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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的故事-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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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我总是习惯把左半边脸对着相机。)话题扯远了,且回到我四岁以前。
  我虽然不是个很漂亮的娃娃,但是,我仍然是我母亲的心肝宝贝。因为我和麒麟结伴而来,一般的中国人又比较重男轻女。母亲为了表示她“一视同仁”起见,虽然雇了奶妈,却定下了规矩,我和麒麟两个轮流,一个月我吃母奶,一个月麒麟吃母奶。母亲和奶妈,轮流喂我们两个,以免造成“母亲偏心”的错误观念。母亲想的确实很周到,谁知喂到六个月大,我刚好轮到奶妈喂,要换回母亲喂的时候,我竟然认起人来,不肯换奶了。因而,我是奶妈喂大的,麒麟是母亲喂大的。
  我四岁以前,惟一有记忆的,就是奶妈。而我那位奶妈,更是爱我如命。每次我和麒麟打架了,奶妈总是提着嗓子嚷嚷:“是麒麟的错,麒麟先打凤凰!”
  于是,麒麟会被母亲打手板。而我很“乖”的观念,也是由奶妈灌输给每一个人的。
  当我和麒麟两岁的时候,母亲的肚子里又有了小宝宝。这时的母亲,已经认命了。对于“母亲”的身分,也十分熟悉了,这次,竟心安理得的期待着又一个小生命的来临。我和麒麟已经都会说话了。提起说话,母亲总是坚持说:我九个月就会说话,会喊妈妈爸爸。两岁半时母亲因小病卧床,我嬉戏于母亲床前,母亲拿着父亲的教科书,指着“国文”两个字教我认字。据母亲说,我从此就认识了“国文”两个字!
  这说法实在有些离谱,但母亲言之凿凿,我们也就姑妄听之。
  一九四○年秋天,我的弟弟巧三出世了。巧三的名字也是父亲取的。因为这个弟弟和“三”字十分有缘,他在家中是第三个孩子,出生于阳历的八月十三日。阴历的七月初十,正好是七巧后三天,所以,就取了个小名叫“巧三”。我的姨妈舅舅都认为这名字非常女孩子气。我那远在湖南的祖父,听说又添一个孙子,高兴极了。那时抗日战争已进行到第四年,全国上下,渴望胜利。祖父写封信来给小弟弟命名为“兆胜”,这个名字,阳刚得像个军人。于是,小弟弟有了两个截然不同的名字,兆胜和巧三。
  小弟弟巧三出世时重达八磅半,是个胖小子。长得眉清目秀,非常逗人喜欢。我和麒麟一下子就被这个小弟弟给比下去了。小弟弟从小爱笑,胖乎乎的人见人爱。我和麒麟自幼多病,又瘦又小,和这个胖小弟比起来,简直不够看。父亲从巧三弟一出世,就爱极了这个孩子。母亲坚持不偏心,但新生的婴儿总得到较多的照顾,我和麒麟变成了奶妈的工作。
  这时,我们两个,已经懂得自己开门出去玩,去门前欣赏油菜花,去巷口叫住卖白糕的小贩,“买”白糕吃,吃完了从不懂得付帐,抹抹嘴就回家啦!据我五舅母后来告诉我:“那个卖白糕的也是个小孩子,只有八九岁,不敢向你们要钱,每次跟着你们回到大门口,就坐在门槛上等,一等就是大半天,等到有人进出时,才拉长了脸说:‘双胞胎吃了我的白糕!’”
  我已记不得吃白糕的事,记不得在成都的生活,对于成都,我除了记得门前的油菜花以外,就只记得我和奶妈分手时,双双抱在一起,哭得难舍难分的情景。
  和奶妈分手,是我四岁的时候。
  那时,抗日战争已经打得如火如荼。但是四川省得天独厚,算是大后方,所有其他各省的人,都迁移到四川来,四川一下子变成了人口汇集之地。我们一家,早早就到了成都,原该好端端的住在成都,不要离开才是。如果我们不离开成都,以后许许多多的生离死别、悲欢离合都不会发生。可是,我们却在一九四二年离开了成都,去湖南老家和祖父团聚,这一团聚,才把我们全家卷入了漫天烽火之中。
  原来,到了我和麒麟四岁,小弟两岁那年,成都的生活程度,已经越来越高,物价飞涨。父亲当时在光华大学的附中当训导主任,又在光华大学兼了课,还在华西大学附中也教课,好几份薪水,仍然不够维持我们这个五口之家。就在这时候,祖父思儿心切,更盼望见到从未见过面的三个孙儿。
  就三番两次的写信给父母,催促父母早日回湖南老家,让祖孙三代,能有团圆之日。当时,父母分析,抗日战争绝不会打到湖南,在祖父声声催促,而成都物价飞扬的双重因素下,就毅然决定,带着我们三个,动身回湖南,去和祖父相聚了!所以,我必须和奶妈分手了。我只记得,奶妈抱着我,哭得天翻地覆。据说,我也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缠着母亲不停的追问:“为什么我们不能带奶妈一起走呢?为什么要和奶妈分开呢?我不要和奶妈分开!我们带她一起走!”
