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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吸血鬼黎斯特-第14章

小说: 吸血鬼黎斯特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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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鼠爬进房里,无声无息地靠近污秽,我也不觉厌恶。
  纵然老鼠横行,在我身上乱爬,我又怕什么呢?
  事实上,对黑暗中的一切我丝毫不在乎,即使坟墓里蠕蠕爬行的昆虫,也不致让我恶心;让它们爬到我的手上脸上吧,管它呢!
  在这个世界上,我哪里会对黑暗宵小退避三舍?莞尔之际,我进一步察觉,自己实乃黑暗族类的老大,同类碰到我只会避之为恐不及;想到此,我忍不住开怀大笑了。
  不过,我的悲伤并未尽褪,它留连不去已变成一种潜在意识,而这个意识绝非虚妄而是事实。
  我死了,我是一个吸血鬼;为了我的存在,有生物非死不可;我将吮吸他们的血,让自己活下去。我将永远看不到尼古拉斯、母亲和任何我认识于所爱的人,当然也看不到任何家人!我将吸血,我将永生不灭,这将是确切的事实。这个事实只是开始,它 诞生,而分娩过程中的阵痛不是痛,乃是我从来不知悉,未承受过的蚀骨狂饮。
  我站起来,觉得自己轻快又强健有力;带着奇特的漠然表情,我走过烧焦的木头,往熄灭的火烬走去。
  我没看到任何骨头,魔鬼似乎已经完全烧毁溶化了。我用手搜取所有的骨灰抛向窗外,当风吹走了骨灰,我喝梅格能轻声告别,他听见我的告别吗?我不知道。
  最后,只剩下焦黑的木头了,我用手扫着地上的炭灰,再把炭灰却丢到无边的黑暗之中。
  如今,是该探视里面的房间啦!
  移动大石头一点也不费工夫,石头的里边还有一个拉环,当我进入地道里,可以轻易地把石头又拉回原来的位置。
  要穿过黑暗的走道,必须身子贴地匍匐爬行,我趴下身望里看,里面一点光线也没有,我丝毫也不喜欢。
  如果我现在仍是凡人,绝对没有任何力量,能诱使我爬进如此的小走道。
  只是老吸血鬼说得够清楚了,太阳正和火一样,可以完全毁灭我;我别无选择,必须找到棺材。然而,恐惧却再次泛滥而来。
  我伏身地上,像蜥蜴般爬进走道,因为害怕,我头也不敢抬,而地道又窄,根本不能转身去拉石头上的扣环,因此只能用脚去钩扣环,把石头推回原处。
  一片完全的黑暗!手肘之外只有几寸的挪动空间。
  我喘息不已,恐惧激增,脑子里狂乱地想着,我已不能抬头了;在恐惧中我的头真撞到石头,静静地躺在那里,我忍不住呜咽了起来。
  哭能够解决问题吗?我必须找到棺木呀!
  警告自己不准再窝囊无用,我开始往前爬,越爬越快,膝盖摩擦在石头上,手寻找缝隙好构着使得上力,头不敢乱动只僵僵地微抬,以至于脖子即酸且痛。
  最后,我徒然感到前面已达地道尽头,我用力推撞,似乎有地方移动了,微弱的光透了过来。
  我终于爬出走道,来到一个小小的房间。
  屋顶低而拱曲,高处的窗子狭窄,围着厚重的铁栏杆,甜美紫色的光透过窗子映照进来,我看到另一面墙有一个大壁炉,炉边备好木头可以升火,窗子下面,是一具古老精美的石棺。
  我那件腥红毛皮披风就放在石棺上面;在一张粗拙的凳子上,摆着有一套漂亮的红色饰金天鹅绒衣服,衣服上有意大利蕾丝;此外,还有红色的丝质及膝马裤,白色的丝织长袜,和一双红跟便鞋。确实设想周到,样样俱全。
  把脸上的头发拂回背后,把额头上 上的汗擦掉,汗是血红的,当我看到手上的血色汗痕,心里洋溢着怪异的兴奋感觉。
  哎,我到底是什么?未来又将会如何?我沈思着。有好一刻,我呆呆望着血迹,舔着自己的指头,一种美妙飕飕作响的欢愉渗透全身。欢欣之余,我打起精神走近火炉。
  我如老吸血鬼一般找出两支引火小柴,用力而快速的摩擦,火舌跃了出来,这不是什么魔力,只是技巧而已。火温暖了我,脱下赃衣服,以衬衫擦拭身子上最后一丝凡人的排泄残存,把赃衣服丢进火炉里面。于是,我穿起新的衣服来。
  红!一片令人眼花缭乱的红,即使尼古拉斯,也没穿过这样华丽的服装。这是出入凡尔赛宫 穿得上的服饰。衣服上的织锈还缀饰珍珠和小小红宝石,衬衫上的蕾丝花边,是法国最高级制品,这种花边我只在母亲的结婚礼服上看见过。
  我把毛皮披风挂在肩上,寒冷虽已自四肢离去,自己却觉得不啻是冰雕的生物。我闲闲的审视并品味着服饰,微笑之际,感到嘴角僵硬动作迟缓。我真的在笑吗?
