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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黑道风云二十年-第77章

小说: 黑道风云二十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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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问我看见了什么 
  我说我看见了幸福
  
  自从李洋认识张越那天起,张越就用一块红布蒙住了李洋的眼睛,也蒙住了天。认识八年了,李洋眼前什么都看不见,只能看见幸福。无论是张岳入狱、一次又一次的受伤、每天的提心吊胆,李洋的眼前始终都是一片幸福。因为,她知道,张岳这个看似豪放不羁的男人的心里,始终没有别的女人。这样的男人如果认准了一个女人,那就是,一辈子。
  
  张越究竟用怎么样的一块红布蒙住了李洋的眼睛,谁也不知道。或许,李洋自己也不知道,但她一定知道,什么是爱情。
  
  对,爱情就是这样,就是张越对她这样,这就是爱情。
  
  前几天,二狗在不经意间听见有人的手机中传出一首熟悉的歌,当二狗听到“人说北方地狼族,会在寒风起站在城门外,穿着不锈的铁衣,呼唤城门开,眼中含着泪”,“人说地安门里面,有位老妇人,犹在痴痴等,安详地老人,依旧等着那,出征的归人”这几句歌词时,竟潸然泪下。
  
  那是因为二狗想起了传说中的六年后的一个镜头。
  
  一群全副武装的警察敲开了张岳的家门。
  
  “等着我,过几天我就回来”张岳最后环视了一下李洋亲手布置的温馨的家,又仔细的端详了一下李洋和李洋怀中的孩子。
  “恩”李洋朝张岳微笑了一下。
  
  张岳再也没能回来。
  
  后来有人对李洋说,张岳出不来了,判了死刑。大家都说在临刑前,叫李洋去看看他,但李洋说什么都不去。。
  “他不会死的,他那天走的时候对我说了,他会回来的”无论别人怎么劝李洋,李洋都坚持不去看张岳最后一眼。
  
  直到张岳被执行了死刑,电视上也播了,李洋也交了五块钱的子弹费,李洋才相信,张岳再也回不来这个家了。
  
  “人早晚会死的,他只不过比我早去了几年,等我把孩子养大了,我就找他去”据说,李洋没在人前掉过一滴眼泪。
  
  奇怪的是,虽然李洋没有在人前掉过一滴眼泪,但是在张岳刚被执行死刑的那几天里,去探望李洋的人没有一个不落泪,包括赵红兵。在张岳被执行死刑那天,赵红兵都没有落泪,但见到李洋,赵红兵这个刚强至极的男人却落下了泪。
  
  事后赵红兵曾经在酒后说:“我见到李洋时,她的脸上,竟然还是幸福”
  “看到她那坚定的眼神,我也真的以为张岳还能再回来。看到她那痴痴的表情,没有人能忍住不落泪。”赵红兵补充了一句。
  
  李洋曾经说过,只要能和张越结婚一天,那么她就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和张越结婚六年,她今生无悔且无憾。
  
  李洋直到现在仍然未再婚,全身心的教育儿子,张岳的这块红布,依然在蒙着她的眼睛。
  
  张岳结婚,是一向比较悠闲的赵红兵和小北京的头号大事,他俩忙里忙外,所有的事儿都给张岳张罗差不多了。
  
  二狗至今仍然记得张岳的婚礼,那绝对是我市九十年代最气派的一场婚礼,比市长儿子的婚礼还气派。几十台花车没有一台是五十万元以下的,也不知道是小北京等人怎么张罗来的。小北京和赵红兵的破林肯,根本张岳就不让加入到车队中去。酒宴,更是摆了上百桌。
  
  混子,讲的就是个面子,讲的就是个排场。这不但是张岳的婚礼,还是我市江湖中人的盛会,那天,基本全市大小混子头子全来了。九十年代的张岳,由于讲义气、讲信誉、交际广,还有赵红兵、李四这样的闻人是他的铁杆朋友,绝对是全市妇孺皆知的江湖大哥。
  
  小北京是张岳的伴郎,本来赵红兵说死说活也要当伴郎,但是被张岳一句“必须是童男才能当伴郎”给否决了。赵红兵1987年就不是童男了,全市人民都知道。所以,赵红兵负责为张岳接待客人。也就是说,负责为每个客人安排座位等杂务。这也是赵红兵生平仅有的一次“伺候人”,没办法,为了朋友,咬牙干了。
  
