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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鱼跃龙门记-第3章

小说: 鱼跃龙门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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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大工夫,侯小夏果然来了。不等小姑娘出声,先给了宋微一拳。
  两人贫了一阵,侯小夏陪着宋微去探望王大跟裴七。那俩一个折了胳膊,一个断了腿,还不如脑震荡好得快。谈话间偶尔接不上,宋微便推说脑袋伤得重,许多事想不起来,另三人不疑有他,当即你一言我一语,凡是能牵扯上关系的,都拿出来讲了一遍。
  宋微这才知道,自己昏迷之后,因械斗双方同属蕃坊居民,且各有过失,坊长承诺调解。只不过,男方当事人重伤不起,女方当事人杳无音讯,高家咬定宋微要为高佩娘失踪负责,最后还是左邻右舍十八家联保,换得他留在家里养伤。
  宋微听到这,顿时觉得被邻居们看看笑话实在荣幸之至。为今之计,须尽快把跟人私奔的高佩娘找出来。宋微自己嫌疑在身,没法出去跑动,便郑重委托给几位弟兄。
  侯小夏看他一幅认真样子,笑着安慰道:“你也不必急成这样,坊长看在你娘面子上,定不会为难你。高家又没有真凭实据,就算告官,按照咱们咸锡朝惯例,蕃人事务蕃人自理,还不是坊长调解作数?”
  高佩娘取了个夏人名字,其实乃地道西番氏族。夏语是蕃坊第一通用语,因此几乎人人都有个夏名,既方便又时髦。
  那句“看在你娘面子上”,令宋微无端觉得刺耳,加上重伤初愈,精力不济,在侯家蹭完午饭便打道回府。下午睡了半天,直到宋曼姬回家才起床。听见外间响动,打开房门一看,一个络腮胡子黑脸老头挽着娘亲的胳膊正往里来。老头人还在门槛后,肚子已经进了厅堂,皮袍子上缀着锦缎貂毛,华丽无比。至于娘亲身上,早晨出去还是毡子披风,晚上回来就换了狐裘。
  “麦老板。”
  麦阿萨慈祥地笑:“叫阿叔。在家里小隐要叫阿叔。”
  宋曼姬笑盈盈地帮腔:“小隐,叫阿叔。”
  宋微无奈,只好喊一声:“阿叔。”
  那两人更高兴了,眉来眼去进了正房卧室。
  不一会儿,宋曼姬端着个托盘来到儿子房间,一碗酥酪,一碟烤羊肉,还有两样蒸点及小菜:“我陪麦老板在那边吃,这是你的。够不够?不够娘再给你拿。”
  宋微低着头,心里难受得很。虽然早猜到是这么回事,亲眼看见那老头进了娘亲卧房,冲击不可谓不大。
  “小隐,怎么了?头还疼?”宋曼姬诧异,这些可都是儿子最爱吃的食物。
  “不是……”宋微抬起头,“娘,对不起……”
  宋曼姬一双杏眼瞪得溜圆:“小隐,你别吓娘……”
  宋微忍不住扑哧乐了:“娘!”拉起宋曼姬的手,“我以前不听话,总叫娘担心,以后再也不会了。明日我就去西市,找份正经活儿干,好好孝敬你。”
  宋曼姬眼睛依然瞪得溜圆,似乎不敢置信,眼泪却润湿了腮红。赶紧拿帕子擦拭,面露笑容:“说风就是雨!正经活儿有的是,又不会长脚跑了。等你伤好全了,娘自有安排。”
  宋微这才想起,若非左邻右舍十八家联保,自己这会儿只怕在牢狱里拘着呢。还得乖乖等这场官司过去,才好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宋曼姬照了照镜子,把泪痕都擦干净,便要起身。
  宋微拉住她:“娘,你干嘛把那老头领家来?”语态间带出两分撒娇委屈模样。
  宋曼姬摸摸他头顶:“麦老板帮了这么大的忙,总该表表谢意。再说……自从咱们家挂了官府的‘节烈’牌子,他一年到头也来不了两回……”
  嗯,什么意思?
  宋曼姬看儿子表情,轻叹一声:“你成年了,懂事了,娘便跟你说个明白。照咸锡律令,节夫烈女整户不课税役。前些年你还小,咱家只有女人孩子,本不用理会这些。如今你大了,娘却舍不得叫你吃那服役的苦。麦老板仗义,帮忙想了这个法子……”
  寡居育子,不再嫁人,的确合乎朝廷节烈标准。宋微只觉羞愧难当,无地自容:“娘!咱们以后用不着这个了,你喜欢嫁谁就嫁谁,叫那老头滚一边儿去!”