  我们当然不可能带奶妈一起走的。所以,哭着,哭着,哭着……哭了好几天,我和奶妈终于分别了。这是我生命中第一次认识“离别”,也是我童年中最早的记忆。母亲说,以后接下来的许多日子里,我都在半夜中哭醒,摸索着找奶妈。
  第三章 祖父和“兰芝堂”
  在我印象中,祖父是个很威严、很有气派的老人。
  祖父名叫陈墨西,他有五个兄弟,都住在老家衡阳县渣江镇的一栋祖屋“兰芝堂”里。祖父在家乡小有名气,他曾跟随孙中山先生,留学日本,参加北伐,足迹踏遍东南西北。
  祖父年轻时,一定是风流倜傥的。因为,他在家乡有元配夫人,又在南京娶了我的祖母。据说,祖母并不知道祖父家里还有太太,直到祖父要带祖母回家乡时,祖母才赫然发现,自己不是元配。祖母一怒之下,拒绝跟祖父回家,竟带着我父亲和伯父,去北京定居了。也亏得祖母个性如此倔强,父亲才会在北京长大,才会遇见母亲,也才有了我和弟弟们。
  当我们一家五口,到湖南去见祖父的时候,我的祖母和那位元配夫人都已作古。祖父又纳了一位“许姨”做为老年的伴侣。而且在兰芝堂旁边,盖了一栋小小的房子,和许姨同住。兰芝堂的陈家人,都称这幢小屋为“新屋”。
  我们一抵家乡,拜见了祖父之后,整个兰芝堂都震动了。
  大家抢着看第一次回乡的父亲,抢着看那一口京片子的新媳妇,抢着看一男一女的双胞胎,抢着看那个“会让墨西老人拿着照片偷笑”的巧三!(在这儿,要补充说明,据说,我小弟巧三因为生得乖巧,非常得到祖父的钟爱,祖父把小弟的一张照片,贴身藏在胸前的衣兜里,没事时就拿出来看,看着看着就会悄悄笑起来。如果他心情不好,他也会拿出这张照片来看,看完了,就得意的说一句:“有这么好的孙子,我还有什么事可烦恼呢!”说完,立即就笑逐颜开了。所以,我家小弟未回乡,已先轰动。)这样,我们一家人都成了兰芝堂的娇客。祖父成天带着我们,拜见这位爷爷,那位奶奶……还有各房的叔叔伯伯姑姑婶婶。祖父的旧礼教很严,拜见长辈,一律要磕头。我和麒麟、小弟这三个孩子,几乎变成了三个“小磕头虫”。就不知道家乡里,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长辈!后来,我才弄清楚,祖父虽是陈家长房,元配却没有生儿子,只生了女儿。我的父亲是祖父四十岁时才生的儿子,所以,我们在兰芝堂的同辈,都比我们大了一截。
  兰芝堂在我幼小的观念中,是个深院大宅,有好几个院落,有好多好多间房间,我和弟弟们在这些房间中捉藏,常常躲得连父母都找不到我们。祖父对我们这三个孙儿,真是爱极了。麒麟从小就有个“大头”,我和小弟常常拍着手笑他:“大头大头,下雨不愁,人家有伞,我有大头!”
  祖父却欣赏麒麟的方头大耳,认为将来必有后福。小弟巧三非常机灵,嘴巴又十分会说话。我们初抵家乡,和祖父一起住在新屋。祖父买了各种糖果饼干给我们吃,又怕我们吃多了,就把饼干盒糖果盒都放在高高的架子上,让我们拿不到。有天,祖父一进房,就发现我那小弟已从厨房偷了很多白糖吃,白糖沾了满脸,像长了白胡子一样,而他还不满足,正爬上高椅子,在那儿钩饼干筒。祖父一见,不禁大惊,生怕他摔了,忍不住大喝了一声。据说,我那小弟回头一看,竟面不红、气不喘的说:“爷爷,我爬上来拿饼干,要给爷爷吃呀!”
  祖父这一听,心花怒放,本就疼小弟,这一来更宠爱无比。至于我呢,我是祖父惟一的孙女儿(我的伯父也只生了两个儿子,没有女儿),再加上我比两个弟弟文静多了,常跟着祖父去拜望朋友,带出带进,不吵不闹。所以,我虽是个女孩子,祖父仍然视我为掌上明珠,至于我脸上有块胎记什么的,祖父认为根本不损我的容貌。在他老人家的眼中,这三个孙儿孙女,个个都好!
