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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盘丝洞38(全本加番外)-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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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是真的松了一口气。
  就象长途跋涉之后终于看到了终点。
  瓜熟了,当然就该蒂落。
  凤宜慌了手脚,不停的劝慰我,不要怕,疼就喊出来。我反过来劝他,不怎么疼,真的。
  起码,还可以忍受。
  出了很多汗,我紧紧攥着拳。
  说怕是假地。
  我没想到,疼痛会那样漫长。
  吸气,呼气,咬牙忍耐,疼痛强一阵弱一阵,我听见三六难得的温言软语,替我擦汗,凤宜几次冲进来又被她赶出去。
  隔着道帘子,外面隐隐约约来了其他人。
  “龙王来了,他伤势已经全好了。”三六在我耳边轻声说话,又端了药汤给我:“这是采玫前辈送来的药,快服下去。”
  药汤是什么滋味儿我完全尝不出来,喝了两口,疼痛又一次袭来。
  凤宜刚才问的问题,我没来及告诉他答案。
  还有来生的话,做人,做蜘蛛,甚至做一条蛇一棵树一块石头,这些都不那么重要了。
  忽然间整个人一轻,就象魂魄离体一样,一瞬间所有的疼痛和杂音都消失了,我清晰地听到一声婴儿的啼哭声。
  我心里莫名地发烫,发软,象是打翻了一锅热汤,整个人都要化掉一样。
  一滴泪从眼角滑落下来,我望着手慌脚乱的三六,既想哭,也想笑。
  急慌慌地从外面冲进来的凤宜,他抓着我地手,眼睛都急红了,向来最注重仪态,现在却狼狈的不象样子。
  “是个男孩儿,”三六吞了一口唾沫,两手小心翼翼的托着被裹起来的婴儿,珍而重之的捧过来,递给凤宜。
  凤宜又将他递到我面前。
  小小的一张脸,正张大嘴巴哭个不停,眼睛还闭的紧紧的,看起来红通通的象只小猴子一样。
  “看,我们,我们有孩子了。”凤宜笑的傻里傻气,没半点儿凤王的架式:“我当爹了,嘿,这可是真的!”
  不是真的,难道是假的?
  我得记着这话,将来讲给我们的孩子听。
  嘿,你爹啊,别看平时傲的不得了,可是他也说过傻话冒过傻劲儿的
  将来啊真是期待。
  我和凤宜的头靠在一起,看着那个哭个不停的小人儿。
  那红通通的皱巴巴样子可真的不漂亮,可我觉得他的存在本身,就已经足够美丽,足够震撼。
  舍不得眨眼,舍不得将目光移开。他哭的那么欢畅,用尽全身的力气去呼喊证明他的存在,他的降生。
  刚才凤宜问我的那个问题,我就想告诉他,来生怎么样,并不重要。
  因为,最重要的,是现在。
  ——————
  正文完结了。。。。
  为什么一到结尾的时候就卡文呢,,下个文我一定先把结尾写好,再开始起头,写正文!握拳!
  这个故事有很多不足,谢谢大家一直陪伴我走到现在,包容并支持我,BB不胜感激。
  最近状态一直不好,身体小毛病不断,明知道熬夜不好,可是恶性循环一直停不下来。
  觉得有很多话想说,但是却都说不出来。
  愿大家都能找到并珍惜属于自己的生活,和快乐。
  谢谢。



番外

 

如果还有如果--敖子恒同人番外(上)



  如果还有如果------敖子恒同人番外

  作者:水印*

  写在前面的话:这篇番外是我在看了评论区蛇蝎美女、eyeful等亲的帖子后有感,自己杜撰的番外。以子恒为第一人称,只是希望描绘出我心中的子恒,和他无望的爱。剧情原创同人,可能会有与卫大还未出现的正文相悖之处,仅为纪念,一段朦胧暗涌的情意。

  *

  (一)母亲小时候,嗯,准确地说,刚能化形的时候,我就意识到,我与他们,是不同的。

  他们能够轻易地幻化人身,在年岁那么幼小的时候。为什么我却要蛰伏如此漫长的岁月,而化形的痛,彻入心肺。他们能够自如地翻云覆雨,在功力那么微浅的时候。为什么我却要修炼如此艰辛的法阵,而布雨后被抽干般的无力,记忆如新。

