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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吸血鬼黎斯特-第75章

小说: 吸血鬼黎斯特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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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依然细细聆听。不,没有危险讯息增强的闪光。事实上,那个家伙把思维之网锁住,使我不能渗透,我只感觉到怪物无法掩饰的信号,从大气中传送而来。
  散漫无序的低屋顶房子,正在安静沈睡,白色无味的墙壁,电视默默发着蓝色的闪光,在在使我觉得房屋像是一个巨大的水族馆。小硬饼乾和艾力士在没升火的壁炉前小地毯上,相拥而眠;拉瑞跟着名叫莎曼达的女歌迷——这个在纽奥良就紧盯不舍,一路跟来西边的肉感小女生,一起睡在小蜂窝似的卧室;保镖们有的睡在现代化房间;有的睡在蚌壳状游泳池另一头的工寮里。
  此刻,外面明朗的黑色天空下,这个怪物来了,他从高速公路步行向我们走来。我感觉到这个家伙乃只影单身,他超自然的心在黑暗中跳动着;不错,我听得一清二楚。小山丛在远处一如鬼魂魅影,刺槐的黄花,在星空之下,闪烁着白色光芒。
  他好像一无可惧,施施然而来,他的思维我完全刺穿不透。那表示他可能是古代大老之一,是法力高强的;只不过真正厉害的,走路时绝不会压扁脚底下的草;这个家伙行动一如凡人。这个吸血鬼是我所缔造的。
  我的心在飞跃。瞄了一眼亮着微光的警报器,警报器乃半藏在窗 角落后,不管任何东西,凡人或不是凡人想穿过房子,它都会呜呜大叫示警。
  在白水泥地的边缘,他出现了,高而瘦长,一头短短的黑发。然后他脚步停顿了一下,好像他能在玻璃帷幕的蓝色雾光里,看见我一般。
  不错,他看到我了,他走向我而来;他迎着灯而来。
  步履轻快的,那种轻盈的走路方式,就不太像凡人了。黑发、绿眼,双手飘逸的垂在很轻便的衣服边,一件磨损的毛衣,松松垮垮的垂在肩上,腿像是黑而长的棍子。
  我觉得喉咙梗塞,全身抖索;我试图在此激动的一刻,想起什么事乃当务之急;我必须为其余伙伴严密防范,必须小心谨慎。危险!但是我知道,这些都无关紧要了。我闭了一下眼睛,唉!无济于事,解决不了问题嘛!
  关上警报器,打开大房玻璃门,寒冷清新的空气,穿过我吹进了房里。
  他经过直升机,转身走开,像是一个舞者看了一眼又滑舞过去;他的头微微后倾,拇指弯曲,小心的放在黑长裤口袋里。当他再次凝望我时,我清楚的看到他的脸,他微笑了。
  纵使记忆也会有错失的时候,他就是证明。像细致而令人盲目的雷射光,他越走越近,所有老的影像,像灰沙一样,全吹走了。
  我再次打开警报器,为我的凡人关紧了门,又用钥匙把门锁好。刹那间,我想我再也支持不下去了,而这 是开端呢!假使他在这里,只离我数步之远;那么无疑的,别的小鬼也会来,他们将会倾巢而出。
  我转身迎向他。在静默的那一刻,我在玻璃透过来的蓝光下,细细打量他。当我开口说话时,声音情不自禁绷紧了。
  “那些黑披风,精工订制的黑外套,丝领带跟其他蠢玩意儿,都到哪里去了?”我问道。
  我们痴痴凝视对望。
  他终于打破寂静,无声的大笑起来。他持续端详着我,脸上带着神魂颠倒的表情,使我情不自禁暗暗高兴。以一种孩子气的鲁莽,他伸出手,手指在我灰天鹅绒外套的翻领,轻抚下去。
  “不可能总是一位传奇英雄呀!”他说着,声音呢喃而不似呢喃,我可以清晰地听到他的法国腔,虽然我对自己的腔调毫无感觉。
  我几乎无法忍受那种音节语调,那种完全熟悉的韵致。
  我忘记想说的所有严厉话语,只是伸开手,把他拥入怀里。
