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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笑看千秋2-第51章

小说: 笑看千秋2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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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要自以为慷慨的去给七分。
  天上的月亮清清冷冷的看着世间,我站在月光下,夜风很冷很冷,连以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知觉的我也感觉到了这种寒意。巨大的红色的宫灯在风中笨拙的摇摆,跳跃的烛光似乎随时都会熄灭。我张开手,寒风似乎从我的身体穿过,它执著着,仿佛要把我带走,像带走路边的一张纸片。
  去年之夜时;花巿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之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杉袖。
  我的眼中没有泪,我的心情很平静,空无一物的平静。在这个清冷的月夜,我忘记如何去悲伤痛苦,忘记了所有出现在我生命中的人物。我只是静静的坐在这里。
  第二天清晨,宫人们发现了躺在石阶上的皇贵妃娘娘,她的脸上带着诡异的微笑。
  然后宫廷大乱,节日的喜庆一扫而空。
  我发起了高烧,绵延不退。太医们十八般武器用尽,依然无法令高烧退却。我头疼欲裂,整个人仿佛遭受着凌迟的刑罚一般,生生被分成一小块一小块的碎片。它们飘散在风里,然后又本能的拼凑成型,再度粉碎;周而复始,仿佛永远也不会停止这样的折磨。
  “你是想告诉我,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够救你的人只有他吗?不必这样,不用折磨自己的身体来伤害我。你现在是不是很难受,我的心里比你更难受。这里,它一直在流血,从你拔出刀子割向手腕的时候,它就开始流血,汩汩的,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你的伤口止住以后,它还在流血。我欺骗自己,一切都已经好起来了,她终究是放不下你。可是心里的那个伤口继续流着血,我欺骗得了我的脑子,但我欺骗不了这里,它始终在流着血,仿佛是在嘲笑我,掩耳盗铃,痴心妄想。”
  “清儿,醒过来好不好,早点醒过来,你的身体那么差,睡的太久,会承受不住的。是我不好,没有照顾好你,所以你才想走的对不对。你早点醒过来,我保证,以后一定会好好照顾你。不会再你受到任何伤害。你还记得吗,那天你在我耳边唱歌,你答应过我会永远留在我身边。你是女中君子,一定会言而有信的对不对。我这一生,造了太多的罪孽,所以老天爷惩罚我,让我唯一的儿子是个白痴。我认了,且活当下。可为什么连你,他也想一并带走,他太贪婪了,我生命中一切美好的东西他都想带走。我诅咒他,痛恨他,如果他从来没有把你带到我身边也就算了。可为什么到了今天,他又自私的要带走你。我痛恨他。”
  “清儿,你不能再睡了。我知道这么多年,你累坏了。可是也该睡够了对不对。好清儿,起来吧。春天就要到了,你不是说我们一家还从来没出门踏过青,你起来,咱们马上就去好不好。这次你想怎么玩我都不拦着你,反正你又不是没毁掉过厨房。你做烤鸡翅给我吃好不好,如果你累了,你教我怎么做,我烤给你吃。哦,鸡翅太油腻,你恐怕受不住,还是先吃些清淡的。慢慢的把身子养好。伊若和天行要来看你,我没让他们姐弟进来。你这个人最爱臭美,这么憔悴不堪的样子怎么肯让人看到。说实话,你现在的样子真的很难看,你得赶紧起来,好好梳妆打扮一番,否则真没办法出门见人。你听到了没有,早点起来,赶紧梳妆打扮,不能再睡了。女子理应宜室宜家,像你这么懒惰哪行。”
  “你是不是太困了,所以才不肯起来。好好好,我答应你,你先起来吃点东西,吃完了继续睡总可以了吧。我保证,这次绝对不会再打搅你,让你好好睡个够。春眠夏困秋打盹,你什么时候不给自己找出理由睡觉,我都已经习惯了。可老不吃东西肚子会饿坏的,听话,起来吃点东西再睡好不好。今天我叫御膳房做了你最爱吃的,满满一大桌,你想吃哪样就吃哪样。听话,起来,不能再睡了。太阳已经到正中央了,真的不能再睡了。”
  “清儿,你醒过来吧,我认输了。我不跟你赌气了。你可以漠视你的生命,我却做不到。我比你自己更加爱你。我告诉你,好吧,我全部都告诉你。只要你肯醒过来,你要怎样我都答应。“