  宋曼姬轻拍他一下:“乱讲话!那些粗重活计,是你干得的?等你有了正经营生,愿意拿税钱去抵,娘也不管你。麦老板真心为我母子着想,别污了人一片好意。”
  听母亲的话,对那老头居然颇为回护。宋微无法,最终嘟囔一句:“你好歹找个肚子小点儿的。”
  宋曼姬笑盈盈往外走:“肚子小点儿的?肚子小点儿的心眼儿没他大,钱袋子也没他大呀!”

  第〇〇三章:官司有证冤易雪,秉性无端路难行

  景平十六年四月,西都蕃坊高氏女佩娘失踪案告破。倒不是官府衙役有多能干,而是高佩娘自己回来了。失踪时一口,回来时三口,手里拉一个,肚子里还怀着一个。随着高佩娘的回归,另一桩人口失踪案同时告破。原来就在宋微挨打前后,西市贩马的商团曾经报官,走失了一个驯马的夏奴。两桩案子时间紧挨着,却没有人搁到一块儿去想。谁也没料到,高家小姐相中的,是个马奴。
  宋微被叫去府衙对质,听高佩娘把前后因由向府尹细细道来。
  贩马的商团每年秋天抵达西都,开春返回,固定住在蕃坊北巷客舍里。高佩娘与那马奴偶然相识,一来二去,互生好感,私定终身,只发愁如何向高家父母挑明。恰在此时,宋小郎偶见高小姐美貌,拿出无赖嘴脸贪缠,高佩娘忍无可忍,于是……
  “宋家郎一贯浮浪轻薄,形容卑劣猥琐,举止癫狂无状。我高佩娘岂是那等逐浪随风的轻佻女子……”高家小姐读过书,说辞一套一套。
  宋微听得目瞪口呆。跟男人私奔,再挺着大肚子回来,还能如此义正辞严,实在令人叹为观止。摸摸自己脸颊,瞥一眼旁边马奴,心下十分不平。不过是高壮些,又黑又丑,哪里比得上宋小郎风流俊俏?再说了,买卖不成仁义在,相不中便罢了,何必把话说得恁般难听。至于当初自己怎样花招百出,令人难堪,他倒是忘了个干净。
  原本因为高佩娘当真漂亮,还觉得有点可惜,这会儿彻底死心。接下来就没宋微什么事了。木已成舟,高家只好认了女婿,又掏了罚款。府尹判定一对年轻人情比金坚,特许马奴脱去贱籍,成家立业。宋微作为炮灰路人,酸溜溜听完判决,揣好获赔的医药费,该干嘛干嘛去。
  终于洗脱嫌疑,恢复清白,下一件大事——找份正经工作,便提上日程了。
  宋微坚持不许宋曼姬插手,非要自己找。
  麦阿萨的波斯酒肆虽好,宋微一万个不乐意去。迎来送往、当垆卖酒,这些轻省活儿都是女人在干,男人专管酿造、搬运之类的重活。混个二三十年,能得老板信赖,接触到酿造方子,或者替老板见大客户,才算是混出了模样。在那之前,不是圈在作坊就是闷在地库,连个抬头看天的空当都没有。以往宋微偶尔打打散工,干上半天一天,都要不停唉声叹气,完了腰酸背痛许久,让他拿这个当正经职业,想都不要想。再说还要天天看老头子吃娘亲豆腐,或者来买酒的登徒子跟娘亲调笑,是可忍孰不可忍,莫如眼不见为净。
  一行有一行的诀窍,一业有一业的规矩。不管哪个时代,要进入一个行业,都免不了请人领路拜师学艺,熬过开始的苦日子,才能等来享福的时候。
  自有记忆以来,宋微只从事过两种职业:其一可曰DIAO丝;其二当曰皇帝。
  第一个职业,在宋微的印象里,就是穷、累、不安稳。钱总也不够花,总要看人脸色,总是提心吊胆,有劲儿没处使,有理没处说。其实这些最初是没感觉的,他是个天生得过且过的脾气,对外在条件好歹、他人言语看法,敏感度并不高,很擅长随遇而安,自得其乐。然而变故一旦来临,人被逼入绝境,这些感觉自然就有了。具体因由是什么,早已模糊不清,唯一记得的,就是临死前曾立下宏愿:下辈子要当皇帝。
  那时候,宋微真心以为,世上最好的职业就是当皇帝。终于得偿所愿,一心认定是老天厚爱,十分理所当然。开始当得不好,他归咎于经验不足。一再当不好,才意识到这个职业有其固有属性,而自己似乎并不适合干这行。等到皇帝这个职业的固有属性如噩梦般无法摆脱,宋微深深地后悔了。
  男怕入错行,老话果然都是至理。可惜人要真正懂得一个道理,并落实到自己身上,很多时候一辈子的代价都不够。要不怎么那么多人到死都没活明白呢?
