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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姑娘我不嫁-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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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露,看着你就觉得开心,要不你给我做丫头算了。”果然,那风少杰看绝色看花眼了,竟要这样一个又笨又傻的朝露做丫头。真是,审美观念有待加强啦!
  “我家小姐会哭的。”朝露不甩他。
  “刚刚有人送我一样东西,我拿它来换你,保准叶明珠二话不说就会将你送我。”风少杰悠然道。
  这七色裳愈看愈可恶。
  “你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敢同我家小姐换人。哼,我家小姐对我姐妹俩那么好,怎么可能换给你。”朝露讶然。
  “这个嘛——”风少杰忽地洋洋一笑,自怀中拿出一张纸来,“带这个回去给叶明珠看看。你要不要跟我打赌,赌叶明珠一看到这个就立即将你送我了。”
  “好啊!”朝露双眸一亮。嗯哼,她才不相信叶明珠因为一张纸就将她扔给这花蝴蝶呢。
  朝露一溜烟地回到叶明珠身边,笑着说道:“小姐,你瞧那风少杰,真好笑。说这个东西能让你将我送给他做丫头。丐帮帮主还想要丫头,他脑壳坏掉了。”
  叶明珠嗔她一眼,接过那张纸,才不过看上三眼。已然一把攥住朝露火速掠下彩楼,不过眨眼工夫,两人已然到了风少杰跟前。叶明珠一立定,就以前所未有的凝重语气道:“风帮主,此话可是属实?”
  “句句属实。若有半句谎言,天打雷劈。”风少杰含笑道。
  “好了,多谢风帮主相助。朝露这丫头,从现在开始,是你的了。”叶明珠说不上两句话,已然将跟了自己四年的丫头拱手让人。七色裳又怎样,怒火攻心之时尚记得不打女人的男子十成十的是真男人。能在百花楼谈上一宿话而不涉及男女情事,足可说明这风少杰虽风流却不下流,绝对是个可靠的主儿。
  叶明珠放心得很。
  “小姐——”可是朝露哭了。那可恶的七色裳,那张纸上究竟写的是什么?
  “朝露,以你一己的自由之身,换来天下女子的安宁,可算是巾帼里的巾帼了。够了。”叶明珠嫣然一笑。
  朝露垮下了小脸儿,小姐说得真是好听,问题是她一丁点儿也不想巾帼英雄啦!她自杀以死明志好不好?
  不过,话说回来,为了这样不近人情的主子闹自杀,好象有点不值哦。
  可是叶明珠并没看她那张苦哈哈的小脸儿,而是从来没有过的凶神恶煞:“风少杰,解方拿来。”
  
  
  




