后露水的语气像是在叹息。
  露珠瞄了一眼露水的篮子,差不多满了,看看自己的篮子,才满一半,于是她加快了脚步赶在露水的前头,看见野菠菜就蹲□采进篮子里。
  那是什么?露珠眯起
  了眼,望着几步远的地方,半人多高的杂草丛中露出一角坚硬的灰色,好像是石碑!?上面似乎还还刻着字。
  字?这朝代的字体她还没见过呢!露珠连跑带跳上前,三两下拨开野草丛。
  是石碑啊,真的有字!
  石碑高约一米多,差不多和她人一样高,宽约半米多,上面的字体也许是年代久远,很模糊不清,她放下篮子,胡乱用两手袖管往石碑上一扫,然后鼓足气一吹,顿时一片尘土飞扬。
  “咳咳咳”灰都跑到她脸上了。
  “呸呸”露珠吐了两口痰后,揉了下眼,几根手指迫不及待的抚上碑上的文字,定睛看起来,好像是一种很古老式样的篆体字体。
  石碑上字数不多,总共七八个字,其中三个字已经不见其形了、那三个字似乎是因为年代的久远被风化的不完整了。
  研究了好一会,露珠觉得上面第一个弯曲的字是个“王”,其它的字任凭她搜刮光脑细胞也猜不出是什么字。这里是王家村的后方一代,石碑上有个王字还真是没什么大不了的。
  露珠无精打采的捞起篮子站起身,喃喃自语的道“文盲啊,文盲,连文盲我都赶上了。。。。。。”心不在焉的望着石碑后,突出的一大块椭圆形的大土包子,这就是露水说过的小土墩吧,真的是光溜溜的名副其实的小土墩啊,上面连根草都不长。。。。。。。突然,露珠心里“咯噔”一下,感到颈上发毛。
  这时,她的肩头突然一重,露珠眼角余光看见一只满是泥巴的脏手已搭在她的右肩上,在她差点要尖叫的刹那间,熟悉的声音唤回她的理智“二丫,你在这啊”
  


☆、识破

  露珠一把甩开搭在她肩上的手,“哎呦我的妈!”拍了拍自己还在蹦蹦跳的胸口,没好气的道“姐,你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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