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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狼见愁-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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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父亲相视而笑。

  两张狼皮换来的三百元钱总算让母亲露出了笑容,她忙不迭接过钱收好,嘴里念叨着,魁子,你放心好了,妈不会动你的钱,给你存着娶个漂漂亮亮的媳妇。

  吃过晚饭,我早早回到自己屋里,满脑子都是钟姐雪白骄傲的Ru房,乌黑浓密的荫毛,我在一本书里看到:荫毛浓密的女人性欲特别强。我不禁有些同情钟姐,甚至觉得自己应该多给她一些安慰,她是一个可怜的女人。

  我又想起了周老哥,他说下个月三号让我去镇上相亲,那姑娘漂亮吗?奶子有钟姐的诱人吗?能让我最大程度享受做男人的快乐吗?

  我在稀奇古怪的疑问中进入了梦乡…… txt小说上传分享
雪地鏖战
雪地鏖战

  一场飘飘洒洒的鹅毛大雪趁着夜色统治了黑风山。

  清晨,银妆素裹的兔儿岭上,一头漂亮的母金钱豹悄无声息地潜伏在一块岩石后,拼命压抑着狂喜不已的情绪,垂涎欲滴地注视着岩石下方一头正在雪地里觅食的野猪。这可是一顿难得的大餐,母豹已经二十几天没有进食了,这回绝对不可以失手。

  它慢慢攀上岩石顶部,做好俯冲扑击的姿势。此时的风向帮了母豹的大忙,迎面的寒风将它独特的气味刮得了无痕迹。当野猪意识到大难临头时,从天而降的母豹已将利爪搭在了它的身上,锋利的豹牙毫不留情地直插喉管,厚厚的野猪皮被撕开一道口子,野猪痛得狂嚎一声,蹦将起来,巨大的冲击力让母豹摔了个大跟头。别看野猪呆头笨脑的,实则异常凶猛灵活。猛兽排行榜历来就有“一猪二熊三老虎”的说法,更何况野猪受伤后拼起命来更是疯狂蛮横,它瞪着小眼,呲牙裂嘴地冲向倒在雪地里的母豹,那速度丝毫不亚于一位百米赛跑冠军。黑色的鬃毛因狂怒而直竖起来,大有怒发冲冠的气势。母豹岂敢怠慢,赶紧翻身跃起,避开野猪长长的獠牙。

  野猪一击不成,迅即掉转猪头,与母豹对峙起来。

  母豹非常清楚:野猪力大已穷,硬拼起来自己是绝对要吃苦头的,只能充分发挥自身灵活敏捷的优势,以逸待劳,于是它主动挑衅野猪发起一次次猛攻,意在消耗对方的体力,然后,伺机发起冲锋。这一招果然奏效,几个回合下来,野猪累得气喘吁吁,速度渐渐慢了下来。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母豹狰狞一笑,发起全面反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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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猪大呼上当,勉强抵抗了一阵,却已成强弩之末,心有余而力不足。可怕的豹牙瞬间刺破了喉管,鲜血喷薄而出,飞溅雪中,场景惨烈至极。

  野猪呼吸渐渐衰竭,倒在雪地中,虚弱无力地眼看着母豹撕开自己的皮肉,一阵狂嚼猛吞。

  母豹正吃得兴起,丛林中忽的啸声四起,好似阵阵楚歌。原来野猪血的鲜美被风送到了野狼嗅觉发达的鼻孔里,它们一路狂奔赶来分杯羹。饥肠辘辘的母豹刚刚品尝到战果的美味,岂肯拱手相让,它愠怒不已,低嚎着警告这几位企图不劳而获者,然而野狼越聚越多,竟有四五十头之众。它们仗着狼多势众,一哄而上,母豹狂怒着悍卫自己的战果。

  然而,团结就是力量这句至理名言在兽类世界里一样通行,狼群你一咬,我一爪,很快就让母豹遍体鳞伤,眼看着它即将被撕成碎片,填入狼腹。

  危急万分时刻,又一声狼啸让狼群立即停止了围攻,原来是狼王赶来了。它是一头格外高大强壮的黑狼,浑身炭黑如墨,没有一根杂毛,目光威严气度凛然的它,神色中却隐隐泛着一丝哀伤。就在十天前,它的亲密爱人,一头体态优雅,美丽绝伦的雪白母狼不幸难产而死,狼王悲痛欲绝……曾几何时,夫妻二狼并肩纵横山林,挥师狼群,青山绿水间,处处留下黑白辉映的狼影侣踪,回荡着夫啸妇随的旷野绝唱……

  狼王的及时出现,不仅让母豹从死神怀里挣脱出来,还让它得以饱餐新鲜的野猪肉。狼群离开时,母豹默默地一瘸一拐地跟在了狼王身后。 
狼之吻
狼之吻

  兔儿岭,是狼的天下!

