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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刑庭法官-第27章

小说: 刑庭法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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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庭法官》第十二章(2)



  尚冰觉得郑平是在狡辩,但也说不过他,就不再和他争论,照样发了稿子。没想到,稿子发出来后产生了这么好的效果,连市委领导都给予了肯定和表扬,看郑平还有什么好说的?
  尚冰再一次没想到,当她把这些情况告诉给郑平时,郑平仍然坚持自己的意见,并说,这个案子如果检察院那边起诉过来,他们法院也很有可能做无罪判决。
  尚冰对郑平的坚持真是有点受不了,说:“这可是市委领导表了态的呀!”
  郑平说:“领导表态可不能作为法院审判的证据或者依据,甚至连参考因素也不能算的。”说着,他还拿出了当天的一份报纸,上面有一篇文章,题目是《美地方法官何以不听总统指令》,文章说,美国联邦地方法官詹姆斯·怀特莫于2005年3月23日早晨公布了12页的法令,拒绝了由美国参众两院提出、布什总统签署的给女植物人特里·夏沃重新插上食管让她继续活下去的议案指令。怀特莫法官在法令中写道,国会最后一分钟的投票把国会的权力扩大到他所管辖的区域,牵涉到“很多宪法的问题”,“根据美国宪法中法律和政府的权力分开的原则,他将把佛罗里达地区法院已经做出的决定看成是符合宪法的法令而继续执行。除非联邦最高法院介入,佛罗里达地区法院的决定就是最后决定”,而不是国会的议案或总统的指令。
  尚冰看了看报纸,随手扔在了一边,不以为然地说:“那是在美国。”
  郑平也有点不耐烦了,看着尚冰说:“亏你还是读法律专业的大学生,现在还是以宣传法治为职业的新闻记者,怎么能不明白呢,无论在中国或者在美国,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都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你的意思是在中国法官就得听领导的?而不听法律的了?”
  尚冰不想和郑平就这个问题争吵下去,本来这组报道对她是一个非常愉快的事情,让郑平这么一搅和好像她辛辛苦苦弄出来的报道一点价值也没有了。于是,尚冰也很不高兴地抢白了郑平一句:“你别高调唱得那么好,难道你不听你们庭长的?你们庭长不听你们院长的?你们院长不听区委书记的吗?”
  尚冰这一连串的发问还真把郑平给问住了。是啊,能不听吗?其实他心里也很清楚,报纸上说的那些,也只能是发生在美国。中国和美国毕竟是国情不同啊。所以对尚冰的这一连串的发问,他无言以对,只有选择沉默了。
  热恋中的情人很快就会忘掉彼此间的意见分歧的,他们总能找出更多的让他们高兴的东西来。郑平和尚冰就是这样,关于报道和案子的争论很快就被他们放在了一边,他们一边享受着恋爱的脉脉温情,一边开始甜蜜地憧憬未来的生活了。
  真正谈起了未来的生活,他们发现,房子问题是那么的急切。郑平住在集体宿舍,尚冰住在办公室,连一个私密一点的地方也没有,谈情说爱的那种感觉就被打了些折扣。看来,生活没有在别处,就在一栋一栋的房子里啊。于是,他们暂时忘却了法律上的争论,又把房子问题挂在了嘴边。
  尽管现在他们连一个栖身之地也没有,但这丝毫不妨碍他们关于房子的那些美好的幻想。而一旦谈起这个话题,两个人的共同语言就多了起来。郑平和尚冰都发现,他们彼此对房子的理想是那么地一致。在他们的理想中,房子应该带有一个大大的院子,房前屋后要栽上几棵树。但树的品种应该是不一样的,不能像鲁迅先生说的那样,“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那样显得太单调了些。关于栽几棵树的问题上两个人又出现了小小的分歧。尚冰说应该栽两棵树,一棵乔木,一棵果树,乔木代表郑平,要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果树代表尚冰自己,不但要漂亮美丽,还要开花结果。郑平却坚持院子里应该栽上四棵树,理由是人生有四棵树之说:一棵树是父母种下的,通过立法赋予这棵树以他的人生权;一棵树是夫妻联手种的,象征着他们要因为爱情而新生并承担起生活的责任;一棵树是他们为孩子种下的,这棵树具有孩子的人生权,并体现着生命的延续;第四棵树是孩子为他们种下的,他们老去了,就在树下,他们的骨灰将滋养着树枝和绿叶,使生命之树更加枝繁叶茂。
  说归说,吵归吵,他们自己心里也很清楚,关于房子、关于树木的这些谈话只不过是他们浪漫的想法,而且只能是想法而已。就凭他们的工资收入,在这样一个大都市里,想住上带院子的房子,还要种上树木,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简直是有点天方夜谭的味道了。无论是郑平说的四棵树或者尚冰说的两棵树,他们都不可能有地方种的,一棵也种不了的。再说了,现在别说种树了,他们自己还没有一个容身的地方呢!对他们来说,当前最重要的是先找一个住处,找一个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住处,找一个让他们卿卿我我谈情说爱的空间,其他的什么条件都是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现在他们的住宿条件,对于一对热恋着的年轻人来说,确实是太残酷了一些。
  关于郑平的住房问题,胡家辉庭长也早已看在眼里,急在心上。这一点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一个单位同时就是一个大家庭,单位的领导不但要负责下属在单位的工作情况,而且还要关心部属的个人问题和生活问题。如果做领导的对部属八小时之外的生活问题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就不能算是一个称职的领导。做部属的呢,如果自己的家庭和生活问题没有得到领导的关怀,就好像在领导那里不被重视,相当没有面子,心里头就会很不愉快。这些工作之外的个人情绪,在进行各种民主评议和投票表决时就会得到一个发泄和体现。所以呢,无论在哪一个单位,都常常可以听到领导这样跟部属说话:




