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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章

真实的盗墓-第238章

小说: 真实的盗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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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广智想先把被子掀起来,结果手抓下去以后却抓起一把黑色的泥!他仔细一看,黏糊糊的黑泥是已经烂掉的被子,心悸之余,赵广智决定直接搬动尸骨。赵广智回忆说:“我就把手托在他的右腿、右脚那儿,使劲这么一搬,鞋底子下来了,掰一个鞋底子来,一看里面像黑棉花一样,大吃一惊。”
    鞋里面为何要塞上棉花?难道鞋没有被穿在脚上吗?紧接着,赵广智摸到了一层厚厚的衣服,取出一看,是一件长袍,这件长袍竟然没有腐烂,依旧能够完整地抖开,而在衣服里却没有骨头,全是黑棉花那样的东西。
    而到了尸体的腰身部位时,赵广智摸到了一件硬物,拿出一看,原来是一串佛珠。随即,他又发现了一些随葬的金银珠宝,一共有五十多件。
    赵广智逐渐摸到了棺材的头部,突然,他的手停住了。赵广智回忆说:“我现在还记得那头颅的样子,颧骨高,噘着嘴。不是骷髅,上面还包着一层皮。”
    赵广智就意识到,这是一座只有头骨的坟墓!神秘的气氛一时间笼罩着小小的墓室。
    尸骨不会腐烂成灰,仅剩下一颗头骨,而尸体也绝不可能遭到过破坏,因为,无论是整齐有序的墓室,完好无损的棺木,还是五十多件价值连城的随葬品,都说明在此之前,墓室从未曾有人来过。
    在那个惊心动魄的夜晚之后,坟墓的清理工作又持续了几天,而那颗头骨则被随意弃置在外了。
    鲁玉环也是当时“六一”学校的老师,也曾亲眼目睹了李莲英墓被毁的过程。鲁玉环回忆说:那个头就被学生当足球踢了,就是你踢我踢的,就是他不是有小辫嘛,悠起来瞎扔,扔好远,学生说可恨透了,扔厕所吧!
    赵广智在一天晚上,借着上厕所,拿了一个粪勺把那颗头捞了出来,埋到了一个山坡下。头骨被重新掩埋,下落从此无人知晓。
    关于李莲英之死,野史语焉不详,以“病故”,“及死去”言之。1908年10月,慈禧太后去世,据《李氏家谱》载:“百日孝满,出宫养老。”李莲英搬进北京棉花胡同家中,整日吃斋念佛,闭门不出。三年后,李莲英去世。据李家后人之说,李莲英是病死的,病因是痢疾不治,得病后三四天即殁。但是,清史档案和墓志铭,则用了一个“殒”字,模棱两可。
    1966年李莲英的墓被砸挖后,吃惊的发现棺椁里却只有一颗头颅,而不见尸骨。只有头骨而没有尸身的李莲英,不可能是病死的。唯一的原因,他可能死于“他杀”。
    李莲英究竟为何人所杀,概括起来有三种说法。一是为革命党人所杀。盖因他在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的争斗之中,支持太后,而打击帝党。但是,也有学者反对,认为李莲英并没有参与朝廷内的党派之争,他也不可能得罪革命党人。关键之点,他临死之时,早已出宫三年,对于政事没有影响,杀他没任何意义。
    二是为江朝宗和小德张所杀。此说法,主要是颜仪民先生的观点。他甚至在文章中,引用了江朝宗儿子提供的“细节”,说时任九门提督的江朝宗请李莲英吃饭,然后派人杀其于北京后海。支持该观点的人认为,江朝宗是袁世凯的亲信,小德张则是李莲英的后任。两个人出于不同的目的杀了李莲英。李莲英曾得罪袁世凯,这是事实,因此袁世凯有可能授意亲信下手;而小德张则为了争夺其遗产之事,而萌生杀人动机。但立即有人反对此说。
    有学者考据说,江朝宗宣统二年正在陕西汉中镇总兵任上,直到1912年才回北京担任北洋政府北京卫戍司令。江朝宗远在几千里之外,并不在所谓的“九门提督”任上,怎么可能请李莲英吃饭并设局杀之呢?同时,也有人认为,小德张同李莲英,并没有共过事,两人没有利害冲突,杀人动机不存在。
    三是在去山东讨债途中被悍匪所杀。这一观点,也被无数专家质疑。以李莲英的财富地位,他怎么可能亲自出门讨要债务呢?但是,支持这一观点的人说,李莲英曾有一个侄孙女,嫁到了山东省无棣县。他曾去山东探望侄孙女,顺便到泰山一游,走到山东和河北交界的地方被人杀死。当时跟随的两个侍从吓得失魂落魄,只把李莲英的头颅用包袱兜回了北京。
    那些史料中模糊的记载,那些散布于民间的传闻,以及李莲英后人言语中的破绽,都已经暗示了李莲英之死的种种蹊跷,而其棺木中身首异处的事实,更被看作是李莲英死于非命的铁证。李莲英之死的谜底或许有全部揭开的一天,或许,将会继续尘封下去。
    聊这个什么意思,一个太监墓都这么难挖,更不要说一个堂堂的王爷了,大江这帮人这次可以遇到了一个硬骨头、、、、、、
    明天开始,外出三天,大家等我回来吧,有人说我盗墓去了,还有人说我踩点去了,喝战友的儿子喜酒去了,三天后回来、、、、、、


