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言情电子书 > 逃夭 >

第32章

逃夭-第32章

小说: 逃夭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问陆漫最后怎么就大摇大摆回来了?

陆漫扯了扯嘴很不情愿地说,因为那个女人。

她没说那个狐狸精。

那个女人与那局长做了交易,她回到那局长身边,换陈近北一家平安回来,且不得再动他分毫。那局长答应她的要求,不过她只能做他背后的女人,不得让正房知道一丁点消息,想闹想上位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不然,他想动还是会动。白道真正想对付黑道,总是会有办法的。

陆漫说那日听到那个女人的交易电话很是震惊,可是那个女人冷冷地说,我不想过这种鬼日子。

可陆漫实在没看出她在过鬼日子,这个女人像根强劲的野草,似乎在哪里都能活得很好,一路的逃难,除了跟陆漫争锋相对,其他时间总是一付悠然自得的模样,似乎很满足这样呆在韩冷的身边。

陆漫望着远方说,我真不知道那个女人是怎么想的。

我望着陆漫说,我也不知道。

或许我们心里知道,只是嘴里不肯承认。

雪化之后,天空一片澄明。

南方的雪来得快化得也快,才不过半日工夫,积在树上的雪已化得一干二净,仿佛那一场雪不曾有过。

我跟陆漫说,我们去看看白闲吧!

我被叶子鸿包裹成一粽子模样,除了眼睛露在外面看路,其他地方皆被包着。其实我觉得眼睛也大可不必露,因为根本不需要我看路。从车上下来,叶子鸿就一路背着我来到白闲的墓地。

陆漫在我身后跟着,时不时用手托我,生怕我会掉下来。

在婚礼过后不久,我们把白闲送了回来,把她安置在了她父母的身边。虽然买这块墓地费了些周章,但是,所幸,结局是好的。

白闲这一生太短暂,短暂得要用我十八年的光阴让人们更好地记住了她。

那天参加我与叶子鸿婚礼的白闲的亲人们,在看了那个VCR之后,有现场痛哭出声的,有默默无语哀伤的,有呆呆望着貌似不敢相信的,那个婚礼,是我见过最为悲凄的一场婚礼。短片中没有提到我将不久于人世这个事,因为我不想我的这场婚礼变成一个人生告别会。 

送白闲回来的那天,天空飘着微雨。我们将她从杜云影的墓中迁移出来,那一块空着的墓地,不久以后,便是我的归宿。

舅妈哭着说,白闲,回家了。

这样听着旁人叫白闲的时候,我经常还是以为是在与我说话。可是不是,我已不是白闲。

落葬,呜咽一片。

我对一身黑裙的南乔说,给你姑奶奶鞠个躬吧!

南乔恭恭敬敬朝着白闲鞠了三个躬,转身却紧紧抱住我,嘴里喊着姑奶奶。

是,在南乔的眼中,我才是她的姑奶奶。白闲死去的那年,南乔只是个牙牙学语的婴孩。

叶蓁蓁同样鞠了三个躬,对着冰冷的墓碑说:“姨妈,别把妈妈带走好吗?”很轻地说,却一字不落落入我的耳中。

眼泪再次坠落,对不起,孩子。

叶子鸿紧紧拥着我,不时用纸巾擦干我流下的眼泪。

萧飞扬戴着帽子,与杨君一起,带领着一群同学,有初中的也有高中的,每人手里一朵白玫瑰,与白闲做迟到十八年的告别。

白闲,你所向往的玫瑰,今日一并送上。

犹记那日白闲怯怯地说,喜欢那个会画画的男生。

我望着手持白玫瑰的萧飞扬和杨君,想着他们中的哪一个才是白闲当年心之所系之人?

在离开的时候,我们一家三口对着白闲旁边的夫妻墓鞠了三个躬,我听见自己很轻的声音飘在空气中:“妈,我把白闲送回来了。爸爸,这一次,你要好好保护白闲。”

