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穿越电子书 > 重生之仙妻凶猛 >

第175章

重生之仙妻凶猛-第175章

小说: 重生之仙妻凶猛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萧国烽眸子一睁,瞧了眼桌面上的闹钟,抬头笑道:“瞧我,讲着讲着就忘了时间。”
萧兰兰蹦跳着进来,微卷的头发在身上跳啊跳,“讲什么呢?我也听听。”
“先吃饭,吃完了再说。”
萧国烽笑着站起身,萧兰兰忙伸手去扶,萧秋水见状,眸光微闪。
显然,萧兰兰已经很习惯这个动作,萧国烽腿脚不便,身体又不好,一般家人都会小心搀扶着。
萧秋水离他更近,如果有心的话,应该是她扶着的。
一丝黯然从萧国烽心底划过,他暗暗叹道,不急,来日方长,相处久了秋水会彻底接受他这个外公的。

☆、第二百一十章 野外生存竞赛

林家人并不能在萧家久留,至少,林昭辉等有公职在身的,年假只到初六,初七就得上班,因此,他们只在萧家住了一晚,第二天便回去了。
萧秋水被萧家人好言劝留了下来,在萧家呆了数日,一直到临近开学的时候才回去。
几天的相处,可以看得出萧家人都对她很好,或者是因为萧老爷子的关系吧,头两天见他们对萧秋水很友好,林家几人也才能放心回去,把她留在这里。
在这里的几天,萧秋水并没有做什么,大部分时间都是跟萧老爷子呆在一起,或许,这也是他的愿望,其他的萧家人都避开了。
而与萧老爷子在一起的时候,不是他关心她住得好不好,睡得好不好,吃得香不香,就是和她讲萧叶芝,也就是她生母的事。
萧叶芝与萧秋水长得很像,一生下来就被萧老爷子捧在掌心里。因为萧老爷子喜欢女娃儿,萧叶芝又是最小的一个,自然被娇养着长大。
前十七年,萧叶芝是个乖巧听话的女孩子,心地善良,性子好,深受大家的喜爱。到了高中毕业以后,萧叶芝选择去北方上学,上大学的头一年,她回来后依然是家中宝,到了第二年,她好似有些变了,变得比从前文静,放假的时候呆在家里,常常呆望着前方出神。
开始大家以为她生病,都很担心,后来还是萧兰兰的母亲,看出她得的是相思病。
对于女儿的终身大事,萧国烽自然万分关心,特意派了儿子去查,是谁让他女儿春心萌动。
后来一查,竟然是帝都的大户苏家。
苏家在帝都那样权贵满地的地方,也属得上名号,那时的苏少爷,也就是她女儿喜欢的男孩子挺优秀的,身世相貌才华勉强配得上自家女儿,当然,也就是萧国烽这么认为,人家苏家可不这么认为。
所以,萧叶芝在苏家碰了壁,但她没有气馁,觉得只要自己和那苏少爷真心相爱,一切的难题都会迎刃而解,然而苏母的刁难却一次比一次恶劣,到了后来,竟然闹到了学校,说她心计多,妄想嫁入贵门云云。
萧叶芝是个比较低调的人,别人只知她家是南方的,好像是做生意的,又好像是教书的,总之在天子脚下,豪门权贵眼里,她只是一个出身寒门的女子,因此也就信了那谣言。
但是萧叶芝这个柔柔弱弱的女孩子,却顶着众人的嘲笑和谩骂,坚持要与那苏少爷在一起。
于是乎,这事儿就闹到了萧国烽耳里,萧国烽气急败坏地把她押了回来,把她关在家中,萧叶芝也是个倔脾气,竟然以绝食相逼,萧国烽终究是疼这个女儿的,瞧着女儿偷偷离家,他便睁只眼闭只眼。
后来见女儿与那男孩子重修于好,萧国烽也就没再说什么。
一直到萧叶芝毕业,萧国烽与其合影,那时,萧叶芝脸上还挂着灿烂的笑容。
然而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就传出那苏家少爷与门当户对的小姐订婚的消息。
而萧叶芝毕业之后一直留在帝都,遇到这样的事,有骨气的也该甩了渣男离开。
但是萧叶芝却没那么做,被萧国烽再次命人抓了回来。
几次闹腾,终将萧国烽气得恼子一热,把她赶出家门,断绝了父女关系。
萧老爷子是气坏了,好几年对女儿不闻不问,没曾想后来悄悄一打听,女儿不在帝都,而那个苏家少爷订婚两个月后便结婚了。
萧家暗中找了许久,联系能联系上的朋友帮忙,也没能找到萧叶芝。
