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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家有笨狗-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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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家有笨狗
  作者:连亚丽
  男主角:傅礼元
  女主角:叶雪滋
  内容简介:
  傻大姐的她向来不相信一见钟情
  却在第一眼就煞到新搬来的邻居
  一遇上他,她尽做些无厘头的糗事
  穿得水当当的去倒垃圾想引他注意
  心不在焉的结果是把皮包扔进垃圾车
  幸好帅哥不嫌脏臭主动帮她解围
  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是聪明人该懂的道理
  但善良又有爱心的好男人怎能轻易放过
  她用迂回战术慢慢接近目标以免吓跑他
  当两人的感情逐渐由友情转向爱情时
  他竟大方的接纳想吃回头草的前女友
  再不情愿她也只能黯然下台一鞠躬……
  正文
  序
  平凡  连亚丽
  我写东西的时候是相当迅速的,可能是因为能写的时间不多,只能在有限的时间里做无限的想像。
  说不上是喜欢打字还是喜欢写作,我似乎一直没找到自己喜欢的东西,我朋友说我是“杂工类动物”,每次一有什么新玩意出来,我马上就跑第一个去尝试,有时候想把重心放在写作上,但又觉得人生似乎不只于此,因为我从不对自己的可能性加以设限。
  到现在为止,我还没写出一本能让自己满意的作品,有时候想想也觉得对自己有些失望,跟着就会不太想写,对着自己说:会写的人那么多,既然觉得自己写不好,干脆去做些自己拿手的吧!
  然后跟着又去自我放逐,中间还曾有一整年的时间没写半个字,但有时若是想到什么可以发挥的题材又打了两句,很多故事就这么停停写写。
  似乎很多人喜欢“SHMILY”那个故事,记得我刚看到那个小故事时,就想写一本从这故事延伸出来的小说,但我原先所想的故事并不是你们所看到的那样,原本的安排算是一个满有趣的实验,每一个章节都是男女主角以第一人称的独白出现,隔一个章节就换成对方的想法,就像是一出“轮流发声”的舞台剧,同—个片段在两个人的心里都有不一样的想法。
  不过,一般读者不太能接受以第一人称写的故事,后来才大幅修改成大家所看到的那样,而这一直都是我心中的小遗憾,我承认也因此而摇摆不已。
  我甚至开始努力的去解释故事里的女主角为什么会这么想?男主角为什么会这么做?我只是希望看的人能知道“为什么”,或许这也是对自己没信心所导致的情况,因为我不确定我写的读者是不是能懂?所以我努力解释着;即使我明知道人们有时并不听解释,但我怎么也没办法忍下那想解释的念头。
  也许我没有什么雄心壮志,尤其近来我写的故事走向都偏平实,就像我在某一本故事里写着:非要把事情闹大,爱情才会变得伟大吗?
  我并不那么认为,日常生活中的爱情,通常伟大的都没啥好结果,我想应该不会有人想看我写悲剧吧?(开玩笑的,爱情故事通常不容许悲剧产生,我也觉得那太过残忍。)
  其实我很清楚我没办法引导读者该喜欢什么样的作品,因为我不认为我有那份能耐,每个人喜欢的都不—样,我实在很难去迎合某种特定的喜好。就像我喜欢写现代故事,原因只在于我喜欢这样的题材,并不是我讨厌占代,只是我喜欢现代的题材较多而已,或许以后有机会我也会写古代的故事,因为我从不给自己设限,只是时候还没到,硬逼着自己也要写一本古代的故事,只是为了证明我也能写而已吗?这好像没道理,对吧?
  或许因为我只写现代的故事,所以让人感觉变化好像不大,我也想让男女主角来点不一样的,我常想就让慧星撞到地球吧,让长毛象复活吧,让埃及金字塔沉进海里吧,但真那样又如何?如果有人不喜欢慧星,如果有人讨厌长毛象,如果金字塔只是风化了而消失在世界上,我又该怎么向你们交代呢?
  所以我尽量的趋于现实,慧星撞不上地球,长毛象安稳的躺在冰河里,金字塔稳稳的立在原地,也许这并不够引人注意,也许这也不能让人加深印象,读者只会觉得连亚丽只写现代的爱情故事,但我只是想让读者觉得这些故事不是那么遥不可及,或许这样的故事不够辛辣、不够让人喷泪,可这却是我现在想写的方式。
  我喜欢这样平淡却可以感觉爱在流动的气氛,虽然我不能要求每个人都要喜欢这样的故事,爱情小说的确是给人幻想,但是渴望平凡应该也是种美好的幻想吧?
