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武侠电子书 > 苍天 >

第25章

苍天-第25章

小说: 苍天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想必此人也定是朝中要紧的官员,不,看他的身手,应该也是前锋将士才对。
  想到这里,沈烟月对风行的态度便再次缓和下来。他一介江湖草民,家里又是做大买卖的,民不与官斗,这样对自己没好处。这人应该也只是想要结交认识些江湖中人,即已让他见识了自己的本事,那人是断断不敢对自己有非份之想的。于是沈烟月便让人多加了副碗筷,与风行一同讨论起江湖见闻来。




☆、烟波江上使人愁

  自从那日望江楼一聚之后,风行也不管沈烟月是不是真待见他,便日日在客栈沈烟月住的那间天字一号的房门前蹲点。只要见了沈烟月出门,便装作巧遇的样子跟在人家后面。沈烟月何等人物,怎会不知风行是每天在外面等着,有时也就到日上三竿才起来,或自窗户走脱,让风行白等一场。
  不过交道打得多了,倒也渐渐知道此人并非第一次见时那样无赖。反倒是豪爽大方,谈吐风趣,也算得上是见多识广。一来二去,沈烟月便不再避他,而是爽快应邀,与风行一起游山玩水。
  一日,风行邀沈烟月一同游江,沈烟月一听游江,便想到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不由得心生不快。只是到了江边,看到风行跳上一艘简陋的小舟之后,才解开了心中的不郁。
  小舟之上再无他人,却在一个矮几上放着一坛酒和几道小菜,这也算得上是纵情山水。于是也不再客气,拿了酒坛拍开封泥,那酒气却并非沈烟月向来喝的如千江醉之类的美酒一般甘醇,却是烈气逼人,隐隐还有着血腥之气。
  “这是……”
  “哈,就知道你没见过,”风行得意地说,“这是西疆雷漠族的特产,在当地叫‘察忽尔’,就是骆驼尿的意思,传到我朝之后,那些肚子里有点墨水的酒徒嫌这名字太粗鄙,就给改了个文雅的名字,叫‘化血残阳’。据说酿成此酒最关键的一步,是用骆驼血来浸泡粮食,这第一坛酒骆驼血所成的酒,便是‘化血残阳’的酒源。之后便在普通的酒水中加入酒源,深藏于沙窿之中。几十年之后再将之开启,骆驼血的腥气已去,但这酒却成了西疆第一烈酒。”
  “用骆驼血来酿酒?这倒是头一回听说。”沈烟月凑近闻了闻,“不过此酒之烈,只怕是比骆驼尿的冲天劲儿有增无减,名字虽粗,倒也贴切。哎,这东西你是从哪儿搞来的?西疆雷漠族与我朝交恶,要弄到他们的东西,可不容易吧?”
  “当然不容易,不过嘛,这也算是托了神武大将军的福吧!”
  风行有些得意,想起去年领着一支百余人的队伍深入敌境,打得雷漠族的一个大族长屁滚尿流的样子,到现在一提起此事仍旧痛快至极。那时候的战利品,便是那个大族长头一天才叫人运来的几百坛“化血残阳”,于是便每人拎了几坛,回去畅饮了两天两夜。这“化血残阳”不愧为天下第一烈酒,不但喝的时候爽快,后劲也是极大的。那日畅饮之人竟都晕睡了数日方醒,醒来之后也找不着东南西北。
  听了风行的话,沈烟月道,“瞧你这得意劲儿,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你打的胜仗弄回来的呢。”
  风行尴尬地咳了两声,心想可不就是我弄回来的嘛。却只见沈烟月抬手就抱着酒坛子灌了一口,吓得急忙叫道:“你你你……你当心点,这可不比你望江楼的千江醉!”
  一大口下肚,烈酒从口腔一路烧到胃肠之中,酒气却在第一时间冲上脑门,顿时只觉全身如烈日炙烤,长舒一口气,似乎都要从口中喷出火来。沈烟月道:“好酒!这西疆蛮族所酿之酒虽远不如我中原的美酒精致细腻,却是另有一番风味。这样的酒,只怕我中原纵使人才济济,也造不出来的吧。”
  “这酒中的骆驼血,必需要西疆沙漠中的烈日才能将腥气蒸去,也就只有在沙漠中才能造出此等美酒了。”
