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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包子他爹是苦逼-第6章

小说: 包子他爹是苦逼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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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恪在果盘里挑挑拣拣,叉了块西瓜吃了,“后来开学我就回学校了。到放暑假才回家,我哥七月底终于回了家,居然抱着个襁褓,里面有个婴儿,漂亮得不得了。我妈开始不让他进家门,他在外面跪了两个小时,孩子也饿得哇哇地哭,周围邻居都来劝我妈,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偷偷把他拖了进家,他腿都跪青了。”

    丁凯心里一阵抽痛。到底是怎么回事!

    季恪:“我妈不理他,锁在房间里。他请我给孩子兑了点奶粉,我小心翼翼问他,这孩子是哪儿来的,他有些难过,没说。后来他感觉好点了,就自己去厨房做饭。哎你别说,那真是我住在新家之后,第一次吃上那么好的饭菜!头年我哥没在家,年夜饭还是我包的饺子,我妈啥也不会!你知道的,我家都是我爸和我哥做饭。”

    丁凯有点焦急,但又不想催他。

    季恪:“我哥又要去我妈房间门口跪着,我看不下去了,直接喊我妈出来,说哥就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作为家人我们也该包容他。我也不管我妈,直接拉我哥去吃饭,又给他张罗房间睡下。小昊昊乖得呀,喝了奶粉就睡了,一点没闹。我妈愣是第二天早上才出来,一见我哥就给他一个大耳光,也不见孩子,但好歹是让我哥住下了。我就天天抱了小昊昊在我妈跟前晃,好不容易她才看了昊昊几眼。到我回学校前,她总算是对孩子有了笑脸。唉——!”

    丁凯能想见那个时候的季惺有多么难捱。

    季恪举起一支啤酒和丁凯碰了碰,“后来我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哥说他交了个女朋友,把人家肚子搞大了,爸妈又不同意他们结婚,所以私奔了。——我简直不敢相信!那会是我哥干的事?——到了外面,那女的生了孩子,嫌我哥没钱,又不喜欢我哥了,和别的男人跑了,我哥只好回来。——我靠,奶奶个熊,这种女人!”季恪愤愤然。

    丁凯心里更难受,“……你哥没去找她?”

    “上哪儿找?再说昊昊天天要吃要喝,我哥哪有时间去找?”季恪摇摇头,“估计我哥也不是很想找。反正这几年,我妈一直像是对我哥很讨厌,但架不住昊昊乖啊,她这个奶奶也忍不住会逗逗宝贝孙子嘛。其实我妈早就原谅我哥了,只是不知道怎么说而已。我爸也认了孩子,但是就是不过来住,哎!算了。”

 第九章 喜欢他



    你知不知道,

    思念一个人的滋味,

    就像喝一杯冰冷的水,

    然后用很长很长的时间,

    一颗一颗流成热泪。

    你知不知道寂寞的滋味,

    寂寞是因为思念谁,

    你知不知道痛苦的滋味,

    痛苦是因为想忘记谁……

    ……

    舞台上的歌手换了一首歌,声音清亮中带一点沙哑,唱得很痴情。

    季恪停下来,和丁凯碰了下瓶子。

    丁凯沉默了好一阵。

    看到季惺有孩子之后,他内心很愤怒,又有点彷徨。生怕季惺真的有了一个家,自己再也没有和他在一起的可能。后来听季昊说没有妈妈,他很是庆幸了一番,不管是什么原因,都说明季惺还单着,这就好。他甚至有点阴暗的想着,季昊他妈是不是难产死了什么的。

    可听完季恪说的这一切,他不知怎么,难受得要命。究竟自己走后那段时间,季惺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和别人生了孩子,孩子的妈难道真的抛弃了季惺?

    正想着,季恪又说话了,“我说吧,估计昊昊的妈妈是不会回来了,这几年一个人影都没见着,也没给打过一个电话什么的,这么狠心,就算她回来,我也要劝我哥别理她。”

    丁凯深感同意地点头,“对头!就是这样!”

    季恪噗的笑了,“嘿,我说,我们家的事,关你什么事啊?你对头个哪样?”

    丁凯不语。

    季恪喝了几口酒,突然贱兮兮地碰碰丁凯的手臂,“嘿,你!你别以为我不知道当年你,嘿嘿,和我哥,嘿嘿,嗯?”

    他这是在试探丁凯。

    当年他的好朋友,却看起来和他哥更要好,季恪也有些不解。他始终怀疑,丁凯和季惺之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原来他一直想不通,但是他女朋友有几个腐女朋友,听她们聊那些话题多了,他最近渐渐也开窍了,回想一下,发现原来他哥和丁凯,是不是曾经互相喜欢过?

