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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吸血鬼黎斯特-第53章

小说: 吸血鬼黎斯特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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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把照亮了整座房屋。门敞开的,窗子没遮上廉帷,远望过去,穹苍和大海相接,宛如海天一线。走过通往我房间的小楼梯时,我发誓浪迹天涯以来,这是第一次自己置身在同类大老的庇护下,而屋内的装置样样齐全,对一个不死幽灵来说,夫复何求?
  华丽的希腊缸龛,竖立在回廊的合架下,东方的巨大铜雕逐一安置在举最里,面向天空的窗户和阳台,奇花异卉,娃紫嫣红。不管我走到那儿,大理石地板上都铺着灿烂华美的印度、波斯或中国地毯。
  找来到栩栩如生的野兽标本前,褐色的熊、狮子、老虎,甚至大象,站在它巨大的槛们里。此外,还有恐龙般大的蜥蜴,以及捕猎的鸟紧抓树枝,连树也做得仿佛是真的一般。
  色彩亮丽的壁画,布满了从地板到天花板的所有墙面,尤让你目不暇给!眼花撩乱。
  有一个房间,画着烈日当空下的阿拉伯沙漠,沙漠中,骆驼商队以及戴着头巾的生意人正在走着。另一个房间里,四周画的是活生生的丛林,一簇簇的热带花苜,藤蔓、叶片都小心翼翼的勾描细致。
  幻觉的极致震撼了我,也引诱着我。我越细赏这些图画,看到越多的东西。
  在丛林的构图内。有各种的生物口口上昆虫、鸟类,泥土里的蚯蚓成千上万种不局的景致,让我产生一种奇异的感觉。我似逐渐沈入超越绘画,乃至超越时空的某种境界,然而这一切都只是平铺在墙上的画而已。
  我感到些微量眩。每转向一面墙,总见到新的景观,有一些画的色彩与色调,我根本无法描述。
  这些图画的风格,或带给我愉悦,或让我困事,绘画的手法乃至然的写实,在在表现出晚期文艺复兴时代画家,如达文西、拉斐尔、米开兰基罗与比较近代的画家,诸如华第、佛瑞格等的古典优确与对比均衡光的使用极为壮观,看着画时,但觉生物鲜活,好像正在呼吸一般。
  但是,细节部分就未必那么真实或相称了。太多的猴子在丛林里!太多的昆虫在叶子上爬行一幅戛日晴空的画里,竟有数千只昆虫在画面出现。
  我又走进一间大画廊,墙上两边的男男女女正在瞪视着我,使我差一点惊叫出来。各朝代的不同人物 阿拉伯人、埃及人、希腊人、罗马人!穿甲胄的武士、农夫、国王与皇后穿紧身衣,绑着腿的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有浓密云曲鬃毛的太阳王晨后则是我们同一时代人的画像。
  图上的某些细节,再一次让我觉得眼前的画,只不过自己正在幻想,譬如有水滴滴在斗篷上,人的脸颊上竟有刀疤,刷得雪亮的长靴下,有几乎被压碎的蜘蛛 真耶?假耶?
  我开怀畅笑,倒也不是画面逗笑,但整幅画看来就是那么逸趣横生,令我手舞足蹈,乐不可支。
  我强迫自己离开画廊,书房闪亮的光,成了让我意志力转移的唯一地点。
  书房里有一墙墙的书籍和一卷卷的手稿,有木制的乐台上放着钜大发光的地球仪,有古代希腊神与女神的半身像也有大幅的地图,堆散各处。
  各种不同文字的报纸,一堆堆的散落在桌上触目可见俱是奇异的东西,化石啦,做成木乃伊的手啦,异国风味的贝壳啦还有乾燥花的花束,小雕像,古代雕塑的碎片,缀着埃及象形文字的雪花石膏瓶。
  在桌子与玻璃柜子之间,房里到处是舒适的椅子带着脚凳此外还有烛台与油灯。
  事货上,房内洋溢零乱却舒适的气氛,让你感到这里是可以长时间坐着享受的地方。阿况这里充满人类的知识,人类的艺术品,人类可安坐休息的椅子;这一切更是人性化的极致表现。
  我在书房停留很久,细细鉴赏拉丁文,希腊文的书籍。恍惚之间,血液里有如灌满了酒,有如醉意醺然的凡人一般。