  沈烟月自跟随沈宏学习经商以来,才开始喝酒,喝的也只是他沈家所经营的上品,连北方的烈酒也从未喝过。眼下就对着这号称天下第一的烈酒猛灌了一大口,不出半刻,一张白净的脸连着脖子都给酒气熏得通红。
  风行有点后悔刚才没拉住他,不过这酒气一上脸,西炎第一美男的风采更是耀眼夺目。嫩粉的皮肤吹弹可破,随着浅浅的吐吸而起伏。两颊更是绯红如霞,乌目含露,朱唇更是艳得逼人,似乎马上就要流出熟透的甘甜汁液。
  “你有何事?”
  “……呃……啊?”
  正心猿意马之际,被沈烟月这么一问,风行不禁做贼心虚,手足无措。不过微熏的沈烟月没注意到他的异样,只是淡淡地说,“无缘无故,怎会请我喝这等好酒。这一坛‘化血残阳’在中原的价格,可是不下万金呢。再则,前几次出游,你都是哪儿热闹住哪儿跑,今天却一反常态,与我泛舟于空无一人的江面,想必是有事相商,才会有此举动吧?”
  风行这才安了心,虽被说中了目的,不过沈烟月没发现自己对着他喝醉的样子流口水就行了,否则好不容易才挽回的形象,又要回到登徒子的称呼了。
  看来这酒气虽上了脸,却还未醉。于是风行便道:“倒也不是什么大事,只不过沈公子家大业大,在这遥郡想必也有沈家的客栈,却为何偏要跑来住这鱼龙混杂之地?”
  沈烟月不置可否地说,“你风公子也是来头不小,又为何要住此地?”
  风行笑道,“你倒是会推问题,我问你的还没回答,就又推到我身上了。”
  沈烟月见他如此,心中便了了三分。于是说道,“此次巡访沈家产业只是顺路,实不相瞒,此行是为下个月在百里山庄举行的天下大会而来。”
  “这天下大会是……?”
  “嗯?”沈烟月奇道,“难道你真不知天下大会?”
  风行苦笑道,“我又不是江湖中人,怎知这天下大会为何物?只是此次至遥郡办事,也想听些江湖趣闻,于是便住到了那间客栈。这几日下来尽是听到人们在谈论天下大会与百里山庄,一时好奇,便想向你打听个清楚。”
  沈烟月抬起酒坛,往矮几上的两个碗中各倒了一大碗烈酒。风行本想劝他少喝些,这酒的后劲可是比烈酒本身还凶猛。不过看他刚才喝了一大口,虽上了脸,却不见有事的样子,想必酒量也是极佳,否则喝那头一口时便已醉了。于是便收了浆,任小舟随水漂流,与沈烟月对坐喝起酒来。
  沈烟月倒也毫不隐瞒,便将这天下大会细细地讲给风行听。
  天下大会自前朝开始,由江湖中的几个名门大派一同创举。当时是因这江湖纷乱,邪道横行,所以各家各门纷纷派出人来,共同推选了一位盟主,统领这江湖武林之事。谁知这第一任盟主在三年后的一场恶战中身亡,他的儿女尚且年幼,门派中的几个弟子谁也不服谁的管束,为继承这掌门与盟主之位,竟是手足相残,好好一个江湖名门,竟就这样分崩离析了。
  于是武林之人便再度齐集一堂,再次推选出了新的盟主。只不过这回却对这武林盟之事作了详细的制定。盟主三年一换,每隔三年便举办一次天下大会,意为天下武林,不论出身与门派大小,只要是扬善惩恶,心地正真,光明正大,便能参加这天下大会。天下大会举办擂台,各派之间相互切磋,最终的胜者便是下一任的盟主。而在这一任的盟主当值之时,该盟主的子女及门派便不得参与该届天下大会的选拔,以免权力落入一家之手。
  天下大会的比武规则为,每个门派选出三名代表,擂台之上任意切磋。落下擂台者败,失去行动能力者败,认输者败,死者败。虽然是以切磋为主,却难免会发生流血甚至死亡事件,而各门各派在进入天下大会之前都必需立下血书,擂台上的伤亡不得在大会期间滋事。当然,大会之后,爱咋样就咋样了,没人管你。
  只不过天下大会的擂台评审却都是江湖中得高望众之人,各派之间就算有纷争,评审人也会先行去做两派的中间人,调解矛盾。同时,他们也担任擂台的公正人,如有人在擂台上使歪门邪道的手段,则会被永远驱逐出天下大会。
  然而在江湖中,除了习武之人以外,还有民间术士。术士在江湖与民间都有着很高的地位,但如果让他们也到擂台上与众人一决高下的话,只怕这盟主之位不管怎么轮流转,都会在术士身上。不过好在修行之人往往不喜这些俗务,所以民间术士们便集体放弃了天下大会的擂台赛事。就算是有术士想要去挑战天下大会的擂台,也不能使用法术。
