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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霸气外露-第60章

小说: 霸气外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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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拙的动物好像也不喜欢,顿了顿,开始拿大爪子去糊自己的脸,结果越糊越多,整个脸上白绒绒的毛发都被染成了黄绿色。
  陆与臣拍开尧的爪子,痛苦地拧开了脸。尧笑得挺开心。
  等金属网罩上的所有虫子都被摘下来吃掉了,那群圆滚滚的生物动作迟钝地从各个角落地重新站了起来,成群结队地走回了树林中,虫灾总算过去了,前进道路退后十年,留给人民无限的心理阴影。
  “一会遇见什么了,我没说话就记住千万别动。”在众人一个个重新爬出树洞之后,那个傀儡马后炮地开始深刻教育,蓝特斯知道自己这次闯了祸,连连乖乖地点头,陆与臣看着有些想笑,心知除了蓝特斯将他的话放在心里,其他人都当这老头在放屁。
  一路狂奔跑得口干舌燥,再加上蓝特斯和陆与臣二人还见了血,队伍前进的速度被放缓慢了下来。尧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在路过一些小灌木类植物的时候,“咦”了一声,忽然脱离队伍转身钻进一小从灌木丛中,再次钻出来时,颠颠地跑到陆与臣面前摊开手心,将几颗红色透明的小浆果塞进他手里:“这种野果水分很多,我来费尔戈列的第一年在监狱附近种满了这种灌木果木,对人体血液再生有特别的效果。”
  陆与臣分了一半给蓝特斯,皱着眉将自己那份塞了几颗进嘴里,细细咀嚼了半晌,开始觉得特别苦涩,在吞咽下后忽然从喉咙里冒出一股纯正的甜味,尧笑眯眯地将干净的水递给他,喝下去时,冰凉的液体流过喉管,竟像往里面掺过了砂糖一样。
  一路上在老头的指点下摘了不少那种名叫“北瓜”的成熟瓜果,陆与臣一时好奇问老头为什么会有这么奇怪的名字,谁知那老头嘿嘿一笑,理所当然地挑挑眉说:“有西瓜、冬瓜、和南瓜,当然就应该有北瓜。”陆与臣好奇手贱用自己那把这豁了口子的匕首把北瓜破开了,里面的果肉是紫色的,流出的汁水也是深紫色并且十分浓稠,染到白色的手套上能留下一道深深的印子。
  “到了那里我返回就去取石灰。”尧不放心看着默默脱下手套的陆与臣地说,“在我回来之前你们不要轻举妄动。”
  陆与臣淡淡地瞥了他一眼:“快去快回。”
  “回不来也别勉强。”通讯器那边胖子乐呵呵地补充。
  “再说我就关通讯器了。”找来一个巨大的袋子,陆与臣将摘下来的的北瓜一一装了进去,从容地威胁道,然后胖子哼唧一声很委屈地闭嘴了。将包里的工兵铲拿出来握在手里用于开路,这路越走越不好走,树根盘桓于地。但是令人惊讶的,在越往深处,道路上的人工痕迹就变得越加明显,到了最后,脚底下渐渐生出一条青砖石道,上面覆满了青苔,显然已经有很久没有人走过了。
  顺手将脚底下一只红眼蛤蟆拍扁,耳边传来哗哗流水声,猛地一抬头,陆与臣看见不远处有一条如同水沟似地小溪,溪水清澈见底,隐约可见卵石。
  “就在这休息一会儿吧。”陆与臣招呼大家在溪边坐了下来,商量了片刻之后,尧提前离去返回原来进来的洞口取石灰,蓝特斯不知道用什么方法竟从溪水里弄上了几条新鲜鱼类,那鱼类生的五颜六色,小小的一条在盛着水的器皿里游动,每当有东西靠近,就会吹鼓胀自己,变成了一个透明的球。
  那傀儡显然知道这是什么,大胆地伸手进去抓了一条举到众人面前,大家这才看清楚,有趣的是那透明的身体里还长着一个很特殊的器官,那是小小的透明囊带,傀儡晃了晃手,囊带里竟然仿佛存在液体一般也发出微弱的“啪啪”水声。
  “这是费尔戈列的水母变种,原本养在费尔戈列的海洋里,不知道为什么跑到了这鬼地方。”傀儡解释着,手一拧将那鱼的头生生拧了下来,从撕裂口处深入两根手指摸了摸,将那个小囊带拖拽出来,手上还沾着扑鼻而来的鱼腥味,咧嘴笑了笑:“谁要喝?这种气球鱼还有一个名字叫“天然淡水井”,体内的这一小口水含有丰富的营养——”