  这群狼总数有五十来头,包括二十多头公狼,十多头母狼,还有十来头幼狼。

  狼王可以随心所欲地和狼群中任何一头母狼交配,这是狼王的特权,好比一个荒淫无度的皇帝拥有众多爱妃一样,但是狼后只有一个,就是刚刚难产死去的雪白母狼,它给狼王留下了六只可爱的小狼崽,尽管一出生就失去了亲生母亲,但是它们并不缺乏母爱的温暖,狼王的爱妃们将它们视为己出,轮流照料着这些小家伙。其中一头刚刚生产的母狼甚至毫无怨言地贡献出自己并不充沛的奶水。由于同时哺育两窝狼崽,它已经极度虚脱了。

  外出觅食的狼群归来后,每个成员都自觉做着同一件事:反刍。它们竭尽所能地把刚刚咽下肚的野猪肉反刍出来,叼到狼|穴里奶小狼崽的母狼面前。

  这位伟大的母亲强打精神,尽可能地多进食,以补充营养,多出奶水。

  受伤的母豹蜷缩在狼|穴的角落里,打量着这个隐密的巨大山洞,它已经决定与这群狼为伍!尽管自己是个异类,也许不会受欢迎,但这是它唯一的选择。如果不投靠这群狼,身负重伤的它只会活活饿死。

  狼王似乎对母豹不错,它在看望了小狼崽之后,径直来到母豹身边,伸出巨大温热的舌头舔舐它的伤口,这样的举动既是消毒,也传达着一位王者的爱抚。

  母豹感激涕零地看着狼王……

  趁着狼王的疏忽,一头年轻健壮的公狼勾搭上一头正处于发情期的母狼,悄悄避开狼群的视线,钻进密林里偷欢。

  这头母狼最近不时向狼王求欢,无奈狼王沉缅于痛失狼后的悲伤中,没能及时满足它如饥似渴的情欲。母狼正倍感失落间,那头公狼见缝插针地向它求爱,两狼一拍既合。
猎家酒肉香
猎家酒肉香

  屋外寒风潇潇飞雪飘零,我在家里闷了好几天。

  黑风岭没有电视,没有电话,日子单调而苦闷地重复着,跟这片莽莽原始山林一样,永远没有变化,仿佛时光被凝固了似的。

  我家是黑风岭上独一户,想串个门字都没辙,唯一让我感到快乐的,是那几头猎犬。我躺在床上,它们轮番啃着我那双四十六码的大脚,一个个啃得兴致勃勃,津津有味。

  潮湿温热的舌头不知疲倦地猛舔我的脚板儿,痒乎乎的怪舒服,锋利的犬牙轻重适中地磨蹭着我的脚趾头,微微有点痛感却不至于伤及皮肤,是一种极美妙的享受。

  浑身油黑闪亮的叫黑旋风,通体雪白的叫白毛风,黄毛的唤作龙卷风,它们的头头是一头全身银灰酷似野狼的高大山犬,唤作狼之吻。

  山里人还有一样乐子:喝酒。爷爷、父亲和我都是喜欢酒中乾坤的汉子,为这没少挨母亲的骂。万幸的是,她骂归骂,酿酒却最积极,她酿的苞谷酒深受我我们三个酒鬼的好评,一致认定她酿的酒口味盖过镇上酒馆里卖的瓶装高梁酒。

  父亲借口天冷,吃午饭的时候弄了三大碗苞谷酒摆在桌上,我看在眼里喜在心头。

  前几天我射杀了一头膘肥体壮的野猪,两百来斤,成为这些天来的主打菜,母亲再次显示了她高超的厨艺,一大盆色香味俱全的红烧野猪肉吃得一家人赞不绝口,她的脸上洋溢着沾沾自喜的微笑。

  母亲勤劳贤惠,对爷爷奶奶也很孝敬,唯一的缺点就是话多,简直一个话匣子,父亲却是惜言如金,这么多年来,性格迥异的他俩相处却非常和谐,我真是搞不明白。

  魁子他爸,咱家魁子都二十了,该娶媳妇了,哪天我下山跟镇上的王妈说一声,让她给咱魁子物色一个俊俏姑娘,你说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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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嗯了一声,继续喝他的酒。

  爷爷捋着山羊胡须,不住地点头。他虽说年过花甲,身板却极硬朗,鹤发童颜,精神矍烁,目光如电。

  奶奶笑得脸上的皱纹开了花,芳啊,给王妈说,一定得给咱家魁子选个高高大大漂漂亮亮的好姑娘,可不能委屈了魁子。

  我听着心里直乐呵,我有一个秘密,就是下个月三号的相亲,周老哥介绍的。

  魁子,你有中意的姑娘没?母亲问。

  没呢。我说着把一块骨头扔给四头急不可耐的猎犬。

  母亲和奶奶吃过午饭以后,开始在院子里张罗着薰腊货。

  前些天,我们老张家的三代猎人联合狩猎,战利品颇丰,有野猪、狼、山鸡、野兔、火狐,全吃完是赶不上趟的,只有做成腊货。狼皮和火狐皮都被我剥了,拿到镇上卖了不错的价钱。

  我起身准备帮母亲的忙,她连连摆手说,魁子,不用了,你们仨爷俩喝着吧,前些天你们累得可不轻啊!

