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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我的老婆是军阀(精校版)-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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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就有些鄙夷他了。
  心下更有些后悔,早知道相公有景哥儿这般镇场的好友,自己早该对他好点,谁能袭爵还不一定呢,何况就算老三袭爵,自己又算什么?
  越想越后悔,只觉自己以前太傻见识太短,办的尽是糊涂事。
  第二十二章 百袍走襄樊
  夜幕渐渐降临,百余骑奔驰在黄土官道上,这彪骑兵一看就知是八旗精锐,盔明甲亮、仪仗非凡,墨色头盔上缀着长长的红缨,随着骏马奔驰微微颤动,威武雄壮气势迫人。
  他们清一色淡蓝色棉甲,缀着密密麻麻的金黄色铜钉,实则这是一种内衬锁子甲和钢片,外缀铜泡钉的复合甲胄,大清兵勇中,只有八旗驻京禁军才有这般精心打造的软甲。
  这枝骑兵正是广州将军叶昭的护旗卫。
  其实随着火器发展,铠甲是注定要被淘汰的,但至少现在,骑射兵有轻便软甲护体还是很能起到防护作用。护旗卫的甲装同镶蓝旗驻京禁军的甲装极为相似,只是棉甲颜色稍有不同。
  “找地方歇息!”骑队中策马在叶昭身边的护旗统领巴克什大声的喊。
  “吁,吁”亲卫们纷纷勒住缰绳,骑队缓缓减速,前方隐隐约约有一处村庄,当下就有几名亲卫策马而去,自是看能不能寻到住的地方买些热食。
  已经进入了湖北境内,前方一二十里应该就到了汉水襄樊一地。
  大军开赴广东,自然不能再走水路,若不然遇到英法舰队,怕是会全军覆灭喂了鲨鱼。
  走陆路南下,更要绕开两江一带战场,叶昭同护旗卫倒走在了最前面,早一日到广州,便可以早一日知道现今广州的情形,更可以早作准备。
  瑞四倒是写过几封信,但他毕竟不知道现在英法占领军以及广东巡抚柏贵为首的这个傀儡政权的详要,只是讲到现今商人被逼开市,街面早恢复了平静,而西关在修建教堂,几名传教士已经在西关建起了孤儿院以及男校女校。
  叶昭也只能叹息,虽说很多传教士的意愿是好的,但宗教,实际上一直是西方文明进行武力侵略的排头兵,其本身更是一种赤裸裸的文化侵略。
  但以宗教影响中国,实际上对于中国来说,往往很难奏效,就更别说现今排外情绪如此严重了。就说北京城,麻三因为说书频频提到西洋诸国,结果英法占领广州的消息一传来,麻三当天就被暴揍一顿,几日后去茶馆本来不是去说书的,还是被几个爷们给打的吐血,现在还卧床不起。麻三更有了个绰号,就是“二鬼子”。
  叶昭也只有派人送去了银子叫他在家里好好将养,只能先猫着,等这阵排外风头过去再出来见人。
  二鬼子?叶昭想着就不由得苦笑,又是自己,令这个世界提前把这个词给鼓捣出来了。
  “主子!歇歇吧。”巴克什早就站在了叶昭所乘高头大马之侧,等着搀叶昭下马。主子也一身软甲,可别热坏了。
  叶昭微微点头,伸手给巴克什的时候心里就好笑,要说现下自己的骑术,从马上一跃而下倒也不是什么难事,可上马下马若没人搀扶,就感觉怪怪的,巴克什等亲卫就更会觉得哪做的不好,惹自己生气了。
  这条黄土路应该是直通樊城,汉水将襄阳和樊城一分为二,汉水南为襄阳,汉水北则为樊城。
  要过汉水,却是要襄阳府征募船只,自己这百余人还好,后面大队却更需要大批民船渡江了,刚刚好要襄阳府提前准备。
  一路上,叶昭都没怎么惊动官府,一队人可谓风餐露宿,偶尔穿城过镇的时候打打牙祭,补充些干粮。不过除了睡觉,叶昭可没吃太多苦头,每日歇息时亲卫总是能从邻近村落城镇给买来些热食,巴克什又有一手做叫花鸡的本事,时常令人去买了鸡鸭,烤给叶昭吃。
  在一棵垂柳下,叶昭摸出了一根雪茄点上,虽然裹着软甲的身子闷热难当,但叶昭可没大咧咧解开甲衣乘凉,有纨绔习气不怕,但既然披甲就要有披甲的样子,不能带头坏了军风。
  夜色渐浓,远方那村落也变得黑漆漆的,现今农村,几乎家家都是摸黑过夜,能用得起蜡烛油灯的,都是数一数二的富裕人家。
