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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狼兄-第39章

小说: 狼兄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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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总共聚集了将近两个罗斯军团的兵力,加上各自的联合军团,共计有将近一万五千人,组成了一个集团军,由帝国皇帝直接任命的将军担任总指挥。
  这个将军叫亚特,年近六十,两鬓斑白,从他坚毅的眼神可以看出,他不是那些尸位素餐的贵族将军,而是在战场的血腥厮杀中一步一步爬升到现在的位置,就我看来,可以用几个词形容这位老当益壮的将军:正直端方、经验丰富、因循守旧、固执己见。
  金毛曾经建议派出一部分兵力绕到下游的浅滩处过河潜伏起来,与这边正在准备渡江的主力前后夹攻,但是被老将军以过于冒险否决了。
  金毛与这位老将军起了一点冲突,最后两个人不欢而散,谁也没能说服对方,看到金毛因为没有得到顺从而暴怒的样子,我差点以为他会直接变回原形咬死这位老将军,但是他只是冷冷地看了一眼上司之后,敬了个礼,转身走出了帐篷。
  看来,在人类社会久了,金毛也知道了什么叫妥协。
    
  我跟着金毛走出帐篷前回头看了一眼,亚特将军用手扶着桌子,脸色有些苍白,显然正在为刚才的对峙心有余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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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些庆幸,这位老将军并不是一个心胸狭隘的人,相反,他虽然固执守旧,但却具有军人特有的大度豁达的品质,不会因为与下级军官之间的意见分歧而暗中下绊子。
  现在的问题是,按照我对金毛的了解,他不可能会放弃自己的计划,肯定会暗中自顾自的行动。
  我的猜测没有错。
    
  在最近几天,金毛巡视的时候都会故意跑到很远的地方,打着捕猎的幌子查看地形。
  在河流边缘生长着茂盛的草木和树林,一只有着一张老成持重面孔的乌林鸮站在一棵树上打着盹儿,它应该整晚都在忙着狩猎,连旁边叽叽喳喳,不停地飞来飞去的知更鸟都没能吵醒它。
  它们曾经被人类当成了某种可怖的森林小妖,我觉得半夜的时候走在树林间,突然听到它那凄厉的叫声之后再看到这张类似人脸的鸟脸,确实会给神经带来极大地刺激。
  金毛一边检查着自己上一回设下的陷阱中有没有猎物闯进去,一边仔细观察着河流。
  他为了装得像个样儿,甚至还请教了军营中曾经是猎人的士兵怎么布置机关,设置陷阱,对于他这种不务正业的行为,亚特老将军很有微词,有一次甚至当面责备了金毛,可惜都被金毛当成了耳边风。
  我怀疑他当晚就会写一个报告给帝国皇帝,要求撤换掉这个吊儿郎当,满脑子奇思怪想的军团指挥官。
  金毛吹了声口哨,“嗨,塞莱斯,就是这儿了。”他指着前方不远处说,那儿有一片浅滩。
    
  金毛走过去,开始脱掉身上的衣服,他穿着罗斯军团士兵穿着的那种普通胸甲,是用皮革缀以重叠的薄薄的近似圆形的青铜片或铁片制成的,脚上也绑着脚甲。
  我看着他一件接着一件的往地上扔着衣服,甚是豪迈,但是当看到他连身上最后一件蔽体的衣物都脱掉的时候,就有些惊讶了,难道他打算裸泳?
  看到金毛光溜溜的身体,看来他就是这么打算的。
  身在野外,金毛毫无顾忌的伸展着肢体,转过头对着我呲着一口白牙,笑着说:“还是这样最舒服。”
  他迈开大步往河里走去。
  我在跟与不跟之间挣扎了三秒钟,最后决定,还是跟着吧。
  春天的河水非常冷,踏进去的时候打了个寒颤。
  我游在金毛的身边,他的泳姿居然已经脱离狗刨式进化到类似自由泳阶段了,他是在莫尔斯城那宽大的浴室中练出来的吗?
  莱斯河并不太宽,在我们力尽之前终于爬上了岸,金毛也没有开始时那么爽快,而是不停地颤抖着跺脚,终于知道冷了吧?还以为自己那身厚厚的毛还在呢,居然敢这么嚣张,我在心里默默念。
    
