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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谁的青春不迷茫-第3章

小说: 谁的青春不迷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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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年,我参加了湖南卫视的《以一敌百》。里面好多好多的问题都来自于老师和工作时的闲篇,然后我打败了99个人。任何发生过的都是财富,就看你是否在意了。

回忆是巨大的漩涡,让人无可奈何又身不由己。

2012年10月6日

用一朵花开的时间来听

从我第一次提起笔准备写东西到现在。风格心境已经转了千回。每一次写完文章,不管是刻意地保持青春激昂的少年,或者是人与人之间淡淡的情感,要么是长篇大论你我之间的争论,都注入了一个用心。

对作品用心是必然的。正如我现在重新看曾经写的东西,即使它从来没有被发表过,但是我仍然会很开心,因为我曾经像现在一样的努力,足以感动自己。

由于路上我遇见了很多很多人,他们对我或者鼓励,或者提携,或者支持,所以才会有了今天。算不上够好,但至少自己很安心。

做了这份工作,接触到很多和曾经的我类似的人。他们很努力,但是却默默无闻。晚上听他们的歌,经常会感动,那种孤独不是谁都可以体会的。

曹芳的《遇见我》。搜遍网络也找不到她的新专辑《遇见我》,封面是淡淡的精致,居然可以看到比约克的影子。他们说她是内地的陈绮贞。

你去听《遇见我》,或者去听《ICY是淑女》,懒懒的轻佻的声音,冷静里跳跃着另类的灵动。她曾经作为词曲人出现在金海心等人的作品里,留下的影子是整张专辑里最出色的作品。

《遇见我》的平铺直叙,顺水而下,畅快淋漓。

“这一边是读不懂的忧郁,那一边是大太阳高挂的画”,悠扬的摇摆的轻唱。这是我这些年听见的最喜欢的内地歌手的专辑。有1998年听见朴树时的惊喜。

草丛和树林,勾勒的素描画。西双版纳长大的女孩,有着独一无二的气质。最初看到内页的照片以为她是台湾或者新加坡的歌手,其实更像是留学回来的英伦女孩。清丽的声音以及状态,只能用特立独行来形容。

李延亮问她每天做什么,她回答:画一张空白的画,买一张单人的沙发,打一通无人的电话,开一瓶无味的酒。

刘允乐的《允乐》。听刘允乐很偶然。回到办公室,发现桌上有唱片公司给我递的唱片,在一堆新唱片里,不认识的刘允乐被大牌们埋在底下。5张整齐地放好。简单的包装,简单的设计,不算好看的脸。

《最后一次祷告》是一首简单的曲目。来回旋律的雷同配上刘允乐厚重的声音,强劲有力,不留思考的余地。“这是我最后一次祷告,全力挽救消失的美好。”

后来刻意去查了他的资料,他说自己最喜欢的歌曲就是上面这一首歌,简单到不需要花任何技巧。不管《允乐》还是《活该》,都是可以唱到人心碎的歌曲。

5张CD都被瓜分,现在已经记不起他的专辑都被谁拿走了。曾特意去问了台湾的朋友他的近况,但回答都是不尽如人意。言下的意思则是不好。

我很感谢他的唱片公司能够把他的CD给我寄过来,虽然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是哪个公司寄的,但是仍然要感谢。

林冠吟的《我是火星人》。本来以为她会红起来,所以几个月之前就没有写下来。回头看,似乎这样的希望越来越小。

“骑不快的单车,载满你的忧郁”,晃晃悠悠的风景载着长不大的回忆,音如其名,轻轻低吟就可以唱出百转千回的效果。而后无论是《凶手》还是《秦佣》,总是可以让听者迅速地进入感情。

可惜的是,她签约的8848已经倒闭,不知道她下一个公司会签到哪里。

这些歌至今仍保存在手机里,时不时听起。如果日历是时间标注的话,那么歌曲则是时间的内容。所有情绪与言语都被浅浅地埋在了这些歌曲里,曾反复播放的CD至今仍整齐地堆砌在客厅的书柜里。那时觉得分享是一种快乐,后来我又不希望他们被所有人认可,也许原因只有一个—我并不是一个人云亦云的人,所以我喜欢的东西也不需要大众的认可。人常常是矛盾的,你爱一个人,你就希望所有人都肯定承认爱上这个人。但你爱一个歌手,一首歌曲,你却不希望他们能成为万人大合唱的代表。