  马蹄声由远及近,警戒的亲卫随即策马迎过去,现今各地盗贼蜂起,越望南,越少太平。
  是去村落补给的亲卫回来了,为首的亲卫国字脸,浓眉大眼,满身彪悍。他姓马,名大勇,乡下人,字是他自己后来取的。叫做不负。却是听小王爷念叨一句诗,“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之意,他极为喜欢,就给自己弄了个不伦不类的字。
  马大勇在众亲卫里枪法、骑射都是一等一的,作战骁勇无比。叶昭有一次开玩笑说:“古有马孟起,吾有马不负可抗之。”亲军们从此开玩笑都喜欢喊他“超爷”。
  此时的马大勇,手里却是拎了两只小公鸡,来到柳树下打千,“大帅,此处村庄乡绅姓周,极为好客,奉上雏鸡两只,又要家人开锅造饭,蒸馒头炖菜慰劳官军。还不要属下的银子。”
  叶昭心下苦笑,哪有什么好客的乡绅了?不过越往南走,盗贼兵勇越多,这襄樊一地估计还算好的,再往东南,官军团勇又同盗贼何异?杀人放火,奸淫掳掠,回头就虚报军功,却是还不如几枝军纪严明的发匪。
  尽管这一带尚算安定,但想来官军下乡打打秋风勒索些财物在所难免,那姓周的乡绅见到官兵到,又如何敢不诚惶诚恐的招待,又如何敢收银子?
  巴克什接过马大勇手里的小公鸡,笑道:“主子,小鸡仔肥嫩肥嫩的,主子今天有口福,烤了吃?”
  叶昭微微点头,琢磨了一下,对马大勇道:“晚点多去几个人把馒头炖菜取来吃,就不要去人家村子叨扰了,银子一定要留。对,你现在去,他家若有猪肉,叫菜里多放几片,告诉他,少不了他的银子。”事情虽小,也没几两银子,更不会有人知道自己这队骑兵是什么番号,对方大户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人,但很多事以小见大,见微知著。自己这个主官任何时候都要以身作则,不能因为处在乱世,就养出一帮匪兵。
  说起来今世猪肉委实是奢侈品,就说京城普通人家,亦或寻常八旗子弟,三口之家的话,一个月能对付个斤把的就算不错了,毕竟一斤肉要五六钱银子。
  当兵的能时常吃上肉,就是最好的赏赐。
  马大勇喳了一声,领命而去。
  
  火堆上,焦黄的烤鸡散发出浓郁的香气,巴克什正细心的撒盐,盐巴自然也是从周村大户处化缘而来。
  叶昭清秀的脸庞在跳动的火光下一脸若有所思,他正在琢磨德斌呢,自己到底还是带他出来了,请旨令其帮办军务,亲王现在乃宗人府左宗正,自然没有异议,两宫太后随即也准了。实则这个帮办军务,无权无职,对于七弟弟来说,就是个嘘头,自己带他出来,希望他能历练历练,慢慢将烟瘾戒掉。
  不过现在他身上肯定要带了福寿膏,等到广州,再想办法就是,行军路上他若没了鸦片,犯起病来,怕有性命之忧。
  七弟妹?叶昭就不由得摇摇头,等安定下来,七弟弟接她也好,不接她也好,都是两口子的事,不过七弟弟爱极了她,怕是舍不得她,只希望她以后能恪守妇道,对七弟弟好一些。
  豪门大户,爬灰偷人乱七八糟的事不少,老七若不追究,别人自也不好说什么。
  叶昭又想起了莎娃,在密云的时候,就想着人送她去上海,但现今中英法处于战争状态,上海租界不是十分安宁,也只有令她随大军南下,有李嫂在她身边,倒也无碍。军营藏娇,一来大清将领习以为常;二来莎娃的身份乃是战俘,又自不同。
  其实李嫂应该叫李佳氏才对,乃是汉军旗人,丈夫壮年病故,她却是二十出头就守寡,守节二十几年,委实是一位极为令人佩服的女子。而以她的伦理道德观念,自然是看莎娃不顺眼,整日和莎娃闹别扭那是免不了的,可磕磕碰碰的也算两人旅途中的趣事吧,若不然该多没意思?
  叶昭不无好笑的想着。
  吃过鸡肉,叶昭都不知道什么时候靠着柳树睡着的。只知道朦朦胧胧的,巴克什摇着扇子在给自己驱赶蚊虫。
  突然,远方似乎传来几声惨叫声,夜深人静,划破夜幕的惨叫令人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叶昭猛地睁开眼睛。
  亲军们立时纷纷上马,有几骑在苏纳吩咐下向惨叫声传来的村庄疾驰而去。
  那黑漆漆的村落好像突然沸腾了,喊声震天,惨叫声不绝,渐渐有火光亮起,有房屋被人点了火。
  叶昭也上了马,静静眺望远方的这处村落。
  大概盏茶时间,前去打探的几名亲卫快马奔回,滚落在叶昭马前打千报:“大帅!暴民袭掠庄子!正在杀人放火!”
