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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武侠世界逍遥行-第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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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仙儿俏媚地白了叶锋一眼,嗔怪道:“仙儿早就算过,叶郎是天下第…的大坏蛋,但谁让仙儿軎欢上了你,那有什么办法?叶郎你……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随你喜欢!”
叶锋笑道:*据说,无论是姑娘赶车的马夫,还是开门的小二,只要你喜欢,你都可以跟他们上床。青楼里的现在,拿自己的身体当交易,你却只当它是小费?”
林仙儿非但不生气,而且娇笑道:“那叶郎想不想看看,这小费是否划算?”
叶锋嘴角弯起,打了个响指,朗声道:“全道谢滚上来!”
突听一楼响声传来,步伐杂乱,片刻,已有一十八人,走进了阁楼。跟林仙儿一样,也道谢一丛不挂。
林仙/毗色微微泛白,却仍一动不动,笑道:“叶郎,这是什么意思?单单做还不痛快,你还想要有观众在一旁观看?*’
叶锋笑道:*错,当现在的是我!”
林仙儿神色,这才微微有些不自然。
叶锋右手一指那一十八人,道:“这一十八人,有乞丐,有酒鬼,有赌徒,有落魄书生……我这人不喜欢自己做,却喜欢看别人做,尤其是一个女人同时跟很多男人做……仙儿你必不会令我失望?”
林仙儿身体颤抖,沉默不语。
叶锋好整以暇,喝了一口茶,笑道:“仙/环愿意?”
没想到,林仙儿竟然笑了,笑得很灿烂:“只要叶郎喜欢,无论让仙儿做什么,仙现在鼯愿意!你们……你们还等什么?还不赶紧过来!”
话语虽然邀请,但语气之中,竟是现在尽的害羞。
那些男人双眼发光,猛吞了几口口水,饿狼扑食一般,扑向了林仙儿。
ps:
这是昨天的,晚上应该还有。ro

第162章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小楼内,粉红色的灯光。
昏暗的灯光里,有动情的呻yin,有迷离的喘息,还有粗重的呼吸……
纷杂的声音,已经持续了很久,最少也有一个时辰。并且,还将持续下去。
林仙儿身上已经混乱不堪,污浊遍布,可她却仍像一个饥饿的女人,不,更像一只发了情的母狗,喘息声一阵高过一阵,就似永远也不会累。
她动情的眼波,总停在叶锋的身上。
每个人心底都有一只野兽,纵然是平日里,最谦逊和气、知书达理的书生公子,也不例外。区别在于,有的强烈压制,有的放任自流。
她认为自己了解叶锋。
因为自两人第一次见面开始,叶锋就不正常,然后是今天,一如既往的不正常。并且她看得出来,叶锋说这些事时,心情是愉快的,没半分芥蒂。
只要他跟自己在一起,无论他趣味如何古怪,自己就一定有办法!
她有这个自信。
但事情苗头有些不对,因为叶锋早已看不下去。
他转过了头,却也并没走,忽然笑着问道:“林仙儿,你不妨接着做,咱们不妨聊会儿天。”
林仙儿风情万种地喘息道:“只要叶郎喜欢就好……”
叶锋笑着道:“为什么别的人都可以,偏偏阿飞不行?”
林仙儿心里‘咯噔’跳了一下,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这一次,她沉默不答,没有用手段来蛊惑。
叶锋似根本不需要林仙儿的回答,自顾自缓缓道:“你喜欢折磨男人,也喜欢被男人折磨。你总以为这个世界没有你把握不住的男人,但偏偏让你碰到一个李寻huan,你得不到他,就要摧毁他。偏偏你又摧毁不了。其实……就算你得到他,你也会厌倦的。这道理,你肯定比我懂。所以你并不喜欢李寻huan,你只想占有他。”
林仙儿神色复杂。
叶锋继续道:“但你有没有想过。你喜欢不喜欢阿飞?”
“你以前肯定没有想过,现在不妨仔细想想。你不想,不代表你不喜欢。那只可能是因为阿飞太爱你,以至于让你觉得,无论你怎样对他,他都会矢志不移地站在你身旁,守在你身边。”
“太容易得到的东西,人们总不会太过珍惜。这原本就是人类最无可救药的天性之一。”
林仙儿蓦地瞪大了眼睛,头脑轰然一声炸开。
正如林仙儿摧毁吕凤先那般,叶锋正在做的。不过是相同事情。
他只是单纯想替林仙儿拨开迷雾,认清自己的本心。
这,当然还不够。
叶锋笑了笑,继续道:“你原本就是聪明人,现在应该想清楚了……是不是觉得自己以前对他太狠。将他逼得太紧?是不是觉得自己以后要改变方针?”
