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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苍天有泪之龙凤呈翔-第52章

小说: 苍天有泪之龙凤呈翔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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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庄五千个大洋,带着阿超一走就是四年。

    她说过会等他回来,会等他一辈子。为了实现她的诺言,她利用了云翔,嫁给了云翔。云翔从小就喜欢她,年纪越来越大的她除了嫁给云翔,再没有别的理由可以留在展家了。所以,她嫁给了云翔,留在了展家,等着云飞回来,等他一辈子。

    云飞回来了,她好高兴,好激动,她感激上苍,让她有这么一个可等,可盼的人。

    那日,她与云飞月下相遇,凉亭中倾诉着自己这一别四年的情怀,可是云飞依旧拒绝了自己。他说,她只是他的小影子,小妹妹,他无法忘了映华。她哭,除了流泪,她什么也做不了。

    转天,云翔被天尧偷偷地背了回来。云翔发着高烧,整个人迷迷糊糊的,恍惚间他呢喃着,“相见恨晚,相见恨晚”她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她也不想明白,那时的她只想远远地逃离这个人。

    所以,她对云翔并不好。虽然她对他服侍周到,但那不是出于爱,而出于一个妻子的义务,他说,她便做,他不说,她不做。

    天尧成亲,她疯了一般将所有的爱,多年等待化作那一晚的疯狂,换来是孩子的死去,云翔的休弃,父兄的怨恨,以及所有人的唾弃。

    被关在祠堂的那一个晚上,她想起最多的不是云飞,而是云翔。云翔对她有着云飞从来没有的炽热,云飞从来不会用那种充满侵略的眼光看她,想要将她占为己有。当时的她不懂得珍惜,只是一心认定了云飞才是自己的最爱,忽略了人的心是会改变的。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那三拜之后云翔的妻,就是别人了。

    萧雨凤,那是一个她比不了的女人。有人说她狠,开店做生意无人敢惹;有人说她美,水漾眼眸流光转动,魅惑丛生。

    犹记得她一身大红裙褂,满面含春地站在云翔身边,与同样一身喜气的云翔是那样般配,天生一对,那是自己的脑海中只闪过这四个字,天生一对。

    云翔的脚上穿着的鞋子是她从未见过的,听下人说,那是二少奶奶亲自给二少爷做的,说是外面卖的比不得家里做的。因为是那个女人做的鞋,所以云翔穿在脚上,走起路来才会那么轻快吗?

    云翔的衣服也不再是以前的那些,好像一夜之间都换成了新的。银白锦缎镶金边长衫,祥云锦缎对襟长衫,偏襟立领金色暗花丝绸坎肩,还有短款打扮好几身,多的她也说不清,那些日子里云翔一天一身,都是她从未见过的衣服。

    最是让她从未见过的要数云翔脸上的笑容了,那样的干净、明亮,就连平时总是阴鸷的眸子也透着从未有过意气风发,心满意足。那个女人居然给了他这么多吗?让他这么满足于当下的生活,不再铸就过往,而她却陷在往日中难以自拔。

    她后悔,后悔当初怎没有早日发现云翔的好,云翔对自己的痴。也许她早一点发现,也许她多肯对云翔用一点心,而不是行使义务般的作为一个妻子,那么今天,那个女人的幸福是不是就是都是她的?

    但,一失足成千古恨,回首已是百年身。

    阿超和她都更改了姓名,为的就是不再和过去有任何联系。阿超改名字叫赵成,她叫王喜珍,他们的女儿叫做赵羽。

    现在的她不算得上很幸福,但过得很安心,这就足够了。

    赵羽,羽,拆了翔字的一半。她只是希望在她往后的岁月中,能铭记些什么,告诉自己,也告诉女儿,人要懂得珍惜你所拥有的,不要总是看着过去的,和不属于你的。

    “啦啦”天虹抱着她的小女儿坐在天井中乘凉,唱着姑苏方言的童谣。阿超的军靴声在外面响起,天虹抬头,映着夕阳余晖,看着满脸笑意走进来的阿超,又低头摸了摸怀里早就睡着的小女儿的脸,眼窝一片潮湿。

    她终于做对了一个选择,没有再错过什么,不是吗?!云翔,其实我曾深深的爱过你,只是当时未觉罢了。这一刻,天虹终于真正的释然了。
        







                番外5
    昏暗的油灯晕出团光圈映在墙上,使得破败脏旧的屋子显得更为清冷凄凉。屋子正中的棺材里躺着盖着白布的展祖望,前面跪着展云飞和展云翔,两人均是身的重孝,红着眼眶。