《刑庭法官》第十二章(3)



  “家里有什么困难吗?”
  或者说:“你个人有什么事情就跟我讲!”
  有时,还常常可以听到一个部门的领导跟另一个部门的同志说:“小张(或者小李小王)啊,公事就不说了,如果你有什么私事需要我办一定不要客气!”
  做部属的听到领导这样说,心里往往会感到特别舒服,嘴巴里会忙个不停地向领导道谢:“谢谢领导,谢谢领导关心!”然后就觉得心里跟领导近了,很自觉地把自己的心靠近了领导,甚至会奋不顾身地纵身跳进领导的那条战壕里。个别没有城府嘴巴不严爱卖弄的人还会逢人就讲起来:“某某领导人真是不错,嗯,是真好,真好!”
  多年以来,我们都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工作和生活,习惯得那么自然,又那么麻木。
  当然,胡家辉庭长关心郑平的生活,不完全是受到这种习惯力量的驱使,也不是为了在关键时刻得到一张选票。胡家辉对郑平房子问题的关心,是发自内心的。他自己也是从年轻时过来的,知道年轻人的想法和需要。这么多年过去了,胡家辉对当年极力为自己争取住房的那个原单位的领导还是心存感激的。所以,当他得知郑平和晚报跑法制口的那个叫尚冰的记者谈起了恋爱时,一下子就想到了他的住房问题。但郑平赶的时候不好,从他们这批到单位来的人开始,已经取消了福利分房,改为货币分房了。以后所有职工的住房问题单位都不再管了,需要靠自己解决,作为庭长,胡家辉自然也就没有理由没有义务没有权力再到院领导那里为郑平争取住房了。但胡家辉也知道,凭郑平和他女朋友的经济实力,要想买一套商品房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说是福利分房改为了货币分房,但具体怎么个分法,上面的政策也一直没有下来,代替房子的“货币”更是没有影儿呢!尽管有这么多的理由,胡家辉觉得自己作为郑平的直接上司,不管怎样也不能对郑平的住房问题不管不问。所以,这一阵子,他一有机会就向别人打听关于住房的政策问题,并且还异乎寻常地关注起了报纸的楼市信息版面,弄得还有人误以为是他要换大房子了。这样坚持看了一段时间的报纸广告,胡家辉还真发现了有用的消息:他看到报纸上介绍今年预计开盘的一个危改经济适用房项目,正好是侯标的标氏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于是,他就马上给侯标打了个电话,要他帮忙给留一个好房号,侯标满口答应,说开盘时一定给他留个前面的号。危改经济适用房项目因其价格便宜所以特别热销,往往排好几天的队还拿不到一个选房的号,就是排队拿到号了也比较靠后了,基本好的房型都没有了。于是就有一部分人开始倒卖经济适用房的选房号,靠前的号都能卖到好几千块了。所以听到侯标满口答应,胡家辉也有一种大功告成如释重负的感觉,赶紧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郑平。
