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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一别百年-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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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四爷党太过强大,所以似乎大家都设定了一个前提,就是四爷喜欢,女主便应该感激涕零,欣然接受,为之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如有违抗,乱棍打死……

年映荷,她的确矫情,她迟迟没有迈出关键的一步,反而转而选择了十四阿哥,以逃离这场宿命的爱情,避免那场撕裂的伤心。

然而,大家似乎都忽略了重要的一点,我们可爱的四爷,到目前为止都没有对他的女主说过一句——我爱你。(当然是某春不让他说)唯一表达感情的一次,还带着愤怒和欲望,事后,还被发现是被下了药的。

也许我们只能叹息,他的碧玺络子来得晚了些,在那天的早上,送出那件东西,的确容易让女主误会成某种施舍和可怜。若是来得早些,也许是一段美好的姻缘。(当然,还是某春不让他早送)

而在这点上,十四阿哥做得很好,“爱你没商量,长在嘴上挂”。

所以,结论就是——爱要勇敢说出来!

那女主此刻能否确定四爷的爱呢?

好,我们来回首看看前面的情节,女主为四爷做过什么?撇去日常作为“人妻”应有的生活照顾,大的事件可以归结为两件:一,从水中救起弘历弘昼;二,因她的存在使年羹尧一系最终靠拢四爷。这两个贡献可以说,对于四爷都是最最重大的。因此,对于老四日常的生活照顾,她受得起,受得心安理得。

换过来,看看我们的四爷为女主做了什么?同样撇去作为“人夫”日常应有的生活照顾。大的时间也可以归结为两件:一,劝说九爷放弃强娶春妮;二,在墨云失踪时痛打弘时。

两下相比较,似乎我们的四爷做得差了一点。

再来比较一下如果留在对方身边所要遭受的痛苦,谁重谁轻?

对于女主,她作为一个现代的女性,骨子里不接受三妻四妾,不接受三宫六院。苛求她为了一个她不确定是否爱自己的男人去忍受这样一种生活,似乎过了一点。若是易地而处,我们又是否可以做到呢?

固然,对他而言,她已嫁他多年,这是一种理所当然的占有;然而,对她而言,她未嫁便已成妃,那是一段人不由己的悲哀。

更何况,在上一次与李氏的小小冲突中,我们的四爷表现真的有点不够好,跑去人家的院子又摔东西又骂人,丝毫不见任何的偏袒。(当然,还是某春让他那么干的)

也许我们只能说女主不会审时度势,学会接受现实。然而,对她来说,当“下药”事件发生以后,与其作为三宫六院中的一位,混迹于妻妾之中,日日盼着那个不爱她的人偶尔的“光顾”;倒真的不如“关起小门成一统,管他春恰与秋冬”。

至少,这样可以避开妻妾之争,可以避开夺嫡的惨烈。现在,她的出身可以保障她的一切,以后,她的封号可以保障她的一切。

对于我们的四爷呢?也许留下女主对他真的没有什么损失,他可以有知音,他可以有如花的美眷,他还可以有她母家的支持,好像是一件稳赚不赔的买卖。

如此看来,女主无法确切感受到四爷的爱。

一个人对于自己最在乎的东西,往往最是患得患失,如果年映荷不爱四爷,那她便不会如此的不自信。不相信眼前自己心仪的男人,也会同样爱着她。

人,只能被在乎的人伤害,那些无关痛痒的人是伤不了你了。正因为她在乎眼前的这个人,正因为深爱,也因为曾经受伤,因此那么惧怕更猛烈的伤害。

四爷的不说,与年映荷的患得患失,就像一条鸿沟,横在了两人的中间。

其实,他们的悲哀,更在于一个是铁血的帝王,一个是权臣的千金。假如,年映荷并非出身权臣,她就不会将四爷对她的好理解成某种政治需要,她也许会欣然接受,倾心想与吧。

咳咳,当然,他们还有一项最大的悲哀,那就是作者是我——某春。

说到这里,大家知道谁是最大的坏人了吧,仰天长笑三声,我闪我躲,臭鸡蛋你打不到我……

☆、第三十九章 阑珊火树鱼龙舞(下)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宝马雕车香满路,凤萧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又是一年元宵佳节,皇子们都上乾清宫赴宴去了,剩下一府邸的女眷在那聚在一起抹骨牌、听小戏。我原本就不太与她们往来,这样的场面我本也不甚喜爱,故而虽乌拉那拉?荣芳请了多次,我还是推脱着没有上前殿去。

倒是爱兰珠偷偷换了衣裳带着白哥,从东角门里溜了进来,鼓捣着我也换了汉装,两人严严实实裹了斗篷悄悄出了角门,往街上去看花灯。

“行了,别在那卖弄了,欺负我这个不通文墨的。”爱兰珠紧了紧大红百花缎底的斗篷,笑得如这漫夜的灯海般灿烂,“你众里寻了千百度的他,现在在西北呢!你就是再回首,也看不见!”

