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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黑森林-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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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绷住,不令缠紧。
  眼看野人一个接一个将套索取下,只剩三人环台急转,把自己绕上几圈,再将三根套索归一,在后面打上死结,转眼便是停当。先极愤怒,继一想:烧人祭神要到明日夜里,事已至此,愁急无用,老人阿庞尚未见到,阿成不曾被擒,鸦鸦也未露面,有这一日夜的光阴,焉知没有生机出现?听说被做祭品的俘虏,照例死前可以任意讨取饮食。我由午前起身出游,走出约有两个时辰便觉腹饥,跟着便被酋长迷倒,此时更是饥渴交加,反正该死不得活,何苦受饿?少时人静一点,向他讨些吃的,先解去了饥渴,应付起来也有精力。
  四面一看,人绑定后,对面新月台的中央,忽然立上五个手持长矛,身材高大的野人,怒吼了几声,场上两千来个野人刀矛并举,一齐响应,怒吼之声震撼山野。双珠看出群情愤激为了酋长被杀而起,此时开口,徒自取辱,又料自己性命十九难保,也是怨苦悲愤,暗中运用两膀之力试了一下,觉着脱出决非难事。心虽越宽,但也十分紧张。
  正在忧疑,忽见众野人吼过三次忽然停止,纷纷散去,场上共只剩下一些扎制皮灯火炬、准备明日过节的老弱妇孺,心情越定,暗忖:“明日星月佳节,对方要狂欢一日夜,当日必须饱睡。老人不见,也许已回花林塘安眠,还不知道此事。如往好的来想,老人固是一线生机,便是自己,只要候到夜深人静,冷不防悄悄把手松脱,抽出宝剑割断绑绳,只一脱身窜入森林,凭自己的机警本领,也非没有指望。”
  正在寻思,几次想将双手伸出,均因机缘不巧,有人在旁走过。最可气是,几个赶制小火炬的男女幼童,事完之后,老在台旁追逐往来。内有两个,那日初来并还相识,山兰之女也有一个在内,平日相遇那么亲热,这时也将自己当成仇敌,几次喊她上台问话,理都不理,偏在一旁讨厌。别的野人散在四边做事,相隔均远,惟独这八九个男女幼童离台最近,老在当地游戏欢笑,停留下去,稍有动作立被看破。看那意思,虽不像是有心监视,身上绑着这紧的藤索,多快手法也难将其一时割断,何况台后是否有人防守也看不出。空自气急,无计可施,心想:“这班小野人如不走开,天亮之后脱身更难,何况明日又是星月佳节,人数更多。自己人地生疏,这样暗无天日的黑森林从未走过,不像对头生长林中,往来飞驰,见惯无奇,耳目先没他们敏锐。就逃出去,除非阿成、鸦鸦三人同路,事前还要备有食粮,也是无法上路。何况我往楠木林之事他们业已知道,只一逃走,定必顺路穷追,双方快慢悬殊,早晚仍被迫上。此时就能脱身,不过多挨些时,多高本领也打不过人多。平地之上还好应付,森林之中到处密林丛莽,暗如黑夜,人不能永远不眠不休不进饮食。这班野人与花蓝家白夷不同,最是合群,复仇心重,以和外敌拼命为勇,不死不休,稍一疏忽便为所杀。除却老人阿庞亲来解救还有一线生机,此外更无别路。”
  双珠正在有些心寒,不敢冒失妄动,忽听一种从未听过的笙笛之声,起自前面月台之后湖对岸花树林中。双珠早已看出月台后面危崖浅坡侧面花林中还有一座小木台,上面搭着一间小屋。昨日就听山兰说起,老人阿庞最受众人敬爱,每当星月佳节的前三日,便要移居月儿湖,至少要到十九夜里才能回去。因防初来不知禁忌,又听山兰说酋长怀有恶意,以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好在过了十八九就可起身,何苦多生枝节?自从看完寨舞回去,一直未来,只说老人住在广场中心木台之上,方才见人不在,还当老人已回花林塘安卧,也未留意,此时乐声起自湖边木台之上,莫非老人尚在里面,并不曾走?