  张岳婚礼那天,有几个细节赵红兵终生难忘。这一天,把赵红兵的一生改变。
  
  第一个就是,他又看见了严春秋。据说,由于严春秋毒打过张岳,李洋恨死了严春秋,虽然李洋和严春秋在高中时是很好的朋友,但她根本就没邀请严春秋。严春秋不请自到,而且还随了礼。
  
  站在门口接待客人赵红兵看到了严春秋,连续一年多酗酒的赵红兵记忆力有些下降,脑子已经想不起来眼前这个一身警服的人是谁,只是觉得有些眼熟而已。而严春秋看见赵红兵居然点头笑了笑。
  
  “你最近没犯什么事儿吧?听说你现在挺老实?”严春秋居然微笑着说了这么难听的一句。
  “呵呵没有”赵红兵还没想起来他是谁,以为是他在监狱时的管教之类的呢。
  “那就好,你老实点啊,现在又要严打了”
  “哦?”赵红兵被严春秋莫名其妙的问出了一肚子火,但是毕竟这天是张岳的婚礼,赵红兵也不好发作。含糊的答了一句就去接待别的客人了。
  
  “你最近也没犯什么事儿吧”严春秋居然又向和赵红兵在一起接待客人的小纪问了同样的一句。
  “呵呵,你别以为你穿了身绿皮,戴个大盖帽就谁都能管,你纪爷爷现在是良民,你们公安还能管天管地?连良民也抓?”小纪根本就没给严春秋任何面子,上来就开骂,小纪可记得严春秋是谁,当年小纪也暴打过他。那时候公安的警服还不像现在一身黑,是绿色的,所以小纪说他一身绿皮。
  “没惹事儿最好了,你继续当良民吧!”严春秋居然没回击小纪的挑衅。
  
  严春秋走远以后,赵红兵问小纪:“他谁啊?”
  “严春秋”
  “他来这里干嘛?张岳看见他还不得出事?你想办法把他撵走”
  “撵能撵的走?你看看他”小纪指了指严春秋。
  
  只见这时严春秋的一身警服在人中格外扎眼,只见他走到一桌,刚坐下,这一桌的人就全散了,十个人的桌子,只坐了严春秋孤零零的一个人。江湖中人聚会,来了个刑警队的,谁不烦?
  
  赵红兵见状赶紧走了过去,“呵呵,你和你的同学坐一桌吧,今天你们同学基本都来了,你去那边”赵红兵指了指。
  “哦,我刚才没看见我的同学,我这就过去!”
  “恩!”
  
  赵红兵安顿好严春秋,转头又走去门外迎接宾客。刚走到门口,赵红兵的身子就是一颤。
  
  因为他看见了高欢,穿着孕妇装大腹便便的高欢正向他迎面走来,他想避也来不及了。
 

 第二十三节、他年得傍蟾宫客(上)
 
 “恩,你也来了”实在躲不过去了,赵红兵硬着头皮说了一句。朝思暮想的人赫然出现在了自己面前,赵红兵竟无话可说。
   “恩”高欢也像是被电击一样,木然站在那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赵红兵早就有在今天的婚礼上见到高欢的心理准备,他知道高欢一定会来。他一直琢磨着见到高欢他就躲,这么大的婚礼现场,他随便躲哪都不会和高欢面对面的碰到。哪想到有严春秋这一捣乱,赵红兵忙乱之下,竟然和高欢走了个面对面。
  
  两个人傻傻的对视了5、6秒钟,都觉得这样实在太尴尬。
  
  “我去随礼”还是高欢先缓过神来。
  “哦”赵红兵还是有点手足无措。
  
  高欢随后进了门,在入口处,高欢随了礼。随完礼后,高欢向前走了几步,忽然回头,回来后又跟写礼的马三要了支笔,扯过一张红纸,写下了几个字,然后离去,径直走向她同学那桌。
  
  不一会,赵红兵招待客人又走到了马三写礼的地方。
  
  “红兵大哥,刚才和你说话的那个孕妇,在这里写了几个字。啧,啧,你看这字写的”马三的表情像是女人看见了一个限量版的LV的包一样。
  “呵呵,是么?”赵红兵拿过了那张被高欢写着字的纸。
  
  纸上写着“他年得傍蟾宫客,不在梅边在柳边”。
  
  “红兵大哥,那个字念什么啊?”马三竖起兰花指指着“蟾”字嗲嗲的说。
  
  赵红兵仿似没听见马三的问话,他的思绪回到了1987年,那段他和高欢私奔的日子,那也是他人生中最幸福的日子,最美好的时光。他记得有一天,他和高欢到了一个开满牡丹的地方。
  