  在火光下,我端详石棺,厚重的盖子上,雕刻着一个老人于他的面像,我马上认出来这个像就是梅格能。
  他似乎安祥地躺着,小丑似的嘴紧闭,眼睛温和地望着屋顶,浓密乌黑的长发,梳成整齐的大卷。
  这具石棺有三百年了吧?穿着长袍的他,双手交叠胸前,石头雕成的剑,不知被谁削断了柄和一部分的鞘。
  我呆呆地瞪视良久,发现削掉的部位,不但仔细,而且还花了不少工夫。
  这个人有心铲掉十字状的部分吗?我以手指触摸,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正如我不久前的喃喃祷告一般。蹲在棺旁,我在灰尘上故意描出了一个十字架来。
  四周寂静毫无动静。
  在灰描的十字架上,我又加了几笔,当作是基督的身体,他的屈膝和低垂的头;最后我又写下:“主耶稣基督”几个字,这是除了姓名以外,我唯一会写的几个字。仍然无事发生。
  十分不自在的,我一边扫视 写的字和十字架,一边试图举起石棺的盖子。
  虽然我新增的力气不小,举起棺盖仍相当费事,换是普通凡人,绝对举不起来。
  掀开棺盖的困难令我颇为错愕,看来,我绝比不上老鬼的力大无穷;大概我所拥有的,乃是三或四个人加起来的力量。正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呢!
  那一瞬间,我对自己不由刮目相看了。
  仔细打量石棺里面,只见空间狭窄,充满阴影,躺进去会是什么感觉呢?我很难想像。棺壁的四周,刻满了拉丁文,可恨我一个字也不认识。
  不识字真是一种折磨,字在说什么呢?愚昧无用令我灰心气馁,令我即怀念梅格能,又恨他离我而去。思绪粉至沓来的当儿,强烈的嘲讽随之而来;在他跃入火里之前我多么爱他呀,当我看到红色服饰时,我多么爱他呀! 一转身,我竟然由爱转恨?
  魔鬼真会彼此相爱吗?他们会手牵手在地狱散步吗?“嗨,你是我的朋友,我多么爱你呀!”诸如此类的话他们会说吗?既然我不相信地狱,问这样的问题岂非太缺乏慧根?然而这些问题正于邪恶魔鬼的观念攸关,在观念中,地狱里的生物岂非只有恨没有爱?他们不但恨人,也彼此互相仇恨,不是吗?
  至少过去的一生当中,这是我的认知。孩童时,这种认知极令我害怕;万一我进天堂母亲下地狱,我应该恨她吗?不,我不可能恨她。万一我们一起下地狱呢?又怎么办呢?
  视线转向一个木头箱子,箱子有一部分被石棺挡住,所以我一时没注意。木箱没上琐,打开时,腐朽盖子的链扣松了,盖子差一点掉下去。
  老家伙说过留给我全部珍藏,听时如耳边风,亲眼看到 令我大吃一惊。箱子里塞满了各式金银财宝,数之不仅的宝石戒指、钻石项链,还有一串串的珍珠、银盘、银币等;形形色色,缤纷灿烂。
  忍不住将手伸向成堆的珠宝,随便挑起一把,宝石的红艳,翡翠的碧绿,令我眼花缭乱;我看到从未梦见的五光十色,在眼底耀耀生辉;看到从未想像的千万财富,在眼底闪闪发光。这是加勒比海海盗船上的宝库,更是谚语中所指,国王的惊人巨额赎金!
  如今这一切全是我的!
  我更仔细地检查着,散布其中的还有不少个人的琐碎小物品,碎烂的缎织面具,丝手绢,一小块别着别针胸饰的碎布,有着金铃铛的皮带,穿进戒指的蕾丝,一堆鼻烟盒,天鹅绒缎带系着的项链小金盒。
  我拿起一把包镶珠宝的剑,剑很重,根本不宜佩带;还有一双破鞋,恐怕因为扣环上有莱茵宝石, 保留下来吧!
  这些都是梅格能杀人之后的劫掠品吗?
  看来梅格能是尽量在搜刮一切;然而他自己却穿得破破烂烂,是另外一个世纪的古董服装;他住在这里,也过着几世纪前的隐士生活,为什么呢?我可不明白。
  更奇怪的是,宝藏里竟还有灿烂宝石串成的念珠,念珠上还缀着十字架;我摸着这小小神圣的标记,不由摇头又轻咬嘴 ;多吓人呀,他连这种东西也敢偷!另一方面却不免觉得有趣,这不是上帝并非万能又一次证明吗?