  初被擒时,群情愤激,那样怒吼,怎会不曾惊动?难道此举奉命而行,已得老人同意不成?如其所料不差,照此老那么机警灵巧,胆勇绝伦,如其同样为仇,脱身更是无望。
  心中一惊,目光到处,二十八个短装花衣,年约八九岁,臂腿全裸,手持竹笙竹萧和小铁皮鼓的男女幼童,已由花林中出现,环湖走来,分成两面,绕过月形长台,到了台前靠近中心暗设的木级之下,再分左右,缓步走上,做八字形排列台上。一路细吹细打从未停止,虽是野人独有的乐器,听去别有一种天然音节,悠扬悦耳,甚是好听。这些幼童,每面十四人,男女相间,高低如一,都穿着一身白色莲花短裙,肩披上画星月的白色披肩,一个个短发裁云,肤如玉雪。这时环场都是燎火火炬和各色各样的皮灯、火架之类,一齐点燃,火光熊熊中,时有黑烟飘动,已偏西的大半轮明月,又在满空浮云簇拥之下时隐时现,大片广场均在这类烟火笼罩之下。月台前后火架更多,因还未到祭神时节,虽未全数点燃,台上下已是一片通明。光景虽然甚亮,但是星月朦胧之下,面前现出这样从未见过的诡异情景,四下景物全被火光映成红色,加上黑烟缭绕,随风飘动,这二十八个男女幼童又是那等美丽奇怪的打扮,由不得使人生出一种神秘之感,身在困中,越觉恐怖。
  群幼童到了台上吹打一阵,便舞蹈歌唱起来。就这载歌载舞之中,一个白衣自发的老人忽由台后居中走上。双珠刚看出那腰着兽皮短裙,半肩裸露,身穿一件其长拖地的白色斗篷,手持新月银刀的,正是老人阿庞,连山兰的幼女、鸦鸦,杂于众幼童中,也被认出。四外一看,不禁惊疑起来。 

  
 二十七、神勇 刚烈 紧张 奇险
 
  原来乐声一起,广场四外那许多扎灯火的老弱妇女,先就肃静无声,等到幼童走到月台之上,人便散光,连台旁那些幼童也都拿起兵器驰去,双珠才知这伙幼童并非真个在旁游戏,实在还是暗中看守自己。等到老人由台后走上,身后又有五个野人中的勇士,拿了刀矛梭镖之类走往台前,朝着老人双手交叉拜舞,行那最敬之礼。老人说了几句,意似令其退去。五野人好似有些不愿,但又不敢违抗。最后老人又说了两句,没有听出意思,五野人方始露出喜容,和方才退去的老少野人一样,朝着台上礼拜倒退而去。身后有无野人虽不知道,月光所及之处,除却老人阿庞和那二十八个幼童而外,业已走光。
  去时人都又手礼拜,各就近处倒退入林,动作极快,转眼无踪。先以为老人一到必有话说,哪知连正眼也未看自己一下,遣走众人之后,只在台上众幼童吹打歌舞声中,仰首朝天,望空凝视,又像祷告,又像观察天气,对于自己直如未见。料知犯了对方大忌,老人已被触怒,连自己被擒也是他的命令,想要靠他脱身之望业已断绝。
  双珠不禁激动平日刚烈之性,暗付:“野人到底还是野人。对方虽比别的种族明白事理,终有许多奇怪风俗,一个无心触犯,照样无理可讲。如此话都不说一句,到底为了何事将人烧杀?对方愚昧无知还在其次,我也死得冤枉。先想厉声喝问,如其讲理,我在此作客,并未动他一草一木,又被狗男女暗算,是个受害的人,话讲得通,将我放下,非但化敌为友,自己事完,必以全力助其进化。如其有心欺骗,救我前来是为缺少祭神的人,和食人蛮一样凶残,或是临时利用,非用活人烧死祭神不可,无理可讲,我能脱身,固是先办正事要紧,将来也不容他。如其被他追上,便仗一身本领,把这类残忍野蛮的野人拼得一个是一个,决不白死。照此情势,先前所想业已成虚,仍非设法自救不可。”
  正打算乘老人向空注视出神,众幼童歌舞方酣,不会留意自己,场上野人业已退去,又都是些老弱妇孺,壮年人均已归卧,逃走比较容易的当儿,暗将双臂脱出,拔剑断绑,冷不防纵身逃走。再不,抢上台去,索性擒贼擒王,先向老人质问,说理便罢,真要不通情理,无故害人,便将他打倒擒住,迫令折箭为誓,讲和放走,怎么也比等死的强。