第四十七章 玄衣解毒人

  “解方在我这里。”旁边出现一个病恹恹的声音,实在是垂死前的低吟。朝露早惊得直往叶明珠背后躲,可没用,风少杰一把拉过去了:“朝露,你如今的主子是我。该躲我身后来。”
  朝露完全没反对地跟在他后面,实在是,她的注意力全在那个救命不治病的人身上了。是了,不就是江一枫嘛,那一天还和风少杰较真儿不救人,怎么才几天不见就全改了。他俩什么时候成了一条道上的人了?
  “其实我们是故人。嘿嘿,故人。”风少杰笑得不亦乐乎。
  管他是什么人,叶明珠只坚持一件事:“朝露给你了,解方拿来。”
  “金银花。”江一枫说。
  “什么?”叶明珠都要沉不住气了。
  “金银花是解药。”江一枫可算是将话说完了。
  “此话当真?我先去试试再说。”叶明珠还在思索着,瞧着,细辨真假,一个女子已从众人面前穿过,抛下一句话来,身形之曼妙,令人叹为观止。
  是朱桃花,她也赶来凑热闹了。
  可她前脚走,后面就有一人如影随形地跟了上去:“桃花,等一下。”
  叶明珠主仆愣住了。他们两个认识,听上去还挺有渊源?
  然后大家看到的是朱桃花回首一望,如见鬼魅,竟立即施展轻功之极限绝尘而去。
  “是天下第一鸽。传闻他不好女色,在杭州十年来不曾碰过女人,想不到他也来这儿争上一回。”风少杰摇头。
  叶明珠瞧着,沉默不语,脸色奇异至极。她昨晚的猜想,此时是确定十之八九是对的了。
  哼,难怪这风月宫终是沉不住气了。事实上风月宫主倒是十分沉得住气,只是宫内下属不愿意了,风月宫主这才不得不想方设法将桃花宫的人逼出来。如若知道桃花宫所在,只怕早被风月宫打得没法安宁了。
  叶明珠已不知不觉地灿然一笑。好事呀,最近好事一大把。只随口问:“真的只要金银花就行了?”
  “还要药引子。”江一枫回答。
  上下两句相连的话他能说个半天才算完。叶明珠可是大为钦佩的了,那朱桃花可只听了一半就去解毒了呀!
  “药引子是什么?”叶明珠追问。
  可没听到想要的答案,听到的是:“我要那位姑娘。”
  谁?是谁又被这怪医看中了?回头一望,目光对着的竟是那瘦瘦高高的彩楼。上面琴棋书画四个绝色,他看中了不觉得稀奇。
  “你看中东南西北哪一个?”叶明珠问。非常时期非常行事,不拘一格方能成就大业。只要能解风月毒,那四个护卫会争相愿意奉献的。
  “中间那个。”江一枫一指。
  叶明珠只觉头晕,又觉得好笑。很好,今儿这两姐妹可都走桃花运了。桃花宫出来的人的魅力果然不同凡响,连虾米都一个个被人抢着要。可她仍问:“看中她什么?”当然得问清楚,哪能将贴心的丫头随便送人的。
  “至纯,至忠,至情,至性。”江一枫说这几个字可是中气十足。
  “成交。”叶明珠一锤定音。虽然这病痨鬼瘦得春风就能吹倒,总让人觉得不会长命。但一眼之间能将朝霞看透,可算是人生难逢之知己了。人生几十年,有几个有幸遇上一知己。朝霞竟遇上了这样知心的人儿,想必她以后的人生,从此阳光灿烂。
  “药引子是桃花露。”江一枫这才道。
  “好,朝霞是你的了。”叶明珠灿然一笑,朝着彩楼上的朝霞一招手,朝霞便飞也似的奔了来。
  才到叶明珠跟前,叶明珠已将朝霞的手放进病痨鬼手中:“江一枫,朝霞自此就是你的了。”
  朝霞大骇:“小姐,你不要我了。”一语未完,泪如雨下。这没良心的小姐,果真将她撇下不管了。呜,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了。
  七色裳风少杰这时挤了过来:“放心啦!你们小姐不在,可你们两姐妹还在一起嘛!”
  “才怪。”朝露声若洪钟。
  “不怪,我是个王爷,他是我才请的王府名医,以后都在我府中了。”风少杰忙哄着朝露说。说完风少杰自己却一怔,他有必要这样讨好朝露么?
  “此话当真?”朝露半信半疑。哪有王爷来做丐帮帮主的?那个病恹恹的江一枫居然是个名医,更是不可信了。
  “当真。”江一枫竟和风少杰异口同声。
  “不过”叶明珠笑得灿烂至极,“有一件事我得提醒两位一下。”
  “什么事?”风少杰和江一枫双双相问。
  “朝露和朝霞只能给你们一年。”
  “不行。”两位新主子抗议。
  “只能一年。因为她们的卖身契上只有十年期限。已经过了九年多了,不到一年她们两姐妹已是自由人。我叶明珠也不能强抢民女啊!”叶明珠还笑,笑得如春光般明媚。
  朝霞和朝露心情双双变好,怎么她们就没想到这一层面上去。就想着这小姐没那么坏了,哼,只是这小姐还真是笑里藏刀呀。
  两姐妹欣喜异常,反是风少杰和江一枫竟双双陷入了苦思之中。显而易见,这信息让他们心内纠结了。
  叶明珠再笑。很好,能苦思就很好。朝霞和朝露如今已今非昔比,光一身绝顶轻功就能让两人来去自如。若要留下她们,只怕以武力是无法达到目的的。但愿这两男子想通他们今日为何要留下这两姐妹。
  她叶明珠比谁都更希望朝霞和朝露有个美好的未来呀!
  “现在,可以开始一心一意地打擂台了。”叶明珠说,双眸却定在了江一枫的一身玄衣上。
  玄衣?叶明珠淡淡笑了。
  风月宫在打什么算盘,她似乎也有点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之感了。
  不管了,只管比武招亲吧!
  什么比武招亲,还不是最终是桃花宫与风月宫一较高低罢了。
  很好,风月宫的人终于来了。
  来得浩浩荡荡。一袭的玄衣,一袭的长剑,一袭的美男。这阵容,丝毫不输于桃花宫半点。
  叶明珠傻了。不为那风月宫,而是那彩楼?为什么彩楼是空的?四大护卫的忠心,天地可鉴。可是,这关键时刻,这四人竟同时不辞而别。
  到底出什么事了?
  回头再一看,李湖风还在那儿闭目养神。
  也就是说,什么也没发生,所以他没被惊动。
  那琴棋书画到底去哪了?
  