世界之大,犹如瀚海,在大海中捞针,哪里捞得到。
其实只要查一查,便知道萧叶芝与萧老爷子闹翻后并没有去苏家找那个负心汉,而萧家人遍寻不到萧叶芝,是因为她出了国。离故乡,渡重洋,估计那时候她已经知道自己怀孕,不想给家族蒙羞,才会选择彻底消失在众人的视野里。
后面这些不是萧老爷子告诉萧秋水的,而是萧秋水从大舅那里听来的,听完后她只能叹息一声,能说什么?痴女一个罢了。
但也是个骄傲的女人,才会在被抛弃又怀孕之时选择了悄悄离开,而非挟子上位或者请求家人帮忙。
萧秋水只是一个外人,不能评价什么。真正和那个已逝女子有关的是原来的萧秋水,但是那个萧秋水的灵魂也不知去了哪里,现在的萧秋水没有见过萧叶芝一面,没有感受过一天萧叶芝给予的母爱,实在无法对她产生太多的感情,对那个姓苏的男人,自然也没什么恨意。
也许那个男人是她这具身体的亲生父亲,但那又如何?
既然他当年抛弃了萧叶芝另娶他人,与萧家便无关系,与萧秋水便也无关系。
她现在的父母是林昭辉与闵玉霞,萧老爷子对她好,她也可以接受,至于那个素未蒙面的苏少爷,那就算了!
在萧家,享受了几天公主的待遇,萧秋水便回了江城。
离别之前,萧老爷子万分不舍,萧兰兰劝她多留几天,等开学的时候一起回去。
萧秋水拒绝了,一方面是每天呆在这里无所事事,对她来说实在浪费,除了与萧老爷子呆在一起的几个小时外,其他时间更加难熬,萧家人对她不错,但是他们于她而言还是一群陌生人,她不是那种很容易跟人打成一片的人,对方与她说了一会儿话,发现她太沉默,话题也就聊不下去,难免尴尬,既然双方都不舒服,何必强扭在一起。
以后有空来看看萧老爷子便是。
说实话,她在林家都没一连几天花那么长时间和林家人说话,若非萧老爷子满头白发,看着怪可怜的,她说不定早就拍拍屁股走人了。
还有一个萧秋水不得不离开的原因。
明景竟然又跑到她家里去了!
据林逸清说,明景提着一篮子水果去林家拜年。
据说,林母被明景哄得很开心!
这还得了,一个居心叵测的人来给自家拜年,那不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么!
萧秋水心里隐有不安,觉得明景终于开始行动了,上一学期追了她许久,追不上,这一次看样子想从她的家人下手,她得赶紧回去阻止。
不过等她回到家的时候,人家早走了。
萧秋水想去找明景,狠狠威胁一番,让他不要再来自己家,不过她没能找到明景的家。
这让她更肯定了明景不简单。
于是,她只能在家中防备,除了再次告诉家人自己与明景没有关系,也对他没有意思外,还明显地表现出了自己对明景的不喜。
然后,她又在家里的房子外面设了一个阵法,一旦有人硬闯,她立刻就能感觉到。
如此这般,改日她不在,明景若是敢闯进去,必定要让他吃一番苦头。
过了几天,便开学了。
新年新气象,同学们脸上还挂着过年时的兴奋神情。
萧秋水的生活也渐渐恢复了正轨。
只是那个两次寒假打扰她家的明景却没来上学,据说是病了,然后被他在外城的亲戚接走了,不过并没有退学。
萧秋水知道后,皱了皱眉,也就没去多想。
生活还要继续,萧秋水除了读书外,偶尔得跟同学们出去玩,萧老爷子每周都要来看看她,还有公司里,有些事福生也会来寻问她,这些时间一扣除,萧秋水发现自己除了睡觉时间,竟是没有多少时间能拿来修炼。
她只能尽量挤出来修炼,课上得多了,以前听起来不明所以的一些课程,现在只要看看书上的例题,大概便明白,老师讲一两题,完全弄懂,于是她再次把上课的时间拿来修炼,不过成绩却没有掉下去,从入学时的倒数第一,到现如今的全班前十,萧秋水的进步已经算是非常惊人的。
如此过了一个月,平静无波的生活如同湖面落了颗石子,有了波澜。
江省各市每年会派出一所高中参加一年一度的中学生野外生存竞赛。
据说参赛选手进入决赛后会被带到人烟稀少的野外,或是丛林,或是沙漠,或是山地,应对一系列的生存考验。
这样的比赛,一般很少出现在中学生间,现在学生的自理能力差,应对野外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更弱,但也正因为如此,十年前才搞了这么个竞赛。
