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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穿越之贫女持家-第37章

小说: 穿越之贫女持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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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倒是没急。”林琪把丁俊安拉到旁边,小声问他道:“我现在手上就有五两半的银子,你说张夫子能答应吗?”

    丁俊安拍着胸脯保证道:“子平哥哥办事,你就放心吧。”

    林琪把自己那点银子都塞给他,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大恩不言谢,今儿这事儿我记着呢,以后定会报答你的。”

    丁俊安把银子袖了,微微俯□,替林琪重新插了插头上微松的珠花,轻声在林琪耳边道:“你别忘了我交待你的事儿就行。”

    然后他抬起身,对旁边的三柱勾了勾手道:“三柱,走,跟丁哥哥见夫子去。”

    三柱嘱咐林琪道:“五丫,你先回家吧,路上小心点。”然后跟随着丁俊安,走进了那扇黑乎乎的大门里。

    等他们进去后,已经没事了的林琪,才转身慢慢往回走。

    刚走到家门口,就看见林守业林守全兄弟和杨氏张氏赶着车来送糖果了。

    见林琪是从外面回来的,杨氏惊奇的问道:“五丫,这一大早的你干啥去了?”

    三柱四柱上学读书不是一两天的事,瞒肯定是瞒不住,何况也没有瞒的必要,林琪就直接说道:“今天三哥去书塾里读书,我送他去着。”

    “读书?”杨氏的声调一下子就高了:“束脩给了没?五丫,快听大伯母的话,赶紧把钱要回来,把三柱也叫回来。在家做糖能挣钱,读书得花钱,这一里一外,可差不少钱呢!”

    张氏也在旁边附和道:“你五叔读了十几年,把家里折腾的江枯河干的,这刚缓上劲来,还让三柱去读书?大嫂,咱得和三哥三嫂说说,不带这样败家的。”

    妯娌两个说着,竟然连车都不卸了,真的进屋找朱七娘说话去了。

    看来,林守祖读书连个秀才都没考中的事,已经成了林家人的梦魇了!

    朱七娘听了杨氏和张氏的劝,晚上的时候,就又不想让三柱和四柱上学了,可惜两个男孩子都很坚决,任她怎么说也不退学。再说了,束脩已经送出去了,要是不能去要了,朱七娘无奈,只得答应让他们念这一年识个字,明年就不让他们去了。

    三柱和四柱只得暂时先答应下来,每天积极的认字摹字,希望他们的勤奋和真诚,可以打动朱七娘。

    四柱和越越当了同学后,两个人的关系越发的亲密了。

    以前的时候,越越大概七八天才来一次,当和四柱在同一个书塾读书后,是天天来报到。每天中午肯定要找四柱来结伴上学,晚上两个人也一起回来,有时候,两人还会在一起做功课。

    林琪虽然认字,但五丫不认字,为了给自己的识字找个借口,在他们写字摹字的时候,林琪也会凑过去看热闹。

    小孩子都是好为人师,越越和四柱,经常要抢着教林琪认字。

    为了给这几个孩子们施加点压力,林琪在认字的时候,总会表现的比他们要快一点点。为了能在林琪面前显摆,不让林琪看不起,越越和四柱是拼了命的学习,功课倒还真是越来越好了。

    而三柱,根本不用催促,抓住了难得的机会,天天手不释卷。

    在男孩子们的读书声中,日子很快滑过

    作者有话要说:好困,更回去睡了。

    明天去爬山,白天没有空更,大概又得晚上了~

☆、第46章

    两年后。

    一个青砖黑门的房子前面;停着几辆马车;上面装满了行李物品。车都快装满了,还有不少人;正络驿不绝的从里面往外搬东西。

    树荫下面,站了一个八九岁的小姑娘,身着淡绿襦裙,胸系粉白丝带;唇如含朱,眼如点漆,身材纤细;体态轻盈。

    她手里;牵着一个小孩,小家伙大概才学走路;不停的迈着两条软绵绵的小短腿,在树底下绕来绕去。

    “瑶瑶,不要乱跑,来,姐姐抱!”小女孩把再一次跌倒在地上的小孩抱了起来,小孩却不领她的情,在她身上不断的扭来扭去,最终还是顺着小女孩光滑的衣服滑了下去。

    “你这小家伙,一点不安生,哪里象个小丫头了?”小女孩笑着用手指点了点小孩子那软软的小脑门。

    街道拐角处,气喘吁吁的跑过来两个十来岁的男孩子,两人身着一样的白色儒服,肩上挎着一样的绣花书包,一个俊美如画,一个丰神俊秀。

    “琪琪,琪琪,我们没来晚吧?”那个丰神俊秀的男孩子隔着很远就开口问道。

    “没晚,这不还没动身呢。”林琪答应着,看着飞奔而来的两个男孩子,脸上不由就浮起了笑容。

    两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对大人来说,可能变化不大,可这两年放在孩子们身上,那可是天翻地覆。