  第一章
  “你说什么?!”
  “是……是这样的……”楼下的王先生一副难以启齿的语气。“我刚刚把车开走的时候,看到你的车子……车窗好像破了……”
  昨晚回来时,发现车位又被占了,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她只好把车停在路边,不料,今天一早就接到房东的电话告知她停在路边的车被人敲破了车窗。
  搬家的念头在这半年来出现不只一次,打从她搬进这里,她就发现了事情不太对劲,王先生是她的房东,当初说好了地下室的停车位有一个归她,尽管租金比其他地方高了一些,她还是觉得挺合理,但最近几次加班返家时,她却发现她的车位被房东给占了。
  她几次跟房东抱怨,房东却只是摸着头,不好意思的回她一句:“我以为你今天不会回来,所以才把车停在你的车位上。”
  每次都这样!只要她加班超过十点没回家,她的车位马上就被房东给侵占。
  这事情根本就不应该发生的吧?怎奈房东一家人超过十点一定就寝,她又没办法叫醒他们请他们把车开走,再加上她回到家也累了,每回都只能把车停在街上接受日晒雨淋。
  后来她才经由邻人口中得知,原来是附近宵小猖獗,经常敲破车窗偷走车里的音响和财物,房东也曾受害,所以才会把车停进她的车位。
  但这回换她受害了!
  “妈的,要是真的出了事,我一定马上搬家不可!”
  叶雪滋不耐烦的多按了几次电梯钮,电梯还是慢吞吞的往上,好不容易等到电梯门打开,她马上往里头冲。
  她复仇女神的模样在进了电梯后马上走样,她正要伸出一阳指按下楼层钮,眼角余光瞄见了一只毛茸大怪,惊得她尖叫一声,不假思索的从即将关闭的电梯门里窜出。
  随后一只手指按上了开启的按钮,指头的主人还出声道:“没事,它不会咬人。”
  叶雪滋手捂着胸口,一脸的惊魂未定。她并不是怕狗,这纯粹是在她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之下发现一只大狗所衍生的正常反应。
  她抬头一看,妈妈咪呀!这男人长得还真是好看极了。
  一双浓眉,不算大却有些桃花的黑色眼眸,加上一副好体格,以及还算不错的衣着眼光,整体看来就是个上上选的男人,但怎么会出现在这种普通的中古大楼里呢?
  “它很乖的,从来没有咬过人。”男主人再度声明。
  “我不是怕狗……”她曾在电视上看过这种狗,但亲眼所见这种狗的SIZE还真超乎她所想的大。
  重新走进电梯里,叶雪滋的注意力早从狗狗转到了它的男主人身上。
  “你是新搬来的吗?”她装出亲和力十足的语气发问,以前怎么没看过这等好货色出现在这大楼里?不过既然给她碰上了,刚刚自己又发出不优雅的尖叫,现在她得好好重整自己的美好形象。
  “对。”男人点点头。
  “哦,这样啊。”果真是新邻居。“我姓叶,我住六楼。”
  “我姓傅,住十六楼。”
  接着没人讲话,除了狗儿兴奋的摇尾巴扫着墙壁的声音外,电梯里站着俊男和美女,居然还是一片静寂,这太不合理了。叶雪滋决定继续找寻可以聊天的话题。
  “其实看久了还满可爱的,只是我没想到成犬会这么大只。”
  “黄金猎犬本来就算大型狗。”
  他言下之意像在告诉她:难道你以为这是马尔济斯啊?
  “你要带它去散步吗?”
  “嗯。”
  看来这男人不太爱讲话,而且有几分拒人于干甲之外的味道,叶雪滋也只能学着他抬头盯着楼层显示灯,等电梯到了一楼,门一开,她马上想起了自己下楼的重要任务,连声再见也没说,便急忙冲出大楼找寻她已经不幸遇害的爱车。
  电梯里的一人一狗互望了一眼,一头雾水。
  “怎么一脸被倒会的惨样啊?”
  号称办公室开心果的叶雪滋今天竟然愁眉苦脸的,大家都觉得不太对劲,午餐时间一群人全围到了她身边。
  “我的车挂了……”一想到她的爱车,叶雪滋就觉得头大。
  “怎么会挂了?”