  郑平也知道胡家辉庭长说的那个项目,报纸上那些售楼广告,他不比胡家辉庭长看得少。那个项目好是好,但对他来说有点像水中花镜中月,显得遥远而不可及。那个危改项目拆迁工作才刚刚开始,要等到再盖好房子住进去,顺利的话至少也得三年多的时间。远水解不了近渴,郑平的住房问题是迫在眉睫的,是等不了那么长的时间的,他要的是那种恨不得今天晚上就能搬进去住的房子。尽管如此,郑平还是像很多人一样真诚地感谢了庭长:“谢谢庭长,谢谢庭长的关心!”那个项目虽然显得遥远,还需要耐心地等待,但如果真能搞到一套,对他们这些靠有限工资吃饭的人来说也是蛮不错的,那个地段,那个价位,简直就好像是为他们量身定做的一样。胡家辉庭长也意识到自己介绍的房子对郑平来说有点画饼充饥,于是就劝郑平,不行就先租套房住着。郑平也是这么考虑的,但他也留心看了很多租房广告,电话打过去,大都是中介公司,还不知道房子是什么样子呢,就要你先交几百块的看房费,结果又往往是房子呀价位呀都不合适,很难成交,看房费是再不会退给你了。他们接触的很多纠纷就是这样的,你说中介公司是骗局吧,取证也很困难,你说不是骗局吧,他们就是靠有限的几套房源收取看房费来牟取利益。所以,只要是中介,郑平就不愿意再谈下去了。而那些个人出租房屋的又很少在报纸上做广告,报纸上登的所谓的“个人出租”的广告也都是中介公司打的幌子。偌大城市,偌多房子,要想租到一套合适的房子也是很不容易的。说到租房子,胡家辉庭长忽然想起,庭里老汪有一套闲房,一直说要出租,也不知道租出去没有。老汪的那套房子是法院分的福利房,就在郑平他们宿舍所在的华苑小区,老汪嫌离城太远,孩子上学在城里,来回跑实在太麻烦,自己在城里又搞了一套房,就空出一套来,就想把它租出去。胡家辉就马上给老汪打了个电话,问他的房子租出去没有。老汪说还没有。胡家辉就说,那你到我办公室来一趟吧。
  不一会儿,老汪就来了,他一看见郑平也在这里,心里就明白了八九分。其实老汪也早知道郑平要租房的事情,但他又不好主动去说。这种事情,谁主动了好像谁就有利可图似的。现在看见郑平在,还要庭长作说和,老汪就得爽快一些了,还没等庭长说话,他就说:“是不是郑平要住啊?我就借给他住好了。”同事之间,这类事情只要点破了窗户纸,就好说多了,几句话就说定了。




《刑庭法官》第十二章(4)



  老汪说是要借给郑平住,但那只是话说得好听,郑平也不会白白借住,根据那个地方的房租价位,每月给老汪600块钱。老汪觉得很满意,虽然给的不是太多(他觉得应该给650元或700元),毕竟房子租给单位的同事放心多了,不会闹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他们在法院工作,接触到不少稀奇古怪的案子,外地人利用租来房子制假的,卖淫的,吸毒的,甚至在出租房里杀人的,什么样的事情都可能发生,说来就让人恶心。所以好多人宁愿少收些租金,也愿意把房子租给知根知底的人。郑平也觉得比较合适,虽然600块钱一个月也没有占到多大便宜,但住在这里比到其他地方租房方便多了,因为这是法院的小区,比较安全,自己又在法院上班,来回单位都有班车,省得像有些人一样天天去挤公共汽车,每天光上下班就得在路上花上两三个小时。尚冰虽说离得远点,但她的工作性质不用坐班,躲过交通高峰上下班,也影响不大。再说老汪刚刚从这里搬出去,留下了好多旧家具,基本不用收拾,就可以搬来住了。郑平把情况跟尚冰一说,尚冰也特别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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