  春末夏初,晴明和煦。这天正是月底休沐日,逛西市、游蕃坊的客人比平时更多,各个街巷均是熙熙攘攘。
  宋微站在“撒记胡饼店”招牌底下,帮着装烧饼、数铜板。他今天白色苎麻长袍外边罩了件绣花羊皮半臂衫,头戴同款花色的小皮帽,看上去活泼又俏丽。瓷白的皮肤,鲜明干净的五官,配着异域风情浓厚的装束,路过者无不眼前一亮。大概遗传的缘故,宋微的长相天生带了分媚气,未语先笑,眼风勾人,偏偏丝毫不做作,一派天然。有他在这站着,撒婆婆的生意至少好三成。
  宋微脸上笑嘻嘻的,心里却开始发愁。这才站半天,腿就像灌了铅一般,膝盖都不肯打弯了。看边上撒小妹麻利地翻烤着烧饼,还不忘时时关照自己,宋微佩服极了。暗忖小姑娘怎么就待得住呢?一整天一整天干着同样的活儿,她怎么就不烦呢?
  好不容易熬到黄昏,宣布歇市的鼓声响过,游人顾客渐稀。撒婆婆端出晚饭,宋微如蒙大赦,一屁股坐下,浑身就跟抽了骨头似的,软成一滩泥。
  撒小妹体贴地摆好食具,撒婆婆把一碗羊汤放到他面前,叹气:“你这个小子,没一点长性,又吃不得苦,白长一副灵巧心肝聪明模样。今日这一天拘着,看把你磨的!”
  宋微只顾低头唏哩呼噜喝汤吃饼,自己也觉得不太像话,硬起头皮表态:“不苦不苦……明日我还来帮忙。”
  撒小妹飞快地算好了账,除去成本,今日净赚五百余文,果然比平时多。数出一百五十文,望一眼撒婆婆,又往里添了二十文,推到宋微面前,眼睛亮晶晶的:“小隐哥哥,这是你的。”
  宋微不伸手:“说好来帮忙,你这是做什么?”
  撒小妹坚持不肯,宋微便道:“存着当饭钱吧。”
  两人还在拉锯,撒婆婆一把将铜板扫进钱袋子里:“你拿着不定瞎花到哪儿去,回头给你娘,存起来干点正事。”说到正事,便很关心地问将来打算,折腾这许多日子,究竟做何打算。
  原来这一个月里,为答谢街坊邻居作保,宋微挨家挨户上门帮忙。十八户人家多少都有生意,宋微想得挺好,借此机会观摩实习,看看哪一桩最感兴趣,轻松又赚钱。他这心思并没有隐瞒,听说宋小郎动了真格要学手艺做买卖,一条街都当八卦在传,等着瞧这小子最后到底出息成啥样。
  一个月过得飞快,“撒记胡饼”乃是最后一家。
  听撒婆婆问起,宋微转了个身,胳膊枕在脑后,靠着桌子,仰面朝天,吐出一口气:“还没想好。”
  老人家立刻语重心长,开始教育后生:“腰缠万贯,莫如一技旁身。只不过,同是做手艺,贵贱之别,也分个天上地下。咱们蕃坊里头,凭手艺挣家业,头一份要数抡锤子的老贝。丝铜片铁铸出来,就要卖上千上万钱。这一条街的房屋,半数归了他家。又是官府名册上有数的上等户,最稳当不过。”
  老贝开的是铸造坊,以铁器铜器为主,技艺高超,品质精良。既为官府铸造专用兵器物品,也在西市开了铺子零售。咸锡朝不禁民间兵刀,只不过尺寸式样另有规定而已。
  宋微闷闷道:“我试过了,他那把锤子,我两只手都提不动。”
  铸造坊都是最要力气的技术活,撒婆婆见他一身懒骨,恨铁不成钢:“谁个天生抡得动?力气难道不是练出来的?老贝那个小徒弟,比你还小着几岁,才来时跟弱鸡崽似的,你再看现如今!”
  宋微不好意思答话。老贝叔是个大方憨厚人,最喜欢年轻人上进。听说宋小郎改邪归正,热情无比,带着人从西市店面到后巷冶炉挨个转了一番。那叮当震响、四溅火星、铁水铜汁,还有热汗纵横的大块肌肉,哪一样都叫宋微心惊肉跳,多待一刻都受不了。
  “婆婆,你老别难为我了,真干不来这个。”
  撒婆婆看看他衣衫外头露出的白皮嫩肉,比自家小孙女还要细滑,生来就不该是抡锤子的命,叹气:“不抡锤子,轻巧细致的活儿也有的是。老塔的成衣铺子、老白的胡琴铺子、明姬的蕃药铺子、容娘的香料铺子、裴家的首饰铺子……你就一样也没瞧上?”
  宋微沮丧道:“穿针缝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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