  心念才动,忽然回忆方才众人愤急怒吼之状,如说专为擒人祭神,不会这样紧张狂烈,神情悲愤。尤其内有许多幼童都和自己亲热非常,前日还往花林塘追随下去,后经山兰再三劝阻,老人并曾发话劝止,不令扰闹尊客,只许义女鸦鸦一人相从,连山兰的长次三女均不令其在旁,恰又遇到星月佳节一年一度的盛典,幼童都喜热闹,方始未往花林塘去,就这样,偶然途中相遇,还是亲热欢呼,十分依恋。被擒之后竟会成了仇敌,从无一人现出笑容,见了自己,多半怒目相视,就有两个未带敌意的,也都不肯理睬,其中必有原因。并且,老人和山兰前后所说,对方实与寻常山人不同,天下事不论多么误会,是非曲直早晚分明,莫要本来有理可说,为了一时激怒,行动冒失,错上加错,误人误己,岂不冤枉!对方这样歌舞望天,沉吟不语,必是有什奇怪祭神的风俗礼节还未做完。此时不宜扰他,还是忍耐些时,先和他讨些饮食,吃饱再与讲理,并可探出一点虚实,岂不稳妥得多?话到口边,重又止住,正打算静以观变,等到对方做完应有仪式再作计较。
  这时老人忽然把手一挥,说了两句。众幼童立分两路,跳往台下,一路歌舞吹打,稀落落围成一圈。为了地方广大,二十八个幼童分布开来,差不多要隔十好几丈才有一人。老人仍是仰首向天,一言不发。等众幼童环成一圈,跳向林边分别立定、二次把手一举,喊了一声“茫都”。众幼童乐声立止,飞也似往林中倒退进去。
  双珠方想:这时台上只得老人一个,可惜太远,连日所学野人言语又极生硬,有的话还未必通晓,不知能否与之问答?老人已由对面台上走下,初下时节脚步颇慢,一到台下立时加快,迎面往小台走上。还未到达,双珠业已看出对方满脸都是忧急关切之容,心便宽了好些。刚一对面,未容开口,老人已先说道,“乖女儿,我已曾令山兰再三警告,这里除却仇敌,向不轻易杀人,何况你是我的义女,又是一个汉家人中的佳客,如何这等粗心,将黄山都杀死!”双珠忙说:“我未杀他,并还被他迷倒。”
  老人竟不容往下多说,低声急语拦道:“你先不要开口,听我来说。我也明知此事不能怪你,凶手多半与你无干,但我全族中人最是亲爱,不容外人伤害,尤其妖巫死后,起初归我一人掌管,本受全族敬爱,我说的话,无一敢强,他们就有一点不愿意,也因我这多年来为他们出力太多,敬爱太深,从来不肯违背,权力最重,只为昔年做错一件事,虽蒙全族原谅,经众公议,许我十年之内将那祖传宝物取回,但我彼时因觉自家年老,天性好动,不怕危险,说不定孤身出外,遇险死伤,后起无人,早就想到另立酋长。
  起初只为妖巫未死,虽和众人商计,死了两个帮手,我的权力仍未放弃,谁知这日竟被妖巫引来毒蟒暗算。本是九死一生,幸蒙一个外来的恩人相助,将我救回。我因不知能否得生,同时发觉妖巫阴谋,心中恨毒,恰巧那人托我一事,报恩心切,一时疏忽,答应所求不算,并将妖巫所管一件祖传之宝交与那人带走,约定七年之内交还。
  “此举原有两层用意:第一为了报恩;第二为了想除妖巫这个大害,准备数年之内除她不掉,到第七年上,便是每隔十二年祭祖神的公会,这比星月佳节还要热闹,所有祖传宝物,连同许多年来保藏积蓄的无数珍贵之物都要取出,放在广场之上,让全族中人大家观赏。共要快乐上八十三天,到了雨季方始中止。藏宝之处就在崖后花林之中,外表是座小石山,通体皆石,只有一个洞穴,越下去越深。底层更是深达数十丈,也有一个可容两人出入的小洞,四外还有尺许数寸不等的小穴,都与下面相通。底下挂着几条长绳竹兜,平日得到珍奇之物,便缒将下去,照例能下而不能上,不到时候,除非妖巫和我全都答应将当中封洞石门开放,谁也无法下去将其取出。其实那座石门只是重大,造得又巧,内中还有一座木门,看似神奇,真开起来,并不十分艰难,只为历代相传,非我和妖巫每人所管的一件宝物合在一起,插向洞环当中,不能将那中心尺许方圆的木板打开,那座石门也被里面的石桩搁住,无法推动并不足奇。无奈积习相沿,非此不可。
  先准备在此数年之中能将妖巫除去,自然绝妙,否则她那一件随身佩带的宝物无意之中失落地上,被我得来,暂时虽然不便明言,到了公会年限,却可向其责问。万一我为所害,我那恩人也可照我所说,拿了此宝向酋长声明她的罪恶。妖巫失去宝物已犯大忌,她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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