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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驱魔人Ⅱ-第77章

小说: 驱魔人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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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逆转的腐烂,狗灵的控制力也在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它一定要找新的宿主。”
    “但是我一直不能确定他要找谁做下一任宿主。因为我们都忘记了一件事——有个人没有参与虐待它,但是却吃掉了它身体的一部分,而且是做为雄性骄傲的一部分,那就是游牧之神你的老公。”包大同看了一眼马上就要被撞散的门,不动声色的继续对付艳秋说。“昨天见你时,我让你转告你老公,叫他暂时离开家。不要给狗灵找上。但是后来我想想还不放心,于是我就来你家看情况。结果很远就看到你老公走过来,举止奇怪极了,走两步就跳一下,摔一跤,像是不会走路一样。我躲在暗处观察他。没敢打草惊蛇,只是提前做了准备,就等今天揭开谜底。”
    当的一声,门被撞开了一个半尺宽的缝隙,狗灵附体的付艳秋老公,挤进了半个头,面色狰狞。似乎想一口咬死包大同。
    包大同站在付艳秋床边。居然继续说话,似乎门边发生的事与他无关,这份镇定分外超人,“可惜我终究晚了一步,害你受伤了。真是非常抱歉。但是当时我不能正面揭穿这件事,毕竟我只是通过令夫的行为进行猜测,并不确定结果。而且如果狗灵会分身之术,那么就更加不能轻举妄动。否则打草惊蛇,它的魂魄跑掉一丝,今后将后患无穷。所以我只好兵行险招,先引来它先前的宿主,当那肉身在我符咒之力的压迫下再也不能支撑之时,残魂就立即飞到了你老公的身上。这样,狗灵、冒牌金城武、你老公的肉身三合之一,我们可以一网打尽。我猜你老公早就被狗灵控制着。躲在保护屋附近。所以我一离开。他就骗你走了。你当然不会怀疑自己的老公。所以现场一点挣扎的痕迹也没有。”
    他没有说。他其实是故意稍微晚来一点儿,因为这狗灵吃人总(;手机站wap。。Cn)是从非要害部位开始。他要渡过这只狗灵,就必须要让它有泄愤的通道,当时的六个人已死了五个。假如付艳秋失去一部分肢体。它好歹算是报了全仇,怨气会少很多,他也更有战胜它的把握。
    这六个女人做了那么残忍的事,已经受到了处罚,恩怨两清,只要付艳秋受些伤害,也算是付出代价。
    事情已经真相大白。现在唯一要做的事就是渡化了狗灵了。
    正文 第三十三章 结束
     更新时间:2008…5…28 0:06:48 本章字数:2620
    包大同不愿意打得它魂飞魄散,毕竟它受过那样的伤害。虽然它也残忍的杀害了仇人,但那是它的动物本能,并不是真正的恶意。它变成了一只嗜血的禽兽不假。可真正的禽兽是埋伏在人心中的。
    咚咚!
    随着两声连续的巨响,柜子倒了下来,已成碎木屑门边。狗灵吼叫阒扑了过来。大概因为被附体的关系,本来白胖胖、没有什么行动力的肉身,变得凶猛而快速,落地又轻巧灵活。
    但包大同不慌不忙,身上有着绝对强者才有的沉着,在狗灵扑过来的一瞬,他双手结成法印,本来就被他贴在房间各个角落的符咒几乎同时骤然放光,纵横交错的光芒强成了一张符网,把狗灵罩在其中。
    狗灵怎么肯就些被擒,拼命挣扎之下,居然挣破了符网,纵身跃向包大同。
    它本来非常厉害,但是包大同被封印的能力有所松动。外加早就有所准备,而狗灵却是猛冲猛打、没有章法,此时仿佛陷入了泥潭,空有一身力量却束手束脚、处处受制。
    包大同见符网撕破,立即又结了一道,趁狗灵没有第二次挣脱之时。游牧之神双手在胸前交错,比划了一个射箭的姿势。
    这弓箭人类的肉眼是看不到的,但所有灵体都看得到。只见那把银闪闪的弓上,架着一支白色的羽箭。箭头带钩,尾分三翅。
