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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难逃绝情总裁之吻-第20章

小说: 难逃绝情总裁之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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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晨他们你看我,我看你,谁也没有写。
我掉头想躲躲,但是老巫的视线无比准确的扫向我,宛婉从窗户探出半个脸,递给我一个自求多福的表情。
宛婉是我最好的朋友。
与我一样都是靠家里出钱才来的xx的,在xx这个藏龙卧虎的地方,我们惺惺相惜,为对方迟到、请假编制五花八门的理由。一起逃课学校去附近的大排档吃东西,花生米、炸鱿鱼、拍黄瓜、小对虾、奖田螺,感觉十分不一样,就连平常经常吃的米饭都被陌生化效果到别有趣味。
有时候女孩子间友谊比男生来的更简单,更细腻,没有掺杂利益和欲望,用不着像和男人交朋友那样,需得始终在心里安放一把尺子,太疏了怕失真,太密了惊暧昧。
我用唇语说:你怎么来的比我早啊!
宛婉回道:我刚被批斗完。
老巫见我磨磨蹭蹭的,挥挥手道:“别走了,你就和他们几个在门口站着。”
我叹口气,找了一个老巫视线触不到的地方站好,心里大骂那个男生,都是他盯了我一路,下车时还恶狠狠地瞪了我几眼,等我好不容易从惊吓中反应过来,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坐过了三站。
阎晨他们几个也跟了过来。开始,我们都规规矩矩的站着,校长经过时,还动作一致的敬礼,我还摆出一副大苦大悲的表情,期望他能拯救我于水火之中。但是,我们尊敬的校长,校长先是莫名其妙的看着我们,然后加快了步子,消失在走廊尽头。
阎晨见老师在专心讲课,一屁股坐在地上,用一只牙签玩弄一只蚂蚁,突然问我,“你说,这只蚂蚁是得腹积水了还是白化病,怎么肚子上顶着白白的一团?”
我侧头去看,盯了足足五分钟,才确认那是蚂蚁的肺脏,差点吐了。
我小声道:“阎晨,你好无聊啊!”
“我给你讲个笑话吧!”
我看着他不说话,心想狗嘴里能吐出象牙吗?
刚分班的时候,阎晨与我是邻座,那时我看他外表斯斯文文的,而且写字很好,印象蛮好的。他知道我苦恼自己的字迹难看,就专门写了一本字帖给我,要我临摹,但是我没有耐心,只临摹了一页就放弃了。后来,有一天,他看着窗外的打架的几个男生,随口说了一句“md,打架都打着这么没力,还能做什么。”从此,我再也不想理他了,我不喜欢说脏话的男生。
“你知道吗?现在流行找恐龙女朋友。都说恐龙好处多多,据说有人总结出十大好处。我说给你听啊。一,90%的可靠,可以降低戴绿帽子的系数。二,80%的安全,因为除了自己,没有人敢与恐龙正视。三,70%的舒适,内在条件优越。四,60%的保值,怎老都一样的丑。五,50%的节省,没有地方可以打扮。六,40%的自由。因为是恐龙嘛,所以只会对娶自己的男人感激,不会干涉他的生活的。七,30%,恐龙绝对会衬托出男人的风采。八,20%的激励,化悲痛为力量,积极进取。九,10%的荣誉,扶贫了,为人类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十,0%的后悔。这个比较好,你要好好听着,古语说,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没有男人愿意做牛粪的。况且综合前面九条,无意弊端。”说完,阎晨喜不自胜的笑了,其他的几个男生也跟着乐了。
我冷冷的看着阎晨,说,“阎晨,我好担心你啊。”
阎晨:“担心我什么?”
我说:“我怕你连恐龙都娶不到。”
阎晨:“你又在损我。”
我说:“不敢。”
阎晨:“那你有认真听吗?”
我点了下头。
阎晨:“那你怎么不笑?”
我说,“我已经听过最好笑的笑话了。”
他说:“说来听听。”
我说:“你啊,你在我眼里,你本身就是个很好笑的笑话了。”
阎晨不再理我,与其他男生聊起魔兽。




☆、第一章:彼岸花不开(6)