    丁凯默默地露出一个怪异的笑,最后道:“好吧,我也不瞒你。我喜欢你哥,很久很久了。我这次回来,就是想追他的。既然你都晓得,那我也就直说了,不知道你会不会帮我?”

    季恪傻眼,“你——!!”

    丁凯真诚地看着他,“季恪,咱们认识这么多年了,我也不怕对你说实话:我对你哥是认真的。高中开始我就彻底明白我对他的喜欢不是那种单纯的喜欢,我是想和他在一起。”

    季恪艰难地咽下一口啤酒,消化着这个讯息,“……可是我哥已经有了儿子,你不介意?”

    “介意什么?”丁凯问:“昊昊那么可爱,我也想把他当儿子看。”

    季恪觉得荒唐得不得了,“你怎么跟你爸说?还有,你妈的家族不是把你认回去了?……还有我哥的前妻,哎不对,前女友,要是回来了呢?”

    丁凯脸上一闪而过一丝戾气,“我要是在意这些我就不会回来了!你哥的前女友……哼哼,她自己跑走了,还想怎样?”

    季恪惊骇地发现好友的表情好可怕,但他还是哆哆嗦嗦地把最后一个要命的问题问了出来,“……我、我是支持你啦,但是,我爸我妈……哎哟我妈肯定要骂死你!”

    丁凯没出声,举起瓶子吹了一瓶,“……我先把你哥搞定再说。”

    季恪无奈地皱起眉,却又不知如何劝说。

    再说季惺,送丁凯离开后,他走上楼,战战兢兢地进了门,想要抱季昊去房间里看书,却还是被田赛芬叫住了。

    “妈,什么事?”

    老太太眼睛盯着电视,“你把昊昊放屋里,让他自己玩儿,过来我跟你说几句话。”

    季惺乖乖照做了,关上季昊的房门,然后坐在沙发上,看着母亲。

    老太太呆了半天,突然挥挥手,“算了,没事!你把遥控器递我!”

    季惺递过去。

    老太太嘀咕着,“半天没个好节目!”

    季惺还以为老太太会继续在厨房问的那个问题,他打定主意要撒一通谎,结果没事儿了,一身汗,“那,妈,我去教昊昊学几个字。”

    “去去。”

    推开门,季昊正盘坐在地上铺的榻榻米上玩他的积木,看见季惺进来,忙丢开喊:“爸爸,今天学了一首歌,我唱给你!”

    “好!”季惺坐过去揽着儿子柔软的小身体,充满怜爱地抚摸着他毛茸茸的黑发,听儿子稚嫩的嗓音唱着歌。季昊唱完,他兴致勃勃地跟着儿子学了一遍,两父子的声音都很好听,季昊的音乐天赋极好,唱歌基本不走调,咬字也清晰。

    坐在外间沙发上的老太太听见了儿子和孙子的歌声,脸上的表情讳莫如深,眼中的光芒却表露出她正在思考着什么。

    季惺和儿子唱完歌,学完字,给儿子洗完澡哄睡着,出来一看,老太太也难得早早地就去睡了。

    十二点半,季惺关掉电脑,躺在了床上。不知怎么,燥热难当。

    G市是一座避暑城市,夏天的气温比全国很多城市都低得多,而且只要走到阴影下,还能享受到凉风习习。晚上基本不用吹空调、电扇,也能睡得很舒服。

    只是今晚,季惺翻来覆去地都睡不着,觉得身体里似有一团火在燃烧。他睡觉前把衣服都脱了,全身只剩下一条白色内裤,也没盖上毛巾被。饶是这样,也依旧热得难熬。

    最后他终于明白问题所在,终于把手伸进了内裤中。那里有一根挺立得直直的玉柱,色泽粉嫩,那层薄薄的肉皮如玉如雪,透明细腻,玉柱的顶端渗出了一些晶莹的液体,糊在柔嫩的圆头上。

    季惺修长的手指爱抚着自己的玉柱,另一手却有些犹豫地在囊袋那里玩弄着。渐渐的,他的喘息声剧烈了起来,他拼命地咬着嘴唇控制呻…吟溢出口腔。他的右手手速越来越快,最后曲起了两条腿,左手再也受不了地滑到下面翕动着的菊…穴门口,搔刮着、揉弄着、按压着,指节微微伸了进去。他优美纤长的颈部往后仰,喉结上下划动。

    “啊……凯……”

    玉柱上的肉筋轻微地鼓胀起来,那只白皙的手捂住了柱顶,从手缝里流下了几道白浊的黏液。

    空气里忽然泛起一阵栗花香,浓郁但不浓烈。

 第十章 那一年(大修重看)



    季惺认识丁凯的时候,才12岁,小学快要毕业。

    “季恪,快点下来!一会儿迟到了!”