    “我没耐心了,要使狠招。”他边打斗还能边说话,可见此时已经游刃有余,虽然左手疼得似乎抬不起来。但神态地轻松。脸上似笑非笑。眼睛微眯,那是他最认真正经的时刻。
    这阴阳羽箭是他在父亲去世后刻苦修炼的结果。可惜前些日子因为灵力被封而无法使用,今天终于勉强能拉开了。
    他并不像冰山男阮瞻那样的天生良能,一切都是他凭借着从小就进行的正宗道术修炼。外加他的聪明才智。此时眼见狗灵就要二度冲出。连忙默念法咒,双手一拉。阴阳羽箭之冰魄飞了出去,“啾”的一声,像青鸟清脆的鸣叫。正中狗灵的眉心。
    狗灵哀叫一声,听来有些可怜。
    可是包大同毫不手软。随手从腰包中抓中了把浸了特殊物质的红色小球,兜头向狗灵撒了过去。
    狗灵哆嗦一下,开始狂吠,而那些红色小球撞上了他的身体就好像是一把钉子,深深剌入游牧它周身大穴之中。它疼得翻滚挣扎。浑身扭曲,房间内所有东西全被撞翻了。
    场面一时混乱,连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付艳秋都露出了惊疑的神色,而包大同却忽然一掌语心,一掌指额,念起了法咒。他定力奇佳,在这种状态下仍然能平心静气。
    只见他嘴唇微动,口中也没发出声音,那狗灵却好像受到了外力鞭打,开始是嗥叫扑腾,慢慢变成哀叫挣扎,最后只剩下哼哼抖动了,整个程序不超过三分钟。
    “花骨朵,来吧。”包大同对着传音符说了一句。
    很快,花蕾冲了进来。
    而这时。包大同虚空画符,向狗灵一指,那些钉子全部弹落到了地面上,尽成黑色。而符钉一落,一团黑气从付艳秋老公的头顶上冲去,转瞬间消失无踪。
    花蕾也不说话,只把怀里的东西往地上一扔。立即香味扑鼻,她抱着的东西原来是狗食袋子,里面还装着热乎乎的花氏特制狗食。
    “来吧,吃点东西,你还要走很远的路呢。”她温柔的对仍然蜷缩着的付艳秋的老公说。
    那男人,不。他现在还是一只狗灵。或者说是被狗灵控制的躯壳疑惑又戒备的看了花蕾一眼,原来包大同并没有驱除它,而只是去掉了它身上的凶戾之气。
    它现在只是普通的狗灵了,不再具有极端威胁性,但是如果不利用它回归纯真的一刻安抚它,让它知道人类的善意,帮助它离开,以后说不定还会变异,因为它尝过人类血肉的滋味。
    “来吧,宝宝,我做的好东西可不是每只狗都能吃的哦。”花蕾对着一个男人,却说着对小狗才说的话。
    而她的这番话显然很有安抚作用,狗灵又犹豫了下。终究抵抗不了美食的诱惑,又丝毫感觉不到花蕾的恶意,于是爬了两步,香甜的吃了起来。
    花蕾半跪在地板上,伸手抚着狗灵的、实际上是男人的头发,眼神满是温柔。似乎在她面前的就是一只遭到抛弃和残害的小狗,就这么看着他把所有的东西都吃光。
    “再做小狗的时候,一定要选好主人。”花蕾看那男人的眼中出现了小狗才有的湿润天真的神色,不禁落了泪,“还有,不要遇到所有人都傻兮兮的迎上去。你要知道,这世界上好多坏人。这个时候,你要快快跑。听到没有?一定要快快跑!这样他们才捉不到你,也不能伤害你了。”
    狗灵唔了一声,有些疑惑,或者它不明白,死亡真正的意义是什么。它只是对眼前的年轻女人恋恋不舍。想跟她回家,感觉她是不会扔下自己的。
    “好啦,它已经驯服,我要送它走了。”包大同怕花蕾心软,养了一只废物还不够,回头再弄只狗灵养可怎么得了。
    再说这小狗虽然可怜,毕竟已经死了。动物的魂魄尽管不似人类,但也要回到它该去的地方,这样它才能有新生。不过不管如何,他也觉得这狗灵可怜。它是被人背叛的。让花蕾这样安抚它,借付艳秋老公的嘴满足它吃一顿美食的愿望,都是一种最微不足道的补偿。
    “走吧。”他甩出符咒化成的绳索。牵着这回归纯真的小东西,带着泪眼朦胧的花蕾一起离开。
    和往常一样,收尾的事和当疑案结束的事由游牧警方来办。相信付艳秋不会说什么。并且会实现帮助流浪动物的誓言。
    “又死了?”一个女人站在一家小型超市的门口向对面张望着,低声问旁边的朋友。“这是第几个了?”
    “谁会去数那个。”朋友责怪的瞪她一眼。“你别多嘴,回头惹祸上身!”