  我的头一直昏昏沉沉,脑海中又一个女孩在挣扎哭泣。那个女孩的脸是如此熟悉又如此模糊,她哭泣着挣扎,我要回家,我要回家。让我回家,我要离开这个地方。仿佛走在一条长长的没有尽头的走廊上,我看不清前面的方向,也不知道自己已经走到长廊的什么位置。我只是在疲惫的麻木的走着,心中有一个声音在催促着我,快走,赶快离开这里。这里不属于你,继续留下去,除了伤人就是伤己。走吧,走吧,放过别人,也放过自己。
  脸上湿湿的,旁边那个一直絮絮叨叨的声音终于停下了。早该停下了,那个声音一直漂浮在空中,我怎么都无法听清楚。我真的好累,好疲惫。什么在我脸上摩挲,我勉强正开眼睛的一条缝,看见的是一个黑黑的东西在颤动,我痛苦的呻吟了一声,临走以前都不让人睡个安稳觉。
  “清儿,你醒了吗?清儿。”
  他的脸上湿湿的,我的脸上也湿湿的。是不是下雨了,老天爷终于想起他跟我开的玩笑了。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梦对不对,明朝醒来,我又要面对一个个培养基里的细菌。
  我要回家,我的药已经没有了,我要去医院,我病得厉害,我要打点滴。
  “我要回家”
  
  “好,你要回家。我就放你回家。”
  
  我最后的阿司匹林已经被他误用来给我止血。没有药片,我也没有办法救助自己。他还是在意我的,到这最后一刻,他终于肯放开手了。一具冰冷的死尸和一个离开的我之间,他选择了后者。脑海中那个声音告诉我,我必须离开。是的,我必须离开,不离开,要我如何面对双手沾满了商文柏鲜血的他。我始终放不下,一个人的肩膀怎么能够担起两个人的幸福。
  我们就此放手,对每个人都好。
  



打劫 ↑回顶部↑
  马车的辙辙声把旅途拉的漫长而寂寥。我坐在马车里,并不觉得颠簸。车内布置的温馨而舒适,在这些方面,他的表现一直无可挑剔。即使我离开了,他依然希望我能感受到他的关心。我闭上眼睛,告诉自己不可以再沉湎下去。从今以后,我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自己去面对我要遭遇的一切。
  幸好我至少曾经是坚强的。
  我想起以前看过的一段话: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女人,幸福的和坚强的。幸福的,结婚前有老爸宠,结婚后有老公疼;坚强的,则是因为她不得不坚强。
  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每个女人都幸福,总要有人选择坚强。
  我的烧已经逐渐退了下去,原来我脑海中的指示是我行动最为准确的指南。我的笑容苦涩而缥缈,眼睛落在马车内小桌在上的包裹,当初我带着它们来到这里,今天终于要原路返回了。我在心中祈求老天爷,请让这一切都是一场虚幻的梦境吧,就当我从来不曾来过这里。请让我遇见过的每一个人重新按照他们原先的生活模式运转下去。那些沉痛的甜蜜的过往请让它们全部随风而逝,所有的一切,全部清零重来。
  古代的旅行是一个漫长的经历,我不知道马车外面的世界有几度的明暗交替。太阳升起,慢慢落下,每一个开始都宣示着结束。
  “娘娘,我们已经来到两国交界的地方了。”王平的脸出现在车门口。
  “帮个忙,扶我下去。”
  “娘娘,你不会想在这里就甩下我们吧。你——”
  “你误会了。”我温和的微笑,“我只是想最后再看南国一眼。”
  一眼万年。
  从此以后,这片土地,我就再也没有机会踏上。
  我有些黯然,那灰蒙蒙的天空和我一样惆怅。再见,南国,永远不会再见面。
  他乡遇故知
  也许真的是有股神奇的能量在指引我,随着马车逐渐接近西秦,我的身体竟慢慢好转起来,我已经恢复了正常的饮食。王平看我这个样子,惊讶之余,平板的面容难掩恻然的黯淡。他担负着把我送回穿越点的责任,加上这些年他一直在我跟楚天裔的身边,有些事,他多少知道一点。我对他微笑,轻声道:“这也许就是老天爷的安排。”
  “对,老天爷的安排。命运总是喜欢捉弄世人。”他的剑抵在手上,一壶酒就在旁边。马和人都需要休息。
  我们打扮成来往的商贾。无论两国是交战也好和谈也罢,商业的往来始终是不会间断的。
  “我们不可能改变命运,也不可以随波逐流,做命运的奴隶。最好的方法就是顺应命运前进的方向,与命运和平共处。”我递给他一碟花生米,道,“给。”
  他看了一眼,欣然笑纳,到了这个时候,完全没必要在意繁文缛节。
  “这样淡漠的话,恐怕也只能从你嘴里说出来,也只有皇上才能听懂。我就听不懂。”他往喉咙里灌了一口酒,淡淡的说。
  “你不是听不懂,不过是你不想听懂而已。”我捏了一块糕点,就着皮囊里的清水,一小口一小口的吃着。
  “也许你是对的。绿珠说的没错,你总是对的。”他闭上眼睛,落寞的笑了。我们的心中总有一个位置,留给那个任谁也无法取代的人。我不知道如何接腔,只好静静的咀嚼糕点,慢慢的细心的咀嚼,体会淀粉转变为麦芽糖的过程,也算是减轻肠胃的负担。
  “你知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人是谁?”