    眼前这两个男孩子,在两年前,还一团稚气,而现在,身量变高了,模样也长开了,已经变成了两个小小少年了。

    说话间,方清越和四柱就跑到了林琪面前。

    林琪对四柱说道:“四哥,你先进去看一看,看看你的东西落下了没有。”

    四柱把书包摘下来塞到林琪手里,急慌慌的说道:“五丫你帮我拿着书包,我去看看。”

    书包里也不知道放了什么,还挺沉的,林琪接的时候一个没防备,书包往下一坠,差点掉了下去,幸好关键时候方清越伸过手来,一把将那书包接住了。

    “这里面放了好几本书,还有笔墨纸砚,修礼喜欢砚台,这里面可放了好几方呢。”方清越一边说着,一边将那书包拎过去,挎在了自己肩上。

    “我说这么沉呢,原来是放了几块烂石头。”对于四柱喜欢收集砚台的毛病,林琪十分的不以为然。

    看着眼前这清秀小佳人宜嗔宜笑的样子,方清越嘴角不由就挂上了笑,他伸手从书包里摸出一张白纸,递给林琪道:“琪琪,这是我昨晚琢磨出来的一个耳坠,你看好看不?”

    林琪接过那张纸,将林瑶的小手递到他手边:“你看着点瑶瑶,我看看。”

    方清越索性抱小林瑶抱了起来。伸出手去,不断的逗弄着小家伙。

    小林瑶和方清越是极为熟识的,一点也不认生,伸也小手去,就去够方清越头上束发环。

    打开那张纸,上面用细毛笔,清清楚楚的勾勒出了一对长水滴状的耳坠。

    方清越一边躲闪着小林瑶的小胖手,一边指着那图样,给林琪解释道:“这坠子最下面,象斜斜的半滴眼泪的地方,是要镶玉的,淡绿碧玉最相宜了,又清新又雅致。这一抹流云的地方,用银饰最好,银白色,要比金黄色优雅一些”

    林琪一边看着,一边不住的点头。

    方清越在首饰设计和制作上,是极有天赋的。

    去年的时候,林琪扎了耳洞,从那时起,方清越就对首饰感兴趣了。

    林琪戴的第一副耳环,就是方清越亲自设计,亲自雕琢制造的。从制作第一副耳环开始,方清越似乎就开窍了,在设计上,越来越灵感不断。从耳环,到珠花,到簪钗他的设计面越来越广,设计的也越来越精美。

    在后世时,他这样的人,无疑是时尚界的宠儿,可惜在这么一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代,他这个爱好,并不敢让人知道。

    《红楼梦》上,贾宝玉不过在抓周上抓了盒胭脂,就让人嘲笑为好色之徒,连他的父亲都不喜欢他,一家人也颜面无光。方清越这喜爱簪环的爱好要是传出去,那他这一生,估计也毁个差不多了。

    所以,知道方清越这爱好的人,只有和他关系亲近的四柱和林琪。

    男孩子不需要什么首饰,所以方清越对首饰的全部热情,都倾注到了林琪这个女孩子身上。

    从林琪扎耳洞开始,身上的每一件首饰,都是方清越亲自设计,亲手打造的。为了不敢让人知道,他都是抓着没人的时候,偷偷摸摸的雕琢镂刻,一点点慢慢打造而成的。

    为了不让这个在暗处偷偷释放才华的男孩失望,林琪每天都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头上戴的珠花,耳上垂的耳坠,脖子上戴的坠子,腕间的镯子手链全都是方清越独家出品,虽不见得贵重,但胜在新奇精巧,倒也把林琪装扮的漂亮非凡。

    而方清越,每每看着漂亮的林琪,都会不由自主的微笑起来。

    “很好呀,这个设计很漂亮!”林琪小女人心性,看到漂亮的首饰,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方清越的目光,从林琪白皙精巧的小耳朵上移开,小脸微红了一下,他轻咳一声,轻声道:“你喜欢就好。前些日子我娘碎了块玉,我把碎片捡来了,正好能做这个耳坠。”