最后的疯狂19


    这大江挖的王爷的宝顶下面,按照大江的描述,我觉得应该的“天罗池”,这是一种典型的清代贵族墓葬结构。简单的说,这地宫是正方形或者是长方形的,地宫里面四壁都是石条砌成。墓室的地板也都用石条砌成,上面在覆盖石条。有的中间还有一个隔断,也是用石条砌成的,我说的简单,但是在一百多年前,没有大型的机械设备,这些全靠人力修建。可想难度有多大。
    这石条中间相连接的缝隙都用石灰浆勾勒了,一点缝隙都没有。甚至连一根钎子都塞不进去,可想这样的地宫,在当时修建的是多么的豪华奢侈啊?
    “大江,这也挖不动啊,怎么办啊?”和大江一起盗墓的一个随行说到,从大江组织了这伙人,现在大江俨然就是这帮人的团伙了,大小事情都找他。
    大江摸了摸那颗谢顶一半的头壳。“娘的,我还就不信开不看,六子,你回去找点炸药来,咱们炸开他”这笨人有笨人的办法,要是我们,既然都挖出了地宫的石条了,这还不好办。找到墓室的石门,在把他打开不就行了,这王爷坟修建的在好,他还有难过皇陵去,稍稍懂点脑筋就行了。
    这地宫找到也不是毫无章法的,一般的地宫的开口,就是地宫的石门都是朝着向阳的方向,沿着上面覆盖的棚板石条,可以很容易的找到地宫的石门,找到了石门,这个就简单了,这个就没有任何技巧了,暴力解决一切。一般的墓室石门距地面两米五到三米左右,有的还要更深一点。当然了,我聊的是王坟坟的墓室啊,皇陵咱可没有挖过,也不是我们可以干的啊!
    内蒙那边就是好,那些年地广人稀。走上几十里也看不到一个人家,现在很多牧民都定居了,也不在过着游牧的生活了,现在不知道那边怎么样了,记得那些年,内蒙很多地方,还有很多湖,在湖边的芦苇荡子边上,还经常看到野狼,野猪,还有梅花鹿,夏季在湖边还可以捡拾到野鸭蛋,运气好的话还可以捡拾到天鹅蛋,牧民一般都不吃着玩意,到是内地那些给牧民放羊的汉人,全都用脸盆捡拾。不一会就捡的满满一盆。
    现在呢,草原都退化了,不到八月份草原根本就长不上草来,即使有草的地方,也基本是那些没有营养的野草了,优良的牧草早已经退化了,草原上面都布满了牛羊不啃食的狼毒花。蒲公英还有一些野草。再也看不到那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景象了。
    去年去了一趟东北,林区也变化了,在我的记忆里面,潘子的老家没有院墙,全是木头桩子夹成的篱笆,懒的一点的人家就用玉米杆子,一年一换。现在呢,全都是红砖砌成的院墙。原来隔着篱笆就可以看到人家吃什么饭,还可以讨杯水喝。
    林区的树都砍伐的差不多了,原本郁郁葱葱的山林,现在只有山顶还有一些林木,山脚全是新植下的小树,大树早抖砍伐拉到了造纸厂。最可恶的是,这造纸厂还是岛国人开的,废水直接就排到河流里面,岸边草都不长,更不要说水里的鱼虾了。
    在我记忆里面,那些年只有赶着马车才能通过的山道,现在也都铺上了沥青,原本道路两旁茂盛的榛子树不见了,听老人说,现在要想采榛子要进到大山里面。至于那些野物,就更看不见了,村子里面的人说,有几年没有看到野猪了,现在就是看到一只兔子野鸡都是新鲜的事情。这就是我们曾经快乐生活的地方。
    聊远了,说说的就跑题。还是聊盗墓的故事吧。这内蒙那边地广人稀,牧民很多手里都有猎枪,平时都是自己炒制枪药,这踅摸一点炸药还不简单,甚至在当年的五金合作社里面都可以找到炸药的踪影,现在不可能了,枪支弹药都管制了,也不是随便就可以持有的。
    既然这些人没有炸药就干不了活,就都席地坐了一片,等待着这六子的回来,这六子是回去找炸药去了,这世间算来,最快也要几个钟头。人啊,只要待着就无聊,这一帮人聚在一起聊天。在墓地里面聊什么啊,这盗墓的人最多就是聊的这古墓。
    “大江,这里面有好物件吗?”随行的一个人问到,这个人的口气中还可以看出对大江的不屑,不相信大江可以挖到宝贝,这人是大江家族里面的一个长辈,按理来说,大江还因该管这个人叫点什么。这个人我见过一面,印象颇深,这个人天生奇人。过目不挖,稍稍留意这个家伙,谁都会记住他的。
    这个人有一双长手臂,和身高就不成比例的长,一般人手臂长度加上手掌都和这个家伙差有二十厘米,这个人整个的手臂的长度,就比一般人要长出一个手掌还要多一点的。
    这个人胳膊长就有一个优点,大家也都猜到了,就是从棺材里面掏东西,现在很多盗墓者都借住探钎还要夹子从棺材里面把东西取出来,有些落在缝隙或者小一点的物件,这些只能靠把手伸进棺材里面去了从棺材里面捞出来。
    这个就是一个需要很大勇气还要毅力的工作,面对没有腐烂的尸骨,忍受这扑鼻的恶臭,一点点的把里面碎小的物件都给捡拾上来
    ,这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要有很强的心里承受能力,一层层的揭盖尸体上面覆盖发霉变黑的被子,谁也不知道下面是什么样子,只能从被子包裹的摸样看出,底下是一副躯干的摸样,至于腐烂到什么程度,是白骨还是没有销蚀的尸体这个谁也不知道。
    一层发霉还有黄色液体滴落的被子的揭开,下面还有一层被子,只是时间久了,原本鲜艳的颜色都脱落了,只有边角还可以看到最初的色彩。随着最后的一层的被子的揭开、、、、、、


