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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大顺威武-第54章

小说: 大顺威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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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燕随风大侠,目前则是对火铳发生了兴趣,尽管燕大侠对自己的武艺十分自信,弓术也很超群,可以说在场众人中没有一个人比得上他,可消息并不闭塞,同时也能够接受新生事物的他,还是认识到了火铳的重要性,并十分敏锐的察觉到这东西将逐渐改变战争形式,甚至是江湖私斗的形式,所以对于这种最新式的燧发枪,他还是很感兴趣的。

    将装备全部检查完毕,二营营头马大山飞身上马,看着自己身后的二百余人,胸中豪气顿生,他是当年参加过第一次北征的老兵,当时还只是个新兵蛋子,跟在李双喜身边当亲兵,后来编入了前锋营,第一次上阵就在战场上斩获敌军一名牛录,因此叙功升为九品。这几年在军中打熬资历,苦巴巴的挨到了从八品,心中无时无刻不盼着打仗,打大仗,因为对他和他那些只会打仗的袍泽弟兄来说,只有打仗才是生命的意义,才是升官发财的唯一途径。

    将胸中的激荡情怀暂时压下,马大山很负责任的检查了每一个手下的装备,尤其是周鲤这种非军中系统、但对护国公系意义重大的生瓜蛋子,生怕出现一丁点纰漏,好不容易都弄完了,二百多人的队伍随便找了个方位,便朝着北边疾驰而去。

    周鲤的骑术一直不算太精湛,好在之前跟着那群少爷们一起跑去剿灭燕赵堂,期间大部分时间都在马上奔驰,因此虽然不敢和军中老卒相比,但总算是也能够放开了跑一跑。这一跑起来还真容易让人兴奋,周鲤上辈子有辆小车,但京城交通实在太差,别说疾驰了,就连正常速度行驶都做不到,哪里比得上如今这种风驰电掣般的感觉。

    马大山就在周鲤身旁,他也是生怕这位据说武艺不算太高的同僚摔了,因此在旁边照顾一下,如今见这位同僚似乎水平还算可以,也很享受这种感觉,慢慢的也便放下了心。

    他也是李双喜的亲兵出身,自然知道的事情多些,上头有意要培养一些允文允武的年轻人才,乃是为了整体实力的延续和发展,这些他都是知道的,也是很理解的。所以对李双喜将周鲤这么个半吊子塞进前锋营来担任副官,他没什么意见,只是怕伤了这位据说前途无量的年轻俊杰,如今发现者为俊杰似乎也不是什么白面书生,而且举手投足中带着一丝狠劲儿,手上据说也有不少人命,心里头也逐渐踏实下来。

    向北面行进了大约八十多里地,时间已经快到正午,马大山安排大伙儿下马休息,派出几名哨探到四周警戒,其余人则聚在一起吃些干粮喝点水,给马匹也预备些带来的干草。

    选择这个时间北征,给满清那边自然是带来了不少麻烦,起码他们大队骑兵的草料就很成问题,不过大顺这边其实也不大好受,四十万大军中共有五万骑兵,李双喜这边分到了一万,每日草料供应数量也是不小。所以像他们这种前锋营的,每人只是在马腹上挂一捆草料出来,其余的全部要自己寻找,或者说从敌人那边抢,包括他们个人的给养,有时候也要从敌占区的土围子和堡垒中抢夺来。

    这些土围子和堡垒其实并不坚固,也没有多少满清的正规军在此驻守,多是一些土豪们自发组织起来的,战斗力有高有低,但再高也比不过大顺的精锐人马,哪怕有小股汉军旗出没,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此时中原新朝鼎立,北地汉人思归,因此并不像平行时空那般死心塌地的为满清效力,宁完我范文程之流该有照样有,但大部分汉军都不会出力死战,尤其是那些被临时抓来的壮丁,更是满心盼着大顺早些打过来,他们好弃械投降。

    所以,前锋营的任务,其实也并不难做。

    但凡事似乎都有个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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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遇敌(下)

    第一百一十章 遇敌(下)

    按照通常的情况来讲,在距离大营八十多里的地方,是不太可能遇到敌军的,除非敌人已经杀过来了,可若是那样的话,谁也不会闲的没事跑来巡哨,还是早点逃命更加现实一些。

    可周鲤的主角光环在正事上没多大用处,但在吸引敌人仇恨的时候,却有着非常显著的效果,马大山他们怎么都想不到,就在这个他们还感觉很安全的地方,有一队大约三百号人上下的骑兵队,也在用与他们相似的方式游弋着,这些人的目的也一样,他们想看看有没有顺军的先锋营或哨探过来,好给对方一个下马威。