  我们忍受着刺骨的冷意,金毛穿上带过来的湿透了的农民装着的短袍,我们开始在这片树林中进行查探。
  这里距离盖尔特人的营地有二十多公里,但是我们依然不敢冒险生火烤干衣物和身体。
  我们大略查看了周围几平方公里的情况,确定没有盖尔特人的踪迹,我跟在金毛身边,他穿着粗糙的用一整块羊皮做成的鞋子,在满是荆棘、树根、草丛、泥地的森林中磨破了,脚掌鲜血淋漓。
  金毛微微皱着眉头,依然用稳定而毫不迟疑的步伐向前走着,就好像什么痛觉都没有似地。
  我想起以前在草原上,曾经看到一头狮子,因为脚掌被一根粗大的荆棘刺伤,无法自从取出,后来伤口化脓,死在了一头远不是它对手的猎豹口下。
  狮子的脚掌很容易受伤。连比较锋利的石块都能在它们的脚掌上留下深深地伤口。
  在天黑之前,我们游回了对岸。
    


  金毛穿上冰冷沉重的盔甲,摸了摸我冰冷的湿漉漉的皮毛,不发一语的走在我前面,我知道他已经精疲力竭。
  穿过树林之后,我们拴在那儿的马匹看到我们回来了,打了个喷嚏,周围那一小片草地已经被它啃得只剩下光秃秃的紧挨着地面的草根。
  金毛骑上马,我们用最快的速度返回了军营。
  原本以为马上能休息了,结果亚特老将军觉得应该锻炼一下两个军团之间的配合熟练度,决定进行一些联合训练。
  他命令一半的士兵混杂在一起进行十公里的负重急行军,看到骑着马从外面回来的金毛,脸色一沉,手一指,金毛看了他一眼,默不作声的走到队伍前面,认出他的军团士兵立刻分散开来,把他围在正中间。
  我想跟上去,金毛阻止了我,吩咐了身边跟随的侍从官一句,就带领着队伍出发了。
  我跟在侍从官身后,他领着我进了帐篷,燃起了一堆炭火,然后端来了我的餐盘,上面放着半只羊,这是我的晚餐。
    
  在我昏昏欲睡的时候,金毛掀开帐篷走了进来。
  金毛把盾牌立在墙角,拿下头盔,取下胸甲,解开脚上绑着的金属片,整个人放松的躺在椅子上。
  罗斯军队的盾牌是一种长圆形的凸面体,高约一点二米,宽约零点六米,可以把大部□体遮住,用木头制成,上面一般蒙着兽皮,并且用金属条加固。
  这是非常沉重的一件装备,带着它,再加上身上的盔甲以及其他一些必备品急行军,绝对是一种考验。
  侍从官从外面端了一盆热水进来,金毛把脚放进去的瞬间,嘴里念念有词,我听出来是在咒骂着什么。
  他泡了一会儿之后,把脚拿出来,我轻轻走过去,他的脚真是惨不忍睹,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口和水泡,我舔了舔他的伤口。   这一夜在金毛被疼痛折腾的辗转反复中度过了。
    
  我们的头顶上,夜空挂着几点寒星,半个月亮悬在空中,我们带领着军队在柔和而朦胧的月光中前进,林木像鬼怪一样扑面而来,夜行鸟类发出让人毛骨悚然的叫声,所有人都安安静静地屏住呼吸,埋头赶路。
  树林里已经被先遣队清理出了一条狭窄的小路。
  大雾在林间蔓延开来,可以看到树木的上半部分屹立在那些滚滚流动的白色浓雾上,只要动作稍微慢一点,前面的人就会被这片浓雾吞噬,再也难觅其踪影。
  金毛和我站在河边,一个个士兵从我们身边走过。
  他们迈入河水中,在黑暗的河面上靠着两根坚固的绳索涉水而过。
  那两根绳索也是金毛带着先遣队设置的。
  这片浓雾出现得很及时。
  我们如同鬼魅般在午夜出现在了盖尔特人的营地。
  战争血腥而残酷,士兵们挥舞着锋利的科里亚短剑,重重的砍在那些睡眼朦胧的敌人身上,将胳膊或者其他身体部件从敌人身上剁下,全身血肉模糊,内脏□在外。
  我跟在金毛身边,看着眼前这一幕幕血腥的场景,有时候觉得,只有大规模的战争才能让人真正体会到什么叫残酷,让人难以忍受,到最后要么崩溃,要么麻木。
  难怪以前还有专门的“战争后遗症”这个词汇来形容在战场上是受到极大地刺激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士兵。
  古代人在这一点上稍微好一点,他们至少还刚刚脱离原始社会不久,不但是生活,连骨子里也还保留着那些野性。
    
