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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其实我不快乐-第15章

小说: 其实我不快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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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陌路,辜负了父母的一番心血。  一直到上中学后,对自己的字才有了一个清醒的认识。在学校边收作业本,边翻看同学们写的字,能令我心动又非常有个性的是那些没有练过书法的字,它们具有极强的性格特征和性别特征。  记得有个叫深的同学,一个直到高中毕业身高不过一米五七体重不过七十几斤、门门功课拿第一、连体育成绩也不甘落后的神奇女子,聪明得无以伦比。但一看她写的字,就知道她从来没有经过非常正规的书法训练,让人感叹的是,她的字,无论是在她心情好时还是心情不好时,写数学时还是写语文时,字体从来都是一般大小,而且规范得像印刷体,整齐得让人惊叹,从中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对任何事情都很认真而且很仔细的女孩子,也可以看出来她这个人非常有毅力:一篇千把字的作文,很多人开头和结尾的字相差很远,往往是虎头蛇尾,写到后来手累得不行就写不了那么好了,而深的文章,从头到尾一样整齐漂亮,那种执着的态度,让我们许多学生包括老师,都佩服得不得了。她本来是要被保送的,但招生的学校不是她的理想学校,她放弃保送,后来考上了北京医科大学,完成了她多年的宿愿。  还有一个人叫成,她非常内向,你若是不和她说话,你可能一辈子都不会了解她。成常年梳一个马尾辫,披散下来的头发都快到腰了。人少许有些胖,但绝对是健康的身材,皮肤嫩白面色红润,钢琴弹得出奇的好,碰到平时我们班同学要搞合唱,她还帮着写和声。很少听中文歌曲,连看电影电视剧都是西片,一个非常贵族化而且气质优雅的女孩子。离奇的是,她的每边耳朵都穿了三个以上的耳洞,戴一种类似钉子的耳环,扣在耳朵上,三年中没看她更换过式样。平时不用上学的时候,衣着永远是宽大的牛仔裤加一件短T,颜色清淡得不得了,偶然换成一条裙子,还是牛仔裙,极不喜欢变化的服饰。她钟情的读物一是世界名著,二是日本漫画。偶尔看到她写的作文里一些感情丰富的句子,都会让我瞠目结舌。  她的字极富女性化,一笔一画,清晰得不得了,横平竖直,几乎是圆体字,而且字距相对来说比较开,与她的形象一般的清秀、整齐,而且从字的走向上来看,基本上看不到情绪的变化,所有的作业本似乎都面无表情,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她的字体不大,看她的字简直就是一种享受,阳春白雪般扑面而来,气质高雅极了。高中时,班上不少女孩子都挺喜欢她的字。我曾经想学着她写那样美丽的圆体字,但自己没有她那样的淑女,若是照她那样写字,岂不是憋坏了自己。  而我的字,一直都是放荡不羁那一种,直到初三才完全地改变了。也许是直到那时才有了女性意识,字开始写得工工整整,一行是一行。初三政治模拟测试的时候,字已经完全的女性化,按照当时的同桌的话来讲,就是婉转得让人感动。在这之前,有的老师评价我的字,是属于那种写着写着会飞起来的感觉,我也确实有这样一种感觉,有的时候写到尽情处,之后的一排字能够连成一笔挥挥洒洒地划过去,不管有没有人看懂(事实上经常事后我也不知道当时我写的是什么),和我有同样毛病的是个男孩子,他比我还要过分,他是无论如何都要把字连成一片,还自以为是“横看成岭侧成峰”,老师把他的作业本传给班上同学看,我们一个班的同学都笑得东倒西歪。他不仅写字是这样,生活上也是这样。别人把校服领子翻下来,他偏要翻上去,他还坚持要把校服当夹克穿,硬是没有风格也要成为风格。  现在时代变了,才几年时间,电脑都普及了,没有必要用笔去写写画画。在电脑上选一种自己喜欢的字体,一篇稿子就从打印机里边滑出来了。