  他们看我的眼光是不同的。我可以读出暗涌的轻蔑、和故意的忽视。甚至,从长者肆意地居高临下中,从同辈无遮地排外中,从父亲几乎忘却的记忆中,从姨娘们讽刺地嬉笑中,我都读得出那份不同。

  我是不同的不同的!藏在心底的兽,在铺天盖地的包围中,似乎很快就要压制不住,勃然迸出。

  可要忍住。

  忍住。

  只为卧床的母亲。我的亲生母亲。

  一个仅被临幸过几次,一个被丢在遥远的行宫,不能踏入主殿的蚌女。

  母亲不可以和她的姐妹们相会。因为她是“侧妃”,是神龙敖家的女眷,她不可以和低贱的蚌族私交。

  母亲必须要向她的“姐妹们”叩拜。因为她是蚌女,是东海水域最底层最平庸的族类。她没有资格和她们平首。

  母亲,应该算是最美艳的蚌女吧。不然也不会被父亲惊鸿一瞥,就纳入囊中,藏于内阁。母亲,也应该是最艰难的蚌女吧。身怀神族后裔的骨肉,过于强大的血脉吸干了她全部的灵力。我的出世,可以说严重损伤了她的身体,让她长年卧床,尽管她安之若素。

  我的身体里,流着最高贵、最强大的龙族的血。

  正因为这血,我跻身敖氏,在大家族中排上一个微末的角位。

  我的身体里,也流着最低级、最普通的蚌族的血。

  正因为这血,才有了那些不同。那些如刀样刻在心底的羞耻。

  可也正因为这血,才有了我,才有了我的生命,才有我敖子恒。

  生命的获取是我所不能控制的天择。惟有努力地活下去,为母亲活下去。为自己活下去。

  要给母亲宁静。因而要忍。

  要给自己更多的时间。因而更要忍。

  要活到比任何一个嘲笑我的他们,都要好。所以,我忍。

  母亲并不快乐。这显然易见。父亲不能谓之风流,但其心明显不在女色。虽是如此,生育我后的母亲,病骨支离,形骸枯槁,远没有与父初逢时不可方物之色。父亲的走访,在我记忆中,仿佛是随着年而递减的。最后一次出现,甚至都忘记了是否已过十年。

  朋友,在母亲而言,是一个奢侈的名词。高攀不起,低就不得。她全部的生活,似乎只有我。

  每日里,只有晨昏之际我修行课程前后的请安,才是母亲最开怀的时光。她会挣扎着走出殿阶,依在宫坊侧边等我。我只记得她氤氲在海水与夜明珠中的笑容,绽放出凄美烟花。

  如果父亲真的爱母亲,他会让她过着这样的生活吗?如果父亲真的负有责任,那么放开母亲,让她自由自在地在蚌族中寻觅自己的良伴,会不会是更好的选择?

  爱是什么?爱并不是,喜欢就追,娶回就罢。爱能不能长久,爱能不能长守,爱能不能让她幸福?

  母亲的葬礼,只是随随便便在族外围的祭堂。那时的我,也还没有能力,让母亲的遗骸,葬入敖氏族冢。

  母亲才不过数百岁,即使在蚌族,她这样的年龄,也应该是一个女妖最温柔而有魅力的时间。

  是谁夺走了她的笑容,和她的岁月?

  若我长大,我必给予我的“她”,夏日黄昏时晕光里最灿烂的容颜。若我长大,我必满足我的“她”,从衣食起居到玩伴消遣所有的期翼。若我长大,我必只娶她一人,恩爱和睦,成为别人羡慕的神仙眷属。

  若是不能,我宁可放弃。让“她”追寻,更自由的幸福。我不要让“她”,走上相仿母亲的道路。

  我跪在母亲的冢前,默默许下,一生的誓言。

  ---------------------------------------------------------------…

  爱有很多种。爱并不绝对。一个人会有怎样的爱情,和他生长的环境、和他的想法与性格,密不可分。所以了解子恒的生活,应该从他生命的来源开始。

  (二)凤宜遇见凤大哥,都不知是几百年前的事了。

  让我回忆一下。那日仙师携着尚是少年的他,来参加敖族的立宗大典。

  那时的我,还是个身着青袍的小孩。呃,好吧,我承认,一直到我快五百岁的时候,我还是身着青袍的小孩。

  所以用这个形象来判断凤大哥和我相识的年份,似乎不是一个确凿的好选择。嗯,总之,是化形还没多久,至少是几百年前的那个时候。

  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那时的我,是不被允许进入立宗大典的。

  因为身上一半的蚌血。

  这是可以接受的。我瞭解。

  而不能接受的是,这个决定,是我已整装肃容,装戴齐全,头顶母亲亲自系上的青云冠,行至大殿门口时,才被拦下告知的。司管祭典的礼官,不知在谁的授意下,隐瞒了族内长老的决定。

