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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国家重任-第62章

小说: 国家重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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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凤瑶脸色苍白、憔悴,仿佛经历了一场炼狱。对,她的的确确经历了一场炼狱。此时,她需要沉默,丹明也需要沉默。 
沉默是他们最好的交流情感的方式。 
他们接近黎曼了。黎曼正慢慢向海水深处走去。 
齐凤瑶和丹明之间的沉默被打破了。丹明惊叫起来:“不好,那是谁?她要……” 
“是她!”齐凤瑶轻呼了一声。 
丹明大声说:“凤瑶,我们快去救她!” 
齐凤瑶和丹明手拉着手向黎曼跑去。 
海水打湿了他们的衣服。 
…… 
2005年6月第一稿 
2005年12月第二稿 
2006年6月第三稿 
2006年8月第四稿 
一、我国关于惩处毒品违法行为的法律规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第8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向他人提供毒品的;吸食、注射毒品的……分别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3条规定: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我国关于惩处毒品犯罪的法律规定: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条):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条):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第349条),走私制毒物品罪(第350条):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第350条)…… 
(1)走私毒品罪的刑事责任 
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走私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走私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②走私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347条规定,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尾声(2)   
(3)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348条之规定,非法持有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350条之规定,犯买卖制毒物品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强迫他人吸毒罪的刑事责任 
①根据《刑法》第353条第2、3款之规定,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②依照《刑法》第356条之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的,又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以上法律条文摘自《中国禁毒志愿者手册》   
《国家重任》后记(1)   
亚刚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丁爱敏的名字开始出现在文艺刊物上,我是读了他发表在《海岳》杂志上的短篇小说《猎枪》之后,才记住他的。后来,又陆续读到了他的一些小说、散文、故事等作品,对他印象进一步加深,感觉他的作品不仅结构严谨,人物形象生动,且语言流畅、洗练,因而对我有一定的吸引力。 
那时,我与他并未见过面,除了读他的一些作品以外,对他的其他情况一无所知,从名字上看,还以为他是一位女性作者呢。后来在一次文朋诗友的聚会中,才有幸与他相识,见了面才知道,原来他是一个瘦瘦的,甚至有些土气的小伙子。 
生长在普通农民家庭的丁爱敏,也许是从小过惯了苦日子的缘故,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淳朴的气息,他不喜张扬,待人谦和友善,交往时间不长,我们便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心朋友。我年长他二十来岁,和他也算是忘年之交了。 
最初来城市里打工时,他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一边写作,十分勤奋,对文学创作表现出来的坚韧秉性令人感叹。他面对拮据的生活条件从不悲观失望,经常是两个馒头一棵葱,草草地用完一顿晚餐,随后立即铺开稿纸,灯下耕耘……后来,生活终于有了转机,他有了妻室,还幸运地被市文联保送到省内一所高校的作家班进修。莫非是命运之神对他的付出给予了回报?不管怎样,“偶然之中存在着必然”毕竟是一个可以讲得通的硬道理。如今,他在秦皇岛广播电视局视听之友报社做编辑、记者,自己所学所热爱的写作专业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物质条件自然是改善了,可他的性格未变,勤奋的劲头未减,不但相继问世了一批小说、 
散文、人物传记,电视连续剧剧本等作品,而且一部近28万字、根据他独立创作的二十二集电视连续剧《危情代价》(该剧已由河南南阳影视制作中心、北京康通伟业影视策划有限公司、天津电影制片厂拍摄完成,全国多家电视台播出,音像制品改名《毒计》)改编的长篇小说《国家重任》也即将与读者见面。 
《国家重任》是一部情节曲折、引人入胜的长篇小说,书中人物的感情波澜起伏,可读性很强。书中虽说有贩毒、枪战、追捕等一个又一个惊险场面的描写,但是,这部作品却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侦探小说或警匪格斗故事,它从始至终都贯穿着一条在改革开放大背景下的人物感情纠葛的主线,说它是一部凄美的爱情悲剧也不为过。书中共涉及二十几个主要人物,多数都刻画得合乎各自的身份,性格突出,形象鲜活,精彩的章节时有呈现。尤其对齐凤瑶、苏江礼两个主人公的塑造更是有血有肉,人物的性格在不断发展变化中逐步形成,自然合理,艺术的真实感很强。如:齐凤瑶面对苏江礼表达的爱慕从最初理智地拒绝到后来对其有了好感,却用酒后装醉的方法考验对方,而苏江礼面对梦寐难求的机会竟将欲火强抑,在齐凤瑶面前表演出一副正人君子的风范……这些情节,对于表现齐的纯洁与机智,苏的工于心计、老谋深算均细致入微、恰到好处。全书如此精彩段落并非少数。其他人物亦不乏亮点,如:马三儿虽是杀人凶犯,却能打抱不平,挺身救助身陷魔掌的女孩……这些情节使人看到人物性格的多个侧面,具有立体效应。此外,几个反面人物杜桥、苏江礼、曾晖等人的最终结局也顺理成章,给人以真实感。 
当然,我喜欢《国家重任》这部长篇小说,并不是说它完美无缺,达到了无可挑剔的高度,书中个别人物的行为略带概念化倾向,仍有进一步推敲的余地;某些情节带有因剧情需要而人为设计故事的痕迹。我想,在今后的创作道路上,作者是不会对玉中微瑕掉以轻心的。 
丁爱敏身为青年作家,对于当今社会的总体把握与细致观察做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他驾驭素材的能力使人欣慰,更使人欣慰的是他从事创作的严肃态度。他没有“玩文学”,并不刻意“赶时髦”,笔下的作品也丝毫没有先锋派的味道。然而,这种写实的创作手法并没有过时,而且也永远不会过时。因为艺术创作并不像操作技术那样有先进与落后之分,假如人人都是“先锋”,就等于没有先锋,这一道理有识者不难理解。读过《国家重任》,不难看出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在创作过程中直到了应有的作用。当今世界灯红酒绿,各种诱惑令人眼花缭乱,人们该怎样在市场经济的潮流中维系本真的良知?长篇小说《国家重任》给了我们一些启示。 
在将要结束这篇短文时,我心底难免泛出一层忐忑的涟漪,生怕自己上述的一孔之见妨碍了读者朋友对这部作品的公允评价。为了给自己一颗“定心丸”,只得这样想:好在作品明摆在这里,有识的方家是不会被误导的,因为我相信读者朋友的眼力。 
愿再能读到作者的下一部力作。 
2006年春于秦皇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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