  “绿珠。”
  “那你知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她最恨的人是谁?”
  “我。”
  他沉默了,半晌,他忽然嘘了口气,道:“你们俩可真够奇怪,明明都知道这些,还让我护送你去西秦。”
  我但笑不语,等到嘴巴里的糕点悉数落肚,我静静的看着他,道:“因为你永远不会背叛楚天裔。这就是你所说的命运。我们谁也无法抗拒的命运。”
  “对,这就是命,他妈的命。”他突然爆出一句粗口,把酒壶狠狠砸到地上。我瞥了眼,摇头叹,可惜了,上好的竹叶青。
  以后的一路上,我们都保持沉默。他本来就不是爱多话的人,而我因为有心事,也不想多说。这样的沉默直到我们遇上抢匪。
  哦,My God!我有生以来第一次遇见传说中的强盗就不能表现出一点激动吗?我拍拍镜中漠然的脸,告诉自己,司嘉洛,不就是个男人嘛。现代社会人口爆炸,按比例分配碰上个更好的机会大把大把的。天涯何处无芳草,何苦单恋一枝花。你又不是没失过恋,都被人甩过了,干嘛甩个人就要死要活的。我在马车里碎碎念,全然不顾外面发生了怎样的变故。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路去,留下买路财。”
  我在马车里听得直叹气。能怪TVB的编剧了无新意吗?都架空历史了,这古往今来的强盗还说着同样的台词。起码喊一声“严肃点,严肃点,打劫呢!”换换胃口也是好的。所以王平铜子没有等他再说出什么豪言壮语,就手起剑落,让他把剩下的话吞回肚子里的决定我是举双手赞同的。
  马车外慢慢安静下来,我心定之余难免有些惆怅,怎么我在古代遭遇的第一次打劫就这么轻松的落下帷幕了,连个英雄救美的老套桥段都没上演。也许老天爷清楚,历朝历代,美人依稀还有几个,英雄嘛,只能至今思项羽。马车静静的停留在原地,我开始觉得有点不对劲,捞起帘子就想往外看。出于本能,我没有轻举妄动,而是戳破窗户纸,管窥蠡测。
  饿滴神唉,我想不表现出一点激动的情绪都难了。外面那里三层,外三层的黑压压的强盗头看的我心惊肉跳,差点没从座椅上摔下来。
  “小子,今天是我们黑风寨四当家的第一次出门做买卖,这劫外面是打定了。”外面响起炸雷般的声音,我鼓膜被震的隐隐作痛,莫非真有狮子吼这门功夫?我怎么印象中南国没有少林寺。
  “我说过,东西只有这些。要拿,你们便拿走。”
  “你耍大爷我呢,这点东西还不够外面塞牙缝。后面的马车上是什么?让开,让我们看看。”
  “我说不行。”
  “不行也得行。”
  外面的气氛似乎僵至起来。我偷偷的看了看他们的武器,一个矮冬瓜手里抓着流星锤,一个又高又瘦的男子使得是软鞭,其余的长得过于奇形怪状,我没认出来。按照我看武侠很多年的经验,他们是有组织有纪律的强盗,这样的强盗当中通常会有几个亦邪亦正的神秘高手。再按照我看野史不少遍的总结归纳,真正的高手通常是大隐隐于市,不屑于当朝廷的鹰犬,与他们相比,指不定王平的功夫是高是低。加上人多势众寡不敌众双拳难敌四手大侠最怕群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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