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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包子他爹是苦逼-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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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惺收了信,看到旁边丁凯黑黝黝的眸子瞧着自己,有点不好意思,随手就放回了书包里。

    “哟呵,那是宋丽娜,季惺你艳福不浅啊!”吴川认识的人多,一眼就认出了那是谁,“宋丽娜可是咱们初一年纪的级花哦。”

    “哪个班的?”郑凡随口问了一句。

    吴川回想一下,“九班。”

    “哦……”季惺冷淡。九班十班是最差的班级,像那个侯占强就在十班。九班的女生,再漂亮季惺也觉得看不上。他还是受传统思维影响,觉得学习成绩不好的人就不是好人……噗。

    郑凡觉出他的漠然,笑了一声。

    吴川好奇,悄悄问:“季惺,不喜欢啊?”

    季惺没回答,毕竟这种问题不好直接说。

    丁凯和季恪对打,11:2,输得超惨。他把拍子递给下一个人,走到了季惺身边,瘪着嘴。

    季惺摸一把他的脑袋,奇道:“怎么了?”

    丁凯不说话。

    快到六点钟,季惺要回家了。季恪还在那儿意犹未尽,可是都是哥哥的同学,他也不好留下来。

    三个人走在路上,依旧只听见季恪在聒噪,季惺“嗯”几声。丁凯今天特别沉默。

    走到家属楼21栋楼下,丁凯再也忍不住了,“惺哥,那个,你不看啊?”

    “什么?”

    “就是……那封情书啊。”

    “哦!”季惺早忘了,这才想起来,从书包里掏了出来,“有啥好看的,我丢到渣渣坡(方言:垃圾堆)去。”

    “别丢!”季恪最喜欢八卦了,“我要看我要看!让我看!”

    “就你事多!”季惺无所谓的丢给他,“看完就丢了,别让爸妈看到。”说完率先走上了楼梯。

    季恪撕开信,在后面一本正经地清了清嗓子,装成播音员的范儿念着,一边念还一边吐槽:“亲爱的乖乖虎……矮油真够那啥!赫赫赫……你好!我是鼓起了勇气才给你写这封信,希望你能够收下我的心意。……矮油字好丑,这真的是初一女生的字吗?……那天看到你们在舞台上表演《爱》这首歌的时候,我在台下看着你,觉得你特别帅,是最帅的一个!从那天以后,我就天天想着你,总想找机会跟你说话,可是一直没有机会。……矮油好肉麻啊!……我打听到你是二班的之后,还到你们班的门口去看过你,可惜你从来没有注意过我,我才会写下这封信,告诉你我的心情,希望你不要践蹈它……践蹈?践踏!噗!居然还有错别字,哥,好好玩啊!”

    “得了你,闭嘴,快撕丢了。”季惺掏出钥匙开门。喜欢自己的女生居然会写错字!不知为啥有点没面子。

    “哎!”季恪也不看了,两把撕了,跑下楼丢垃圾堆。

    丁凯站在一旁小心翼翼观察着季惺的脸色,趁季恪不在,轻声问道:“惺哥,你……喜不喜欢她啊?”

    “嗯?”季惺一囧,回头一瞧丁凯那小样儿,顿时笑了,“问这个干嘛?”

    “我就是……看她还挺漂亮的。”丁凯忸怩。

    “啥?”季惺误会了,“你……她有什么好的?成绩那么差,也没看出哪儿漂亮来。小丁凯,你……喜欢那种漂亮女生啊?”

    丁凯吓坏,猛摇头,“不是!我讨厌她!”

    季惺这才放下心来,走进门,“那就好。”

    “那惺哥你到底喜不喜欢她嘛?”丁凯跟进去。

    “不喜欢,没兴趣。”

    “嘿嘿。”丁凯这才乐了。

    季惺不晓得他乐什么,但喜欢他看笑眯着眼的脸,伸手捏了一把。

    明明嘱咐了季恪不要给爸妈说,结果这家伙还在饭桌上添油加醋地渲染,“爸!妈!今天有女生给哥哥写情书!还写了好多错别字!开头还写‘亲爱的’,哈哈哈哈……还有……”

    季惺心里咯噔一下,警告地瞪了他一眼。

    季维时道:“说说看。”

    “没什么,那信我是丢给季恪看的,我没理那个女生。”季惺努力作平淡状。

    丁凯帮他的腔,“惺哥根本不喜欢她。”

    越帮越忙,喜欢不喜欢这种事情怎好在父母面前说?

