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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毒清-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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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爷放心,这些都是些散商,与官府没有联系,您准备什么时候动手呢?”
丁保钧也是佩服杨猛,这心机智谋就快赶上老爷子了。
“找个必经之路,咱们在那里埋伏,来一队抢一队,准备好挖坑的工具,死人要直接埋了。”
追踪马帮,杨猛不愿费那个劲,找条必经之路埋伏下来,来一队杀一队,才是发财的捷径,穷追猛打,那是穷苦人干的买卖。
地点丁保钧很快就找好了,一条山路的转弯处,只要伪装成马帮,自然可以轻易的接近他们。
“让厨房准备十天半月的干粮,咱们明早就动身。”
杨猛的制毒工场,就等着原料下锅了,能不能挣钱,就看销路如何,做的越早,挣钱也就越多,时间就是金银啊!
第二天,杨猛直属的五十一个刀手、马青虎、唐梅依,还有丁保钧带的百余人,早早的踏上了征程,今明两天,将有三支商队,经过那条山路,而这三支商队,全部都是经营鸦片生意的。
“都听好了,这次玩的就是近战,马刀不要用,用老子给你们配的匕首,记住一个活口也不要留。”
杨猛的五十多人,全部穿得是他设计的军靴与军装,骑在马上自然而然的有一股悍气,杨家的其他刀手见了,也是羡慕不已,早知道跑圈子多能跟着三爷混,当时就多买些气力了。
这一百多号人人有马,只有杨猛一个步将,这是出去抢劫不是游玩,板车自然不能坐了,不去他又不放心,万一出了岔子,会影响老爷子的威名。
无奈的他只能跟在马队后面吃灰了,好在原先的杨猛,常年钻山林子出身,脚力不比滇马差多少。这支马队,也与想象中的不一样,没有飞马驰骋,只是慢慢的在赶路,遇上的其他马帮也是一样,几乎没有骑马飞奔的。
马队足足走了一天一夜,除了吃饭,歇马,别的什么也没干,全花在走路上了。
这条山路,是条隐秘的小道,没有官府的关卡,这也是走私各种货物到昆明以北的必经之路,天明时分,杨猛他们遇上了第一波马队。
这支就是目标马队之一,由于杨猛他们在开阔处,而这支马队,在山路上,依照规矩,杨猛他们需要等待,持刀戒备也是应该的,这就为杨猛伏击他们,创造了条件。
来的这支马队人数不多,只有五十多人,二十几个走马帮的,二十几个带刀的护卫,他们也一样在戒备着。
杨猛这支马队人数众多,正好将山道夹在了中间,两支马队互相打了招呼,他们也慢慢的准备通过。
对于杨猛这支马队的出现,他们没什么怀疑,这条路虽说隐秘,可知道的不少,为了多挣些钱,很多人也愿意走这条山路。
“杀!”
当马队被围住的时候,杨猛率先出了手,接连捅死了身旁的三个护卫,其他刀手也纷纷扑上前去,不过十几分钟,五十多人的马队,死的只剩了马匹和货物。
“埋尸!”
没有时间管其他的,先把尸体埋了再说,一通忙活下来,伏击的痕迹也被打扫干净了。
“丁叔,让你的人带着马队回武庄,咱们继续等。”
杨猛检查了一下伤亡,出手的全是他的人,这几天的训练效果不错,一个也没死,只是伤了五六个,伤的大都不重,最重的一个被马踹断了腿,其他的全是皮肉伤。
将断腿的那位,和马队一起送走,杨猛他们也跟着回身,来到远处埋伏,等待着第二支马队的到来。
结果却出了变化,傍晚赶来的是一支将近二百人的马队,这个数量,超出了丁保钧侦察的数量将近一倍,这支马队劫不劫,成了一个大问题。
“三爷,怎么办?这是两支马队合在了一起,他们人多,咱们还是让一让吧!”