“十四爷……可好?”我犹豫地问道。

爱兰珠哈了口热气在手上,搓了搓手背,笑道,“好着呢!年前皇阿玛招从青海回来复职的延信、楚宗、策旺诺尔布、常授,与议政大臣、九卿等共同商议进藏事宜,结果这帮废物,也不知道打怕了,还是苦怕了,竟是议出四个字来,惟行看守。可贝勒爷早就说了,看着皇阿玛的意思,是一定要打到底的,故而事先跟十四弟那边都通了气的,十四弟早就上疏给皇阿玛明志必战,这下可算是投了皇阿玛的所好。看着吧,过几日便要下旨了,让他呀,从西宁移驻木鲁斯乌苏,管理进藏军务粮饷。”

“康熙五十九年,离他凯旋就只有一年半了,快了。”我喃喃道。

“嗯?你说什么?”爱兰珠刚好转过头去看灯,未听见我的话。

我假意轻松一笑,说道,“没什么。”

爱兰珠接着说道,“老十四这回可算把风头给出足了,在西北呀,跟那些青海蒙古的王爷、台吉几次会盟,还说服了那个什么罗卜藏丹津,恩威并施,搞得那些蒙古王爷都与他歃血为盟,誓与大清共存亡,等化了雪,便要派兵随征啦!”

我点了点头,思虑了片刻,是了;十四阿哥在康熙一朝西北平叛一役中最大的贡献便是发挥了杰出的外交才能,使得青海诸部诚心依附清廷,为西藏战事的胜利赢得了关键条件。

如今,我唯一的心愿,往后没了我的日子,他能一切都好。

“唉,不说那些朝堂上的啰嗦事,映荷,你快看,那个灯好看!”爱兰珠远远指着一个巨大的组灯,兴奋地嚷道。

我顺着她手指着的方向远远看去,人群中心一个巨大的亮点五彩斑斓。原来是一组西王母瑶台宴,扎灯的人可真是心灵手巧,不论是灯顶的王母,还是围绕灯台的七位娉婷而舞的仙女,皆是栩栩如生。

可能是这灯太过扎眼,周围人头攒动,密密麻麻围了个里三圈外三圈。有些个头矮的人,因是看不真切,都只得高高踮着脚尖。爱兰珠与我自知是挤不进去的,只是远远地看看便欲要走了。

转身处却是见白哥和凝雪两人正在拉拉扯扯,似是为了什么事红了眼,反常地紧。

爱兰珠嗔怒地瞪了白哥一眼,问道,“怎么啦?”

凝雪忙应道,“没,没什么,八福晋。”

爱兰珠却哪里是那么好糊弄的主,只侧目扫了眼白哥,便引得白哥忙将真相脱口而出,“回福晋的话,那边灯后头看着像是云姑娘。”

凝雪怨怪地瞥了白哥一眼,暗暗一个跺脚,过来拽住我不让我回身去看,“福晋,今日难得元宵佳节,就让云姑娘玩一玩吧,啊?”

我不理她,执意回头去找墨云的身影,细细一看,果见那灯后头一个墨绿色小袄扎小辫盘髻的灿烂少女,她个头小,看不到灯,此刻却是被底下的人驮着,手里还拿着串冰糖葫芦,自己吃一颗,又递给驮着她的人吃一颗。

爱兰珠认得十七阿哥,这会子也知道自己惹了祸,忙劝道,“映荷,难得过节,十七弟也不是外人,就让她乐一乐。”

“凝雪,”我厉声吩咐道,“去把墨云给我拉回来。”

“福晋,这……”

爱兰珠过来抓了我的手,硬是把我往远处拽,“行了行了,不就是小孩子一起看个灯吗?你年轻的时候也看过,我还老远看着十四弟笑得跟捡着银子似的,背上背着你,两人别提多乐了。这会你就是要凝雪去拉,这人山人海的,她也挤不进去呀!”

白哥甚为灵秀,也在一边帮腔道,“映荷姑娘别介意了,您当年由十四爷背着的那个样子,奴才也见过,比云姑娘现下还欢实呢!没什么大不了的,咱还是上前头东直门那看舞龙舞狮去吧,那个热闹!”