  陆与臣嫌恶地后退。
  蓝特斯干脆转过身开始生火。
  爱丽丝架起一口器皿,将剩下的气球鱼全部扔进器皿,没过多久变煮成一锅奶色鱼汤。味道却不是很好,肉粗糙入口如柴,且因为缺少调料显得特别腥,陆与臣勉强吃下两口,就倒了碗汤坐到一边啃压缩饼干去了,他开始怀念那两只在半途被落下的大公鸡,虽然他知道那用来不是吃的(……)。
  这时候,爱丽丝正好路过他身后,忽然脚下一顿,咦了声蹲□子,陆与臣好奇转身看她,显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这一转头却发现队伍里唯一的姑娘脸色十分难看地盯着自己的背部,心中一凉下意识伸手去摸,果不其然,在切割了无数次的伤口上摸到了两个小小的凸起。
  一路上冲冲忙忙,赶路逃命,那每几个月必定要长上以长的翅膀,不知什么时候悄悄地从骨背中长了出来。
  与之前不同,这一次不痛不痒,竟然意外悄然无声。

  作者有话要说:orz 明天丫鬟要去下深圳,6号才回。
  中间如果酒店有网我会按时更它一更TAT如果木有……卧槽。

  第八十章

  陆与臣无言地摸了摸背上两点凸起,觉得自己已经脱离了人类的范畴,如果曼德拉在他面前,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呼他两巴掌,新仇旧恨一起算,当年被骗身骗心那点儿黑历史就翻滚着浮上水面了。
  正考虑要不要在翅膀正式长出来之前就弄掉它,尧背着一大袋生石灰,哼着歌儿就回来了,原本想着速度挺快是不是还能得个表扬什么的,回来一看周围坐着一圈人面色凝重,脚下一顿小心翼翼地“哟”了一声,“这是怎么啦?”
  陆与臣那张死人脸就像吃错了药似地难得笑眯眯地冲他招了招手。
  尧凑过去,还没蹲稳就被抓着手往陆与臣身上放,他紧张得直抽手,说这大庭广众之下的媳妇儿你疯了不成?谁知刚摸了两下,脸色一变,立刻收起了脸上的调笑,变成了死人似地脸,沉了声音黑着脸问:“这怎么回事?”
  陆与臣啥也没说,先一巴掌忽他脸上了。
  “吧唧”一下怪响的,还带回声儿。
  所有人都傻了,见鬼似地瞪着忽然发难的队长同志。
  胖子永远是最先反应过来的人,他在通讯器那边乐呵呵地听了个全程并评价:“当哩个当,这响儿真好听,听得胖爷那叫个神清气爽。”
  现在陆与臣不笑了,他收回发麻的手,在膝头上揉了揉,面无表情地低下头,强调平静得像一滩死水似地赞同道:“嗯,是挺爽,早想这么干了。曼德拉,你个王八——”
  话还没说完,下一秒,陆队长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
  尧死劲把男人往自己怀里摁,冰凉的指尖不住在陆与臣眼角处摩挲,温暖带着湿乎乎潮气的呼吸尽数喷在了陆队长的颈脖间,陆与臣愣了愣,最后缓缓地抬起手,像摸还在地球那时候办公室门口守门的小黑那样,慈爱地摸了摸尧的头发,这一抹不得了,原本霸道地抱着他的男人瞬间抖得像筛子似的,手死死地捁在陆与臣腰间,细碎的吻落在他的颈脖上,用只陆与臣一个人能听见的声音一遍遍地重复着“对不起”。
  爱丽丝低声惊呼一声,有些动容地捂住脸。
  陆与臣窝在尧怀里打了个喷嚏,看着眼前腾飞的白色石灰粉,摸了摸鼻子淡淡道:“石灰露出来了,你没封好口。”
  尧就像听了什么感动的话一样,把他宝贝似地抱得更紧了,手滑过他背上那两处凸起来的地方,一个湿润的吻落在他眼眉中间。
  陆与臣囧着脸推开他:“行了,有完没完?别他妈得寸进尺。”
  话一刚落,冰凉的薄唇就覆了上来,唇舌交替纠缠之间,陆与臣恍惚地想到,他和多久没和人这么正儿八经地接吻了。等到尧肯放开他时,他的唇破了一个小口子,又红又肿。刚把脸放开的爱丽丝一看,又是一声惊叫,红着脸钻进蓝特斯怀里,直嚷嚷“这太刺激人了”。
  陆与臣推开尧的脸,尧让了让,还是没松开他,抱着他的腰摩挲着后面两个凸起的怪异骨节,缓缓地说:“留下来吧?”语气就像是一个做了某个重大决定的准爸爸。
  “好,留下来。”陆与臣点点头干巴巴地说,“没肉吃的时候割下来还能加菜。”
  “别闹。”尧微微蹙眉,“出去了我给你处理掉,以后再也不长了。”
  “你早干嘛去了?”