“的确应该。男人就像孩子,你若要他听话,多少也得给他点甜头吃吃。以前赶车的马夫能上你,客栈的小二也能上你,也总该给他一次才是。”
“左右你已是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朱唇万人尝,又何必在乎这些?”
“哦。对不起,任何人都可以,偏偏阿飞不行,你玩弄他,毕竟还是要些手段的。呵……貌似转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点。”
林仙儿的确在思考这些。所以她背后乍起一层白毛汗,只觉毛骨悚然!
魔鬼!
眼前之人,就是魔鬼!
哐当一声巨响,房门似要被人一拳打坏。
不知何时,阁楼门口。已站了两个人。
林仙儿失声道:“小飞!”同时拼尽所有力气,推开身上的男人,扯过被子,掩盖在自己身上。
她终于明白,先前心头那丝不祥,究竟从何而来了。
门口站着的,赫然便是李寻huan和阿飞。
阿飞就像一匹狼,嘴唇已被咬出血,一双眼睛绿油油的,似要将人生吞活剥。
直到这一刻,林仙儿才如坠冰窟。
也直到这一刻,她才发现,原来自己如此喜欢阿飞。以前没有察觉,那也许只因为,阿飞太过爱她,以至于她未能察觉到自己的这份爱。
呛!
阁楼里响起野兽般的嘶吼,然后是寒光一闪,一剑刺向叶锋。
叶锋嘴角含笑,却一动也不动,斩龙剑骤然一摆,剑鞘已击在剑刃。顺势又向前一拉,阿飞手中钢剑就已脱手,直接插入木墙,钢剑没入一半,仍嗡嗡作响。
阿飞手腕一抖,手中已多了一柄竹剑,冷冷道:“拔剑!”
叶锋却笑道:“你想杀人?杀我?”右手又顺势一指另一侧,道,“还是杀她?亦或是他们?”
阿飞身体忽然开始颤抖,竹剑往地上一扔,竟失声痛哭起来,口中更是发出野兽般的凄厉嘶吼,掉头便跑。
李寻huan轻叹一声,也不与叶锋打招呼,掉头便走。
男人情谊,很多时候,纵是无言,也胜过女人们闲言碎语几千句。
林仙儿失魂落魄,怔怔出神。
叶锋忽地厉声道:“你们还不赶紧滚!”
那些人,虽无比留恋,却也深知眼前之人的雷霆手段,一句话也不敢说,立即下楼。
顷刻之间,阁楼内已空空荡荡。
林仙儿看着叶锋,脸上满是绝望,冷冷道:“他们都走了,你这畜生怎么还不走?难不成,你还想跟我上chuang?”
人一旦绝望,生死是可以置之度外的。
林仙儿不是例外。
叶锋也不生气,淡淡道:“我只是要提醒你,阿飞虽然知道了所有事,但他为了你,仍然想要杀我。那就说明,他仍然爱你,只要你……”
林仙儿一双眼睛立刻被点亮,忽然跳下床来,大声叫道:“只要我真心实意对他,那他就一定会原谅我,也一定会待我如初!”
“我现在就要去找他,告诉他我有多后悔,告诉他我有多爱他!”
她整个人焕然一新,充满了希望,绽放出新的生命力。
叶锋道:“很好,你现在不想死了?”
林仙儿脸色僵住,颤声道:“你要杀我?”
叶锋道:“你很聪明。”
林仙儿难以置信道:“你现在要杀我?那你、你……”
她的确难以置信,因为适才,便是叶锋,勾起了她的求生*,点燃了她的希望。
叶锋道:“哦,那也许是因为,我不杀一心求死之人。”
林仙儿忽然尖叫道:“你不能杀我,吕凤先就是被我毁掉的,只要我死了,阿飞也要被我毁掉!”
叶锋道:“你这就聪明得过了头……吕凤先虽然能被你毁掉,但阿飞却绝不会!”
只要有爱,只要有关心,一个人无论受了多大的挫折,总能重新站起来。
这也正是“家”的意义!
吕凤先什么也没有,阿飞却有李寻huan,更何况,阿飞又跟吕凤先不同。
林仙儿身子往床边移了移,还待再说,但听嗖的一声,那根白玉筷子,已经插在了她的咽喉,而叶锋也已闪身不见。
她原本还想说,这阁楼之下,埋有**,只要她轻轻一按开关,阁楼内所有东西,都将化为灰烬。
她只是没料到,倘若下定决心,叶锋出手竟如此之快。
ps:
'暗黑向片段,终于结束,大伙儿若有不顺,体谅则个。咱写的也累啊。这一更写完,浏览下书评区,心情立刻不爽,写不下去了……明日三更吧,也会总结下7月,眺望下8月,写下接下来一个月大致要写内容什么的,趁我还年轻,还有倾吐的*,等越来越老,或者说越来越麻木,话也会越来越少吧……'

第163章 怜花宝鉴
翌日,醉仙居三楼。
阳光明媚,人声鼎沸,镇上最奢华的一座客栈。
叶锋的心情也如今日的阳光,一般明媚。昨日用些手段,拯救阿飞于水火,虽然残忍了些,却行之有效。今日便是他跟李寻欢约定的时间。
小李飞刀即将到手!
