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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吸血鬼黎斯特-第17章

小说: 吸血鬼黎斯特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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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母亲得以自有解脱,很令我晕晕陶陶,她会有什么想法呢?我不知道。
  很长一段时间,我对罗杰的话置若罔闻。我想像着她一度享受侯爵夫人的荣光,她的华丽穿着,她乘着六匹马驰骋的专用马车,自古堡大门奔飞而出的气派。然后我又记起她憔悴的脸庞,她的剧烈咳嗽。想着,想着,好像她就在我身边似的。
  “今晚就送信和钱给她——”我说道:“我不在乎花多少钱。这件事,必须马上要办!”我留下足够的黄金,让母亲可以舒舒服服过一辈子。哎,她能再享受一辈子吗?
  “好啦——”我说:“你认识做家具、绘画于壁毯买卖的商家吗?我希望今晚就可以看到好的货色。”“没问题,先生。请让我去拿外套,我们马上出发。”几分钟内,我们就前往圣丹宁的郊区。
  之后的几个钟头里,我和凡人仆 ,在商品琳琅满目的乐园闲逛,指名我想要的每一样东西。长沙发、椅子、瓷器和银盘、雕像和衣饰等等,这部份是我马上要搬走的;另外的一部份货物,则在打包后要立即运往阿芙跟郡。选东西时,一幅古堡转化的华丽完美图像,在我的脑海里逐渐浮现。此外,我送了小侄女小外甥许多玩具,这全是他们不敢梦想的玩具,如带着帆的小船,雕工精美难以置信的玩具屋等。
  我边买边学习,有时,当东西的质地和色泽太璀璨太迷人,我忍不住在心底喜极而泣。
  如果不是发生了一件不幸小意外,购买当中所有的时间于过程,我扮演人类角色的戏,还真的如假包换哩!
  在大批发商店漫游时,一只老鼠肆无忌惮地跑近我们,我瞪着它直瞧,这本来也不稀奇;然而,在灰泥、木头和织锦布料之间,老鼠看起来不免惹眼又奇怪。店里的人错会我的意思,开始不断地道歉,脚用力踩踢,想把老鼠赶走。
  这些混杂的声音,对我而言像极了锅里的烧煮沸腾;我猛然想到老鼠的小脚,想到我从来没有好好研究过老鼠,或其他活生生的小动物。我走过去轻易举抓起老鼠,细看它的脚,细瞧它的小趾甲,又细细打量趾于趾间的肉,凝神之间,把旁边的人全忘了。
  突来的一阵静寂无声唤醒了我,旁边的人全目瞪口呆地盯着我。
  我尽量装做若无其事、孩子气似地对他们微笑,放掉老鼠,继续用心在购买上。
  他们未作任何表示,但是我倒学了一课,我势必谨言慎行,不能再折磨吓坏人啦!
  那天晚上稍晚,我交给律师一个最后任务,他必须送出一百钱币当做礼物,交给瑞诺剧场的老板瑞诺,并附上我诚挚致谢的字条。
  “设法了解这家小剧场的财务状况——”我说:“打听看看有没有什么债务对剧场不利。”当然,我绝不会走近剧场,他们绝不能猜出真正发生何事,剧场不可以因我声名受损。如今,我对所爱的人已有所付出,不是吗?
  当该办的事办完,当白屋顶教堂钟声敲了三声,我四处闻寻鲜血,口乾舌燥心绪不宁;我发现自己正站在空荡荡的杜登波大道上。
  由于车轮的辗转,雪地已变成一片烂泥;我看到瑞诺的小剧场,剧场污秽的墙,墙上张贴的破旧演员名单;名单上,红色的黎斯特大字,依然闪烁着。
  紧接而来是一连串疯狂暴乱之夜。我在巴黎大肆掠杀,好像它乃是一座血之城。黄昏时,我突袭最坏最乱的区城,那里多的是盗匪于杀手;我先让他们反抗,戏弄他们一顿,然后 咆哮怒吼而上,给予致命一抱,老饕似地欢宴一顿。
  我品尝各种不同的杀戮对象:体形笨重的,瘦而强壮的,毛发蓬乱的,皮肤黝黑的;那些年轻的恶棍,为一毛钱就可以杀人的,则是我最心爱的猎获物。
  我喜欢他们喃骂于诅咒,有时一手捉住他们横加嘲笑,直到他们暴跳如雷;我把他们的刀丢到屋顶,把枪在墙上撞坏。他们萌生恐惧时最让我厌恶,被害人一旦真的魂飞魄散,斗志全失,我常常为之兴趣索然。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学着延缓杀戮,我在一个人身上吮吸一些,另一个再多吮几口;第三或四个人时 真正斗殴致死。在追逐于挣扎之间,我的享受得以激增。有时一夜之间,我穷凶极恶,啜饮六个吸血鬼对足以解渴的血,然后 把注意力转到巴黎另一面,享受以前未曾享受的灿烂夜生活。
  只有到罗杰那里,等待母亲和尼古拉斯消息的那一晚,我 算鬼性稍泯,人性复萌。
  母亲的信充满了快乐,她为我的好运而高兴。她答应我只要身体许可,春天一定到意大利去。目前她需要巴黎送去的书报和琴谱,好让她练习我送给她的大键琴。她想知道我是不是真的快乐,想知道我是否已实现梦想?只是对突如其来的财富,她不免有些怀疑。我在瑞诺剧场不是很开心吗?我必须跟她吐露一切详情。
  听完她的信,我的心情十分沈重;我已经变成说谎专家,撒起谎来面不改色;这是我从来没有过的。但为了母亲,又能怎么办?