  尧怔了怔,最后蹙眉认真地摸了摸陆与臣长出一点儿青色胡渣的下颚,淡淡地说:“为了保你的命。”
  “我有点不安。”陆队长真诚地说,“您这么一说,我觉得你在我身体里是不是还放了其他奇怪的东西。”
  尧放开他:“你成天这么怀疑我以后咱俩怎么过日子啊?”
  陆队长坦然反问:“谁说要跟你过日子了?”
  “行,我不跟你计较。”尧郁闷地放开他,将前任随行官扔回岸边大石头上,“我知道那不对,但是我觉得我有权利怀念那时候你乖乖躺在我办公室的床上睡觉的样子。”
  “你可劲儿怀念吧,因为我可以保证那些日子将一去不复返了,曼德拉大人。”陆与臣刻薄地嘲讽。话一落,面前多了个背包,高大的男人粗鲁地将原本背上装满了石灰的背包扔到陆与臣面前,扬起的石灰呛得他又打了两个喷嚏,嘟囔道,“我就说你石灰没封好口子。”
  所有东西准备就绪,众人轮流放哨,好好地休息了一个晚上。
  半夜,陆与臣被背后一阵瘙痒给折磨醒,往后一抹,原本只是小小凸起的一个骨节现在已经完全长了出来,并初步形成了一个羽翼的样子,两块肉翅带着绒绒的白色羽毛从他衣服底下探了出来,这时候正好是尧在守夜,见陆与臣有了动静他很快凑了过来,借着火光,他微微眯起眼,忍不住探出指尖摸了摸那小小的尖端:“挺可爱的。”
  陆与臣闷哼了一声,让开了点儿:“痒。”
  尧略微微妙地微微眯起眼。
  陆与臣斜了他一眼:“滚蛋,流氓。”
  ……
  第二天……按时间上来说勉强算是第二天一大早,众人吃了点从溪水里捕上来的彩球鱼,生吃的口感比煮熟了好,有点像蛇肉,就是腥得很——不过这总比面糊糊似的压缩干粮好,大伙儿没什么怨言,吃好了就直接上路。路上还算是安全,没有再遇见什么危险,除了路过沼泽地的时候,因为蓝特斯的衣服下摆没扎好,被咬了一身的血蚂蝗。
  等他发觉背上有点儿痒痒的时候已经晚了,那蚂蝗各个吸血吸得有拇指粗细,拿火一烫就爆开,在蓝特斯背上留下一个血印子。尧看的恶心,下意识要去掀陆与臣衣服检查,早上时候,男人背上的翅膀已经完全成了形,雪白雪白的垂在背后,尧觉得有点像天使,但是陆与臣坚持认为自己变成了“鸟人”,还不许人反驳。
  为了这两个翅膀,他们特意将陆与臣的衣服整理出了两个洞,尧生怕有蚂蝗顺着那个口子咬进去,谁知道摸了一圈,除了男人光滑紧绷的背部肌肉,什么也没摸着。有些恋恋不舍地多摸了两把,尧抽出手来:“没有。”
  陆与臣斜睨他一眼,面无表情道:“可能这些蚂蝗对绒毛过敏。”
  爱丽丝没挺住,含在嘴里的水喷了坐在她对面的傀儡一脸。
  小休息了一会儿,一行人继续前进。胖子在那边天天闲坐着无聊,开始给他们讲解这北瓜和石灰的作用。他说这是他祖上在新中国刚成立没几年时候的事儿了。那时候,那个王姓胖子遇见了传承了搬山道人术数的混血大姑娘,和她还有另外一个男人一块儿到海上采蛋摸明器。
  “故事编的不错,但是为什么会是个混血大姑娘啊?”陆与臣打岔道,“不一定非得混血才是美女,王爱国同志,你这老旧观点得改改才行。”
  “谁他娘的跟你编故事了!”胖子在通讯器那边骂道,“我说了,这是真事,真事——唉,你到底听不听?”
  陆与臣见他恼了,心想这估计是这两天寂寞的,也不跟他计较,便叫他继续。
  胖子顿了顿,这才说,那所谓的采蛋,其实就是采珠,在中国南海一代多有人以此为生,自称为“蛋民”,他们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下海采珠,不少人将性命折在浩瀚的海洋深处,为了不惊动这些亡灵,故不用“珠”而改用“蛋”代替蚌珠之称。
  当年,胖子的祖先是为了打捞一面古镜,冒险去了南海——
  陆与臣:“……捞镜子和采珠怎么搭上边的?”
  王爱国:“……这不是顺便嘛!反正都到那儿了!”
  陆与臣:“……那是国家财产,我怎么老觉得如果回了地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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