最后的疯狂20


    谢谢大家的支持,这个月就节文了,不结束也不行了。和网站出版社签约了,这个月要把底稿整理好,自己还没有呢,一直也没有存稿,都是直接敲字打的,还真不好整理,有会这个的朋友,到时候帮忙啊!
    谢谢大家的关心,很多朋友都关心我的私人生活,告诉大家很好,人啊,没有吃不了的苦,只有享不了的福。盗墓就是吃活人饭,挣死人钱,现在还能混到这样也不错了,我也知足了。明年我也在院子里面种点菊花,秋天叫朋友们来一起赏菊。
    人家种的都是什么名贵品种,咱这还真不需要,沟边野地秋天很多,黄色的,蓝色的,大小不一,还有长在悬崖峭壁的更是漂亮,随便挖上几颗种在院子里面就行了。是那个意思就行了,也算是学着附庸风雅吧,什么人玩什么鸟,武大郎玩夜猫子。反正都是菊花,野菊花更有味道。如果我要是一株菊花,还真不是那种养在温室里面,天天娇生惯养的名贵品种。我就是一株残缺的叶子,长在荒野峭壁,山风为伴,风雨凋零的一株野菊,倔强顽强的活着。自己去戒毒秋天的含义、、、、、、
    还有朋友关心我的私生活,结婚没有,有没有女朋友。谢谢大家的好意。我也自嘲的想起了一个打油诗。有点不雅,讲究这看吧。我反正也是俗人一个。我不怎么高尚。
    想当年生嚼蹄筋不用切,现如今只吃豆腐和猪血,想当年一夜三回不用歇,现如今三月一回用手捏。想当年顶风尿一丈,现如今顺风尿一鞋。哎,我老了。当然了,和现在的生活比,有点夸张,但我依然害怕这是我十年后的真实写照。
    前段时间,朋友给介绍了一个女人,离异带一个现在上大学的儿子。条件算是不错,自己有房,和我住也行,闺女自己单过也行,反正孩子也大了,我和他那般大小的时候,都挖墓去,现在还什么都干不了,上了大学了,还天天跟他老妈伸手要钱呢。
    人是不错,看着一点也不像四十多岁,在一打扮就更显得精神了,一起吃的便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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