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名著电子书 > 幸福的拾荒者 >

第4章

幸福的拾荒者-第4章

小说: 幸福的拾荒者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当我意识到底他是谁的时候,他已经在这里待了很久了,并且有可能永远不会离开。 
在去年8月的一场劫难,夺去了一个人的生命,她消失在我们的生活里,但永远活在我们的心间。激烈的冲撞也中断了一个人的事业,他失去了真实的外表,但得到了全世界的关爱和祝福。还有一个人,他渐渐远离了我们的视线,他在悲痛与自责的泥淖里无法自拔。 
前些日子我终于在上海见到小凯了,那是车祸发生八个月后,我们第一次见面。他低着头不敢正视我的眼睛,说话的声音小得只有他自己才能听见。我告诉他我从来都没有责怪过他,那只是一场意外。他说冕妈也原谅他了,但他永远都不会原谅自己。这是我一直都担心的事情,他还很年轻,我不希望他接下去的人生要背负如此沉重的包袱。我让他看着我说话,不要像个大姑娘,他终于笑了,眼睛还是那么清澈,但僵硬的笑容里却充满了内疚。我努力找了些轻松的话题,可气氛依然那么凝重。 
直到离开,他都没有再说什么,却给我发了一条信息,问他可以为我做些什么。我让他多做善事,每天坚持。他答应我的语气很坚定,我知道他一定能够做到,他是个好孩子。我相信他能够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找回重新面对生活的勇气。 
“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两年。”这是法院对小凯的最终判决。 
公司的同事告诉我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只要两年里没有不良表现就可以免去牢狱之灾。如果一定要给他一个惩罚,我想这已经足够了。在人生刚刚起步的时刻,他更需要的是大家的宽容和体谅。 
 
食猪蹄 
车祸意外发生后,吾每餐均以猪蹄为主食。至今三月有余,若以四个猪蹄为一头猪计,那么在下迫害的猪公数量当不下百头。其原因乃朋友的一处偏方,曰每日食猪蹄于疤痕之愈合有百益,因其中含有大量胶原质。如此吃法不到半月便感腻味,寻思着与其满大街觅口味之标新,还不如亲自烹制以立异。  
第一步是猪蹄的选购。在香港任何一家惠康超市都能买到贴着新鲜标签的猪肉,宣传画上有一头可爱的猪小弟向你挥手致意。第一眼看到那小弟这般可爱到不忍心吃它了,不过转念想来,如此招揽顾客食其同伴乃出卖朋友的不义之徒,要有个猪圈什么的或许还是个卖国的大汉奸,不吃不足以平猪愤。我便打着“清猪圈,平猪愤”的名号掏钱了。猪蹄分为两种——肥的是猪手,八块港币一斤;瘦的是猪脚,八块港币一只。我一般会买猪脚,猪手太肥,担心自己将来会有残杀同伴之嫌。 
接下来便是厨房里的艺术了。一般买回来的猪脚都已经经过去毛的处理,但我还是会再把那些漏网之毛一一剔除。最早是用手拔,可那猪毛又细又滑,甚为辛苦。着急了就用牙啃,效果出奇的好,但亲吻猪脚的概率太高,很快放弃。之后在朋友的建议下去sasa买了一把化妆用的镊子,用起来相当顺手,在这里就不介绍牌子了,免得影响销量。去毛以后的猪蹄要用冷水冲洗干净,再放入沸水煮约一分钟,捞起备用。如此能去除猪肉中的血水以达到去腥的目的。曾经也在报纸上看到过外国人吃肉的习惯,他们屠宰牲口一般都是用电击,为的是保存血水不让营养流失。可以理解他们吃着带腥的肉换来的是自己身上浓浓的体味,由此也可以猜测他们体毛重于亚洲人的原因——不是因为他们吃带毛的肉而是他们跟我一样去毛的时候用牙啃,难免不慎吞入腹中。当然,这只是我在闷得慌的时候一厢情愿的猜测和自嘲,为的是掩饰我在切姜片和葱段时由于刀法不济而造成的对手指的伤害。 
忍着刀伤的疼痛,我将猪蹄放入清水中用大火煮至沸腾,再改用小火慢炖。这里面还是颇有讲究的,光锅里放的配料就有数十种之多。比如花胶、香菇、木耳、冬笋、红枣、枸杞、莲藕等等。而小火慢炖的学问就更大——时间长短,加水的时机和多少都会影响到最终的味道和“猪蹄的形状”。这里的引号是为了强调,因为本人有过几次把猪蹄烧得不像猪蹄的经历——时间长了就只剩骨头看不见肉了;水加少了那一根根猪骨就会变成炼煤厂的烟囱……通常猪蹄的烹制也就在奇形怪状中结束了。如若碰巧走运蹄形依旧,那么最后还要放入各种调味佐料。大多数情况我自己做的猪蹄都不会比买来的好吃,但还是会吃,不论怎样至少是达到了“立异”的目的,而更重要的是吃猪蹄之根本在于疗伤。 
难以下咽的猪蹄吃多了也开始反思,其实烧菜和疗伤一样,都要遵循一定的规律,不可盲目维新,也不可肆意改革,而究其根本是要保持平和的心态。老子曰:“治大国,如烹小鲜。”他提出的“无为之治”在中国历史上造就了数代君王。“无为”并不是没有作为,而是顺其自然,顺应民心。对我而言,治疤痕,如烹猪蹄。必须经过一个小火慢炖的阶段,须遵从医嘱,耐心等待。  
所谓疤痕不愈,猪蹄不断,漫漫征途,袅袅炊烟。 
 