无论多么落寞和苍茫,那些身影总会过目不忘。

2012年10月29日

把人生也投递了出去

今天上午,突然很想念北京的后海、北方的柿子树……然后上网做了一件好玩的事,把某个朋友的171篇日志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我想知道在北京生活几年的人会对北京有什么感受。看了3个多小时,喝了瓶牛奶,再加一个苹果,若干饼干。我还挺有耐心的嘛,看完后,我很感动,一个喜欢百合花的,一个会把自己的4笔稿费支援给朋友的,一个与5个朋友共同在北京成长的,一个在娱乐圈打滚而不失梦想的人。很喜欢里面一些文字,摘来记录。

1、后来我明白,喜欢一个事物光有自己的勇气是不行的,一定要让别人觉得你喜欢的东西是世界上最好的。而且要大声地说,大胆地说,理直气壮地说。

2、若是你还习惯于曾经,我们可以换个时间、地点,一起沉溺于过去。只需一个适当的原因。而现在,要做的则是让一起更开心。

要强似乎并不是一件好事。谁要干什么干什么好了,千万别和其他人较劲,不然只是降低了自己的等级,拖累了自己而已。

3、昨天上班上网看到很多约稿的杂志,看到了《少男少女》,好想向它投稿,但又怕被退。初中的时候我和同桌都投了,我写了自己帮女同学翻墙买早饭的事,她只是写了两个笑话而已。然后我的稿子连退都没退,她还退出了稿费来。后来想想,还是放弃了。还是给约稿的杂志写好了,不让自己作无谓的牺牲。

—海蓝蓝日志

海蓝蓝是《少男少女》的编辑,如果不是她把我的日志翻出来,或许我也忘记了曾经动过给《少男少女》投稿又怕被退稿的念头。之所以现在我和她认识了,是因为,我还是义无返顾地投了,虽然没有被退稿,但投了三稿用了一稿,好歹存活了一些。怕是很久没有和人在QQ上这样安静地说过一些话,聊过一些了。QQ的用途是调侃,是分手,是和好,是问答。绝非平静的交流,像河流。就像一群临街对骂的泼妇里,两个人在讨论怎样生孩子。静下来的时候,一个人也可以成为世界,更何况两个人。

在冬天,一群朋友聚在一起吃饭不算最好的事情。最好的事情是一起喝汤。共用一把汤匙,围一圈热气,想念该想念的人。冬天来了,多数的影片都用了飘得茫茫的雪花。世界上无法隐瞒的三件事,咳嗽,贫穷和爱。触不到的恋人,用邮箱来思念。在这个鸟为食亡的季节,我们只能靠博客来挂念。喝一杯温牛奶暖味,手牵手倒在床上迎接暗色的绽放。

如果不是写日志,或许我都忘记了海蓝蓝找出的文字还是自己写的。以致自己在看的时候,陷入深深的回忆,还颇为费力,得仔细分辨各句出自哪里。北京虽然冷,但起码还有阳光可以触及感伤,或者甜蜜。比起记忆里的用便条来记录爱,记录人生,记录一切,如果周围人人帮你一起回忆,超市也可以变成天堂。

我已经不投稿了,准确来说,并不是我不再投了自欺欺人,而是终于熬到了编辑来约稿,写什么用什么了。但是2004年的时候,我是断然想象不到这些的,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嘛。也许是曾经认真仔细写下的文字,仍很难很难被发表。所以现在每一次写的专栏都比之前更为认真。因为知道发表文章有多苦,投稿后的期待有多焦虑,所以现在才更加珍惜每一次写字的机会。苦不是一件坏事,因为它会让你未来的甜更甜。

2012年10月29日

一个靠理想生活的人

有朋友在QQ上给我留言,说在某个青少年杂志上看到我的专访了,于是问我,难道真的想把文学当作自己的未来?其实一直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今天被人一问,倒觉得很严重。

越来越多的人把写东西当作谋生的手段,既然是谋生就一定要大卖,既然要大卖就一定要出名,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可是我却从来没有感觉到一点不适,反而对于有的读者来说,对刘同的理解是“又一个靠写东西生活的人”。

无疑我是一个靠理想生活的人,同时我又不是一个有安全感的人,每天生活在危机周围,诚惶诚恐。对于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孩子,尤其对于远离父母的我更是如此,只能靠文字来承载一些想法,用来消遣和打发时间。除此之外,我对电视有着狂热的爱好,曾经有一段时间在文字和工作之间做抉择,最终还是选择了工作。文字只是一个虚幻的东西,当没有更多东西写的时候,面对的就是一个死字。