  “还不都是我那房东……”叶雪滋把房东占用她停车位的事说了一遍。
  大概是因为车里没放贵重钱财,小偷心有不甘的在车子的钥匙孔里灌进了快干胶,她没有办法插入钥匙,后来只得请人来拖吊。
  “你那房东也太过分,你房租缴假的啊!”阿茗看不过去的骂道。
  “这情形已经不只一次了,但我是跟他租一年,还得租上四个月才能搬走。”
  叶雪滋想到以后每天早上得搭捷运再转公车到公司就有气,而且她还没搞清楚应该要搭哪一路公车,所以她今天一下捷运就直接搭计程车来公司。
  “就忍着点吧,要不还能怎样?”大马只能这样安慰她,有车的人多半会遇上窃贼,租房子的人难免会遇到恶房东。
  “你没看我正在忍吗?”叶雪滋抬起头,没好气的看他一眼。
  “对啊!塞翁失马焉之非福。”阿茗也跟着安慰道。
  “那句话的意思是之后会有好事发生好不好?你看我现在一脸带衰的样子,哪会有什么好事啊?”
  话一说完,那名带着大狗的男人影像突然跃进了叶雪滋的脑子里。
  “耶!没错!”只是一两秒的时间,那苦旦小脸竟然马上绽出了笑颜。
  “看来,你已经想到了什么好事罗?”大马也发现了她脸上表情有了变化。
  “我住的那栋大楼搬来了一个超级大帅哥呢!呵呵……”
  平常她出没的地点就只有公司和住处,加上自己开车,哪有什么机会遇上帅哥,今早在电梯里两人虽然没啥交谈,但是偶尔和帅哥一起搭电梯的感觉也挺好的。
  “瞧你那得意的模样,该不会是一见钟情吧?”阿茗问道。
  “一见钟情?哪可能啊!我才不相信什么—见钟情的事咧!那都是没什么恋爱经验的人才会干的事。只一眼怎么能得知对方是好人还是坏人?坏人又不会把坏字刻在头上,再说没有经过深入了解,怎么知道对方适不适合自己,就这样钟情下去难保不会误了自己一生,再不然来场暗恋一样也是没搞头,那种事情都没好下场啦!”
  “那你有什么好高兴的?”阿茗点了点她的头,“快把东西收一收,吃午餐了啦!”
  爱情也有和平收场的时候吗?
  都到了得收场的地步,还有什么好说?
  有些人会用“不堪同居之虐待”为理由要求离婚,傅礼元却找不到任何理由说明两人分手的原因,他已经习惯了白兰琪,甚至以为自己会这样和她过一辈子,他不认为那有什么不好,白兰琪聪慧又大方,毕业后她投身空姐的行列,这工作很适合她,他也一直鼓励她朝着自己的喜好去努力。
  虽然平常家里只有他一人,两人相聚的时间并不多,但这样的生活他觉得很满意,他们都不是会巴着对方不放的人,两人在一起的日子相当自由,他一直觉得白兰琪会是最适合他的女人。
  直到下着大雨的那天,他下了班回到住处,发现原奉说要飞东京的她竟然出现在屋里,她带着忐忑不安的神情向他坦白飞东京是骗他的,并告诉他,她和另一个男子在一起已经一段时间了,今晚她要跟那男人共度,所以才骗他说她要飞东京。
  “礼元,我真的不想伤害你。”白兰琪再度重申。“但如果你够爱我,如果你够在乎我,你怎么会连一点点的不寻常都没有察觉呢?如果我可以,我会瞒你一辈子,但让我无法忍受的是,你根本没有发现我变了,因为你不曾注意过我,你甚至让我有时候会忘了该对你感到愧疚。礼元,我再不把心底的话告诉你,总有一天我会崩溃的。”
  所以话说回来,是他的错。
  他没有发现白兰琪变了,也没有发现白兰琪的外遇,而他的“没有察觉”引发了白兰琪的怒意,也消灭了她本来不想伤害他的念头,所以她残忍的向他坦承自己的外遇,顺便通知他两个人已经走不下去了。
  在这种情况下,他自然无法再和她同住在一个屋檐下,所以他决定搬出去。
  直到要搬离住了五年的公寓时,傅礼元才发现这屋子里没有他的东西,白兰琪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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