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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流转的时光-第38章

小说: 流转的时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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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圣想起夏觞满坑满谷别致的时装和颇浓的脂粉气,了然地轻笑。展砚之也跟着笑。一个品位不低的纨绔子弟,最容易成为一只花孔雀。这个推论比牛顿定律要直观地多。
“关于早晨的事情……上个星期,我开车到你店附近的时候,那些人正好要走。”展砚之看起来并没有埋怨或者担忧,“应该都是我未婚夫的手笔。”
秦圣的嘴角有点僵,对于话题突然从夏觞跳跃到“未婚夫”,没有丝毫准备。咽喉颤动了几下,盯着展砚之的锁骨,开始极有节制地呼吸。“我去做早饭。”她把胶着在展砚之身上的视线硬生生移开,“想吃什么?”
“清石说过,秦圣有的时候,连喘气都会小心翼翼。”展砚之突然显出一点咄咄逼人,“你不问吗?不问的话,我主动告诉你。”
秦圣翻身下床,走了几步,摇摇头,转过身,嘴角已经习惯性地勾起:“很早之前,我还不认识你的时候,有一次清石被灌醉,我送她回家,她缠着我,给我讲你们所有的来龙去脉。半个月前,我见过项钧墨,他要我离你远点。”
展砚之闭起眼睛,不再说话。秦圣顿了一下,走出卧室。慢慢穿过客厅,进入厨房。厨房一直是她喜欢的地方。淡淡的油烟气,有一种安定人心的作用。从冰箱里拿出昨晚的剩饭,倒进锅里,放水,天然气烘托出淡蓝色的火苗。展砚之喜欢颗粒分明的泡饭,不喜欢糊成一团的粥,所以要开锅煮。
刚买的小白菜青翠欲滴,在水里沉浮,一根根捞起来揪断,用盐沥出水分,起了油锅,合着鸡肉丝一块炒。须臾,出锅。这时泡饭的火候正好。一清二白混到一处,有一种饭店做不出来温情。平底锅里覆着一层橄榄油,鸡蛋打进去,滋滋地响。一面金黄,一面娇嫩,是大部分人中意的口味。不过展砚之的味觉很中式,所以还要淋上酱油。
秦圣倒好牛奶的时候,展砚之走进客厅。坐下来,泡饭冷热适宜,荷包蛋符合国际标准。她端起碗吃着,秦圣喝着牛奶在一旁看。
展砚之重重地放下碗,语调是不常见的清冷:“别这么小心翼翼!”
秦圣的脸色略微黯了一下,站到展砚之身后,握住她的肩膀,和风细雨的吻落满她象牙色的后颈。展砚之叹了口气,端起碗递到秦圣手里,露出点难得的孩子气:“昨天宵夜吃太多了,这么多,我吃不下。”
秦圣擎住小汤匙,把泡饭一点一点是送进展砚之嘴里。
吃过饭,两人一同出门。展砚之开车向东去,秦圣向西往地铁站行进,她转过身的时候,展砚之的车已经消失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
地铁每天准时到达,偶有意外,但总得说来,比大部分人乘坐它的人守时。九点五十分,秦圣循着楼梯,慢慢地从地下世界往地面攀登。地面的阳光有点刺眼。四下张望,柳一沐蹲在阴凉里,神情专注。
秦圣走上去,也学着她的样子蹲下来。
“蚂蚁的头,这么小,嘴巴倒挺大,就是不怎么说话。”
一沐也很少说话,偶尔开口,却总是带着一种独特的荒诞。可细细琢磨起来,又觉得十分在理。不经意的时候,听过这些荒诞话的人甚至会引用她说过的话。菜皮说,这孩子是天生的哲学家。
“它们在说呢,只是你没听见。”秦圣牵着柳一沐的手,拉她站起来,“夏觞和楚令呢?”
柳一沐指指远处树荫里的黑色轿车,眼睛却一直看着秦圣的脸。
“你也被人打了?”柳一沐摸摸秦圣的额头。
“还有谁被打了?”秦圣颇感意外。
“夏觞。不过她打赢了。”
秦圣牵着柳一沐的手,走到车边。楚令和夏觞正在里边听音乐。她和一沐坐上后座,问夏觞挨打的缘由。夏觞和楚令都气鼓鼓地不愿说。
“楚令曾经为了摆脱一个爱慕者,说自己和夏觞是情侣。爱慕者先生不信,依然纠缠不休,今天早晨,夏觞去接我们,正好碰见爱慕者先生。楚令恶语伤人。爱慕者先生的自尊心受伤害了,忍不住,就动手了。夏觞比他更生气,要拿这个打他。”柳一沐很耐心地解释,还举起一个细长的金属物品给秦圣看,这似乎是一个装饰品,“所以爱慕者先生害怕了,就逃走了。你为什么挨打?”