    虽然方清越总说他做首饰的材料是凑巧得来的,或买的便宜材料,不过林琪也不好总白收他的东西,屡次给他钱他也不要,林琪只得从其他方面补偿给他。想了想,林琪说道:“过几天我就要学刺绣了,到时候,我给你绣个荷包吧。”

    “好呀,那你快点绣,等到端午节的时候,我正好用来放艾草。”

    两个人正说话,院子里呼拉拉涌出一大堆人来。

    朱七娘那高兴的声音尤其明显:“这房子住了都两年多了,还真舍不得。”

    二舅母俞氏道:“有什么舍不得的,新宅子更大,更漂亮,还不用交房租,住起来才叫美哪!”

    朱七娘笑的更高兴了。

    林琪见人多了,低声对方清越道:“我娘来了,我过去了,你去找四哥吧。中午在我家吃,吃完饭你叫四哥带你去后面,我给你们做冰镇酸梅汁。”见方清越点头了,林琪才牵着小林瑶的手,向人群里走去了。

    方清越站在大树下,看着聘婷而去的女孩,含笑而走。

    林琪走到人群里,朱七娘把林瑶抱了过去,几位舅母都笑道:“哎呀,咱家的糖果仙子来了。”

    由于这糖果是林琪发明出来的,后来又传给了大伯家四叔家,后来朱家舅母们也学去了,朱家舅舅们本就有店铺,也有销售门路,这生意是越做越大了。再后来,林家族长和族老们亲自登门,请求林守平一家,教林氏族人做糖,林琪知道制糖的方法是瞒不住的,就做了这个顺水人情,所以清河村的林氏一族,几乎全族制糖了。而糖果的发明者林琪,也得了个“糖果仙子”的美称。

    不过林琪对这个称号并不敏感,什么仙子不仙子的,她有几把刷子,自己心里还是有数的。

    由于起步早,通过这两年的营运,林守平家着实挣了一大笔钱,在住的这房子到期后,林家在城里买了一套三进三出的大宅子,虽然花费不少,但对于现在的林家来说,完全可以承受。

    而今天,就是林琪家搬家的日子。

    从林琪家得了财路,渐渐富裕起来的朱林两家,都在这天,来帮林琪家搬家了。

    朱家几个舅舅一大早就赶来了好几辆马车,已经跑了好几次,将租重东西先拉过去了,这最后一趟,主要是运一些细软之物,还有把人都拉回去。

    林琪随朱七娘坐上了马车,朱七娘满心的喜悦,那脸上的笑,就一直没有消散过。

    看着眼前沉静漂亮的女儿,朱七娘从心里感到满足与欣慰。

    这个女儿,虽然年岁不大,但聪颖过人,若没有她,自己一家人肯定还住在那两间破房子里,自己肯定还在为如何给儿子们盖房娶媳妇日夜操心。

    朱七娘做梦都没有想到过,自己还会有这样一天,竟然能住进三进三出的大宅子里。

    而且,杨氏和张氏再也没有为难过她,还反过来,对她笑脸相对。婆婆林老太太,也再没有敲打过她,在村子里提起她们一家时,是满脸的自豪。而族长族老,更是夸奖他们一家识大体,很照顾家族,对他家十分满意。而村子里面的族人们,由于得了制糖的实惠,对他家更是感激涕零

    想起过年回家时,村里人表现出的恭敬与羡慕,直到现在想起来,朱七娘仍觉得有点飘飘然。

    这是以前想都没敢想过的画面!

    而这一切,不是丈夫给予自己的,也不是儿子给予自己的,让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是自己眼前这个小女儿给予自己的。

    谁说生女不如生男?

    朱七娘怀着万般滋味,把手抚上了女儿乌黑润泽的头发,慈声道:“五丫,娘要谢谢你,要是没有你,咱家这日子可过不起来。”

    林琪正在逗弄小林瑶,听了朱七娘的话,只是抿嘴一笑,没有说什么。

    朱七娘见女儿笑的温婉腼腆,颇有大家闺秀的范,不由眼前一亮,对林琪道:“五丫,过几天咱家会买几个奴仆,让他们帮着制糖就行了,以后你就腾出手来,学学女红,学学琴棋书画,以后也当个大家小姐。你四舅母精通刺绣,以后你常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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