杨猛也在心里盘算着,袭击这支马队,自己这边一定会有死伤,可为了赶紧开工,顾不上这么多了。再说自己的这批手下,要想真正的成为好手,这样以少胜多的差事,也不能少干,既然吃的是这碗饭,就得玩命去拼。
“干了!还如刚才一样,贴身战,这次让弟兄们,带好长刀,这是苦战,弄不好就会丢命,都给我小心一些。”
杨猛决定了,这次还是由自己手下的五十多人动手,实在不行丁保钧再上,丁保钧带的那些刀手,大多是雇佣来的,不像杨猛的手下,已经算是半个杨家人了。
没想到对面这支马队,也打算黑吃黑,两支马队擦身而过的时候,双方同时发起了突袭。
杨猛的人手,强在刀好手狠,那批人在人数上占优势,五十多刀手,对上一百多刀手,杨猛这边一点也没落下风。
杨猛手中的两把匕首,这一仗杀了十五六个,跟在他身后的唐梅依也小有斩获,刀手解决了,剩下的马帮,更好解决,七八十人的马帮,杨猛交给了丁保钧的人手。
这下几乎所有人的手上都占了人命,回去想反水也不可能了,杀人偿命,谁也不会不明白,这事烂在肚子里最好。
埋人、清扫战场,杨猛的人死了十二个,重伤四个,其他的也几乎人人带伤,五十干一百,死伤十六人,也算是大获全胜了。
将死的刀手,伪装好装在马上,一行人趁着夜色,匆匆的往武庄赶去,好在这条山路,杨家的人手比较熟悉,要不然晚上赶山路就危险了。休息了一个白天,众人第二天黎明时分,才赶回了武庄。
重伤的在路上又死了两个,其他两人也算是废了,死的一人给了两百鹰洋的抚恤,残废的给了一百五,参加劫掠的人人有份都给了五十,单单善后就花了将近两万鹰洋,不知道收获怎么样。
丁保钧去估算货物了,而杨猛却在检查着一具具尸体,伤大多是在胸腹的位置,脖子上挨刀的只有一个,其他全部是被捅死的。
看来应该给自己的刀手,配上胸甲了,要是有了这玩意,起码能少死十多人,对手的刀,大多不是很锋利,只要能防住刺来的一刀,自己的人手,不会损失这么多。
抚恤、安葬、清理货物,花了一天的时间。这次的收获不错,总共抢了上等云土五十担,共计五千斤,按市价算的话,一担上等云土值五百两左右,共计两万五千两。
中等云土,七十担,共七千斤,价值两万一千两,极品印度烟膏五担,价值一万五千两。
另有银锭三万两,鹰洋八千多块,散碎金银千两,滇马二百七十匹,马刀、腰刀共二百把,新式洋枪三把,子弹火药若干。
最好的收获就是三把新式洋枪了,这不是大清的鸟铳、抬枪,而是洋鬼子用的洋枪,好在这些是货物,不然杨猛这边的伤亡还会增加的。
杨猛没时间处理这些东西,现在还是要安抚一下自己的那些刀手,别因为死了人,让他们士气低落,这样会影响下次行动的。
结果却让他出乎意料,自己的这些手下出奇的兴奋,一个哥哥死了的,也没有表现出多少悲伤,这个结果让杨猛既高兴,又觉得有些怪异。
“韦驼子,过来一下。”
作为带头厮杀的刀手头目,韦驼子得了两百鹰洋,挣了大钱的他,红光满面的来到了杨猛跟前。
“三爷,有什么吩咐?经过这次,韦驼子这条命就是你的了。”
“韦驼子,这次杀了这么多人你们就不害怕,还有那个彝家汉子,不是死了哥哥吗?为啥不见一丝悲伤呢?”
自己手下这些人,彝族汉子最多,其他也多是壮族的,这些人不是一个寨子的,就是互相认识,死了同伴,不该这个样子的。
“三爷,您是不知道我们的苦楚,这些人大多是活不下去才出来当刀手的,一个人死了,全家都能过上好日子,这比全家都饿死,要强的太多,我们为什么要悲伤呢?我们不死,饿死的就是弟弟妹妹,或者是父母双亲,我们死了让他们过上好日子,不白死!其实我们最应该感谢的还是三爷,要不是您带着我们,哪有家里人的好日子过。”
听了这话,杨猛却高兴不起来,这大清是个什么朝廷,竟然能让这些山民笑对死亡,这些山民以前又是何等的悲苦,为了区区百十个冷冰冰的银元,连自己的性命都豪不顾惜。
“唉……什么世道!”


 第二十四章 护甲

杨猛的叹息,却引来了韦驼子一笑,自家这位三爷杀起人来眼都不眨,但对自己人心肠有些软了,为什么要顾惜这些穷苦的山民呢?