  
  




第四十八章 两家有渊源

  彩楼上坐着的除了那淡定得过了头的叶明珠,还有朱桃花。千年古槐精离她俩尽可能远地站着。
  朱桃花正笑盈盈地说着呢:“明珠哇,你还真厉害呢,竟真得了解药。你瞧我的手——果然是灵丹妙药啊!”
  凡中风月毒之人,合欢解毒后手臂上均会留有一个守宫砂一般的红点。这会儿,跟随了朱桃花十年的红点已然消失得无影无踪。
  “你不是没服药引子么?也解毒了。”叶明珠大吃一惊,但马上又释然。桃花宫多的是桃花,朱桃花尤其酷爱品桃花,她那药引子是随时随地都在体内潜伏着的了。
  她懂了,只是微笑着点头:“桃花,那就好。如今看来,桃花宫可以解散了。”
  可以说,就因为有风月毒,才有了桃花宫。然今天好象这设想不成立了,是不是桃花宫也该退隐江湖了。
  朱桃花竟也点头:“解了吧!散了吧!那地方虽美,终究不是正常人久待之地。我如今也不想回去了,从今后就快意江湖了。”
  “天下第一鸽呢?”叶明珠含笑问,刚才陆心鸿追逐她的那一幕着实有想头。
  “天下第一鸽,我不熟,要找他打听什么消息么?”朱桃花反是奇怪地问。
  “你的解毒之人啊。”叶明珠颇有兴味地一笑,“当然,也正是给你下药之人。怎么,你也想将我蒙混过去么?”
  朱桃花一脸奇诡地看着叶明珠,好一会儿才道:“我终于明白我娘为何当初执意要将这宫主之位传给你了。果然,比我聪明多了。想我当年还连着郁闷了两年呢!老娘舍亲生女儿而选一个黄毛丫头坐镇,让我想了好久要怎样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除掉你。”
  叶明珠的神情有瞬间的凝滞,一股阴风早冷飕飕地自头顶险险飘过。
  “那,天下第一鸽呢?”叶明珠追问。要是朱桃花认为两句好话夹上几句坏话就让她昏了头脑,那可是太小看她了。
  “他在下边找我。”朱桃花悠然道,纤纤玉手一指,“瞧,那不是?”
  叶明珠往下一望,果然,天下第一鸽正在人群中穿梭,可不正忙忙地在找着十年未见的朱桃花。
  “他无论如何也料不到我竟跑到这引人瞩目的高台上来。找吧!找吧!最好找死你。”朱桃花笑得得意极了。
  叶明珠也在笑。这天下第一鸽,挑谁不好,竟挑上了朱桃花干那事儿,看来一辈子都有得苦头吃了。
  “待会儿打风月宫主时,记得要手下留情。”朱桃花突然扔出一个响炮。
  “为何?”叶明珠听了不吃惊都不行。
  朱桃花此时竟笑意全失,一脸落寞:“因为——因为那是我亲弟弟。”
  叶明珠完全呆了。
  “因为,风月宫本是我爹娘所共创。”朱桃花幽幽道,“我娘恨极爹所制的风月毒残害女子,誓要积下一股力量与之抗衡,这才有了桃花宫。我随娘离开爹时,正值风月宫挂牌之时。那时,我年仅三岁,而我年幼的弟弟,我是完全没有记忆。只是前几年才听娘说弟弟已掌管风月宫了。”
  这可是二十三年前的恩怨了,叶明珠那时还未出生呢,哪里知道这些事。
  “我爹娘当初只顾意气之争,都不肯坐下好好谈谈。如今却让后辈闹得整个江湖不得安宁,自己亦是骨肉相残,我相信这无论如何都不是他们想要的。明珠,我不知这药方从何而来,但既然没这情毒之忧了,桃花宫也可以解散了。我娘泉下有知,也定是释然了。这风月宫嘛,多少年来都是以桃花宫为敌,也不过是爱极而恨极罢了。没有了桃花宫,他风月宫独自存在着,又有什么意思,相信这样一来也是存在不了多久了。”
  “那你弟弟——”叶明珠正说着,只觉面前人影一闪,然后传来朱桃花已然远去的声音,“明珠,我走了。从此浪迹江湖,快意天下,今生再不回桃花宫。若有缘,今生自会再相见。”
  闪得那么快,连告别都来不及。叶明珠微微一叹,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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