叶锋喝了一口酒,自三楼向下眺望,嘴角轻轻弯起。
来了!
但他眉头随即轻轻皱起,醉仙居下,李寻欢的眉头,同样皱了起来。
但见长街之上,有一个身材魁梧的乞丐,其四周还有几个人:卖酒的汉子、喝酒的瞎子、青衣的汉子、独眼的妇人……
街道上有乞丐,这本没什么惊奇,就算这乞丐生得魁梧些,也没什么惊奇——谁规定乞丐就一定要瘦骨嶙峋?
惊奇的是,就在那乞丐走在几人中间时,原本正忙自己事情的几人,突然显出真实本领,摊子一掀,将那乞丐围住,满脸怒色地扑杀过去。
好在那魁梧乞丐身手也不错,竟灵巧躲过第一道围杀,向前蹿逃。
李寻欢终于吐了一口气,也随即展开身法,追了过去。
叶锋喝了一口酒,努力回忆。
想起来了!
老实说,古龙的小说,剧情本就一般,前后连贯性上,根本不能看。很多人物出现的很突兀,消失的也很突兀。往往是为了衬托更牛的大能,才会登场。
进入此位面,除了主线,叶锋基本没有考虑剧情,他也实在考虑不能。
譬如东海玉箫,这原本再晚二十多年,才登场的兵器谱高手,因为自己的出现,也因为林仙儿的挑唆。提前亮相,这让叶锋如何考虑?
但这段剧情,叶锋却记得很清楚。
李寻欢之所以会追过去,是将那魁梧乞丐看成了铁传甲。不,更准确来说,是那魁梧乞丐故意伪装成铁传甲,引李寻欢上钩。
他的真实身份是胡不归,绰号“胡疯子”,武器是一柄竹剑。而跟胡疯子搭戏的几位,正是跟铁传甲有着极大仇怨的“中原八义”。
昔年百晓生做兵器谱,就因胡不归那一手竹剑,有的妙到巅峰,有的却一塌糊涂。所以才没考虑他。
可天机老人却言,放眼天下,只有两个人的武功,他始终看不透。
一个是李寻欢,另一个便是胡不归。
虽然天机老人喜欢打嘴炮。虽然他也未必能看透上官金虹的武功,虽然他说那话时,也许是含了激励李寻欢的因素,但能和李寻欢并在一起的人物,岂是一般?
胡不归踪迹不定,就是闲云野鹤。
他跟李寻欢当然没有仇,跟李寻欢有仇的。是龙啸云!
龙啸云不知所踪这两年,便是去寻找胡不归。昔年,龙啸云的师傅有恩于胡不归,所以龙啸云才请得动他。
而龙啸云之所以这么做,正是要以李寻欢为筹码,去跟上官金虹谈判——希望当着天下武林同道的面儿。跟上官金虹结拜为兄弟!
这,自然也是痴心妄想,更是不作死就不会死的典型。
至于“中原八义”为什么要帮上官金虹,那自然是为了铁传甲。
他们坚信的一条真理是:李寻欢已经在手,铁传甲还会远么?
老实说。整部小说,李寻欢已够让人纠结,林仙儿已够恬不知耻,但最最恶心的,还要当数龙啸云父子,龙小云虽还只是孩子,却也成功拉到一身仇恨值,丝毫没因他是孩子,别人就对他同情几分。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两父子是相当成功。
念头如电,叶锋就要自楼上闪身下去,可脑中灵光乍现,他又忽然停止,嘴角轻轻弯起。
李寻欢只是被胡不归暗算,被龙啸云抓住,性命并无危险。少了他这个超级保镖,虽然仍有一个孙驼子,但兴云庄对自己来说,还不是如入无人之境?
那这《怜花宝鉴》,还不是手到擒来?
再喝一杯酒,噗的一声闷响,酒杯粉碎成沫,随风飘荡。叶锋大笑一声,闪身而上屋顶,迅速向兴云庄掠去。
鬼魅般的身影,放在寻常食客眼中,几近瞬间消失。
原本喧闹异常的酒店,气氛登时凝滞。
嘈杂声戛然而止,一个个瞠目结舌地看着叶锋消失的位置,不知是谁惊叫了一声:“鬼啊啊!!”
晴天撞恶鬼,四散而逃。
……
……
三个时辰之后,兴云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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