第一章:彼岸花不开(6) 
我继续我的天马行空,对面教室的门缓缓打开,一个白净的男生抱着一对作业本走了出来,八月的芙蓉花落,一片片的纷纷扬扬,有一瓣落到他睫毛上,他眨了眨眼睛,那瓣芙蓉花飘然而落,他用一只手抱住作业本,缓缓摊开另一只手,芙蓉花瓣仿佛有着灵性,竟不偏不巧落入他手心。
男生走至栏杆,张开手,芙蓉花瓣随风起飞,男生目送她远去,才离去。
我也目送着男生,直到一个黑压压的影子覆盖了我,我缩着肩,看着地上那双红色的高跟鞋,不安的交着手指头。老巫望着我不说话,我只好不停的交,直到手指泛红,老巫才松了口:“粟浅,你爸爸送你来这里是读书的,不是养身体的。”
我点点头,眼睛偷瞄到阎晨憋着嘴笑。
“笑什么笑?以为你笑的好看啊。”阎晨的小动作怎么能逃脱老巫的眼睛,她对我挥了挥手,示意我进去,转身对阎晨道:“你以为自己是聚星的笑星,一笑倾班级,再笑倾级部,三笑倾学校啊?”
“老师,我错了。”
“你错哪里了?”
“我不该笑。”
“你也知道你做错了,不仅耻笑同学还撒谎骗老师,简直太恶劣(le)了。”老巫虽然教学成果不错,但是普通话却很普通,家乡味极重,习惯把劣的读音lie说成le。我们不敢给她校正,私底下说话也学着她。
我拖着铅重的双腿走进教室,低着头貌似专心致志的宛婉,从立起的课本后抬起半边脸,睡意惺忪的眼睛顿时绽放出夺目的光芒,我一坐下,她便迫不及待的说:“粟浅,你好可惜。”
“是可怜,不是可惜。”这丫头困的连词都不会用了。
“对,是可怜,你要是早来那么一点点就能看见帅哥了。”
我拍了她脑袋一下,“你能不能不把你有异性没有人性的本质展露的这么淋漓尽致。”
“我们是什么关系,剪不断,理还乱,你中有我,我有含你,我们之间用不着纳闷虚伪的。”
无聊的地理课,到不了的阿尔卑斯山脉,望不见的有人类生存过痕迹的火星,喝不到的法国葡萄园里少女用脚踩出的葡萄酒,却也摸不得书包里的《生死遗言》。面上带着丝浅笑,看着奋笔疾书的老巫,思绪在听与不听之间游走。
黑板顶上的标语被风吹的呼啦啦的响,苹果大的字“此刻打盹你就将做梦,此刻学习你将圆梦”被吹的扭曲变了形。
宛婉用手支着小巴,脑袋一点一点的如小鸡啄米,忽然又猛的一惊,揉揉朦胧的眼睛,见老巫在爬黑板,长长的舒口气。然后,又一蹶不振了。
我的眼皮也在打架,眼睛肿的像灯笼,势力范围内一片漆黑,碍于已经被罚过一次站了,只能强撑着。
好不容易挨到下课,刚趴下,广播又想起:“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大家上午好。。。。。。在我校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由学生自发创建的校刊《聚星》与今日正式宣布成立,现向广大同学招收与记者。。。。。。”
宋晓,那个写《聚星赋》的学生,他是聚星学院唯一一个特招的学生,他是聋哑人。据说,小时候因患肺炎在医院打抗生素,由于药物的刺激,患上了病毒性耳聋,失去了听力,渐渐地也丧失了说话的能力。
但是他写的一手好文章,他写的《聚星赋》还被学校找专家谱成曲子,作为校歌:聚星学院,启蒙母校。濒汪洋乃可观初升之红日;倚绝峰而可攀端云之山巅。柔柔细沙,藏石躺贝,沐淼淼东海之巨浪;青青幽草,虫吟鸟鸣,感微微西风之柔顺。课暇之时,余尝登楼眺远,看山青海碧,水天相接。每想于兹 ,欣欣然而戚戚然。。。。。。
我猛地站起,靠着我身子睡觉的宛婉反应不及,一头撞上了桌子,她捂着撞疼的脑袋:“粟浅,你抽风啊!”
“我要加入校刊。”
“你不是一向不喜欢社团活动吗?”
“校刊不一样。”
它是宋晓建的,我在各类报纸、杂志上看过他许多的文字,淡淡的笔迹,带着成长的疼痛。
他曾在文章里这么描述自己:如果拿阳光和生命相比,当然生命重要。但在某些关键时刻,阳光却显得那样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甚至用生命去换取也心甘情愿。我觉得失去听力是一件很痛苦的事而不是最痛苦的事,相对那些对我最痛苦的事来说,我宁愿失去听力;那样也许更开心一些。一直觉得失去听力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就算是开心的时候也没有完全忘记自己的不便;只是不开心的时候感觉更强烈吧,所以说能彻底放下自己的包袱,只是心理的一种自我安慰而已,人什么时候能做到无欲无求的境界,也许到那时才能真正看开;才能真正不在乎自己的缺陷。至少我现在修炼的还不够,所以时常觉得听不见别人在说什么是一种恼人的痛苦。
我虽然失去了听力,但是真的懂了。我没有放弃对真、善、美的追求。。。。。。
宛婉不以为然:“有什么不一样的,不都是一大堆人围在一起,写几笔无病呻吟的文章,拍几张相片ps一番,然后印一堆不知道有没有人看的书。”
宋晓的文字才不是无病呻吟,他的文字总是弥漫着一股无边无际的寂寞,那是一种宿命般的寂寞,不同于高处不胜寒的孤寂,不同于知音难求的自赏,不是楚痛,不是自怜,不是优伤,是那种从骨子里、从生命里透出的无根的寂寞,与死亡融合在一起,生命仿佛随时都会在这种寂寞中消失,你什么也抓不住。
曾经有一本杂志给他开了专栏,作者简介里总是挂着这么一句话:我不是王子,但是我要活的比王子潇洒。
从那时起,我便把qq签名改成了:我不是公主,但是我要活的比公主漂亮。