那一个葬礼过后,我发了整整三天的高烧。我以为我会那样烧死,没想到又熬了过来。


雪后的墓地显得比平时更加清冷,即使穿着厚重羽绒服的我还是感到锥心的冷意。我对陆漫说,你错过了我的婚礼,也错过了白闲的葬礼。

这一天,陆漫哭得像个孩子,抱着白闲的墓碑,说着以前的种种。她说的那些事,是我没经历过却是以前听过的,以前以为,那是我失去的记忆,现在知道,那是白闲的过去。

突然之间心变得空洞,陆漫,原是白闲的挚友。她们的从前,与我无关。陆漫对我的好,只是因为我是白闲。可到底,我不是。

叶子归握住我的手,隔着厚厚的手套给我温暖。我眼底的失落,怕是尽入他眼中了。

天色渐暗的时候,我泪眼婆娑地拉扯着陆漫说要走了。陆漫涕泪纵横地望着我,抓着我的肩膀哭着说,白闲,不要死,求求你不要死,你已经死过一次了,不要再死了,不准再死了。

我抱着陆漫哭得差点断了气,这是我有生以来的第二次大哭。

陆漫的回来,仿佛是给我的人生画上完美的句号,让我不至于留下遗憾而去。

为此,一大帮人埋怨陆漫不该这么早便出现。因为民间有一个说法,如果一个人没有等到要见的人或者没有完成一件事,是不甘心离开人世,从而延续了那人的生命。

陆漫骂了声娘说,早知道我在南非呆个七八十年再回来!

其实这只是少数人凑巧碰到的事,于是便被夸大。我见到了陆漫,并没有即刻闭上眼睛含笑而去,反而一日虚弱一日地继续活着。仿佛现如今撑着我的,是那没有完成的事!

没有完成的事,是的,我在跟叶子鸿一起合写一部图文小说,叶子鸿负责画作,我负责文字书写。

写这部小说的起因是因为我的那部小说《渡,红尘》,因其在网络上的点击率不错,然后便有出版商寻到了我,我的第一本小说终以实体书面世。书的封面,是叶子鸿画的一幅画。

那画上浅浅而笑渡舟的绿衣女子,分明是我以前的模样!

书的销量比预期的要好。我估摸着叶子归的画比我的小说更吸引人。出版商看到商机,力邀我与叶子鸿俩人再合写一本小说。

叶子鸿以我身体状况为由拒绝。

没两日却跟我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胡乱弄弄吧!

许是叶子鸿见我捧着《渡,红尘》一付死而无憾的神情让他惧怕,觉得应该再进行一部新的创作方能让我重新振作,继而让未完成的事件拖住我流逝的生命。

为了不适得其反,叶子鸿每日里只让我写作两小时,其余时间便是休息。

我知他的目的只是让一件事情牵住我的心,完成时间自然是越迟越好。哎,这人傻起来也真是了不得,如果一件事能牵住我的心让我不走的话,那么这么多的人这么重地牵住我,我更是无法走啊!何况这些人当中有他,有叶蓁蓁。

过惯了独身生活的我,突然如此腻味地跟这俩个如此优秀的男子生活在一起,起初还真有点不能适应。叶子鸿还好,我与他,算是久别重逢。可每每看到叶蓁蓁,想着这是我滴滴亲的儿子,当时离开时就那么丁点大,如今就大男孩一个了,就相当有点恍如隔世的感觉。我常常向陆漫炫耀叶蓁蓁,如同以前她向我炫耀她的孩子一样。我欣喜于叶蓁蓁在没我这个亲妈的抚养和教育下长成了这样一个帅气聪慧的大男孩,同时又相当惋惜自己没有一路看着他成长。按理说没妈的孩子性格啊什么的应该有点缺陷才对,可这孩子,却在叶子鸿和我妈的培养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而且发展得相当好,这说明了我这当妈的有没有都不怎么重要了。我发觉自己时常会纠结于这个事情,一纠好几天。

叶蓁蓁真是个聪慧的孩子,到底看出了我患得患失的心情。他将我带到他的房间,房间里有一个陈旧的木箱,打开木箱后,里面满满一箱日记本。

叶蓁蓁指着这一箱日记本对我说:“妈妈,这里面,是记录我成长的点滴故事。识字之后,是我自己记录的生活和学习,识字之前,是爸爸做的记录。爸爸说,我的每件事,妈妈应该知道。”叶蓁蓁自最箱底找出一本来,翻开看了下,确定之后递于我手上,微笑着说:“妈妈,请您一览儿子的成长史。”

我如珠似宝地接过,如饥似渴地读着那一个个字,比读任何一本我喜欢的小说都仔细都投入。

叶子鸿是天底下最好的父亲,他简直就是父皆母职,每天记录那时还是小蓁蓁的微小变化,何时出牙,何时会爬,何时走路,何时叫的第一个音,何时识得第一个字?叶子鸿的文笔好,他的记录其实更像是一篇篇散文,每一篇文章最后都这样写道:“杜云影,我们的儿子很棒对不对。”或者诸如此类告知我的话。

是的,我们的儿子很棒,我看到了!还有更棒的是我儿子的爸爸。

想想那时叶子鸿还是个学生,却一边要学习一边要照看叶蓁蓁,还要事无巨细地记录小家伙的成长日记,换做是我,怕也做不到像他这样!