    而这支队伍的精锐程度,比起先锋二营来毫不逊色,在满清那边也都是各个营头选出来的精锐之士,而且全是满人蒙人,一个不能被完全信任的汉军都没有,他们的首领更是只有十五岁,他叫固泰,伪肃亲王豪格家的小郡王。

    这次豪格的两个儿子齐正额和固泰都参加了会战,而且两兄弟都是带着浓浓仇恨而来的,因为自从豪格死了之后,肃亲王府的声望和待遇一落千丈,不但两黄旗被福林收走了,就连王府的护卫人数,也被多尔衮以涉嫌逾制为名解散了不少。

    而这一切的一切,全都是因为父王和南边汉狗建立的大顺打了一仗,之后被擒杀了,两兄弟在家中发誓,要与大顺不共戴天,所以这一次出征,二十七岁的齐正额自然要来,而年方十五岁的固泰也在自己的强行要求之下跟了出来,并且加入了危险程度最大的巡哨活动。

    满清这边三来人上下,领头的是个牛录,不过却不是满人,而是个叫蒙克巴亥的蒙古人,此人乃是豪格的亲卫出身,豪格被生擒那一仗里,他正好因病到后方休养,这才逃过了一劫。但这蒙克巴亥为人忠诚,对于主将被俘自己却不在身边的事情无法接受,至今也不能释怀,因此这一趟便跟了两个小王爷出来,对二人做贴身保护,鳌拜见其勇猛,便给了让他领了这三百人马,充了个牛录的名头,跟着固泰一起出来。

    先锋二营那边吃喝休整一阵,便又上马继续前进,普通战马一日行进速度最多两百里地,现在也不是什么拼命的时候,所以马大山打算再往前走上四十里,看看有没有值得攻打的目标,若是有就顺手除掉,若是没有就开始回转,到大营附近安营扎寨,背靠大军休息,等到明日再继续前进。

    不得不说他这种方法是很稳妥的,但奈何这次却碰上了愣头青,那固泰虽说弓马娴熟,武艺惊人,胆子也是颇大,但毕竟是第一次正式参加战斗,在亢奋的同时也表现出了其缺乏经验的一面。这位小王爷居然带着三百人跑到了大顺的势力范围之内,虽说这里的土地在大多数时候属于满清的活动范围,但目前可是大顺北征时期,离人家东路军方圆三百里之内,基本都是人家的地盘,敢带着三百人过来找茬儿的绝对属于愣种中的绝品。

    蒙克巴亥为此也很是担忧,一路上没少劝这位小爷见好就收,奈何小王爷铁了心要闹出点动静,来向大顺的李双喜,满清的多尔衮和福林证明他的存在,根本就听不进劝,梗着脖子一路向前行进,这些清军也都是些胆大妄为的精锐,最初还有一丝忐忑,等距离东路军大营越来越近之后,反倒是愈发兴奋起来。

    先锋二营向北行进了二十多里地,刚刚发现一个土围子,里面大约有几十名当地土豪手下的团勇,正打算找个什么损失最小的方式将对方端了,好搜刮一些粮草,顺便看看晚上能否吃顿热饭,马大山派出的哨探便飞马过来回报:“启禀大人,前方发现鞑子骑兵队,大约三百余人!”

    “三百来人?”马大山一愣,随即怒道:“这伙儿鸟鞑子疯了吗?这可不是前明时候了,三百来人就敢往这边来,不怕被围住吃掉吗?”

    哨探显然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只得继续说道:“大人,那伙儿人看样子不好对付,一个个彪呼呼的,背上背着大弓,腰上还有火铳,看样子是鞑子精锐!”

    “屁的精锐,老子们也是精锐!”马大山咧嘴怪笑道:“臭小子们,你们他娘的运气不错,第一次出来就有收成了,传我命令,五十个人去包围那边的土围子,只要包围呐喊,可以放几把火,但不要进去攻打,争取把鞑子给我引过来,其余的人跟我到那边土坡后面埋伏!”