☆、第一章:彼岸花不开(7)

第一章:彼岸花不开(7) 
弥漫中熏香的办公室,大熊一手托着腮,一手转着圆珠笔,看怪物似得看着我;我一手扯着衣襟,一手绞着那只手的食指,低着头心虚的看着地板,希望他答:好。
大熊终于说话了:“我不能给你写同意书。”
我早就知道他会这么说。
“我担心你一不小心,我写完了同意书还得写检讨书。”说着拿起一盒威化饼,伸着两根手指刚要往嘴里送,又觉得不妥,有失为人师表,又放回去。
“老师,你吃吧。”我毕恭毕敬地说。
大熊露出了第一丝笑容,他一面咬着一块威化饼,含糊不清的说:“你就是能把你那辆破车往前稍微拉那么一下,我都会答应你的。”大熊管我愁云惨淡的成绩叫破车,他在我的评语里总是说:使点劲,破车快生锈了。
我咬着自己的小手指:“你说过自己把学生的成绩与兴趣发展看的同样重要!”
大熊使劲咬了一口威化饼,几片饼屑从嘴角掉了出来,他说:“我说过那么多话,你怎么就记住这一句?”
我咬掉一块指甲,“不是刚好用到这句了吗?”
大熊又拿了块威化饼,不想再搭理我。
我放下手,一本正经:“老师,我也是为了能为有志青年而奋斗着。”
大熊弹了弹衣服上的饼屑,“好吧,难得你认真一次,我给你写。”
赶到校刊文学社时,门口已经排了长长的队伍,两个女生正在发放报名表,我问其中一个女生:“记者与有什么区别?”
旁边几个人狐疑的看了我一眼,似乎我的问题很愚蠢,好在女生仍笑盈盈道:“工作比较辛苦,相对也比较沉闷些;而记者自由许多,能到处去采访。”
我毫不犹豫的再应聘职务一览填了“记者”,见女生还没有走,又问:“你是校刊的吗?你知道面试什么问题吗?”
“我是校刊的副社长,我叫苏菲,面试的问题挺简单的,你不用担心。”
副社长?我重新打量女生:修长的颈,纤细的腰,圆润的腿,宽宽的腰带紧紧束着细致的腰身,扎出一个漂亮的蝴蝶结,长发披散在脸旁,白皙的足下还蹬着一双高跟鞋。记得书上说过,穿高跟鞋的女子需要衬托起某种高度,坚强与韧度,这样的女子是积极的是努力的,时刻不能放松,就像穿着高跟鞋的状态;一不小心就会摔的很惨;这样的女子美丽需要张扬,渴望别人的认可,是社会的女子。
美女加才女,我在心里给她打了90分,再一看自己,灰色的平底鞋,一看就是那种对生活没有多大要求,很容易满足,甘于平庸的女人。我想到二十年后,自己穿着睡衣像包租婆一样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对着某个男人大发雷霆的样子,后背一阵发凉。
美女见我一直盯着她看,有些不好意思,“你还有问题要问我吗?”
“没有了,不,有,你认识宋晓吗?”
“当然认识,是我们一起创建的校刊。”
我羡慕的看着她,“这么好啊!”
她一愣,“和宋晓认识就好吗?”
“当然,他那么有才气。”
她嫣然一笑:“原来你是冲着他来的。” 我被说中了心事,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她倒也不为难我,“我随便说的,祝你成功。”说完,便转身去招呼其他报名者。
望着她的背影,心想这个女生一定很优秀,有着我到不了的高度。
轮到我面试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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