    季恪在那里“赫赫赫”的笑。

    “你们现在还小,不要去搞那些事情,影响学习,要把心思放到学习上,听到没有?”季维时板着脸训话。

    “嗯,”季惺点头。

    “季恪也是,那种信你哥都不看,你看什么?”

    季恪的笑声噎住了。活该,叫你多嘴。

    小插曲很快就过去,吃完饭该干嘛干嘛。季惺看父母出门了,从书包掏出了几本漫画来看。这两年出的漫画书特别多,热血、少年、少女、励志,看都看不完。季家没给多少零用钱,想必季惺是借的别人的。

    “哥,我看看,哎!《七龙珠》!”

    季惺没阻止他去翻,只是谨慎地提醒:“小心点,不许弄脏了!不然下次没得借了。……丁凯看不看?”

    丁凯点点头,拿了一本翻开。他在想,惺哥喜欢看漫画书啊。小脑袋里盘算着什么。

    情书事件并没在季惺心里留下什么印象,他收到的情书很多,都是冷处理,置之不理的话,那些女生也就知难而退了。第二天他照常去上课,像没发生一样。

    不过这回的宋丽娜仿佛并不善罢甘休,下了第二节课,季惺正要跟着去做早操,宋丽娜跑到了他们班的门口,把他给堵住了。

    吴川憋笑道:“你就别去做早操了。”跟着郑凡跑掉。

    季惺神烦。他对这种事情着实没耐性,对女生也没有太大的感觉,皱了下眉,问宋丽娜:“你有什么事?”

    “今天放学一起走呗?”宋丽娜眼睛倒挺大,眨巴着看他。

    季惺:“???……为什么?”

    宋丽娜有点委屈,“你……你不是收下我的信了吗?”她已经在自己班上宣扬自己是季惺的女朋友了。

    季惺有点无语。既然没给回应,自然就是不同意啊!“对不起。”

    “你……你什么意思?”宋丽娜显然无法接受他这个答案,她决没想到季惺竟然会拒绝她!这女孩在小学就众星捧月,很多男生都喜欢她,她还是第一次给别人写情书呢!她不由想到一个可能,“你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

    季惺摇头,“没有。”

    “那你为什么不接受我。”宋丽娜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季惺用最标准的话告诉她:“我们现在还是学生,不应该有这些想法,还是要好好学习。”确实是季维时教出来的孩子。

    “你……你骗人!呜呜呜……”宋丽娜哭了,大概是觉得特别丢脸,转身跑了,长发一颠一颠的。

    季惺看着,心想,学校不是规定不准披着头发吗。

    等其他同学都回到教室,吴川挤眉弄眼问:“你和宋丽娜谈得怎样啊?”

    “没什么,我又不喜欢她。”季惺是真的没兴趣。

    吴川表情很不可思议,“这么漂亮……你还要喜欢哪种哦?”

    “你喜欢,那你去追呗。”季惺也就这么一说。

    第三节课后,九班有女生跑过来质问季惺为什么抛弃宋丽娜,……真不知道女生的脑回路是什么样的构造。

    季惺头疼无语,不想解释。倒是吴川好心地替季惺去和她们一起安慰宋丽娜。

    郑凡这个跟班没跟着,坐在座位上不知在想啥。

 第二十章 少年郎



    季惺现在放学,要么和吴川、郑凡到处逛逛,要么去游戏厅或者台球室,总之生活比以前丰富了许多。

    季恪和丁凯放学之后很难找到他,除非他在校园里打乒乓球。季恪倒是满不在乎,丁凯却有点不舒服。总觉得放学之后那段时光的惺哥不属于他了,总是想象惺哥在做什么。

    他攒了很多零用钱,买了一套漫画《机器猫》,在元旦节的那天,专门把季惺叫到楼下,从书包里取出来送给了他。

    季惺穿着白色的高领毛衣和厚厚的外套,接过这套书,表情呆滞……

    半晌才道:“呃,咳咳,嗯,小凯,你送我书做什么?”

    丁凯做天真状,“惺哥你不是喜欢看漫画吗?我看你经常找别人借,我想送你一套漫画书,你就不用找别人借了。”

    季惺被他萌得不行,忍不住又摸摸他的脑袋,“你真是……谢谢小凯,下次不要这样了,这多少钱?”