  不过,我得去找马瑞斯了。走出书房,走下小楼梯,穿过另一道彩画的走廊,到了一间满室生辉的更大房间。
  尚未抵达之前,我已先听到鸟的歌唱,闻到花的香味。然后,我发觉自己在处处是笼子的森林里迷失了。在房间四周走动时,我看到各种颜色,各种尺寸的鸟类,猴子、沸沸,一个个在自己的小笼子里大肆撒野。
  笼子以外是一盆盆的植物,有羊齿类,香蕉树,洋蔷薇,昙花,茉莉花,和其他在夜间散发芬芳的蔓草;有紫色以及白色的兰花;更有盛开的花引得昆虫陷入深深的花苞里;还有许多小树长满了桃子、柠檬和梨子。
  走出这个小小乐园,我进入另一个雕塑大厅,厅内收藏之多!不亚于梵蒂冈的任何博物馆。我瞥了一下邻近的房间,那里满是绘画、东方家具与各类机械玩具。
  我已不再留连于任何一件物品,或是任何的新发现。看来要花一辈子的时间, 能尽识这栋房屋的所有珍藏呢。
  我继绩往前走,不知身在何处,只知观赏这些东西是主人所允许的,而我如痴如醉,似在梦中。
  我终于听到马瑞斯的声音了,那低沈有规律的心跳声,是在开罗就已听熟的。我寻声向前而去。
  走进了灯火辉煌的十八世纪会客厅,质地很好的紫檀镶板铺覆在石墙上,镶框的镜子高及天花板。屋里有涂漆的箱子,罩上布套的椅子,深沈而苍翠的风景画,磁制的钟;一玻璃柜的书;一叠近日的报纸摆在小桌子上;桌子旁是一张锦缎扶手的椅子。
  法国式高而窄的门,通往铺石的阳台。阳台上的白百合和红玫瑰,散发出阵阵浓郁的芬香。
  就在那里,一位十八世纪的绅士,站在石栏杆边,背对着我。
  那就是马瑞斯。他转过身来,向我作手势要我过去。
  他的穿着与我相同。只不过外套是红色而非我的蓝紫色,衬衫是法国的高级蕾丝,而非一般布鲁斯蕾丝,款式则和我大同小异。他闪亮的头发,像我一样,系上黑色的丝带。他看起来不像阿曼德那样不食人间烟火,而是一个超级幽灵,一个神妙无比、白皙而完美的生物。虽然如此,他仍与身边每样事物息息相关;他穿着的衣服,他的手放在栏杆上,甚至一小片云彩,越过半弦明月的那一刻,都似与他浑然融为一体。
  与他谈话的时候到了,我真的跟他在一起,这是多么珍贵的一刻。此刻我的心智一如船上时的澄明,我未感觉乾渴,我意识到是他注入的血液,在我的体内支 着我;俨然所有的古代玄妙集于我一身,使我有劲,使我敏锐。那些必须被照顾的人,是存在岛上某些地方吗?所有的这些神秘,他都将会告诉我吗?
  我走上栏杆,站在他旁边,视线朝想海面上。他的眼神盯住对岸半哩外的一座岛屿,正在聆听我无法听得到的某种声音;他的脸有一边正对着敞开的门射入的光,使他看起来恍如石雕般冰冷。
  顷刻之间,他转身向我,脸上表情愉悦,光滑的脸上,更呈现了不可思议的生命力,他似手臂搂着我,带我回到房间。
  他像凡人一样的走着,步履轻盈而稳重,身躯移动转折也一如平常绝不卖弄。
  他领我到一张有扶手的椅子,在几乎是房间里的中央,彼此面对面坐下。阳台在我右边,从天花板灯架 下的光,与墙上成打烛台散发的光,使得一室透亮。
  他笑着时,看起来更像是凡人长者,眼角嘴角俱是笑容,显得十分慈蔼可亲。
  我尝试不瞪视他,然而谈何容易?
  玩黠之色,扫过他的脸上。
  我的心怦怦乱跳。
  “哪一种情况你比较喜欢?”他以法语询问。“是我告诉你,为什么我带你到这儿?还是你告诉我为什么你请求见我?”“哦,前者好一些。”我说:“你先谈吧。”他以温和迎合的姿态大笑。
  “你真是个非比寻常的怪物——”他说,“我没料到你这么快就入土蛰眠。我们大多都在迟一些 经历第一次的死亡——总在经过一世纪,或两世纪以后。”“第一次死亡?你是说我那种入土的方式,是稀疏平常的事?”“对那些持续幸存下来的,这是很平常的事,我们死亡,我们又复苏。至于那些不懂何时该入土沈潜者,在世界上通常不容易活得久。”我感到惊讶,不过想起来却很合理。要是尼克只是进入土里蛰眠,而不是跃火自焚,该有多好;不过,此刻,我不能想到尼克,一旦想到他,我必定会提出愚蠢的问题;譬如说,此刻尼克是在某个地方吗?还是尼克的生命已告终结?我的哥哥是在某个地方吗?还是他们的一生也已画上句点?