秋意浓 
这些天,细雨绵绵不断。临窗望去,灰暗的天空下,是一座正在哭泣的城市。关上窗户,水汽迅速地爬上了玻璃,我看不清窗外,却感受到了另一个世界的冰凉。  
 昨晚梦见自己终于回到家了,和冕一样,回到了出生的地方。秋风携着湿冷的空气,在梧桐盖顶的大街上掀起了一片片落叶的缤纷落幕吧……倦怠的阳光拖出了长长的身影,渐渐褪去了百花丛中的五光十色。此时,唯有秋菊在凋零中绽放。一个人走在熟悉的街道上,努力让自己不再悲伤,我感受到了冕落叶归根后的安详。 
 在温室待久了,浓浓的秋意没有任何铺垫地向我袭来,想起一位朋友曾经说过,生活也应该是秋的状态。不管之前怎么遭遇风吹雨打,到了这个时候,总要收获点东西,总会有果实的。人不能无止境地生活在痛苦中,当失去的东西无法挽回,我们更不能失去自我。生命注定要经历一次次磨难;才能塑造出与众不同,所有的经历都是获得,所有的获得都是上苍给予的恩宠。 
 生命在一片片、一枚枚的金黄中刻下了收获的印记。秋天是萧瑟的,也同样是美丽的。 
 
 照镜子 
人生来并不懂得照镜子,然爱美之心,窥己之欲却令这小小的方圆变得亲切而神秘,其中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镜子最大的好处在于它的精确与客观。只要镜面平滑,光线充足,任你三头六臂,七十二变它都会依样画葫芦地反馈给你。童话故事里的魔镜虽然并不于现实存在,人们对于镜子的依赖也未必个个都像皇后一般,但千百年来我们同镜子朝夕相伴,只因任何细节镜子都会如实相告,从不相瞒。 
 母亲是个爱干净又注意仪表的人,从小就告诫我出门前要照一下镜子,穿戴整齐,方可见人。渐渐我也开始习惯在镜前孤芳自赏,除了完成最基本的对外表的修饰,我也把同镜子交流的过程视为一种对自己的审视。当面对镜子,四目相接,心灵的洗涤便开始了。 
 两个月前,镜子把一个感到迷茫、恐惧的男人丢到我的面前,他满脸伤痕,浑身血垢。这个陌生的男人吃力地睁开双眼注视着我,他的脸上布满针线,就像刚从裁缝铺出来一样,紧绷的表情让他的眼神看起来呆滞而又彷徨。他双唇微微颤抖,似乎想要说些什么,却又无从开口。我心想要是自己变成那个样子可就惨咯,随手拉上了窗帘。顷刻间,黑暗阻挡了我与镜子的对话,也拒绝了光明带给我的希望。在黑暗里我辨不明方向,更看不清自己。我感到迷茫而恐惧,我感觉到伤口的疼痛,我想大声说话却又不知道说些什么……我觉得自己实在可笑,逃避是永远没有终点的。我努力地去面对自己,面对现实,我知道自己必须要学会承受,哪怕我连接受的准备都没有。 
 眼睛真的是一扇神奇的窗户,透过镜子,我们可以把目光投射到自己内心的深处。这对于一个要重拾自信,重塑灵魂的人显得尤为重要。车祸创伤了我的容貌,也冲击了我的内心,每次当我战战兢兢拿起镜子的时候,我都渴望能在镜子里寻找到勇气和力量。镜子的语言简洁而充满了智慧,除了我自己,没有人能够让我真正重新站立,如果皮囊难以修复,就用思想去填满它吧。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现在对我而言,容貌并不是最重要的,也暂且可以放下人生的得失,过去的一切也早已在记忆中封存。我在重返生活的坎坷旅途中,以己为镜,用心去看自己,用微笑去面对所有未知的困难。  
 