    空气中被风吹起些纸钱的灰烬,隔着灰烬展云飞凝视着身旁的展云翔,他从开始就将爹的丧事处理的井井有条,该采买些什么,该何时通知何人,些他都安排好。身边的云翔不再是记忆中那个只知道跟他言不合就大打出手的少年,而是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变成个足以担当切的人。

    走的时候他拿走五千个大洋,以他花钱的速度,如果不是有阿超在,恐怕坚持不多长时间吧!他还记得自己回来的时候对着云翔大吼大叫,他的钱不干净,可是他忘记自己也是被钱养大的,身上穿的,嘴里吃的,手上花的,还有施舍给别人所用的钱都是云翔几年赚的。

    他之所以可以毫无顾忌,毫无负担的减免所有人的债务,是因为他不是感同身受那些人的困难,他只是站在个可怜和同情那些人的角度去施舍。他所谓的赎罪,也不过是他觉得自己被那些钱弄脏,不想别人看到别人的厌恶。

    也许展家钱庄确实利息有些高,但是展家钱庄是正当的钱庄,不是高利贷,地下钱庄。他曾经那样埋怨过爹,痛骂过云翔,不耻过展家。但他除想要逃离展家之外,从来没有对展家做过丝的贡献。如果当初他积极些,不是只想着逃避,对展家的事业多些解,对爹多些的关心和顺从,对云翔多些的耐心和友好,那么今的切会不会有所不同?!

    映华的死对他是个沉重的打击,可是他懦弱的缩在自己的壳里,不肯出来面对。四年后再次回到桐城,山道上清丽动人的歌声,溪边子害羞带怯的眼眸,还有那轻吟浅笑,都让他心神向往。但他们终究错过,他的厢情愿,他的没有担当,都让他和雨凤失之交臂。

    “云翔,谢谢,还有对不起。如果当初没有离家,也许已经成名军官,如果当初没有逃避责任,也许今爹也不会去的么凄凉,如果当初肯对家多份责任和耐心,也许今和会是很好的兄弟。那么多的如果让悔不当初,那么多的如果也让悔之晚矣。”

    展云飞的话让云翔愣,云翔低着头扯扯嘴角,“也许吧!但那些如果是不存在的。也不想背负着个展夜枭的骂名,但是刚刚接手展家的什么也不会,也不懂,对于那些不想还钱的人只能么做。那个时侯有多么恨,爹那么疼爱,却两手甩离家走,把个烂摊子留给。不过现在些都没有用,爹也不在,讨论些没有任何意义。可还是庆幸的,如果不是个烂摊子,如果不是展家钱庄,不会认识雨凤,不会知道个世界上除娘之外,还会有那么个人珍惜,爱。想必句是人们常常所的‘有所失,必有所得’。”

    展云飞只是怔怔地听着,不发言。是他们兄弟最平心静气的次对话,而也是他们兄弟之间的最后次对话。

    次的对话云翔没有跟任何人提起,包括雨凤。展云飞在往后的日子中也没有人对任何人起过,曾经在父亲的灵前,他和云翔也心平气和的过话。

    杜芊芊的烟瘾已经到必须每时每刻抽的地步,展云飞没有办法,他只好将杜芊芊绑,强行帮戒烟。足足七七夜,展云飞守着又哭又闹,寻死觅活的杜芊芊,总算帮戒烟成功。杜芊芊好之后,展云飞便将早就按好手印的休书给杜芊芊份,从此之后与再无瓜葛。

    展云飞变卖老宅子,带着所有的钱回广州去。而杜芊芊则又回到待月楼继续唱曲,陪客人聊,喝酒,出场。

    回到广州之后,展云飞继续写书,与那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搞创作,生活倒也没什么问题。

    后来皖系军阀跟直系军阀开战,连带捎上广州,他们的杂志社办不下去,只好解散。展云飞带着些细软逃往江苏,在逃难的路途中遇见以为他再也遇不到的人。

    展云飞直愣愣瞧着穿着身军服,英姿凛凛的阿超就么直直的喊出口,“阿超,阿超”

    但是那人连停都没停下,就从他的身边走开。展云飞抱着包裹连忙追过去,上前把就要抓住那个军官的胳膊,却不曾想到,旁边的个小兵脚就将他踹翻在地,连那个人的衣角都没碰到。

    那人和身边的士兵们停下脚,他回身低头,手中的马鞭低着军帽的外沿向上推推,俯视着展云飞,“是怎么回事儿?从哪来的疯子?”