  “红兵,我给你讲个故事,讲一个和牡丹相关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牡丹亭”
  “好,你说来听听”
  “宋代,有一个女子名叫杜丽娘,她是一个太守的女儿,温柔贤淑美丽大方,有一日,她在梦中梦见了一个柳姓的公子,在梦中,与他缠绵并私订终生。她梦醒后始终忘不了梦中的那位公子,不吃不喝,形销骨损,不久,就因为过度相思而死去,她临终前让她的妈妈把她埋在了花园的梅树下。而她梦中的这个柳姓的公子也总是梦见一个女子站梅树下,他也对这个女子倾慕非常,而后,他改名为柳梦梅。三年后,柳梦梅赴京赶考,借宿在了梅花庵,拾到了杜丽娘的画像,他认定,画中的女子就是他梦中的那个姑娘。杜丽娘魂游故园,再次与柳梦梅幽会,随后,柳梦梅掘开了丽娘的坟墓,丽娘死而复生,两人随后结为夫妇。一起赴京赶考。结果,杜丽娘的老师发现了柳梦梅掘墓,告发了柳梦梅。柳梦梅应试后,去给丽娘的爸爸报喜,结果却被认为他盗墓的丽娘的爸爸囚禁。发榜后,柳梦梅高中状元,但丽娘的爸爸却始终不同意这桩婚事,绝不相信丽娘死而复生的事实,后来,闹到了皇帝那里。经皇帝裁决,柳梦梅和杜丽娘终于走到了一起,白头偕老”
  
  “虽然很凄婉,但是很像一个神话故事啊”赵红兵说
  “是,但是这个故事讲的就是,爱情,可以战胜一切,包括生死。而且,里面的几首诗我也很喜欢。”高欢说
  “说来听听”
  “丽娘临死前写:近睹分明似俨然,远观自在若飞仙。他年得傍蟾宫客,不在梅边在柳边。柳梦梅看了以后,心想,无论是柳还是梅,都有我的份,因为我就叫柳梦梅,他就回了一首:丹青妙处欲天然,不是天仙即地仙。欲傍蟾宫人近远,恰如春在柳梅边。”
  
  “很好,我背下来了”那时的赵红兵还没酗酒,记忆力不是一般的好
  “真的?”
  “真的,因为很上口”赵红兵随后就背了一遍。
  “我们比他们幸福多了,我们都是活着的时候就认识了”
  “恩,是”
  
  赵红兵回忆到这里,回头看了看走路已经不怎么方便了的高欢,恍如隔世。
  
  多年前与高欢的私奔,恰如柳梦梅和杜丽娘的梦。或许,那仅仅是一梦,而已。只能当作美梦留在自己的记忆里。
  
  高欢的妈妈又像是那个封建卫道士丽娘的爸爸,千方百计阻止二人走到一起。
  
  这时,赵红兵又想起了高欢那句“我们比他们幸福多了”这句。
  
  丽娘还可以还魂,但已经嫁作他人妇的高欢呢?爱情能战胜生死,但是能战胜婚姻吗?能战胜这个被伦理纲常束缚着的社会吗?
  
  “三儿,笔给我用一下”赵红兵对马三说
  “红兵大哥,那个字念什么啊?你不告诉我,我就不给你笔”马三单手托着下巴,撒着娇对赵红兵说。看样子,马三的求知欲还挺强。
  “chan”赵红兵说。看着发嗲的马三,赵红兵更是心烦意乱。
  “喏,给你笔”马三递给了赵红兵笔
  
  “欲傍蟾宫人近远,恰如春在柳梅边”赵红兵用左手写下了几个字,歪歪斜斜,像是蜘蛛爬的一样,和高欢那隽秀的一行字相映成趣。自从被土豆打了一喷子以后,赵红兵右手基本废了,很少写字,写字只能用左手。
  
  “红兵大哥,你写这十几个字我一个也不认识耶!”马三又继续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的确,赵红兵用左手写的这几字没人能认出写的是什么。尤其是用的是写礼用的软笔写的,更是没人认识。
  “恩以后跟你说,这张纸,你就放在这里吧。那孕妇再过来,你就给她看看”赵红兵烦死了马三。
  
  赵红兵写这些字也没想让别人认识,高欢认识就足够了。
  
  “哎,你怎么来了,有人请你吗?”马三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尖着嗓子惊叫了一声。
  
  马三看见了宋老板的二奶,用08年流行的话说就是:小三。
 

 二十三、他朝得傍蟾宫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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