  当着林林总总数千宾客亲眷同族的面被拦下。

  是存心看我的笑话吧。

  “蚌女的儿子,也想进入神龙的立宗礼吗?”

  我记不准当时登记的参礼者原话是怎样了。我甚至都忘记了他是什么族别。

  因为我还来不及回答,就被牵起了手,再一怔,就已经离大殿好远了。

  “既然他闲着,那陪我玩玩好了,正缺个人带我四处转转。仇老您自便,我到不到场,都一样吧。。。。。。”一阵风一样,我被拽着从仙师身边掠过,留下这句清脆悠尾的告示声,在殿门轻飘。

  “风行万里?”虽然看似幼小,其实在学堂时候,我记下了绝大多数仙术和修炼之道,哪怕是还未力所能及之术。带我离开的,正是这种禽系族类的绝学。

  牵着我手的,是个发角飞扬的少年,仅仅能看见他小半个侧面,精致美丽,已是惊世之容,微狭的桃花眼,更是勾人不浅,可偏带着顽劣的笑容,随着微弱的气流而飘动,那么洒脱和随意,将先前的魅惑感生生揉入了少年阳光傲人自信满满的朝气。

  若是会这样的法术。若是少年般的容貌。。。。。。啊,他明明就是还很幼小的禽族嘛,不比我大多少。但多么不公平,水族的幼年期那么长,有相当一段时间,他很快就会成长为成年,而我还要顶着这副尊容好几百年。。。。。.

  等等,若是能随着仙师进入大典的少年。。。。。.

  “你一定是凤宜吧!”

  “你就是敖子恒吧?”

  我们竟然同时道破了对方。也对,放眼东海里,最出名的“蚌女的儿子”,似乎非我莫属。

  惊异、与惊喜,仿佛同时而至,分不清伯仲。还未当起免费的导游,我就与他从禽族与水族关于“神行术”的差异一直争论到东海之彼与仙界云洲相接成环的可能性。

  从来没有一位族人,能这样认认真真地和我争辩这样的论题。说我韬光养晦也好,说他们偏执世俗也罢,争得面红耳赤的我,连我自己都头一次见到。

  可凤宜的见识和气度,真的远胜于我。“凤大哥”与“子恒”,在临别之前,他与我的称谓已然定型。这声“大哥”,我叫得心服口服。不过也就是这一声“大哥”,让我叫足了数百年。

  我似乎忘了什么。

  啊,是的,我忘了那血。

  忘了他身上流淌的高贵的凤凰之血。

  忘了我身上神裔与水族交糅的混杂之血。

  与凤宜的友谊,是凌驾于血脉之上的,心神的交汇。

  原来朋友,这样简单。

  可是母亲你知道吗,原来“朋友”对我敖子恒,不再是四面排挤八方轻蔑时遥不可及的奢望。

  嘴角不知何时,扬起了从未有过的角度。

  -----------------------------------------------------…

  读小说的时候,我就觉得,朋友对于子恒,应该是珍贵如同生命般的存在。凤宜的友谊对子恒来说,是漫长生命中最应守护的情谊。同样地,我相信对于凤宜来说,子恒的友谊,也是他漫漫岁月里视若珍宝的经历。所以凤宜的心思、子恒的暗昧,彼此间,都不会是秘密。

  (三)三八三八那只小蜘蛛啊,是我见过最有趣的虫族了。

  那阵子为避招惹麻烦,向族里自请新搬到碧水潭,在凤大哥引见下给邻居桃花观主打个招呼。

  谁知道刚入桃花观,就听见一片诵诗声。

  桃花观那群妖,听说都是还未到天劫的小妖,什么时候竟开始舞文弄墨起来?

  哦,对了,听凤大哥说,有一个会背古诗的小蜘蛛来桃花观了。

  过去一看,居然大家都在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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