    女人轻哼了一声,似乎不介意。但眼神却透露着恐惧。“我又不住那个房子,怎么会有事?”说着又看了一眼街对面。然后迅速转开眼睛,看来其实吓的够戗。
    这是城市的边缘,住在这里的人都不富余。房子也都是像鸽笼一样的六层公寓楼。看起来像一个个火柴盒。破旧而世俗。但就在这一片平凡之中,有一座老式的三层洋楼被夹在两幢灰色的公寓楼之间,像一个乱石堆砌的的山洞,从远处看来,黑乎乎的一片。
    但这房子门前有一棵是不知是什么树种的大树。这才初春,已经满冠绿叶,生机勃勃,不过它的活力被那黑屋子的死气一衬,显得格外妖异。
    “还有人敢住在那儿吗?”那女人忍不住再问。
    她的朋友没有回答她。
    正文 《后记》
     更新时间:2008…5…28 0:07:00 本章字数:1606
    写这个故事,是为了我家肉包。
    我不知道它的品种,因为它是我妹妹在公司捡来的。它的主人不知道为什么抛弃了它。就扔在公司旧楼里,当时它还不如一只大老鼠大,如果不管,可能会被老鼠咬死。
    还记得它初来我家的模样。眼神中又是讨好、又是惊恐。真是可怜死了。它无论打哈欠,还是叫,都像小猫,喵喵的,我一度怀疑过它的血统,可是我妹坚持说它是狗,如今它两个多月了,事实证明我妹是正确的。
    我本来是不想养狗的。因为我没有精力去照顾它。我觉得养宠物不比养小孩子更省力,那是十几二十年间对狗狗的承诺,如果你不能确定会一直爱它,饿时喂它吃饭,生病时带它看医生,每天抽时间带它出去玩 ,最好还是不要养。
    但是我不忍心让肉包在各个主人间转手,让它永远在适应新环境。永远在不安中渡过。所以我决定让它暂时寄养在我家,然后给它找个天使一样的好主人。
    然则当有人要收养它时,我却开始担心收养者是不是狗贩子、会不会把它弄到狗肉馆去,它比较调皮,如果新主人没有耐心。打它又怎么办?我还非要想收养的人承诺我,绝对不能再转送别人,否则我就不给。
    结果——当然——没人答应我苛刻的条件,所以我只好自己养了。
    在做出决定的一刻,我的心瞬间轻松了。原来它来的第一天,我就很喜欢这小东西了。只是理智让我拒绝,而当时要送走的前几天,心一直纠结着,很难受。
    每天早上,它五点准时把我吵醒,会咬我的头发、舔我的脸,使我睡懒觉的时光一去不复返。可怕的是,我睡的是塌塌米式的房间,它可以随时攻击我。
    而且,它咬一切可以咬的东西,咬断了我凉鞋的带子,我弟弟的袜子和腰带总在在它的窝里才能找到,抢我的酸奶喝。因为它跑来跑去,我们走路要无比小心。带它出去兜个风吧,它居然还晕车。吐口水吐得两只小前爪都湿了。
    总之生活中有了它,变得不平静、不规律起来,每天还增加了我许多家务(泪。平时洗碗是我唯一的家务,这好日子也一去不复返了。)不过,我似乎并没觉得厌烦。
    我弟弟那天对我说:你说这小东西除了吃喝玩乐,什么贡献也没有,为什么就让人那么喜欢呢?
    我无法回答,也许只是因为它可爱,也许因为狗天生就是陪伴人类、抚慰人的心灵的。
    带它去打疫苗的时候。医生说:你这狗的毛色真稀有。长大了会是太阳红色,腿也长,这种狗已经不繁殖了,很少见,你不喜欢,我可以收养,扔掉狗的那个人真是傻瓜!
    我当然严辞拒绝,因为在一个家中无人的时刻,我已经单独的、郑重的对它承诺过。
    我妹说它变得丑了,我说:肉包,别怕,不管你长得多丑,我也不会抛弃你的!
    需要说明的是,书中有一段描写一对青年男女丢掉宠物的事。是我亲眼所见。当时那只被抛弃的小狗拼命追着远去的主人。哀鸣着、呜咽着、眼神凄惶、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被抛弃。
    直到现在。我还憎恨那对男女。
    养了宠物,就不要抛弃它,没有这个觉悟。就不要养。
    当时想安抚那只小狗来着,可是它很怕。跑得无影无踪,以后再没有见过。所以,我很想写这个故事,为了那只小狗,为了我家肉包、为了天下那些残忍的人,要知道我坚信恶有恶报。
    现在最开心的是,抛弃肉包的傻瓜不知道为什么被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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