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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香港商战风云录(中)-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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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家的盈亏有直接关系。如果众赌客投注的那 匹马中了头马,庄家就要大出血。规律是:赌客赢,庄家输;庄家胜,赌 客败。      对场内赌马者来说,马的输赢,与他们的输赢也有直接关系。奖金总 额比例不变,但是谁赢谁输,就要看各人的眼力和手气。      60年代投注“贴士”(指南)一纸风行,通常马迷要买一份以至数份马 经报纸,再根据马评家提供的贴士投注。只要是众贴士看好的热门马,十 投九中。      然而好景不常,马评专家马失前蹄,屡侧屡误,胜出者反而是众专家 冷落的冷门马,按贴士投注的马迷纷纷落马,叫苦连天,致使贴士信誉一 落千丈。      赛场上,一些连创佳绩的良驹,临阵出现疲态,降为劣马;而一些平 时赛绩平平的马,却斗志昂扬,风驰电掣,一马当先后来竟发展到“大热 必倒灶,场场皆爆冷”的奇怪现象。马迷怨声载道,乾指马评家;马评家 有苦难言,只得指责马会管理不善。      马会疑窦丛生,联合警方明查暗访,至70年代,终于破获毒马案,真 相大白。      原来有两帮毒马集团,分别为不同的庄家所控。他们各自下毒,对象 皆是行家与马迷看好的热门马,毒量有所控制,使马慢性中毒发作,陷于 疲态,落于败绩。这样,庄家就能稳操胜券,屡赌屡赢。据查,单在1969 至1970年的马季中,两帮集团先后对53匹良马下毒手。      “走多夜路总会遇到鬼”,有一次,两帮人几乎同时对一匹名为瑞士小 姐的马下毒,瑞士小姐双重中毒,赛时疲惫不堪,赛后两日便暴毙。兽医 验尸,证实此马死于砒霜中毒。警方未打草惊蛇,严密监视。两帮毒马集 团见毒死马匹,从此联合起来,合成一股,依然对马匹投毒。      1970年11月,中央裁判署审讯马夫张勇华、陈鸿明,无牌医生邓辅民, 茶楼伙计林旺辉。      1971年2月,警方拘捕骑师彭利来、马夫秦礼权。彭利来为毒马集团头 领,葡籍人,红牌骑师。彭被判监禁两年,服刑3个月被查出患有肠癌,提 前获释,病死加拿大。      毒马集团的后台老板为外围赌档庄家。警方查无结果。据说,就是毒 马集团的成员也不知幕后策划者是谁。他们接到神秘电话,又收到神秘酬 金,利令智昏,毒马相报。      毋庸置疑,庄家必是黑帮人士。      毒马案的破获,促使贴土信誉回升。      然而,马评家提供的贴士,不再像初期那么灵验。马会在1973年实现 了赛马职业化,对马匹实行统一管理,淘汰一些较劣的马。在赛马业余性 阶段,常会出现马匹良莠不齐的现象,马评家对热门马、冷门马一般都能 看准。现在却不同,众马实力大致均衡,常会令马评家走眼。于是众说纷 坛,莫衷一是,马迷不知信哪家的贴士才好。      中彩靠运气,运气不可捉摸,不为人的意志而转移。     偏偏就有人起妄念,让赛马的胜负输赢,按自己的意志为转移——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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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是造马。      于是造马事件频频发生,马迷投注不准,马评家屡屡失算。马迷与马 评家怒气冲天,投注额下降,马会收益大大受损。      1988年,警方破获“杨元龙造马案”,并拘捕造马集团的商人陈维康, 骑师陈文就、陈毓培、黄润生等4人。杨元龙却在法网之外。舆论沸沸扬扬, 传媒指出:造马集团的魁首并非杨元龙一人,而是一个富商俱乐部。      杨元龙是上海帮纺织家,他热衷赌马,并且逢赌必胜。其诀窍在于造 马,以金钱为饵,诱使骑师在赛马中人为造成输赢结果。杨元龙与他的富 商朋友,购买大量彩票,从而获得巨额彩金。杨元龙等大赢,众马迷所得 彩金自然会大减。      造马案除拘捕的陈维康4人外,还涉及富商及骑师多人。他们在跑马地、 沙田赛马场造马长达两年(1984年1月20日至1986年2月19日)。陈维康等4 人,均被判入狱。      经高等法院聆讯后,法官裁定杨元龙罪名成立。