  一个军团士兵把一面旗子插在了被砍倒的盖尔特人军旗上,那是一头威风凛凛的狮子,它用睥睨的神态看着脚下的生命。
  这一夜创造了一个奇迹,金毛用半个军团的兵力灭掉了盖尔特人近万人,而自己的损伤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连老将军亚特都叹服不已,不得不感叹,也许又一个天才将领横空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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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狮心军团的名声响遍了整个帝国,盖尔特人也记住了这个血腥的教训。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完全重写了,这几天事情多,状态不佳,对前面写的那版很不满意,晚上会接着更新新章节。
55
55、帝国双壁之洛蒂亚公主 。。。 
  宽大的桌子上放着一封信,封口处用的是一只栩栩如生的狼形印章,这是老大从科考利亚寄过来告知近况的信件。
  金毛歪在一旁的长榻上睡觉,虽然变成|人后,他没有再像以前那样一天中绝大多数时间都在瞌睡和酣睡中度过,但是只要有可能,他总是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睡上一觉,这可能是他永远也无法摆脱的身为狮子的习惯之一。
  我趴在旁边,有些心急于知道老大的消息。
  
  科考利亚行省那边传来的消息并不太好,老大带去的半个军团并不受重视,在大集团作战中,难免身不由己的会去执行一些困难的任务。
  科考利亚行省原本就是一个多事之地,那里是罗斯帝国最后征服的领土,距离帝国的中心有着漫长而遥远的距离,他们有自己的语言、文字、风俗和传统,同化程度很低,只要有可能,那里就会想脱离罗斯帝国自治。
  而现在,很多科考利亚人认为机会来了,帝国内乱频繁,外患不断,自顾不暇,甚至连几百年来战无不胜的军队都在盖尔特人的冲击下溃不成军,是时候把那些骄傲的、贪婪的、腐败的、乖戾的罗斯人赶出去的时候了。
  罗斯帝国曾经看起来永恒不朽的权力和荣耀终将衰落,而科考利亚人将尽全力去让这种情况尽快变为现实。
  老大在上一封信中,隐晦的提到了这一点,他从自己接触到的科考利亚人以及军队一举一动中看到了他们蓄积已久的不满,认为科考利亚本土的军队正在蠢蠢欲动,好像在酝酿着什么阴谋。
  我希望他不会一语成谶。
    
  我站起来,跳上那把宽大的扶手椅,上面刻着花神普鲁斯与众位林中女仙在森林中饮酒作乐的浮雕,前爪搭在桌沿,悄悄地看了金毛一眼,他金色的长睫毛安静的在脸上投下一片阴影,睡得很熟。
  我把那封信从桌子中间扒拉过来。
  我看着那个仰头长嚎的狼头,想起了老大和金毛两个人分别把自己统帅的那半个军团叫做狼群与狮心。
  狼群代表着诡谲多变,团结而又迅疾如风的风格。
  而狮心,让我想起了草原上的雄狮,勇敢坚定,极其骄傲而不懂畏惧,当然,偶尔的时候这种勇敢会让他们吃够苦头,它们会攻击大型动物,仅仅为了尊严被冒犯,这使得它们常常受伤。这群鲁莽而又让人仰视的草原之王。
    
  我用爪子把信纸从信封中掏出来,即使时间隔了很久,我敏锐的嗅觉依然让我在这张薄薄的纸上闻到了独属于老大的气息。
  字如其人,老大的字也像印刷体一样端正严谨,在字尾的笔画处又比较圆润,我放佛看到了老大在牛油灯下拿着象牙笔或金属笔在纸莎草纸上涂涂写写。
  在圣洛克城的时候,他们通常用的是那种可以重复使用的写字板,写字的人可以用笔硬尖的一头在涂蜡的平面上刻划着罗斯字母,而用扁平的那头涂抹笔误用企鹅再抹出新的平面。
  纸莎草纸并不经常使用,因为价格比较贵,非常容易腐坏,不好保存,通常重要的东西还是会使用蜡制写字板誊写一遍。
  罗斯人用的墨水通常是含有章鱼墨汁的溶液,不管是用什么书写,要辨认这些字迹总是相当困难的,我几乎可以想象后世的史学家们愁眉苦脸的样子。
  老大会仔细斟酌用词,尽量让字母之间留下间隔,而金毛则认为主要意思到了就可以,并且书写的时候丝毫不考虑阅读者的能否辨认出内容。
  我看了看信的内容,情况还不错,奴隶暴动已经被控制在了一定的范围内负隅顽抗,而那些科考利亚人也安分守己的待在自己的家园没有轻举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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