这个竞赛一开始并不是华夏首创,而是从临国传进来的。
江省里的竞赛,其实只能算初赛,获得了省里前十名的,则可参加全国竞赛,到时候比拼的就是各省选拔出的优秀人才。
一开始这样的比赛很少有学生参加,一听名字就是出去外面吃苦的,家长担心孩子在外面出事,也不愿意让他们的孩子参加。
不过这个比赛奖励非常丰厚。
一旦进了省里前十,便可保送到全国重点高校,而且会得到一枚飞鹰奖章,那枚奖章比保送重点高校更有诱惑力。
飞鹰奖章代表了无上荣耀,几届过后,凡是能够拥有飞鹰奖章的,不管是入伍,或走上仕途,都要比一般人容易得多。
大部分人都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既然有这样的妙处,谁不想争上一争?
而那些家长得知了参赛获胜的优待后,口风立刻改成“现在孩子太娇气,应该让他们出去吃吃苦,锻炼一下。”
头几年还是冷门的一个中学生野外生存竞赛,到了今天,已经成为高中生们最为期待的比赛了,那些奥数奥英什么的,完全不及这场比赛引人兴趣。
今年是第十届,西城高中的学生一早就盼着报名时间到来。
虽说西城高中里的学生非富即贵,要想进哪所名牌大学,也不是难事,不过飞鹰奖章却不是用钱或者权能够买来的,这样代表着荣耀,又对他们以往的前途有帮助的东西,自然不肯放弃。
萧秋水在开学的时候便隐约听人讨论过什么野外生存竞赛,不过她对这种东西不感兴趣。
直到今天,萧兰兰和闫珊珊拉着她跑去操场,抢了张单子让她填,她才从两人口中听到了这些。
不过听完之后,她依然不感兴趣。
保送大学?
她不需要。
飞鹰奖章?
她不需要。
对前途有助益,入伍入仕途容易?
她没兴趣。
不过她没兴趣,她的两个好友却非常有兴趣。
“秋秋,你就陪我们一起报名嘛,你现在没兴趣,也许等你参加了之后就有兴趣了。”萧兰兰摇着萧秋水的胳膊撒娇。
萧秋水板着脸掰开她的手,脚下一定掉了一鸡皮疙瘩。
闫珊珊也被萧兰兰嗲声吓了一跳,不过马上就劝萧秋水道:“秋秋,你不能每天都闷在教室里或者家里,这样会闷出病来的,野外生存,我们就当是出去野营好了,上次去仙台山,最后被一场暴雨打断,我们都没好好一起在外面玩玩。这一次,你就陪我们两个一起去,你看,连班里最不爱说话的张欣叶都来报名了。”
站在她们不远去的一个有些胖的女生正趴在桌边写着什么,听到闫珊珊的话,扭头看了她们一眼,便又转回去填她的表了。
萧秋水皱眉,看着前面人挤人。
“去吧去吧!”萧兰兰又在发挥她的嗲功了,前段时间,萧兰兰看了本小说还是言情剧来着,然后就喜欢嗲声嗲气说话来撒娇,别说,让人心软没有,让人被麻得想吐还是行的。
萧秋水悄悄远离了萧兰兰一步,然后声音平稳道:“嗯。”
“秋秋,你就……”萧兰兰劝到一半,忽的意识到自己刚刚貌似听到了萧秋水的声音,她睁大眼睛看向萧秋水,“你……你答应了?”
------题外话------
虽然说会更得少,不过还是尽量日更四千哇

☆、第二百一十一章 选拔赛开始

“笔。”萧秋水伸出一只手。
“哦,给你。”闫珊珊把笔递给她。
萧兰兰在一旁笑眯眯道:“秋秋,你最善良啦。”
萧秋水快速填完表,其他两人早就填好了,就等她,一填完,闫珊珊拿着三张表去交。
闫珊珊与萧兰兰二见大功告成,互相挤眉弄眼,萧秋水只当没看见,她知道二人不会害自己,也就不去管她们那点小心思。
西城高中有三千多人,看到操场上的盛况,得有三分之一的人报名。
萧秋水随口问了一句:“这么多人都要出去比?”
闫珊珊笑道:“当然不是,学校要先进行首轮选拔,之后再跟市里其他高中比,到最后再跟各市的高中比。”
“学校里怎么比?”萧秋水心想,这么多人不可能跑太远,江城郊区貌似也没什么危险,去了跟郊游还真没多大区别。
“我也不知道,每年的比试都不一样,不过一般都在学校里比。有时候是比体能,有时候是比生活常识,如果是比体能的话,可能让长跑之类的,如果是比生活常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