  至于尼克就更麻烦了,我原该知道,他不会满足于礼物,更不会对一个含混的故事感到满意;他一定会再三追问,并且会再三要求见我一面。罗杰被他弄得有些紧张和惶恐。
  不过,尼克的坚持发生不了作用,除了我的说词以外,罗杰对尼克也无可奉告;我唯恐见到尼克,连他新搬家的地址都不敢问。只是坚持一点,尼克一定要和意大利名师学琴,除此之外,他尽可以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律师也告诉我,尼古拉斯并未离开剧场,无视于我的意愿,他仍然留在瑞诺剧场演奏提琴。
  这让我极为冒火。真该死!他为什么非违背我的心愿不可呢?
  当然了,他爱那里正如我一样,这就是原因。这还需要有人告诉我吗?我们在那个破烂的剧场里,亲密一如家人。哦!老天!我怎么能想帷幕缓缓上升的一刹那?怎么能想观众的喝采于掌声……
  不,我不能想。就送整箱的香槟和酒到剧场去罢!送花给珍妮和卢琪娜,她们是我最最喜欢的女孩!再送更多的礼物给瑞诺老板,帮他还清债务吧!
  日子一天天过去,礼物一一派人送往。瑞诺开始感到 扭不安,十四天之后,罗杰告诉我,瑞诺提出他的建议于要求。
  瑞诺希望我买下剧场,他则留下来当经理。他建议另外投资改建大型舞台,增添更多更好的布景和设备。他认为我的钱加上他的才能,我们将使剧场变成巴黎人的谈话焦点。
  我一开始的反应是“不”,并且用力关上门走了。过了一阵 恍然大悟,自己为什么不可以拥有剧场呢?这跟我拥有木箱里的宝石,身上穿的衣服,或者送给侄女的玩具屋,有什么不同? 我回心转意,重返罗杰的家门。
  “好吧,就买剧场。”我说:“给他一万银币,他爱做什么就做什么。”一诺千金,非比寻常,为什么贸然就做决定,我自己也不明白。
  我想,痛苦总该过去,也非过去不可。我必须学会主宰自己的心智,我的心灵毫无枷锁,不为任何事物所役使。
  无论如何,我现在得以奢华挥霍,在巴黎最豪华的剧场,不论是芭蕾、歌剧,或是莫里哀和拉辛的戏剧,我都保留最好的位置。当舞台灯闪耀在伟大男女演员之前,我已坐在剧院里。身上穿着五颜六色的整套行头,手上戴着各式各样的宝石戒指,头上戴着最时髦的假发,脚上穿着钻石扣环于金跟的鞋子。
  我拥有生生世世世世生生,可陶醉于诗歌的咏诵;陶醉于美丽歌声于曼妙舞姿;陶醉于圣母院大厅的宏亮管风琴演奏;陶醉于为我计时的回荡和谐钟声;陶醉于安静的杜勒利花园,于雪花的飘落无声。
  一个夜晚又一个夜晚过去,在凡人群里,我越来越不紧张,越来越自在了。
  不到一个月,我已鼓足勇气,走进皇宫的拥挤大厅。在杀戮之后的温暖于红润下,立刻加入跳舞行列。我没有引起任何怀疑和骚动,反倒是许多女士被我吸引住了;我喜爱她们温暖小手的碰触,她们柔软胳膊于胸脯的紧贴。
  那天之后,我大胆走在黄昏人潮汹涌的大街上。匆匆穿过瑞诺剧场,我挤进另外一家小剧场,去看傀儡戏,看模仿表演,看杂耍特技;不再避讳街头路灯,我走进咖啡屋买咖啡喝,顺便温暖我的手指头,只要看顺眼,我也会找人闲聊。
  我跟人争论君主制度,狂热于打撞球于玩扑克牌;看起来我就是走进瑞诺剧场也没问题;只要我愿意,何妨买一张票,溜到楼座,看剧场的当即表演,看尼古拉斯去!