加入到写字这个行列不算太久,看着纷争四起的江湖,有时候欣慰自己是一个电视人,在北京有了自己负责的节目,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和一大帮同事一起努力。

晚上下班,用文字来记录生活,和大家分享,定期出一本书。甘世佳同学也是带着文字离开了《萌芽》杂志。这样很好,有自己的工作,把文字当爱好,有一帮理解你的朋友就好了。

没有纷争亦没有盛名,有一个目标就是做一个好的电视人,另外一个目标就是做一个清醒的写字的人。这里知道的人很少,能够聊天的留言的潜水的人,都是刘同的好朋友,高兴就说不高兴就骂,就好像有人说,来到这里看到你那些朋友的留言,即使没有你刘同的出现,都是很温暖的。

高兴ING,所以很希望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把彼此当朋友,因为你们都和我一样,甚至比我更宽容更大度更幽默更友善。

甘世佳是《萌芽》杂志很厉害的作者,后来好像给薛之谦写了一些不错的歌词,再后来也没有听过他的消息了。我和他也不熟,也都是听朋友说起来的。后来连这个朋友也没有了联系,所以当我现在看到甘世佳的名字时,我也反问了自己,当年是个什么状况。当年他是我们很多80后写字人的榜样,从未遇见,一直听说。

2012年10月6日

趁一切还来得及

选这个题目,是因为觉得生命太渺小,幸福却太触手可及,但是没有谁能够去好好地珍惜。就像你站在动物园里逗猩猩,你敬礼,它敬礼,你鞠躬,它鞠躬,你朝它扒扒下眼皮,它却拾起一根木棒猛敲你,它知道扒扒下眼皮是骂对方笨蛋的意思。你又去逗它,敬礼,鞠躬,拿起一根木棒敲自己,等着看它的好戏,于是你看见猩猩不急不慢朝你扒了扒下眼皮……好笑?那就放开矜持大笑吧,笑完后,你我要知道,就像玩不过猩猩一样,我们最终也玩不过生命。

荷兰画家梵高有一幅画,叫作“麦田群鸦”,该画的构图由三条岔路展开宽广的麦田。画中几乎没有中心视点,而分散的乌鸦,使画面更显辽阔。梵高使用三原色和绿色来呈现单纯而简明的意象,这幅画充分表达了他的“悲伤与极度的寂寞”。梵高在该画完成数日后,在阿尔的一块麦田里开枪自杀,所以这幅画也被视为梵高自杀的预告。

一张画,把所有的悲伤和寂寞都注入其中,代替自己抽离肉体的感情,感情安置后,人也走了。死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于死的等待和预兆,而这一切都产生于人在活着的时候对死亡的恐惧。死前最可怕,气数已尽,扳着指头算自己的最后那一天是多么痛苦的事。躺在床上想这个问题的时候,怕自己没有完成真正想要做的事情,怕在这个世间还有所遗漏。没带铅笔,没带橡皮,都是不能够再回来拿了。那个曾经被我骗过的人我还来不及道歉,还有那个曾经暗恋了几十年的姑娘,我还是逮不着机会向她真心告白。一切都是遗憾,病入膏肓,想的恐惧远远大过做的恐惧。陆幼青为自己开辟另一方情感的寄托,他认为有权利比我们先知道,就有义务让我们都体会到。于是《死亡日记》在“榕树下”沸沸扬扬地生根发芽成长落叶,最后化作所有人的祝福埋葬了自己,得到更多的安详。无所顾忌地走,留下一点对家人朋友的牵挂。于是他放心,因为世界已经不缺他,他也已经不缺世界。俩俩相忘,多么的潇洒。

死也可怕。双手叉腰,河东狮子一大吼,可也不过是一个碗口大的疤,不过是一杯可以一饮而尽的血。死亡是短暂的,英语老师告诉我们,死就死了,是不能用进行时的。很多人幸运地经历死亡后又逃离了死亡,往往忘记经历过什么样的痛苦,心里只有劫后余生的兴奋。

“9·11事件”让大多数的美国青年乐观起来,平和地对待人生。生命过于脆弱,人生太不确定。人人都争做人上人,好不容易进入世贸工作,是多么光宗耀祖的一件事,可最后还是和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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