但是我还是要在上课时做一做笔记,或者给别人留一留言什么的,那个时候我就对我的字非常的注重,总在想,这种字体能不能代表我自己呢?别人能不能一下子由这个字就看出来这是我写的呢?也有大学里的老师评价我的字,说比起我的人,字是太过老实太过工整了。我曾经想过,找一个时间,好好地练一下字,可是这个字,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我也不清楚。但无论如何,我还是认为,虽然当初我那么痛恨练字,但练字毕竟对我还是有好处的——起码现在对于一个字如何出来如何描画,有了个大概的基本技巧,而且我的字起码没给人留下很坏的印象。至于练字,与其说是一种训练,不如说是一种修身养性。    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7。埋在心底深处的迷恋(5)
五、迷恋名字  七八岁的时候,我就跟爸爸妈妈说,能不能给我换个名字。因为我不喜欢现在这个名字,太多人的名字里的字和我不一样,但读音大多相同,大街上用力一喊,定有数十个人同时回头,这名字让我觉得我太普通了,太大众化了。从这你也看出我的父母对我是多么的漫不经心,或者说,他们只希望我做一个普通的人。  那时我们班有个同学叫菁菁的,我很喜欢她的名字,因为很女性化,很温柔也很晶莹剔透。上学路上有人喊她的名字,谁都想瞧一瞧有这样美丽名字的女孩子,长得是什么样子。上到初中时,隔壁班有个女孩子叫诗雅,我觉得她的名字很典雅。从小长大一路过来,我遇见过不少好听美丽又女性化的名字,几次也想如果自己叫这个名字有多好,那些美丽娇嫩的名字曾经搅得我心神不安。  尽管我这么不喜欢自己的名字,说你也不相信,我却在我最不喜欢我的这个名字的同时,写了一篇赞美我的名字的文章,这篇文章登在《少年博览》1993年的第六期上。我现在都忘了当时我为什么会有这样反常的心态,但是谎言与实话有什么差别呢?关键是我现在的心态。  我对女性化名字的青睐已经逐渐有些转变了。我喜欢王菲,喜欢她的名字,喜欢她的歌。还有莫文蔚,杨乃文这样的名字,已经接近有个性的中性化。有一阵子还特别恋上了林燕妮小说中的一个人物,叫盛世华,若是翻译它的意思,就是盛世之花,声势特别浩大华贵。  上英文课老师让我们给自己起名字,我想了半天想不出来,原来起名字并不容易啊,看来父母还是花了一点心思的。最后因为崇拜kate moss那样有性格有作为的时尚女性,决定自己叫kate,而且这个名字够简单也好写。没想到与我同样想法的还不少,身边能演变成kate读音的名字太多了,比如说catherine,比如说kitty,经常班上一到英文课需要叫人起来答题,老师一喊kate,三四个人都站了起来,甚是无趣。一气之下,我又为自己选了一个名字,叫frances,因为我特别崇拜培根的那句“知识就是力量”的名言,我用他的名字做了自己的名字(Frances·Bacon),当有人问起我的名字时,我不会把我的真实想法说出来,我就说,在法国那个单词后边,再加一个“S”(即复数)。很多人因为这个就把我和我的名字记住了。细想起来,这个名字也很浪漫了,一堆法国的浪漫情绪集中到一起,不难让人想象我是怎样的一个人。  上了大学,又面临着向外教透露自己的名字,我又有了一次为自己起名字的机会。frances那个名字用了很久,身边有很多人都说不太喜欢,因为读起来并不好听。我查了英文字典,又看了无数的港产片和西片,找到了许多以前闻所未闻的名字,类似“yuki”之类的,还有更难读更难记的,我都不敢打保票自己能记得住,更别说是别人了。后来一个同学就说:你干脆叫“judy”好了,译成广东话就是“猪的”,我看你为了一个名字这么折腾真是有点“猪猪的”。气得我当时真想搬起桌子上那一堆CD全砸过去。  有一天看到玛丽莲·梦露的一张照片,不禁觉得风情万种,神秘无比。我一直很佩服这样的女性,一是有自己的性格,二是有勇气把自我展示出来,三是对待自己的生命和事业极其重视。我收集了很多她的照片和报道,都是因为被其本身而深深地感动着。  还有一个自己喜爱的人,玛丽莲·曼森,一个男性,一个习惯于扮演无性别的魔鬼玩死亡金属的家伙。