    “惺哥!”丁凯义正言辞,“这不算什么的,我是、我才要谢谢你!我经常在你们家吃饭,从来没都没有送过你什么礼物。趁着今天过节,我就想送你一样你喜欢的东西……你不喜欢《机器猫》啊?”讨好的眼神直望着季惺,他是没有耳朵和尾巴,要不然还不摇疯了。

    季惺噗嗤笑了,小酒窝闪闪的,表明他心情极好,“喜欢!……你啊!”搂着丁凯的肩膀往楼上走,“快上我家去,你爸妈又没在家?”

    “嗯,今天过节,爸妈说生意比平时好,所以不关门休息。”

    “那好吧,上去烤火,我家还有椪柑和黄果(方言:橙子),挺甜的。上去吃。”

    “好!”

    季惺家烧的是小铁炉,有个小小的四四方方的炉面,可以放点吃的在上面,人坐在旁边就暖烘烘不想动。一家子人都围着火炉,季惺妈还在火炉上铺了点炒瓜子,一会儿就烤得热热的,吃起来又脆又香。

    这样的天气,没什么比晚上吃火锅更痛快的了。季惺做的很简单,就是熬一点筒骨汤,放点豆芽和调料在里面,然后一边把各色蔬菜和肉放进去煮,一边把煮好的捞起来吃就行。本来打算做辣味的,但想到丁凯还不是特别能吃辣,便做成了清汤。

    “小凯,自己拈菜(方言:夹菜)吃,不要客气哈!”季惺妈招呼着。

    “阿姨放心,我不会客气的,呵呵。”

    “啊!丁凯,那个是我放下去的茼蒿菜!”季恪跟丁凯抢。

    季惺给他夹了一筷子豌豆颠,“好了,你吃这个,茼蒿菜我再给你放一把。”

    看季惺走进厨房取菜,季惺爸道:“再取点肉片过来。”

    “好!”季惺远远应着。

    热气腾腾的火锅熏湿了眼睛,熏红了脸颊,丁凯看着穿白色毛衣的季惺,就觉得他说不出的好看和俊气。要能永远吃惺哥做的菜就好了……

    眼看考完试放寒假了。这一年的雪下得特别大,几乎半个厂的小孩儿都跑到大球场去玩雪。皑皑的白雪覆盖着黑色的跑道和青黄色的草坪,你扔我一个雪球,我扬你一把雪,认识不认识的都玩得疯狂。

    季惺跟他爹一样,是个风花雪月派,看着满地的雪,勾起他心中深埋的怜惜和忧愁。他在一个一个雪球的夹击中走向了没什么人的高看台,那上面的积雪似乎还纯洁,没有被打雪仗的小孩发现。

    “惺哥,你去哪儿啊?”丁凯和季恪一样很兴奋,男孩儿一般都挺喜欢打雪仗的。他们俩早就从地上团着雪,开始偷袭别人了。

    季惺忙着躲闪过一个斜刺里飞来的雪球,“哦……我去高看台那边,我想推个雪人。你们在这里玩吧。”

    “我跟你一起去!”丁凯作为一个跟屁虫绝不是浪得虚名。

    季恪早就钻到人堆里去了,还找到了几个同学,加入了一支战队。

    季惺继续猫腰走过危险的战区,几步跨上了高看台。果然一片厚厚的雪毯,连个脚印都没有。“小凯,快来,把那边的雪推过来。”

    “好嘞……”

    两人效率很高,很快雪人的身子就有了个雏形,圆圆的脑袋在季惺的手里也滚了出来,拍得严严实实,往身子上一按,季惺顿时超有成就感。现在就差找几块石子和树枝做眼睛鼻子了。

    “……哥!哥!……”

    远远的似乎传来了季恪的声音。季惺没当一回事,随便瞟了一眼,只见球场中间一小拨人围在了一起,不知道在干什么。季惺想到自己弟弟那惹是生非的个性,忽然有点担心,仔细又望了一眼,发现有两个人纠缠在一起,高大的那个似乎揪着小一点的,不知道在说什么。那小一点的又冲着这边喊了一声:“哥!”

    糟糕!果然是季恪!

    季惺来不及叫丁凯,旋风一样就冲下看台,被雪一滑,差点摔一个大马趴。他跌跌撞撞地跑到人堆里,分开人群,挤到中心地带,急着喊:“怎么回事?放开我弟!”

    丁凯也跟着他跑了过来。

    “哥!”季恪倒不是怕,只是喊他来壮胆的,他人小胆大,还不服气地跟那人对峙,“明明就是打雪仗,打着你怎么了!”

    那人正骂得痛快:“麻痹的你雪球都扔我耳朵里去了!你这个小私儿(方言:骂人的话)——”突然见到季惺过来,顿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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