  “以你的情况来说,这样的发展倒并不意外。”他继续说着,好像没有触及我的思绪,不过也可能无意提到他们。“你失去很多珍爱的人与事,你感受深刻,所以学到固多,领悟的也快。”“你怎么知道我曾经发生什么事?”我问道。
  他又微笑了。不,他几乎大笑了。
  温暖似乎直接从他身上释放出来,这是何等神妙!而他说话的方式生动而又绝对的现代,也就是说他谈起话来,就像是一个极有教育的法国人。
  “我没有吓到你,是吧?”他问。
  “我不认为你有意要吓我。”我答道。
  “我没有。”他自在的说:“然而,你的沈着,倒令我有些惊讶。回到你的问题上,我知道全世界有关同类所发生的事,坦白的说,我也不懂为什么知道,又怎么知道的?大概我们所有的能力都会与年俱增,只不过它常常不调和也不容易控制罢了。在罗马,甚至巴黎,想我们同类发生的事,只要我像知道我都会知道。若是有人想你一样呼唤我,即使是在很远的距离,我也能听到。我能找到声音的来源,这一点,你已体会到了。”“不过,讯息也以不同的方式传给我。我读到你在欧洲墙壁上的留言,我也从别的同类听到你的事,有时候其实我们彼此很接近,比你想像的还要接近。我能察觉你的思维,当然,我现在也能察觉你的思维,我想你已明白这点。不过,我宁可用话语与你沟通。”“为什么?”我问道。“我还以为大老已免除语言的使用呢!”“思想是不够严密的。”他说:“我若对你敞开心中思绪,我没有把握你真的了解多少。当我测知你的思维时,也可能误解听到或看到的。我宁可运用语言,同时伴以心灵的默契,我喜欢以声音作警讯,来表达我重要的讯息。我希望别人接受我的声音,不喜欢没有预警就胡乱穿透他人的思潮。坦白的说,我认为语言是凡人与不死幽灵共享的最佳天赋。”对此,我难以回答,只觉得他言之有理。不过我却发现自己在摇头:“你的姿态——”我说:“你不想阿曼德或梅格能那样子走动,我一直以为大老们的行动——”“你是说行动像幽灵?为什么我该像?”他又笑了,那种轻柔的笑令我着迷。他的身躯沈坐在椅子举高双膝把脚搁在小凳上,就像一个凡人在隐秘的书房,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当然,有很多时候超自然的行动挺有趣。你不必踩脚就能滑行,作出某些举措,对凡人来说是不舒服或不可能的;可以短距离无声无息降落;仅凭意志即可移动东西等等;不过,这多少显得粗鲁。人类的姿势是优雅的,当凡人在做事时,血肉之中也自由其智慧。我喜欢听自己的脚步声音,也喜欢手指碰到东西的感觉。何况,即使短程的飞行,完全凭意志移动东西,本身就极费力气。必要时,我当然可以这么做,就像你已看到。不过使用自己的手脚做事,舒服自在多了。”这些话听得我神采飞扬,而我也不想掩饰自己的兴高采烈。
  “一位歌手,可运用适当的高音震裂一块玻璃——”他说:“但对任何想击破玻璃的人,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把玻璃往地下一丢呀!”这回我开怀大笑了。
  我逐渐习惯他冷凝与生动的表情变化,以及眼神之间不变的活力。坐在我面前的长者,无疑即稳重又开朗,即带有慑人心弦的美好,而又能洞识人情世故!
  我尚无法适应的倒是他确切的存在。一个传奇英雄,拥有巨大可怕的法力,竟骤然活生生出现在我面前,这是真的吗?
  我突然有些激动,有些困窘,更感到泫然欲泣。
  他身子前倾,伸出手指触摸我的手背。一阵惊栗在四肢扩散,我们宛如因接触而浑成一体。他的肌肤像所有吸血鬼,光滑似丝,只不过比较不柔软;我恍如碰到一只戴在皮手套里石雕的手一般。
  “我带你来这儿,是想把我知道的全告诉你——”他说:“我要和你分享所有的秘密。你之吸引我有好几个理由。”我痴迷了,一种无法抗拒的爱油然而生。
  “不过我要警告你——”他说:“这是有危险性的。我并未拥有最终的一切答案。我无法告诉你什么人创造了世界,或为什么人是存在的;我也无法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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