“三爷何必叹息,我们都不悲伤,你又心痛个什么?咱们山民人多,只要你们杨家需要,咱们就愿意为杨家卖命,不说咱们手里的鹰洋,单单杨佛爷的名号,就值得咱们卖命。”
韦驼子说的是真心话,他也是受过杨士勤恩惠的,当年若不是杨士勤的粮食,他们一家子早死在山林里了。
“说什么屁话!回去好好练刀法,想想该如何抵挡,当胸刺来的一刀,死的十六个弟兄,就一个是脖子中的刀,其余的全部伤在胸腹之间。好好休息一下,放你们三天的假,处理完家事,回来就琢磨如何才能挡住那一刀。”
三天时间不错了,大多数弟兄还没有媳妇,有了这次的收获,正好趁机回家娶上个媳妇,他韦驼子也是一条光棍,这次回家一定要娶上一门亲事。
不管兴致勃勃的韦驼子,杨猛找来了做鞋的皮匠和铜匠。
“做一件能护住胸腹的皮甲,不要太重,但起码要能挡住铁刀的刺击,回去试制吧!做好了一人赏你们五十银元。”
杨猛找来三把杨家的铁刀,能挡住杨家的铁刀,其他的刀,也就大都能挡住了,以后这样的买卖,不会少做了,能少死一个算一个,皮甲能值多少银子,为了几百块鹰洋丢命,实在是不值得。
处理完这些,杨猛又去找了老爹杨士勤,将此行的伤亡,和制作皮甲的事情说了。
“老三,这些山民不错,善待他们也好,我在想,咱们可不可以多收拢一些刀手,反正我还挂着昆明团总的名头,不用就浪费了。”
杨士勤也有自己的想法,大清的官吏过于贪财,杨家的钱财很可能会被盯上,只要自己手里的刀子锋利,量他们不敢随意打杨家的主意。
“可以!把武庄附近的田产,全部买下来,让各族山民,就在附近耕种,不收他们的地租,但要接受杨家的训练,保护武庄。万一朝廷要对付我们,也要考虑一下这周围的山民,加上您老在云南的名声,借他们个胆子!”
无论在那个朝代做官,最怕的就是民乱,有了这些山民的存在,杨家就可以要挟朝廷官吏了,一旦他们逼得急了,杨家鱼死网破,谁也没有好下场,维持好了这个平衡,杨家就会安然无恙。
“嗯!这个主意不错,听说你得了三支洋枪,会用吗?”
洋枪这玩意,杨士勤以前见过,可没有用过,都说这玩意犀利无比,好奇心让杨士勤想玩玩洋枪了。
“不会,咱们可以试试。”
爷俩拿来了三把洋枪,做工不错,枪管是钢制的,这个杨猛可以看得出来,可装火药的枪械,他还真不会玩,该装多少火药,怎么个装法,他也是一头雾水。
老爹杨士勤,也不比自己强多少,拿着洋枪,也不知道怎么玩了。
“让保钧看看吧!他以前玩过鸟铳,玩这个应该不在话下。”
父子两人都玩不转,又找来了丁保钧,丁大管家也是摸索着发了一枪,威力不小,铅制的弹丸,在青砖墙上,打出了一个碗大的弹痕。
“果真犀利,这要是打在身上,功夫多深也受不了啊!当年广东一战,清兵败得不冤,这玩意如此犀利,那是弓箭比的上的。”
杨士勤见到洋枪的威力,不由的发出了感叹,这洋枪果然如传说一般犀利。
杨猛却觉得没什么,见惯了现代枪械,这把火枪也就那么回事儿了,但在这个时代,这玩意的杀伤力绝对足够了。
跟着丁保钧学会了洋枪的用法,杨猛开始测试这把枪的威力,射程大概有个七八十米,有膛线,射速不高,装药填弹麻烦无比,杨猛这个新手,大概两三分钟,才能装好一发,但要是大队作战,这玩意的杀伤力不容小视,没有防弹衣,挨上就是个死。
加上这个时代的医疗水平不高,这玩意的杀伤力绝对巨大无比,因为枪伤不同于刀伤、箭伤,这玩意的伤口,很难处理,一个不好就会感染,而感染往往是要命的。
手中的这把火枪虽说操作复杂,但与刀剑相比,他强了不是一点半点,一把两把没什么威胁,可千把万把呢?
握着手中的火枪,杨猛也在默默的算计着,这玩意让大清吃了亏,弄不好大清就会慢慢的装备,自己走得这条路,不可能会与朝廷重合,矛盾的爆发只是时间问题。
一旦杨家的刀手,遇上火枪、火炮,只有被屠杀的命运。看来自己也要引进这些洋枪、洋炮了。
既然那支马帮商队,能够弄到三支火枪,自己应该也可以的,只要自己制造的毒品有了销路,第一个要进口的就是洋枪、洋炮。
要是能把技术引进,自己生产那是最好不过的了,但这些现在只能想想而已,能不能做成,还得看自己制造的毒品有没有销路。
既然没有洋枪,就只能在护具上下工夫了,杨猛试了试,这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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