    旁边众人摇头,都不知道,兴许是想跟着攀亲戚,也没等那个年轻军官吩咐,底下几个人上去围住展云飞就是阵拳打脚踢。

    “阿超,是云飞啊,云飞啊”展云飞双手死死的抱住头,不住的喊道。阿超还生他的气,所以不认他。可是阿超从来都是最听他的话,怎么可能会不认他,看他么被人欺负。但他忘记,阿超被他卖,现在剩下的只是个叫做赵成的人。

    那个年轻军官微不见得皱下眉,淡淡的道:“住手。”众人才住手,等着他的吩咐。

    “连长,小子看就是个穷鬼,肯定是知道您是现如今是咱们苏州城里最大的,想跟着捞好处。”旁的个小兵不屑的啐口蜷缩在地上的展云飞。

    逆着光,年轻军官面无表情的看着地上的展云飞道:“找死也不是个么法子。次就算,下不为例,不要随便乱认亲戚。知道?!”他警告展云飞两句,对旁边的士兵道:“给他两个大洋。”完,就再也不看展云飞眼走。

    “他妈的真走狗屎运,遇见咱们连长,要是别的长官,早就死多少回。”完,还不忘踢展云飞两脚,才掏出两块大洋,扔在展云飞的脸上,随后扬长而去。

    那连个大洋不仅仅砸在展云飞的脸上,更是砸在展云飞的心上。死死攥住那两块大洋,颤抖着站起身来,望着那个年轻军官早就远去的背影,摩挲着手里的两块大洋,展云飞不可抑制的哭起来。他怎么会认不出那个人就是阿超,跟他十五年,对他心意的阿超。可如今阿超却连看都不看他眼,想必早就忘记曾经过要辈子都跟着他,陪在他身边的话吧?!

    自那日,苏州城里就出现个摆摊写信的先生,他坐在那条时常经过士兵的街道上,从早到晚,不曾离开过。

    赵成就是更换姓名之后的阿超,他不想再跟展云飞有任何牵连。可他没想到展云飞竟然留在苏州城,还在那条街上摆摊写信。他无法,只好申请调令,带着纪虹和儿,还有他手下的那连人马去江西。

    展云飞在苏州城终老,终身未娶,只是心心念念着想要再见阿超面,跟他句对不起,却始终未曾得见。直到他死的那,他都不知道,阿超早就不在苏州。           







                 番外6
    清朝末期,那时候的军校还称为武备学堂,其中最为著名,历史较为悠久的便是津北洋武备学堂,直隶津,它由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创建于清光绪十年,也就是公元1885年6月。1889年7月,北洋军阀直系首领,曾担任中华民国代总统冯国璋,也是津北洋武备学堂的第期学员,以优异的成绩在该校毕业。

    多少年之后,个名叫南林的少年,以冯国璋为目标的志愿也踏入津北洋武备学堂,四年后,他也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开始他的戎马生涯。

    南林用现在的话来就是个双儿,也就是他通吃,基本上属于来者不拒。但后来渐渐地,南林发现自己更喜欢人多些。他喜欢人不像人的柔弱,也不像人的娇嫩,更不像人爱哭哭啼啼。人无乱是在床上,还是在生活中,事业上都更能配合他,让他没有后顾之忧。

    认识萧雨凤纯属偶然,那是个矛盾至极的人。柔顺,却浑身带刺儿,让人近不得身;刚烈,却像汪水,让人觉得涓涓缠绵。狠毒起来的时候笑着也能出杀人的话,善良起来的时候仿佛给身羽衣就能飞。丈夫也是个有意思的人,外表看起来多么凶恶,其实内里就是个脆弱的孩子。真是有趣的两口子,让他忍不住亲近,再亲近,最后成为家人。

    那日是个风和日丽的好气,南林闲来无聊,从县城里出来直奔展家新宅,来找云翔聊。云翔前个晚上跟尧出去应酬累坏,吃早饭后就又歇下。南林也不在意,跟雨凤俩人坐在花厅笑笑。

    赶巧个时侯孟良拿着堆东西,来找雨凤,是二爷休息还没起身,让他找夫人拿主意。

    那孟良穿件蓝线滚边的银白色细棉布长衫,小立领,偏襟,疙瘩盘的扣子扣得严谨规整,衣摆直直垂下,没有丝褶皱,整个人显得利落干净,清爽舒服。

    看到孟良步步缓缓而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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