  我们拥抱的方式与往昔截然不同,我们的拥抱倒像是卡布瑞与我的亲密无间。我伸手抚摸他的头发于脸庞,让我真正感觉到他的存在,好像他属于我一样,他对我的动作也差相仿佛。我们似交谈又未交谈,不必藉由语言而作了真正的心电交流,偶尔默契的双双点头。我可以感到他的深情款款与心满意足,正如同我对他一样的强烈。
  但是他骤然安静下来,眉宇微微蹙。
  “你知道,我以为你已经撒手人寰了。”他轻轻说着,语音低微几不可闻。
  “你怎么知道得到我在这里?”我问道。
  “你要我来嘛!”他回答说。脸上呈现天真的迷惘表情,慢慢的耸耸肩。
  他的每一个动作,如磁铁般吸引着我,纵然时光飞越一个世纪,也依然毫无改变。他的手这么强壮有力,手指头又这么纤长细致。
  “你让我看见你,让我跟随着你——”他说:“你开车一路沿着迪维萨街来找我。”“你仍然住在那里?”“这是世界上对我最安全的地方呀!”他说:“我从没离开过。他们来找过我,没找到后就离开了。现在我只要愿意,仍常在他们中间走动,他们根本认不出我,真的,他们根本不知道我长得什么个样子。”“他们一旦知道,将会设法毁灭你。”我说。
  “是的——”他回答道:“自从吸血鬼剧场以及事发过后,他们就已经试过;当然《夜访吸血鬼》又给他们增加了新理由。他们也确实需要找些藉口来玩玩小游戏,他们需要刺激,需要兴奋的动力,他们需要这些正如他们需要吸血一样。”他的声音似乎有一点费力。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好像一口气谈完这些话挺不容易。我很想伸出手揽住他,但是仍然放弃了。
  “此刻,我猜他们最想毁的是你——”他说:“而去他们知道你长成什么模样。”他淡淡一笑。“现在谁都知道你的长相了,黎斯特摇滚巨星先生。”他的笑容变深,但是声音则低沈有礼一如往昔;脸容更是充满表情于感觉,这一点丝毫未变,大概永远也不会改变吧!
  我伸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我们走离屋里的灯光,走过巨大灰色的直升机,穿越太阳长晒十分乾燥的野地,往小山丘的方向漫步走去。
  我感到太高兴而喜极欲泣,感到太满足而全身发热。
  “你已决定参加明天晚上的演唱会吗?”他问道。
  危及大家!那是一个警告,还是一个恐吓?
  “当然啦!”我说:“现在还有该死的什么可以阻止我呢?”“我很想要阻止你——”他回答:“假若能够,我一定会早些来找你的;一星期前,我曾经认出你过,但是你一下子就不见啦。”“你为什么想阻止我呢?”“你知道原因的——”他说:“我想好好跟你聊一聊。”这么简单,然而意义似不大寻常。
  “以后多的是时间——”我答道:“明天,明天过了还有明天。没有事情会发生,你看了就知道。”我的视线不断瞥向他又很快转开,好像他绿色眼眸会灼伤我似的。用现代语言说,他就像雷射光,即精细又危险;他的受害者总是情不自禁地爱上他。
  我也一直是爱他的,不是吗?不管我们之间发生什么。如果你永远缌维护滋养,情爱之苗会成长茁壮到什么程度呢?而在这短暂的时刻里,往昔的爱苗又能恢复多少动力与热量呢?
  “你怎么能如此信心满满?黎斯特。”他问道。他亲昵地称呼我的名字,而我却还没能喊出路易斯三个字,一如他那么自然呀!
  我们走得很慢,也不在意方向是哪里。正如我揽住他一样,他的手臂也轻轻拥着我。
  “有一大队的凡人在保护我们。”我说:“在直升机及礼宾车里,都将有保镖陪伴我的凡人小友。至于我,前往机场时,总独自驾驶保时捷跑车,如此一来,我保护自己容易得多;不过我们也总有汽车队伴行着。再说,仅仅一撮怀恨的二十世纪小鬼,能做什么大事呢?这些白痴妖怪竟用电话来恐吓哩!”“他们可比一撮多呢——”他说:“那么马瑞斯呢?你的敌人都在争论,马瑞斯的故事到底是不是真的?还有那些必须照顾的是不是存在——”“那是自然的事,你呢?你相信吗?”“相信,一看了书我就相信了。”他说。我们双双沈默了一会儿。在那一刻,也许我们同时想起从前对不死幽灵的追探,那时他曾一问再问,这一切究竟从何处溯源呢?