“我是自己摔的。”秦圣摸摸柳一沐的脑袋,“好了,我们走吧。谢谢你们来帮忙。”
“真的要买掉你的店?”夏觞突然开口,“我不相信仅仅是因为想套那几十万的现金。”
柳一沐看了看秦圣,拍拍夏觞的肩膀:“我们走吧,搬完东西可以去吃火锅吗?”
夏觞点点头,车子绝尘而去。
10:20
展砚之停好车,走进一座大厦。电梯把她带上12楼。穿过阳刚味浓重的走廊,推开虚掩的厚重木门,眼前是黑色的巨大办公桌。桌后端坐的男人是项钧墨。
展砚之在项钧墨的注视下,坐到他斜对面的沙发上。项钧墨站起来,把冒着热气的茶水递给她。
“你会未卜先知?门也不关,还泡好了茶?”展砚之扬着眉微笑。
“我刚刚在窗口,正好看见你下车。”1米9的项钧墨站在坐着的展砚之面前,简直像一座不可逾越的高山。
展砚之摇摇头,望着茶杯里载浮载沉的茶叶:“钧墨,站在你的位置往下看,把武大郎看成姚明也完全有可能。”
项钧墨和刚好仰头的展砚之对视,他解释道:“不管是你,还是你停车的方式,我都不会认错。”
项钧墨并没有说谎,他20岁的时候,认识了17岁杨清尘,他是唯一个,杨清尘特意介绍给展砚之认识的男人。
杨清尘是个骄傲的人,杨清尘之所以会把他介绍给展砚之,是因为项钧墨更是个骄傲的男人。项钧墨有自信并且有自信的理由,项钧墨有担当,并且有担当的能力。所以他是个有资本骄傲的人。
而显然,这样的男人几乎不会为了讨好一个女人而说谎。
展砚之抿了一口茶,语气认真起来:“钧墨,我只是来告诉你,别这么咄咄逼人,欺负一个女人,可不是你的风格。”
“我只是不喜欢节外生枝。当时,如果不是你们家老三横生枝节,你现在可能已经是项太太了。我们花了三年时间,才走回原来的路,现在因为一个乞丐王子,你又要改道,我不得不为自己做点什么。”项钧墨弯下腰,望着展砚之平静的脸。
“钧墨,和你结婚是个绝对正确的选择,你很清楚,我们的婚姻以什么为基础。经营,是吗?要知己知彼,要讲权利义务责任,要评估风险、收益,要作适当的要求,要懂得什么时候该谈判,什么时候该施压、也要知道适当的时候该妥协。我们都很擅长这些,所以我们会是一对教科书一样成功的夫妻。这的确是我的大脑想要的,但不是我的心会做的选择。很老套的说法不是吗?”展砚之的手指轻轻叩击着沙发的扶手。
“我是不是应该更正你一点,在你的乞丐王子出现之前,你的大脑还控制着你所谓的心。所以把事情简单化,就是让她走出你的生活。”项钧墨退回办公桌边,坐在桌面上,黑亮的皮鞋跟着展砚之手指的节奏在地毯上微微弹动。
展砚之迟疑了一下,没有把已经成形的话语说出口,而是走到项钧墨身边,缓缓靠近他,最后倚在他肩头。
她仿佛疲累之极:“为了一个正确的婚姻,我原本打算,尝试和你生活在一起,甚至尽量说服自己,做好和你上床的心理准备,当然也包括生个孩子,我相信我可以心平气和地做到,可我不想这样。钧墨,你可以选择平静地接受退婚,或者……我想,和展砚之较劲,对你来说,也不是一个正确的选择。总之,我不是为了秦圣,才和你退婚,我是为我自己。我今年27岁,早已经过了事事唯心而行的叛逆期,可是这一次,我想为了自己做一个错的选择,并且,已经准备好去承受谬误带来的颠簸甚至倾覆。”

“我答应,不会再为难你的乞丐王子,但退婚的事情,我还需要再看看事态的发展。毕竟,你是我20岁就认定的结婚对象。因为我们如此相像。”项钧墨放开揽着展砚之腰的手,态度依旧从容。
展砚之退出项钧墨的怀抱,轻轻说了声“再见”,便径直越过原木色的门框,消失在项钧墨的视线里。
10:36
地铁站到秦圣的发型工作室不到十分钟的车程。车子抵达目的地,秦圣无奈地笑起来:“一沐,你这样瞪着我,让你看起来有一种,恐怖片的女主角的感觉。”
楚令转过头,伸手捏捏柳一沐的脸,附和秦圣:“被她注视的人,总会觉得自己是一只穿比基尼的大熊猫。”
柳一沐不以为意,依旧认真地打量秦圣。秦圣随意中暗含别致的蓬乱头发,铺撒在略宽的肩膀上。看起来破旧的军绿衬衫和款式普通的胯裤,与平时并没有什么不同。