杨元龙承认六项罪名, 被判入狱两年,缓刑两年,另罚款540万港元。                                     谁是赢家      香港马季从当年初秋到次年初夏,每周一般两次赛马,每季60多个赛 马日,每日数场,全季约500场。马迷扑水 (找钱),每季有500次机遇!      投注项目五花八门:独赢、位置、孖宝、孖Q、孖T、三重彩、三宝、 过关、连赢位、六环彩以及各种杯赛。每项又有单式、复式、胆拖以及普 通奖、特别奖之分。每一场赛马,又有多种彩奖向马迷招手,诱惑力之大, 可想而知。      并且,投注点遍及港九新界,每个投注点均有10多个窗口。为方便旅 行在外和境外马迷投注,马会开设电话投注项目,马迷先存一笔款在指定 帐户,投注只需电话告之。目前,电话投注户有30万户。      每注单式马票10港元,复式、胆拖、过关金额要高出6倍至30倍。      10港元马票,今日再穷的港民都拿得出,实际上,马迷投注,通常都 有数百元至数千元。尤其是场内贵宾席的大豪客,一掷就是数十万元至数 百万元。      投注总额的81。9%反馈给投注者。彩奖实际上是一次财富的再分配。 赢者欢呼雀跃,输者垂头丧气。赢马叫掘草皮,输马叫铺草皮——意为输 掉的钱用于马场铺草皮的费用。      赌马以小搏大,一旦中头彩、重彩,回报甚巨!然而,从整体来说, 马迷都是输家,投注总额的18。1%给马会和政府攫去!      在80年代的10个马季,马迷共投注1813亿港元,马迷中的幸运者赢回 1487。9亿港元。那么,输掉的共有335亿港元——马会和政府才是大赢家(马 会佣金、政府博彩税分别占总投注额的7。4%和10。7%)!      进入90年代,马会的投注总额逐季飚升。1991年至1992年的马季,67 天赛事,投注总额高达556。2亿港元。而全季政府博彩税所得60亿港元以上, 马会佣金也超过30亿港元。      马会是非盈利机构,所得佣金,除用于行政开支外,以大部分投入慈 善事业,马会是香港最大的慈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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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彩税是港府重要的财政收入,数额之巨,列利得税与关税之后,为 政府第三大税收来源,被誉为政府金矿。      港督葛量洪曾说过一句饶有意味的话:“控制香港的,是港府、汇丰、 怡和、马会,排名不分前后。”      一位马迷更说了一句饶有意味的话:       “以赌谋善善非善,设局迷人人非人。”       “一将功成万骨枯。”用这句古诗来形容香港股市的某种情形,可谓十 分贴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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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章商界猛人霍氏淘沙卖楼花      霍英东“胆大妄为”,设想一些不可能办到的事。别人现房现卖,他的 物业还是空中楼阁,就要“拆骨”预售,叫买主乖乖掏钱。事实证明,他 的空想不但能变成现实,还大受欢迎,一时,香港卖楼花遍地开花,蔚为 大观。霍氏一只手卖楼花,另一只手却探到海里淘沙,这又是一桩“胆大 妄为”的事!                                   土地批租制度      香港自开埠以来长期采用土地批租制,出租土地多数采用公开拍卖、价高者得的 办法,通过拍卖,使土地商品化,进入市场。这是香港政府土地政策的基础。准备拍 卖的土地包括住宅楼字和工商业楼宇用地,每年举行多次拍卖,拍卖土地的时间每年 预告两次。用作兴建公屋或发展公共事业以及慈善用途的土地,不采取拍大方式,通 常采用私人协议方式批租,政府只收取部分地价或免收地价。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例 如用协议方式批出中银大厦用地,按市值收地价,但规定不得转手出售。      除公开拍卖外,还有公开招标承投的办法。政府公布招标的地段,投标者并不需 要公开报价,彼此互不知道对方出的价钱,仍是高价者得。招标土地大都是投资庞大、 用途比较特殊的,如兴建加油站、多层停车场、戏院等项的土地。在公开招标中,地 价比较便宜,但投标者必须提交详细的开发计划并得到港督会同行政局的批准,才能 得到土地。这种安排是为了使土地得到最有效的开发。