我曾一度迷恋他演唱的那首《nothing gonna change the world》,那极富渲染力的嗓音,营造出很大的幻想空间,还有他自己写的词,也总是寓意深刻。一方面让人痛苦地思考,一方面让人无尽地沉醉。  一个名字在我脑海中冉冉升起:  没错了,从现在开始,我的英文名就叫,marilyn。  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我最好的朋友的时候,她竟然觉得我的意识像是倒退了20年,而我的姿态却像是成熟了20年。更要命的是,如此俗艳大众化的名字,从小到大,还真没看见身边哪个人是这么叫的。  一个多么神奇的名字啊!  据说“文革”时有一句非常紧要的口号,叫“出身不能选择,道路可以选择”,这是号召年轻人与旧的观念和制度决裂。其实这句话也适应我们现在,我们的名字、我们的身体是父母帮我们选择的,但我们可以按照我们的想法进行改造。名字可以改,相貌可以整容,可以整到自己不认得自己的地步。到了这一步,到了可以随心所欲改的地步,忽然又不想动了。结果发现名字真的就是一个符号,不能说明任何问题,一个人选择什么生活才是最重要的。  六、迷恋精致的生活  关于生活,不应该是不切实际的。  特别是当我身体力行地去生活的时候,才知道把生活和生活的地方安排成自己需要的样子,有多么的艰难繁复。或许有不少人就是因为知道如此,所以不断降低对生活的要求。许多人家里边总是乱乱的,有心情装修、买家具、上地板,却没时间整理做清洁。生活的地方一但杂乱,势必影响心情,也会影响人生。  我的生活一直是妈妈打理,直到上大学,我才开始自己独立地安排自己的生活。在我的意识中,一个人的事还不好办吗。可是真正实行起来却不简单。从父母将我送到学校后,与我分手的那一刻,我才意识到,我得为自己考虑了。首先是喝的,必须去打水,打水要买票,要拎着水瓶去水房,好麻烦,我决定不打水,一次买一箱,天天喝饮料,甜甜的饮料多好喝啊,在家里老是受父母限制,现在口袋里有钱,自己就能决定,第一次感到自由了。喝了两个月后,我发现自己解出来的小便都有一股甜甜的味道,人也开始胖起来(书上说单糖使人发胖),又怕得糖尿病,不用谁来教,自觉地改喝开水了。    

7。埋在心底深处的迷恋(6)
然后是吃饭,也是个麻烦事,过去十几年,我只管上课写作业,到时候就有人喊吃饭,吃完了,把碗一推,就可以回自己的房间了。现在完了,每一顿饭都得自己去食堂买来。我恰恰不是那种特别会安排自己的人,往往迟一步,就没有热的饭菜了。吃完了,还得洗碗,弄得两只手油兮兮的,一直到现在,我都不习惯,有的时候干脆花5角钱买一个饭盒,吃完就扔掉,这样省事多了。  还有就是洗衣服,以前每天都换干净的衣服,换下来的脏衣服往那里一丢,就不用问了。现在真是糟糕,不换衣服吧,已经是养成的习惯,哪里能改得掉?每天换吧,就得每天洗,真麻烦啊,怎么就有洗不完的衣服呢?时间竟然不够用!那就拿到洗衣房去洗吧,可是一大堆衣服放一起,洗得根本不干净,洗着洗着,我的许多衣服都找不着了。真不知道妈妈天天上班,还要照顾我和爸爸是怎样做的?  生活教会了一代人如何思考,而思考却没教会这一代人怎样生活。这才理解报纸上登的,有大学生上大学要请保姆的事。所以我也以为,我有个保姆就可以帮忙打理一切的了。后来发现,这个想法还是不切实际的。父母请了钟点工,干活甚是卖力,一来几个小时不停歇地打扫。家里是弄干净了,也弄得整齐了,可往往等她走了以后,才发现很多被卸下的电源她忘了插回去;因为不懂得使用热水器把热水器弄坏了;书和资料被她放错了位,还需要再来整理一番。  原来还是只有自己最了解自己!想要过上舒舒服服的生活,还是要自己亲力亲为,一个星期抽出几个小时,来做一次彻底的清洁。  我向往的人生是亦舒式的精致。把生活描写得世人都向往,从来不发表自己的照片,甚至为了不上镜头,连颁的奖也不要了,只图一个生活安稳。  亦舒是属于那种外表温柔内里坚硬、一个出口成章,满嘴尽是成语典故的女人,也许正好能说明她的个性与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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