  这样一来,术士们便与天下大会无缘了。只不过为了公平起见,每届的天下大会也会邀请在民间享有盛名的术士参加,并担任公证人,作为第三方来监视天下大会的公平。
  沈烟月虽未及弱冠,行走江湖才两年有余,但却是已经名满天下。所以这次的天下大会也将请贴发给了他,他接到请贴时正好在各地的商铺做巡查,正好顺道,便也冲着天下大会而来。
  而说到这天大下会的举办地,百里山庄,却又有另一番说明了。
  百里山庄在江湖上也是早有盛名,不过却并不是因为它的武功有多强,而是在于百里山庄自百年前建庄以来,便成为了江湖上最大的情报组织。百里山庄并不参与江湖纷争,只要出钱,便能够买到与价格相应的情报。正因为它的这一性质,所以选出第一任盟主的地点,与制定天下大会规则的地点都是在百里山庄,于是就像是约定俗成了一般,天下大会也就定在百里山庄举行。
  对于此事,百里山庄并无推辞,反而乐在其中。有人的地方就有情报,百里山庄的人当然乐得在人群里扎堆。他们可不怕会有人在山庄里闹事,百里山庄的人虽不以武功闻名于江湖,然而却个个都身手不凡。稍微一想就明白的道理,如果没有相应的身手,还怎么去挖情报?
  再则,江湖上恐怕也只有百里山庄才能确保天下大会的公平。由于它的特殊性质,所以没人敢动它一根毫毛。还有就是一个最重要的条件,要举办整个武林的天下大会,有此财力的江湖世家,只怕也不堪重负。而百里山庄却是江湖上少有的财大气粗者,不但每一届都办得有声有色,而且花起钱来可一点都不心痛。最重要的一点在于,哪个世家愿意让所有人都到自己的地盘上来打架?也就只有百里山庄有此胆色了。
  眼下既说到百里山庄,也就不得不说说百里山庄的现任庄主了。
  百里一驿天下事,江湖几代各千秋。
  这两句诗便是讲的百里山庄的庄主,百里千秋。
  此人也算得上是名满江湖,不过他可不但是个名人,还是个奇人。据说他出生当日,不知从哪里飞来了一群又一群的乌鸦,多达数万,尽皆落在百里山庄之内,挥之不去,赶也不走。在他落地之后,那些乌鸦一个个鸣叫不止,约一个时辰之才后才纷纷散尽,却是在整个山庄都掉落了不知多少黑色的乌鸦羽毛。百里庄主认为是不祥之兆,本想将这个诡异的孩子送到寺庙里去,然而寺里的方丈却说这孩子不但与佛无缘,反倒是个当混世魔王的料,有他在的地方便得不到清静,就算百里庄主向寺庙捐出巨资,却说什么也不肯收下这孩子。
  百里庄主无法,虽心里不郁,却又不忍将孩子丢掉,毕竟是自己的亲骨肉,哪能随便就丢了呢?这时正好有个术士到百里山庄作客,看了这孩子却是连声称奇。那术士为这孩子算了一卦,说这孩子是世间难得的奇才,如果百里山庄交到他手里,更是会发扬光大,流传千秋万载。百里庄主听了这话才稍作安心,便将孩子起名为千秋。
  据说此人之才,去考个状元那是绰绰有余。不过也是应了那方丈的话,此人从小便生性顽劣,读尽诗书却是胸无大志,平生最喜之事就是打听江湖八卦。从他十四岁起,便开始撰写江湖杂录,立场要写遍每一个江湖名人的个人传记。
  在江湖中人看来,此事也是非常有意义的。让百里山庄的少庄主写上一本个人传记,便能让自己的名号更加响亮。所以当众人听说百里少庄主要写江湖传记之时,整个武林都在期待着他的第一部作品的到来。
  百里少庄主的第一部传记,那还真可谓是千呼万唤始出来,在一瞬间便震惊了整个武林。被他选为第一个目标的倒霉蛋,是个当时在江湖上风头正盛的青年才俊。那青年才俊人称“玉面公子”,不但长相风流,更是使得一手好剑,出道以来行侠仗义,赢得了各方好评。
  然而在百里千秋给他写的传记里,此人却是个十恶不赦的采花大盗,白天行侠仗义,夜里偷鸡摸狗,专寻芳龄二八的未嫁少女,或骗取感情,诱那女子失身于他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