在流浪 
出事至今,灵魂一直在流浪。  
  猛烈的撞击把我的灵魂从躯壳中抛了出来,他唤醒了奄奄一息的躯壳,给了它重生的机会。他并没有马上回去,独自在陌生的空间徒步徘徊,浮游在半空注视它安静地沉睡,穿插在梦里追寻她的身影……日复一日,他终于停下来,却失去了方向…… 
  灵魂要感谢躯壳,它帮他承受了一切痛苦和磨难,它在现实中僵硬地扮演着无惧无畏、积极乐观的角色,好让他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去忘却恐惧,去释放悲伤。他可以流泪痛哭,可以伤心难过,但是它不可以。它是一堵千疮百孔却不塌的围墙,把他与现实隔开;它是一面被风撕裂却不倒的旗帜,为他树立光辉形象。灵魂因为有了躯壳为他活在现实,于是他得以去到天涯的深处寻求智慧与感悟,希望回去以后能够弥补躯壳的创伤。可是灵魂没想到当他越走越远,有一天,他想回去的时候,他却找不到它了。 
  肉体孤单地在无数个夜晚等待灵魂的归来,没有他的陪伴它感觉无力而苍白。虽然它每天都能够笑迎周遭的一切,但是它知道,那不是真切的,因为没有灵魂。幸好在它孤独的时候,上天赐予它最珍贵的东西填补了内在的空洞,朋友的付出和关爱让它得到了久违的温暖与幸福,这时躲藏在深处的灵魂被触动了,原来他不用流浪到天涯去寻找,智慧和感悟就在身边的一些过程中滋长。 
  岁月会掀开人生的面纱,遭遇会增长我们的智慧,不幸和受伤会提升我们的情操,灵魂的历练将使我们的眼睛看得更远更宽,让我们的心灵更透彻,躯壳将随着灵魂的回归变得更丰富更有内容,那时候,它和他都不用四处流浪,会有个安定的家。 
 
应无所住 
“佛说,‘应无所住’。告诉我们不可停留。在你停留的地方就是路终止的地方。” 
 过年的时候我随父亲去探望病中的爷爷,这是我出车祸以后第一次见他。爷爷属猪,我的本命年刚过去,这回却轮到了他,一个八十四岁的老人。 
  爷爷和奶奶住在一间三十平米的大屋子里。房间位于一栋法式小洋房的一楼,这里曾经住了五口人,包括我和我的父母。现在他们住得宽敞了,却显得格外冷清。院子里一共有三栋房子,门口种了两颗高大却不怎么挺拔的梧桐树,爷爷常说,要是他来照料,这树可不会长成这样。他喜欢种些花草,以前在屋后的矮墙上摆满了花盆,我只认得一串红、鸡冠花和文竹,别的花名都懒得记,因为太多了。进屋前我特地去后面转了一圈,矮墙上空空如也。父亲说房管所刚来修缮过院子,把一些破旧的东西都当垃圾清理掉了。月光下,我看着青灰色的水泥墙,想象着它曾经拥有过的五彩与斑斓。环顾四周,发现有几间屋子一片漆黑,这才想起那里的主人都已经终老西去了。 
  小时候爷爷每天都会送我去托儿所,那里算是幼儿园的学前班吧。在路上我们爷孙俩经常会有这样的对话—— 
 “托儿所念完了去哪里?” 
 “去幼儿园。” 
 “幼儿园念完去哪里?” 
 “读小学了呀。” 
 “小学读完读什么?” 
 “读中学了呀。” 
 “中学读完读什么?” 
 “读大学了呀。” 
 “大学读完读什么?” 
 “读研究生。” 
  “研究生读完读什么?” 
  “读博士。” 
  “博士读完读什么?” 
  “博士读完就工作啦。” 
  “工作以后干什么?” 
  “就退休了呀。” 
  “退休以后干什么?” 
  “退休以后就带孙子去上托儿所呀!” 
  …… 
  那个时候总觉得时间过得很漫长,想快点长大。然而当这段记忆又浮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我已经工作了,而爷爷却几乎卧床不起。因为肾脏衰竭,爷爷每天都要做透析,他的生命只能靠那些瓶瓶罐罐和塑胶软管来维持。固执的他不愿意住在医院,却又很乐意在医院被一群护士簇拥着,跟他打听孙子的近况。爷爷跟我说话的时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