叶蓁蓁自己亲自执笔的成长日志倒是很有意思,从最初的流水账一样的日记,到最后行云如流水的随笔及所配插图,充分说明了他很好继承了我与叶子鸿的优良传统。

日志中记录生活与学习中的喜怒哀乐,但翻到最后一本的最后一页也没看到有关情窦初开的字眼。想起最初他来咖啡店被周猩猩捡到的情书和他对那封情书的态度以及他对南乔若有似无的感情,觉得这孩子对于儿女情感要不是太淡泊就是太骄傲。

为此,我们娘俩又坐到了咖啡屋的包厢里,当然这次完全是谈心。

我身体的状况已经不适合喝咖啡,叶蓁蓁给我冲了杯奶茶,自己照样一杯黑咖啡。想起第一次见到叶蓁蓁时的光景,直感叹冥冥中自有天意。

在我斟酌着该如何开始今天的谈话,叶蓁蓁从对面递了一本笔记本,看样子是本崭新的日记本。

翻开扉页,只见上面写着两个大字:番外

唉,真是个细心的小男人,难怪有人说,女儿是父亲前世的小情人,儿子则是妈妈前世的小情人。这番外写的正是我所担心的事。只是看完之后,我的心更加担了。

里面有这么一段话:对于情窦初开这个成语,我没有很深的体会,因为我实在没有经历过。所以我的日志中,没有关于这一点的描述。但是,我却很想有一段青梅竹马刻骨铭心的爱情,就如,我的爸爸妈妈的爱情故事。他们的爱情是世间最坚不可摧的钻石,历经岁月,却日久弥新。我渴望我的爱情也是这样,我希望我所爱的人也能这样坚定,一眼万年,一生一世

这样的观点,哎,完全就是我跟叶子鸿的爱情观。一眼万年,一生一世。难怪这家伙总是迟迟不向南乔表态,也始终未向任何一个女生表示过情意。

我合上日志对叶蓁蓁说:“蓁蓁,妈妈其实很惭愧,实在是我和你爸爸没有给你立下好的榜样。对于情窦初开这一说,一般每个青春期的孩子都会经历过。有些是暗恋,有些是明恋,我与你爸爸,是恋得比较早的。在我们那个年代,算是特别出格的学生了。我很高兴你没有像我们一样,我一直很佩服你的爷爷奶奶以及外婆,他们真是很豁达。想想你要是在你爸那个年纪生了个孩子,我恢复记忆之后,不但发现我有个儿子,并且连孙子都有了,这也太让我崩溃了吧!”

这话让我们俩个人都不由笑喷。

叶子鸿正好在这时推门进来,见我们笑成这样,自然相问。我故作神秘不答,只说:“你接着听便是了!”

我捧着奶茶继续说:“可是在现在的社会,你一恋都不恋,并且做出这样一番淡定的样子,就很让我这个当妈的担心了,当然我知道你爸也有点担心。”抬头看了下叶子鸿,表示我没有当他是透明。然后再接着说,“我们撇去你学校里的那些追随者不说,我们说说南乔吧!你对她,到底是什么样的情感?”

这话其实是我很早之前就想问的,南乔这孩子自我回来之后也明示暗示了很多次让我问问。

这话问出,叶蓁蓁倒也不意外,看来他一早知道了今儿有这一出。只见他不紧不慢地说:“爸,妈,我跟南乔辈分上不对,而且,我们根本就是直系亲属嘛!”

“别找借口,你不是一早就知道南乔是抱养的,亲什么属啊!你小子,拿这当挡箭牌,是看不上我们家南乔是吧!”

貌似微恼,实际自然是不恼。叶子鸿长臂一伸,将我搂住,笑着一同看叶蓁蓁将如何辩解。

叶蓁蓁起立,向我们拱手鞠了个躬:“父母大人,儿子实话招了吧,南乔确实不是我的那一瓢。你看,论美貌,她比妈妈现在容貌还不如;论才能,她琴琪书画样样不通;论气质,也是不如妈妈。你看,额,南乔”

得,又来这样一出。不用说,南乔又在最受打击的时候出现了。我以为她又要扭转身便跑,岂料这次她却踏门而入,站在叶蓁蓁身边,指着他鼻子说:“论美貌,我是不如姑奶奶,若是你以貌取人,你直接去找港姐好了;论才能,我程南乔今天就是要告诉你,你叶蓁蓁会的东西,我程南乔在两年之内必定超过;论气质,这个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