  不过想到此,我仍坚绝地认为,这仅仅是偶发例外罢了。
  从木箱里,我取出一面珍珠把手精致的镜子。
  下意识的,我看了镜子一眼,镜子里照映出一个普通男人的模样,只不过肌肤非常白皙,就像老恶魔一样;平常泛蓝的眼睛变成深蓝带紫,闪耀着彩虹光芒;我的头发本来就金光闪闪,此刻摸上去,更感觉到一种新而奇妙的活力从发丝透出来。
  事实上,镜子里照出来的一点也不像是黎斯特,他似是以其他物质塑造而床的复制品。二十年岁月所带给我的脸上细纹似已消失,或者可以说是线条变得单纯而更深了些。
  我凝视着镜里的反射,看到自己的影像,令我觉得惶惑迷乱;我揉揉脸,又擦擦镜子,终于,闭紧嘴 以免自己大声叫出来。
  我闭上眼睛又猛力张开,对着镜里的家伙温柔地微笑,镜里的他也笑了;不错,这真是黎斯特!在他的脸上看不出什么恶意;不是很有恶意,只是以往的顽黠于冲动犹在;其实,这个怪物很可以变成天使;只不过,当他流泪时,眼泪是红的,给人的整个印象也多少是红色,因为他一身打扮腥红。当他邪恶的小尖牙从下 戳穿出来时,他看上去就绝对的恐怖吓人!一张再美好的脸,只要搭上任何小小的恐怖配件,美好就再也不存在了吧?
  我徒然想起一件事,我正在注视自己的反射影像;过去不是有太多的传说吗?妖怪鬼魂是没有影像的,他们不是早已把灵魂出卖给地狱了吗?
  渴望知道自己到底有多么大的转变!渴望知道我到底如何跟凡人走在一起!我希望走在巴黎街头,用崭新的眼光,重温我曾体会过的一切神奇;我要好好看人们的脸;好好看花开,看蝶舞;看尼克,听他的演奏——哦,不!
  断然放弃!我发誓。然而音乐的形式多着呢,不是吗?闭上眼睛,我几乎能听到歌剧的交响乐演奏,咏叹调在耳边响起,这么高亢!这么清晰!
  只是再也没有事情是平凡了。喜悦痛苦,或仅仅是最简单的记忆,所有这些都将缠附着不寻常的光泽,即使为某些事引起的悲伤感觉,也永远失去了。
  放下镜子,从木箱里取出一条古老泛黄的蕾丝手绢,我擦拭了眼泪。转身慢慢坐在火炉前,品享着脸上手上的温暖滋味。
  我又闭上眼睛,一阵困倦欲眠的甜蜜感袭来,我突然沈入梅格能偷血的奇妙梦境里。蛊惑的感觉又起,那种令我陶醉的愉悦——梅格能抱着我,于我连成一体,我的血注入他的身体。我听到铁链擦过陵寝地板的声音,看到毫无抵抗力的吸血鬼,躺在梅格能怀里。此外,还有其他的事,更重要的事,一个重要的旨意;关于窃盗,背叛;关于绝不可投降,上帝也好,魔鬼也好,任何人也好,绝不可投降的旨意。
  我在左思右想,半醒半梦间,最疯狂的念头突起:我将会和尼克谈起所有的经过,一旦我回到家里,我会叙述一切,有关梦境,象徵的意义等等,我们将畅谈——惊骇之下,我张开眼睛。内心深处隐藏的“凡人”,无助地望着小室低泣起来;新生的“妖魔”还太年轻,犹掌握不了全局,所以哭声抽噎有如打呃,我只好以手蒙住自己的嘴巴。
  梅格能,你为什么离开我,我应该怎么办?我如何活下去?
  我蜷起腿,把头埋在膝上,渐渐的,我的头脑清楚了些。
  哎,假装自己是吸血鬼不是挺有趣吗?身穿着这么红艳的衣服,手抚弄这么光闪的财富!但是你能真的当起鬼吗?你能仰赖别人的鲜血和性命苟活下去吗?即使你是个怪物,你的内心良知为泯,这是天性……上帝于魔鬼,善于恶,你不可能不相信这些而活下去——你不可能忍受这种行为——明天你将……你将……你将怎么样?
  你将找血啜钦,不是吗?
  在木箱里,黄金和宝石好像燃煤一般,发出淡淡光亮;从窗子栏杆望去,远远的城市,在灰色的天空底下,泛着紫色氤氲。凡人的血,热腾腾的鲜血,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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