  巴克什随即转身对叶昭道:“主子,我们这就启程吧,绕道而行。”毕竟护旗卫不是用来和暴民开战的,要以叶昭的安全为第一要务。
  “有多少暴民?”叶昭微微蹙眉。
  “大概不过百人。”亲卫回道。
  叶昭略一沉吟,“去驱散他们,你们都去。”虽说乱世人命如草芥,但能救几条性命,终究不能袖手旁观。
  “喳!”
  巴克什领着几名亲卫守在叶昭身边,其余百十骑则在苏纳带领下如利箭般插向此时火光已经染红半边天的村落。
  而顿饭工夫后,月光之下,却见黄土道上影影绰绰跑来了一群人,哀叫声,喝骂声,乱作一团。
  马大勇就守在叶昭身边,此刻急忙策马迎上去,大声喊:“来人止步!若不然格杀勿论!”
  那群人立时就响起一片哀号声,更有女子大声痛哭。
  马大勇拔出长长的腰刀策马过去,却是愣了一下,回头大声道:“大帅,周善人在里面。”
  这群逃难的人群,男男女女有二三十号人,一个个神色惊惶如丧家之鸟,有人一瘸一拐的,更有人好似受了伤,身上沾了鲜血。
  为首的白胖子正是村里富户,姓周,吝啬的紧,克扣长工工钱乃是家常便饭,但偏偏喜欢别人喊他周善人。
  周善人背上背着他的老母亲,跑的上气不接下气的,身边跟着跑出来的长工要帮他背,他却死活不干。
  此时突然见到马大勇,周善人大喜,忙叫道:“军爷,军爷救命!”这才明白,刚刚村里突然杀出来驱散乱贼的官兵原来就是同自己买热食的军爷一伙。
  马大勇见叶昭招了招手,这才对周善人道:“你过去,大帅问话,”又对其余逃难人群道:“都在此候着。”
  见他马刀在月光下寒气森森,谁又敢动?
  “草民周福祥见过大帅!”周善人到了叶昭马前,恭恭敬敬磕头,这年头,虽然是个当兵的就敢称大帅,可最惹不起的也是当兵的,惹恼了他们,比土匪还土匪,对他们那是越恭敬越好。
  “怎么回事?哪来的暴民?”叶昭不解的问。
  周善人就哭丧着脸:“我就知道,我就知道这帮人早晚要造反,灯花教的,我早知道信儿,可没人信啊?这帮反贼早商量好了,朱中立是王,高二先当都督,冯三典当将军,范二娃当元帅,可我说了,没人信啊!”
  叶昭微微有些诧异,听起来这灯花教倒是颇具规模。
  说着话周善人又急急的道:“大帅,大帅,咱们快走吧,高二先这帮反贼有几千人呢,怕把樊城都占了,刚刚我那庄子杀人放火的,都是邻村灯花教反贼,可人不多,但我周家是这附近有名的大户,我又跟高二先有仇,他转眼就会来杀我的呀!”
  正说着呢,马蹄声由远及近,飞一般而来,一名亲卫滚落马上,大声道:“大帅!贼众千余人由樊城方向而来!”
  周善人立时脸色惨白,他起身想跑,但走了两步,终于还是颓然跪下,给叶昭磕头:“大帅!我不求别的,您,您带我的老母亲走吧!我,我不孝,但,但总不能叫老母亲刀刃加身!”说着连连磕头,几乎磕出血来。
  他背着的老人,总有六七旬年纪,头发花白,眼神呆滞,应该是得了老年痴呆,全不知身外事。
  那边几十名逃难的男女听到暴民将至,立时嚎声大起,纷纷起身,跑向麦田中,马大勇自不会拦截。
  远方马蹄声响,苏纳领着百人队疾驰而来。
  叶昭心里轻轻叹口气,身在乱世,事事终究不会随自己意愿,这个灯火教不管是蛊惑人心的邪教亦或不犯百姓的义军,现今在樊城起事,自己难道能甩袖子一走了之吗?自己固然可以走得,难道要后面神炮营众勇全绕道行?
  从今之后,自己只怕双手一样沾满国人之血。
  只希望到最后,自己做的一切都值得。
  叶昭闭起眼睛,深深呼吸了几口,随即睁眼,大声道:“护旗卫听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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