  再探究未免太痛苦了。就好像在阁楼找出相片,清理灰尘过后,发现相片的色彩仍然明亮;而相片原本该是入土已久的祖先肖像,此刻且变成我们自己的相片。
  我紧张的做出了像凡人的动作,将头发拢向额后,试图感觉微风的清凉舒适。
  “为什么你这样自信?”他问道:“当你明天站上舞台时,那个马瑞斯难道不会来阻止这场试验吗?”“你认为有任何的大老会那么做吗?”我回答说。
  他沈思了很久,一如即往的习惯,深深沈入自己的思潮里,他沈得这么深,好像我的在场都忘记了。此际,他俨然回到我们从前的房间;瓦斯灯闪动着明灭不定的光,外面街上传来声音和气味;我们俩在纽奥良的客厅,大理石的壁炉,煤炭的火烧得很旺。每样东西都变得老旧,只有我们仍然年轻。
  眼前的他就是一个年轻现代男孩,穿着松垮垮的毛衣与斜纹布长裤,视线朝着荒凉的丘陵。他的头发凌乱,眼眸炯炯发光,慢慢的,他从沈思中回到现实。
  “不,我想大老们自己的麻烦已够多了,他们对这种事不会有兴趣。”“你呢?你认为有兴趣吗?”“当然,你知道我的。”他说。
  他的脸色微红,使得看上去更像凡人。事实上,他是我们同类中间最像凡人的一个。“我人在这儿,不是吗?”他说道。我感受到他内心藏着伤痛,伤痛就如矿脉,在他身上到处隐藏着。
  我点头,深深吸了一口气,视线随着转开;我希望自己能说出真正想说的话,那就是我爱他;但是我不能,那种感觉太强烈了,不能形之于口!
  “不管发生什么都是值得的——”我说:“倘若你和我、卡布瑞、阿曼德……还有马瑞斯能在一起,即使只是短短一刻,也是值得的。假设潘多娜也亮相了呢,还有马以尔!只有上帝 知道共有多少。倘若所有的大老全来了,那岂非太值得了?路易斯,至于其他的,我完全不放在心上。”“不,你是放在心上的——”他说着,脸容含笑,他深深受到引诱了。“你只是确信,一切都将会酣畅淋漓,不管有什么大战发生,你一定是赢家。”我低下头大笑了。把手放在裤子口袋,正如现代凡人的习惯,我在草地上走着,即使在清凉的加州夜晚,地上犹可以闻得出阳光的味道。我没告诉他,有关内心潜在的凡人部份,有关想上台的虚荣心;没有告诉他,当我看到自己在电视荧幕上出现,看到自己的脸在唱片封套上出现时,那种奇特的疯狂快感。
  他跟到我的旁边。
  “倘若大老们真想毁了我——”我说:“你不认为他们早就已经动手了吗?”“不见得——”他说:“我看见你之后就立刻跟踪你;在那之前,我根本找不着你,尽管一听到你的讯息,我已经四处寻探你的行踪,可是一直拖到今晚 见到你。”“你怎么会听到我的消息?”我问道。
  “几乎在所有的大城市,总有个地方是吸血鬼经常聚会的——”他说:“你应该早知道。”“不,我不知道,告诉我。”我急忙说着。
  “大城市总有一个酒吧,我们会称之为吸血鬼联谊处——”他说着,笑容中微带嘲弄:“当然那里仍是凡人常去的地方,我们乃从他们取的店名而得知。在伦敦有个波里多博士,巴黎有拉米亚,洛衫矶有贝拉鲁,纽约则是卡米拉和鲁斯凡爵爷。在旧金山,我们有一个是漂亮的小酒馆,名叫”德古拉伯爵的女儿“,酒馆就在卡斯楚街上。”无法忍住内心的开怀欢畅我开始捧腹大笑。看起来他也快失笑了。
  “在《夜访吸血鬼》里,指的又是哪些名字?”我故作愤慨的问着话。
  “微伯登——”他扬起眉毛说:“他们绝非虚构,他们都是真实的。我告诉你,在卡斯楚街上,应凡人顾客的要求,他们还放映你的录影带呢!他们以血腥玛丽来对你乾杯;乾杯时,圣婴公墓之舞,就在墙上摇来晃去!”一阵真正的狂笑就要发作了,我摇摇头,尽量抑制自己。
  “不过你确实已发生影响,或明或暗,改革的气息多少形成了。”他仍然是那种微妙的嘲弄态度,说话时也没法子一直板着脸。
  “你的意思是指什么?”“幽冥法术,幽冥禀赋,魔鬼之路——他们拿这些字词大开玩笑,最最生涩原始的小鬼,连半点吸血鬼风采也还没有沾到,都在模仿你书上所写的样子,而偏偏这是他们最最谴责的一点,这些小鬼戴着埃及式的首饰,黑色天鹅绒又一度成为最最时髦的花样哩!”“太美妙了——”我说:“这些酒吧都像什么样子?”“它们都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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