“你怎么了?”夏觞问得认真而直接,典型的小孩子式的提问。楚令和一沐也乖宝宝一般端坐在座椅上,眼巴巴地望着秦圣。
秦圣在心里感叹,越是看起来懵懵懂懂的家伙,神经越是敏感,这三个不太懂人情世故的小玩意儿,是用圣斗士的第6感来感受世界的吗?她可以确定一点,那就是从外表上,她并没有表现出特别需要被关切的症状。所以对三个人的敏感,唯一的解释就是“小宇宙”。
“我们去游泳好吗?我知道,有一家宾馆有游泳池,还有桑拿房。”
秦圣避开了这个问题,而车上的另外三个人,撅嘴、皱眉、下车,表达她们的不满。秦圣无奈地摇摇头。她不是不想说,而是根本不知道该怎么说。秦圣听人说过,基督徒认为人生来是受苦的,而且要虔诚地对待这种苦痛,不能起逃避、怨恨之心。
所以她推断出这样的结论,真正的疼,是疼得连喊疼的惨叫都发不出来,真正的难题,是难得连其中的难处都说不清楚。可不解的是,她信仰的是典型的佛道结合的中国式宗教,她应该归玉皇大帝管才对。也就是说,只要一心向善,少欲寡求必然有好的报偿。
可从眼下看,上帝和玉皇大帝必定有一个的工作疏失了,或者有一个越权了。
秦圣胡思乱想着跨进朝夕相处了4年的工作室。因为百分之四十的股份转让给另一位合伙人的合同早就签好了,所以今天唯一要做的事情是打包私人物品,然后带走它们。她的私人物品,几乎都集中在挂着“老秦人剃头店”旌旗的楼上小隔间里。虽然多,收拾起来倒也不麻烦。唯一叫人费心的物件是沈清石送给秦圣的一盆赏叶植物。
事实上,秦圣是个非常细心的人,但她实在不擅长种植花草。尽管她可以比谁都细致入微,尽心尽力,还是种什么就死什么。每次都雄心万丈,气势汹汹地买来花苗,可每次都未等长成就夭折了。后来改买已经长成的花草,可谁知,总是生机勃勃地来,死气沉沉地走。
唯独这盆巨大的赏叶植物例外,起先,在秦圣的尽心照料下,它逐渐凋零成风中之烛。可她出外务一个月回来,无人照看的它居然绿意盎然,格外青翠,从此秦圣便硬生生压下满腔的热切,除了一个月浇两次水,其余时间,连多看一眼都不敢。于是那草便存活至今。
尽管无比留恋,但还是决定把它留下。带走它,说不定会又一次剥夺了它的枝繁叶茂呢!
秦圣花了四年时间累积起来的物件,只用了不到40分钟就全部搬完了。东西都是从侧门搬出去的,没有惊动多少人。临走,店里原先的合伙人出来送别。
合伙人叫老丁,比秦圣年长得多,但绝对的标新立异,引领着行业潮流。他是秦圣的授业恩师。可他教出来的秦圣,却完全没有承袭他的风格。秦圣从来都不以尖锐取胜,而是以妥协独树一帜。面对害羞的人,她会保留对方的害羞,适当地加点不着痕迹的叛逆,既做到了含蓄,又满足了内敛的人心中隐伏的对离经叛道的向往。有时,顾客也会对自己的头发,提出称得上可怕的主意,她从来不去否决对方,而是尽量把它合理化。
“秦圣啊……你知道,我不在乎这一家店,当初这店决定挂你‘秦圣’的名,就是想告诉你这店是你的。既然是你的,为什么不再坚持一下呢?就算再怎么折腾,也不过是一家店。”老丁扶住秦圣的肩膀,试着最后一次说服她。
“反正,我也累了,想歇一阵。”秦圣低着头,再抬头时,嘴角又有了微笑,指着玻璃墙上,浅蓝色的“秦圣”字样,说:“老丁,把那些牌子换了吧,不然麻烦就断不了。”
老丁狠狠叹了口气,有点气恼地跨进了门。秦圣转身上了夏觞的车。车子启动,她发现车上的三个人还是一幅好奇宝宝的样子。于是盯着夏觞开口:“好了,你们保证,这事情不能让清石和砚之知道。如果你们做不到,我不会说的。”
夏觞嘟着嘴,不满地咕哝:“知道我肯定做不到,还开这样的条件。算了,吃饭去。”
吃完热气腾腾的火锅,大家似乎都忘记了秦圣提起过的游泳的事情,只是帮秦圣把东西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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