    “是!”众人齐声喝道,随即便有一名头领带着五十人跑向土围子,周鲤和剩下的人一起,跟着马大山进入了另一个方向的土坡后面,等着那队号称三百精锐的鞑子骑兵。

    不得不说马大山的这条计策很是实用,固泰那边正在百无聊赖的溜达着,而且已经快要失去信心了,冷不丁听到不远处一片喊杀之声,顿时精神百倍,他是懂的几句汉语的,隐隐约约听什么‘直娘贼,剁了你值个鸟’之类的,几乎见了亲娘一般兴奋,根本没等身边的蒙克巴亥再劝,双腿一夹马腹,带起一道烟尘便冲了过去。

    蒙克巴亥无奈,也只得催马向前,继续保护着小王爷的安全,好在事情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糟糕,不远处的顺军大约只有五十来人,正在进攻一处土围子,见他们突然杀了过来,明显是被惊住了,好一片人马混乱。

    “杀杀杀!杀掉一个汉狗,本王赏你们一两银子!”固泰高叫着赏格,挥舞起手中的大刀冲了上去,身后的骑兵们也被这不低的赏格刺激得嗷嗷大叫,拿着各自的兵器,跟随小王爷开始冲锋。

    见鞑子骑兵已经进入伏击范围,土坡后面的马大山兴奋地将火铳拿在手中,并且加上了刺刀,大喊道:“全体都有,捞银子娶媳妇的时候到啦,跟着老子杀啊!”

    一百五十名顺军齐声大喝,随即如同出笼猛虎般冲出土坡,将手中的火铳高高举起,朝着明显有些惊慌失措的满清骑兵冲杀过去,一场遭遇战就此打响。

第一百一十一章 秋风落叶

    第一百一十一章 秋风落叶

    顺军的突然杀出,显然让满清那边有些措手不及,其他的兵卒还好,固泰可是足足吃了一惊,因为在他的印象中,汉人似乎都是很胆小懦弱的,似乎只会伸着脖子等他们砍,家中那个老家人经常笑呵呵的对他讲起当年的战绩,几个满人就能追着几十甚至上百个汉人跑,根本不用怎么费力,就能够得到不少首级军功。

    可是固泰不知道的是,那个老家人跟着他的主子们进中原所向睥睨时,中原的朝廷还叫做前明,而现在却早已经物是人非,改成了大顺。

    不要小看一个朝廷或国号的变更,有时候同样一拨人,在不同时期的不同朝代,会展现出截然不同的能力和气质,而同样的一批百姓和军人,之前可能还被人称为两脚羊,突然之间改天换日之后,立刻变成了嗜血狼,这不是什么奇迹,而是这个民族几千年来总在发生的事实。

    而现在固泰就被这个事实惊呆了,眼睁睁的看着一百多名汉人疯子似的朝他们冲了过来,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归根结底他也只是个十五岁的孩子,再如何骁勇善战也是在家里,还没有经历过战争或是街头搏杀的洗礼,还远远不能被称为一个战士。

    不过完全可以被称为战士蒙克巴亥却看出端倪,这伙儿顺军手中拿着的火铳似乎和以往见过的有所不同,因为到现在他也没见对方取出火折子,这种不同让他觉得心中稍稍有些不安,虽说他不明白燧发枪的原理,但作为一个战士天生的直觉,他知道危险正在逐渐走进。直到他看见顺军整齐划一的将铳口平平举起,突然动如脱兔般的从马上跳了起来,一把将还在发愣的固泰扑到地上,并且打了一个滚。

    几乎与此同时,漫天的炒豆声暴起,一百五十支火铳同时打响,最前排的十几名清军翻身落马,尸体被被打成了筛子。

    不得不说,这时候火铳的精确度依然是个大问题,特别是在马上发射的时候,高达十分之一的命中率让周鲤几乎破口大骂,可现在显然顾不得了,他们要利用对方短暂的发懵时间,打清兵一个措手不及。

    “杀!”喊出这句话的不是马大山,也不是燕随风,而是之前还满心避战的周县保,当他将火铳别在马背左侧的枪囊,抽出那柄闪亮的短刀时,突然有一种很莫名的东西涌动开来,直冲胸口,之后硬顶着他向前冲锋。

    他发现,自己其实很适合这种场面,因为他不但没有一丝一毫的恐惧,反而感到非常兴奋。

    骑兵近距离短刀突刺,这是当初他参加军训时就学过的技巧,虽然短刀不能像长刀那样肆意劈砍,但在这种近距离作战的时候,却远远比长刀好用,清兵的马队早已停滞不前,而他们却开始加速,在对方还没有醒过神的时候,雪亮的短刀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对象。周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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