  我大喜,一屁股坐下来继续喝酒。

  父亲冲我使了个眼色,我一瞅酒碗,立马会意,屁颠屁颠又弄酒去。

  父亲喝到一定状态还是蛮喜欢说话的,活像酒是他语言的催化剂似的。他放下酒碗,抹了抹嘴说,其实腊货里最好吃的是内脏,比如腊野猪肝、腊野猪舌。

  我点着头说,那是,不过妈弄的红烧野猪肉也很不错,鲜美可口。

  母亲正往土薰高炉里放野兔肉,一听这话,立时来了精神,魁子,喜欢吃就多吃点,妈过两天给你弄野猪火锅,比这红烧野猪还带劲呢!

  哈哈!好啊,我好久都没吃火锅了,还真想呢。书包 网 。com 想看书来
雪林猎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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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狩猎已经成了我的习惯和爱好,就象喜欢喝酒抽烟一样,会上瘾的。

  第二天,我坚决要狩猎。

  母亲说,魁子,你就不能在家好生歇几天吗?家里也不缺吃的,没必要这么玩命。

  妈,成天无所事事待在家里会把我憋坏的,你就让我出去碰碰运气吧,冬天的兽皮价格高,划算着呢。

  母亲拗不过我,进厨房热了一大壶羊奶给我,我接过来斜挎在身上,腰间被奶壶暖和着,热乎乎的。从我记事起,几乎每天都能喝上热乎乎香喷喷的羊奶。家里常年养着羊,不为吃羊肉,就为挤羊奶。母亲说,我能长这么大个,全靠每天喝羊奶,羊奶比牛奶还养人。

  母亲为我准备的口粮是一大块风干的狼腿肉,她刚想嘱咐我几句,我赶紧抢先说,妈,我得回屋准备准备。

  她一愣神,我趁机脚底抹油,我生怕她的话匣子打开来把我淹没。

  我收拾猎具的时候,四头猎犬兴奋不已地围着我转悠,眼里喷薄着战斗前的欣喜若狂。它们和我一样,血管里奔腾着野性的热血,喜欢森林,喜欢猎场!

  我象部落首领一样率领着我的四位忠诚部下奔向冰天雪地的战场,身后飘来母亲的声音:“魁子,小心点!”

  知道啦!我头也不回地大声应着。

  脚下厚重的积雪卡碴作响,眼前雄美雪丽的景象令我心旷神怡,当真如毛主席的《沁园春&;#8226;雪》中所展现的一样: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山舞银蛇,原驰蜡象……

  我看得豪兴大发,挥舞手中的三刃钢叉操练起来,漫天飞雪中,我闪展腾挪,气壮山河,一把钢叉舞得虎虎生风,水泼不进。

  练至尽情狂放处,我怒目圆睁暴喝一声:“杀!”随即几个虎步猛扑,单手将钢叉举至头顶,头、颈、背、腰、臀、腿后张成弯月状,奋力拧腰转胯、挥臂扬手,钢叉呼一声脱手后狂飑激射,飞出数十米开外,蓬一声牢牢插在雪地上,远远望去好似一根乌黑的旗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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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粗大沉重的钢叉是我主要的狩猎武器之一,长一米八,近战对付野猪之类的猛兽再合适不过,同时也可投掷袭击猎物,功能跟投枪长矛一样,但是威力更加巨大,因为它有三个锋利的大长叉,我曾经在大约二十米开外用它重伤过一头皮厚肉实的大野猪,那家伙中叉后当场趴下,无法动弹。如果换作弓弩之类的,只要没伤及要害处,根本不能对它构成威胁。

  因为从小习练钢叉,再加上生得牛高马大,爆发力惊人,我念中学期间一直都是学校田径队里的投掷项目选手,那几年体育老师让我练习标枪、铁饼、铅球,后来我代表学校在县里、市里的中学生运动会上出尽了风头。两次高考我填写的志愿都是成都体育学院,遗憾的是文化成绩总差那么几分,主要是英语和数学拖了后腿。

  我大步向前方的钢叉走去,边走边数着步子计算距离。其实在狩猎实战运用中根本不可能投这么远,只是练标枪那几年养成的习惯罢了。

  从雪地里拔出钢叉的当儿,我惊觉左前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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