    阳春,国营建明厂第21楼家属楼3单元门口站着一个男孩,瘦瘦弱弱穿着雪白的小衬衣、藏蓝色的布裤子,斜挎着洗得干干净净的小书包。书包是军绿色的,上面还印着几个红色的五角星,两边用布条和铁搭扣一搭,整整齐齐。刘海梳得顺滑,脸蛋儿白皙细嫩,大眼睛、双眼皮儿,高鼻梁,抿着小嘴儿,仰头看看楼上喊了一声,有一点不耐烦的情绪。

    “哟,季惺,等弟弟上学呢?”走过一个中年女人,笑着问。

    季惺脸上的不耐烦消失了,转头对她露出一个微笑,淡粉色的唇边还有一个小酒窝,“嗯,赵阿姨好。”

    “真乖!”

    季恪过了两分钟才跑下楼来,还在往书包里塞东西。

    “你又忘记放下午的书了?”季惺翻了个白眼,“每次都提醒你,一回家就换,你就不听!”

    “哥——!我放学想去同学家玩儿!”

    “你得了,净想着玩!……谁家啊?”

    “丁凯!他刚转学来的。你不知道,他们家有好多玩具啊,嗯,变形金刚、船模、地球仪、坦克、飞机……!我要去嘛!”

    “那你别把人家玩具玩坏了,到吃饭的时候赶紧回来,听到没有?”季惺一副大人口气训斥着弟弟。季恪却蹦蹦跳跳不当一回事。

    他们家住在G市郊区,父母在国营建明厂工作,是双职工。父亲叫做季维时,风流倜傥、多才多艺,会拉小提琴、二胡,会吹笛子、小号,总之只要是乐器都能玩上两手,而且是无师自通,厂里的各种文艺演出都能去凑一脚。季维时还写毛笔字,偶尔厂办大楼门口的宣传栏也叫他去挥洒几笔。不仅如此,他还会作诗、写文章,寄给不少杂志和报纸,很是得过几次稿费。最重要的是,季维时做家务是一把好手,尤其做菜很好吃。

    这样一个人,在那个看文才不看钱财的年代很吃香,颇受人敬重。厂里不少人都认识他,在路上见到他会打打招呼,说上几句话。

    季惺、季恪的妈妈叫田赛芬,能耐比起爸爸就普通得多。但是长得倒是很耐看,不然也不能入了季维时的眼。据说季惺、季恪都几岁了,还有人以为田赛芬是未婚,想跟她好。可是,她最大的缺点就是做家务活儿不够麻利,嘴还厉害,脾气也不行。

    季维时因为自己有才,所以挑得太过,三十好几了才经人介绍认识了田赛芬,两人都算是大龄青年。季维时父母早逝,田家却有一家子人,比较看好这桩婚姻,因此极力撮合,于是两人很快便结了婚。婚后倒也有几年甜蜜日子,可季维时到底是个文学青年,想找人聊聊红楼梦、谈谈普希金什么的,田赛芬就绝对不可能了,渐渐就有些矛盾。碍着田家一家人的监督,也不敢闹别扭,久而久之心里存下了些微不舒服。

    不过大人的事情,小孩儿是不懂的。季恪是个小调皮,整天都是笑嘻嘻地一跳一跳跟着哥哥上学放学吃零食,他身上看不到父亲和哥哥的那种忧郁气息,阳光活泼,黑黑的眉毛大大的眼睛,一笑还有两颗小虎牙。这哥俩打小就是一栋家属楼里最漂亮的小孩儿,特别是季惺,继承了母亲的好相貌和父亲的文艺风格。

    下午放学回家后,季惺放下书包,就开始淘米煮饭。厂里双职工家庭两口子都比较忙,季维时打小就教季惺干些简单的家务事,到现在变成家里的家常菜几乎都丢给他做了。他手指修长,接了一盆水泡着白菜洗,绿色的蔬菜、雪白的手指,目光专注。洗完白菜,季惺又去削土豆、切胡萝卜片。

    七七八八弄完,父母正好回家。

    “已经在切菜了?嗯,不错。今天炒个胡萝卜肉片……对了,你弟呢?”季维时随口夸奖了季惺两句,便问道。

    “他在丁凯家玩。”季惺头也不回。

    “丁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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