  唉!我不能进去。我怎么敢做梦走近尼克的身边?瞒过不认识我的陌生男女是一回事,蒙蔽尼古拉斯怎么行?只要他注视我的双眼,注视我的皮肤,他会看到什么呢?何况我有太多的事要做哩!我自言自语。
  对于自己的癖性于能力,我越来越了解了。
  譬如说吧,我的金黄头发比从前颜色淡了一些,也更浓密些,但不会再变长了;同样的,指甲和趾甲也不会变长,只不过,如果我把它们剪短,第二天它们会恢复老样子,也就是说,长短正如我“死去”那一天一模一样。虽然一般人不可能察觉这类小秘密,但他们能另外看出端倪;像眼睛不寻常的闪闪生辉,反射出太多的颜色;像皮肤的微微发光等等,都难免引人注意。
  当我饥渴时,皮肤的发光现象更加显着,那正表示啜饮时刻的来临。
  我也了解到,当我的眼睛注视人太热切时,那个人情不自禁就中魔了;说话时我需要仔细控制音量,太低了凡人听不见,太高了或笑太大声,难免震坏别人耳膜!甚至也可能伤了自己的耳朵。
  我的动作也是麻烦所在。我可以走跑跳笑动作一如常人,但是在惊讶、恐慌或悲伤时,身体却会不自然弯曲歪扭,就像一个玩特技的人一样。
  甚至我的表情举止,也会失之狂乱夸大。有一次,走在杜登波大道上,想到尼古拉斯而浑然忘我;我坐在一棵树下,双膝合抱,双手放在头一边,像是童话故事里悲哀的小精灵。一个穿着织绵外衣、白色丝袜的十八世纪绅士,绝不可能出现此种举措,特别是当街公然如此。
  另外有一天,在变幻莫测的灯光照耀下沈思,猛然间我跃上马车顶,双肘抵住膝盖,双腿交叉盘坐。
  这些行为会让人们紧张而害怕。好在平常倒也没事,即使他们吃惊于我过分白皙的肌肤,他们只是转移视线,他们会欺骗自己。我很快就了解到,十八世纪的人由于理性主义使然,他们认为凡事都有合理的解释。
  毕竟一百年来已没有攸关巫术的案子发生,我所知道的最后一位是拉莫辛,一个看相算命的人,在太阳王路易十四时代被活活烧死。
  何况这里是巴黎,倘使举杯时不小心揉碎了玻璃,关门时太用力撞坏了墙壁,旁边的人也不过误以为我喝醉酒而已!
  偶尔,别人问我问题之前,我会先一步作答;偶尔,注视蜡烛或树枝之际,我会发呆失神半天不动,别人不免以为我生病了。
  不过最大的困惑乃在于不自禁大笑。我常常会情难自仰的爆笑,而且一发不可收拾;任何事都可能引我大笑,仅仅自己的纯然兴奋,也会导致我狂笑不止。
  偏偏这种情况极易发生。没有失落,没有痛苦,对于自己境遇的改变也没有深入探讨;因此,只要碰到自己觉得有趣的事,就大笑特笑难以收拾。
  这一点使得其他的吸血鬼对我极为愤怒。不过,这话是扯远了。
  也许你已经注意到,我根本还没提起过其他吸血鬼,事实是我还没发现任何一个同类。
  偌大的巴黎,我尚未找到一个超自然的生物存在。
  我的左边是凡人,右边也是凡人;偶尔,正当我确定附近绝无怪力乱神时,却又会感觉到某种含糊的、捉摸不定的幽魂存在。
  正如那晚在村镇教堂墓地一样,感觉大同小异,现象仍然不够具体,而且每回也总发生在巴黎公墓的附近。
  每次碰到这种情况,我总是停下来,转身,试图把它引出来。但是每次都徒劳无功,在我尚未确定之前,异物就消失了。我自己根本找不到,而市区的公墓,味道又太令人作呕,我不能也不愿进去里面搜寻。
  这已不仅只是挑剔,或是地牢的记忆太糟糕;对死亡味道于景象的反感,已经是我天性的一部份!
  尽管时势变迁,但从阿芙跟郡来的那个男孩,一看到死刑就发抖的情况迄无改变;看到 体我总双手蒙脸。我想死亡令我愤怒,除非我是主事者;啜饮时,一旦被害人一死,我一定立刻离开现场。
  再回到刚 幽魂乍隐乍现的话题吧!我开始怀疑是不是有其他种类的鬼魂,他们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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