  和祖父团聚,那种生活真好!祖父有个长工,名叫黄才余,对祖父忠心耿耿。没事的时候,黄才余就带着我们三个去后山上玩,我依稀记得的,是我最喜欢在松林中捡松果。童年的我,没有多少玩具,我的玩具就是松果、竹叶、狗尾巴草。
  我们在新屋住了一段很短的时间,父亲就跟着祖父一起去南华中学教书,连母亲也在南华中学教国文。于是,我们一家五口和祖父,都搬到学校的宿舍里去住。南华中学在衡山的山凹里,风景优美。
  回湖南家乡这段时间,是我童年生活中比较幸福的日子。
  在兰芝堂的院落中,我曾奔来跑去享受大人们的疼爱。在家乡的后山上,我捡松果找鸟窝玩得不亦乐乎。在南华中学的校园里,我学着放风筝和认方块字……但是,好景不常,漫天烽火已逐渐逼向湖南。学校里的气氛一天比一天紧张,大人们的脸上,失去了笑容,堆上了层层阴霾。祖父和父母亲常常聚在一起商讨大计,满面忧愁。
  那是一九四四年,中日战争席卷了整个中国,在我刚刚初解人事的时候,我的童年就被战争的火舌一下子卷走了。所有的欢乐和幸福,全在一夜间化为灰烬。
  以后这段童年往事,我在我的书《不曾失落的日子》中写过。所以,从下面一段到抗战胜利,我将部分引用自该书的“童年”篇。
  第四章 小锦旗
  孩子的记忆力是很奇怪的,他们会忘记一些很重要的事,却记得一些芝麻绿豆般的小事。在我印象里,与战争第一个有关连的记忆,是一面小锦旗。锦旗是父亲的一个同事送我的。一天,学校里开运动会,那些彩色缤纷的小锦旗,悬在操场中随风飘扬,在阳光照射下,闪耀着艳丽的光泽。我迷惑了,缠着母亲,固执的要求给我一面小锦旗。母亲不允,父亲叱我胡闹,我哭哭啼啼,只是要一面小锦旗。父亲的一位同事(不记得姓什么,反正是位好伯伯)取下一面锦旗对我说:“你跳一只舞,我就送你一面锦旗。”
  童年的我,是腼腆而羞涩的,要我跳舞,比登天还难。但是,那面锦旗光滑艳丽,带着那么强烈的诱惑力对我闪耀着,我的占有欲胜过了羞涩感,我跳了一只“弟弟疲倦了”,换得了那面锦旗。
  得到了这面锦旗,我的快乐简直难以言喻,似乎我整个人的喜悦,都被这面锦旗所包裹着,我终日拿着这面锦旗,爱不忍释。可是,战火蔓延过来了,学校解散了,我们全家几度迁移,东藏西躲,我仍然随身携带着我的锦旗。一天夜里,我从熟睡中被炮火声惊醒,我爬起床来,看到父母和祖父都聚在窗边,满脸凝重的遥望着衡阳城──那城市已被一片大火所吞噬了,连黑夜的天空,都被火映成了红色。第二天,我们所居住的地方是一片混乱,母亲匆忙的收拾着箱笼,告诉我说,这些箱子要寄放到农家的阁楼上去,因为日本散兵已遍布四周,所有财物,随时可能遭遇洗劫。我望着母亲收拾箱子,想起我的小锦旗──我真担心日本人会抢走我的小锦旗。于是,我郑重的把那面锦旗交给母亲,要她帮我锁进箱子里去,免得被日本兵抢走。母亲把锦旗收进了箱子里,我亲眼看到祖父的长工黄才余,把那几口箱子搬到农家的阁楼上去。我很安慰,觉得我的锦旗已到了世上最安全的所在。因为,母亲说,日本兵不会去抢农舍──农舍中除了鸡鸭猪狗外,只有一些稻谷。
  那夜,我睡得很甜,半夜里,却被母亲仓皇的摇醒了。我睁眼一看,父亲正手忙脚乱的给麒麟小弟穿衣服,满屋子的人奔来奔去。我胡乱的下了床,怔忡不已。然后,我听到了枪声,此起彼伏,惊心动魄。我跑到窗口一看,不得了,农庄中到处都是火光。人声、枪声、追逐声、鸡鸭犬吠声乱成了一团。我还没从睡梦中完全清醒,这时,吓得完全呆住了。
  父母和祖父已急忙拉着我们三个孩子,匆忙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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