我硬是扭着不肯离去,却听凝雪指着南边说道,“看,那不是八爷、九爷和十爷吗?”

我回身一看,确是他三人,远远的还跟着一班便衣侍卫。爱兰珠只得放开我,上前去给八阿哥请安,八阿哥笑着拉起她来,携着她的手,走在一处。

我也忙小步跑过去,说道,“三位爷来的正好,你们带着侍卫呢,让他们帮我把墨云拉回来。”

八阿哥不语,看了眼我指着的方向,只是一味笑着,并不吩咐人出手去拉,也不出言解劝我。倒是九阿哥没好气地哼了一声,说道,“怪不得今日早早不见了老十七,原来躲这会美人来了,哎我说映荷,你们年家怎么竟出能迷皇子的小丫头啊?”

九阿哥与我说话向来是没正型,这会子我懒得理他,可碍着跟十阿哥又不是十分相熟,不好开口相求。

可我不开口,十阿哥倒是先向我抢白道,“映荷,别那么较真,我们兄弟几个也是宫里散了宴席便服出来看看热闹,若是帮你抓人,闹得这灯会乱了不好看不说,若是明日哪个多事的传到宫里,又免不了皇阿玛责骂。”

八阿哥这才笑着开口道,“是啊映荷,难得过节让他们热闹热闹,你也不必担心,一会十七弟定会送墨云回去的。”

说着爱兰珠便离了八阿哥过来拉我与他们同行,一行人拥着上东直门内去看舞龙舞狮。

十阿哥忽然挤到我身旁,低下一张俊脸来,凑近了小声说,“哎映荷,我听九哥说你能看懂红毛鬼的字?”

我愣了愣神答道,“我只会看两种,其他的不认得,其中一种,也不是很在行。”

十阿哥立马来了兴致,“可是你大哥教你的?”说着,自己也怔了一怔,忙叹道,“你大哥,唉……反正也没事,过两年找个缺就给补上了。”

“十弟,别说那些扫兴的事,看热闹是正经事。”九阿哥阴阳怪气地说道。

十阿哥低叹了一声,走开几步,立到八阿哥身边专心致志看起了舞龙。

忽然,一双冰凉凉的手蒙上了我的眼睛,暮得唬了我一跳,惊魂未定中却传来墨云清朗的笑声,“呵呵……姑妈,您也溜出来玩啦?”

爱兰珠正在不远处,刚好瞧见,忙过来替墨云解围道,“你个小丫头,你姑妈方才就看着你了,要贝勒爷遣侍卫抓你呢!你倒好,自己送上门来了。”

墨云咯咯笑着,歪着脑袋挠了挠鬓角,又瞅了眼身后的十七阿哥,说道,“其实方才十七爷远远瞅见姑妈了,说与其回去被姑妈责罚,不如自己来领罚,嘻嘻。”

我愤愤瞪了她一眼,骂道,“你个死丫头!”因见她只穿着件墨绿的羽缎小妖,并未有挡风的斗篷,忙要解下自己的给她。

爱兰珠一把挡住我,说道,“得了得了,就你那身子骨,把厚衣裳给了她,改明儿自己还不得病个十天半个月啊?”边说边解下自己的大红百花斗篷来,严严实实捂上墨云,又道,“姑侄两个一个样,都是不知道死活的主,今儿这景啊,我十年前就见过一回,今儿又见上了。”

“十年前?”墨云好奇地问道,“十年前姑妈跟姑父也看过灯吗?”

爱兰珠这才悻悻然知道失了言,忙遮掩道,“十年前还没嫁你姑父呢!是跟八贝勒福晋我一道看的灯!”

看罢了舞狮,夜有些深了,八阿哥伸手一招呼,一边立在不远不近处的侍卫忙小跑着过来,指了指胡同里早已备好的两辆马车。

八阿哥总是那么体贴周到,我艳羡地看了眼身边的爱兰珠,却见她正专注地望着她挚爱的夫君。

马车穿街走巷,很快便把我们送回了王府,车子停在雍亲王府东角门上,爱兰珠先下了车,又回身扶了我下来,彼此告别后一东一西各自回了府邸。

角门上厚重的铜钉木门缓缓关上,我一把拽住想跑的墨云,说道,“你跟我来。”

墨云扭动着挣扎着,不甘地嚷道,“姑妈,您干吗?姑父说了可以去的。”

我一个转身厉声问她,“你是我的侄女还是他的侄女?”

“应该算是你们两个的吧?”墨云先是一愣,然后眨了眨踌躇着答道。

“噗……”一边早在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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