有时投标者虽然出价略低,但 因所交的开发计划较为合理,也有可能中标。      根据《回收官地条例》,政府可因发展公共设施(如兴建地铁、进行填海工程、 扩大马路、修建公园)的需要,向承租人收回已批准的土地,但必须按现时地价作出 补偿。      这种拍卖、投标的土地批租制度,其最大作用是配合自由市场经济,借助市场调 节的力量,使稀少的土地资源得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潜力和效益。通过批租制度,港 府完全可以控制土地供应量,从而维持拍卖价格的高水平,保证庞大的土地收益。它 可以增加政府收入,为低税制提供稳固基础。但同时地价、楼价、租金的高涨却使各 行业成本提高,增加市民生活负担,影响香港产品在国际的竞争力。      1954年12月20日,农历黄道吉日。      这一天,香港商业巨子霍英东,甩出120万港元巨款,在繁华的铜锣湾 购置了一幢大厦。一个出身艇户的贫寒之士,一个命途多舛的冒险猛人, 从此步人人生最辉煌时期。      他仍是一个商界猛人。                                     创售楼花      霍英东购入大厦,即注册创办立信建筑置业有限公司。“立信”二字, 取自“立足于信誉”之意。      霍英东看好香港的房地产业。香港是弹丸之地,40年代末人口急剧膨 胀到200多万,住房紧张;香港工业开始起步,工业用房奇缺。香港的地位 已趋稳,人们热衷于购置物业。房地产大有可为,拥有物业,不愁找不到 买主。然而,房地产投资浩大,朝鲜战争时运售战余物资积攒的所谓“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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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难以在房地产业大展拳脚,谈何“立信”?      当时,房地产商与住户之间的交易,通常是现卖现买,这对买卖双方 都非常不易。作为买方,须一次性交清房款,动辄数十万元,不得拖欠, 亦不得赊帐,如买方手头资金一时较紧,买房计划就得泡汤。作为卖主, 须物业大功告成,持有现房才能收买主的钱,这样,在置地建房的整个过 程中,全得倚赖自筹资金运转,房地产商常陷入资金周转困难的窘境。并 且,房建好,市场发生变化,房卖不出去,还要照付银行利息,房地产商 只好跳楼了——风险实在太大。      霍英东洞悉出过去的弊端,决计大胆革新,创立预售楼花、分期付款 的办法。所谓楼花,就是将尚未建筑的住宅、工商楼宇分层、分单元预售 出去。霍英东这一招,大受用户欢迎,开发的物业,在蓝图阶段就抢售一 空!      那时一套住宅单元,约1万至2万港元。普罗大众收入低,要一次拿这 么多钱确实很困难。如果预购楼花,欲置1。2万港元的楼字单位,首期只要 交6000港元。而当时祖房住,顶手费(保证金)为房价的一半,也要拿出6000 港元。买主购得楼花,以后每月缴300港元,20个月后能得到一个单元的现 房。300港元的供房费,与房租费差不多,而租房者住到老,都还是寄人篱 下。两者对比,天壤之别!      霍英东印了很多宣传小册子,既介绍他开发物业的地段、结构等详情, 更不遗余力地宣传楼花的种种优点。霍氏首创预售楼花以及小册子宣传, 这两者都成为以后地产界竞相效仿、极为流行的做法。      卖楼花加速了霍英东有限资金的周转,实现了他的“花小钱办大事” 的构想。如开发一幢物业,建筑商估算建筑费为100万港元。霍英东先付10 %的首期——10万港元。霍氏对将建成的物业估价250万港元,预售楼花可 得首期125万港元,付建筑商的余款绰绰有余。物业建成,约两年收齐全部 款,除去一切费用(建筑费、贷款利息、行政费用等),大约可净赚100港 万元!      霍英东开创卖楼花,加上银行界创立按揭制度,加速了物业销售,加 快了资金回笼,商界见猎心喜,纷纷涉足房地产。房地产热,又大大加速 了香港经济的发展。      1995年暮春,拥有60余间公司的超级大富豪霍英东,在会见 《一代商 圣——霍英东传》一书作者冷夏时说:“人们谈到商人时,往往关注他的身 家,而忽视他在经商过程中做过什么有意义的事。在香港,我当然算不上 最大的地产商,我也不太计较我有多少物业,从中赚过多少钱。最叫我欣 慰的,大概算我率先卖楼花,香港的地产业有现在这个样子,楼花是有一 份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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